青海省科技金融发展探讨

2021-04-07 07:17
青海金融 2021年11期
关键词:科技型青海省科技成果

■ 熊 慧 雷 阳

(青海师范大学 青海西宁 810001)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离不开高质量金融服务的支持。科技金融是科技与金融融合创新的产物,在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科技金融的本质是通过政府、企业、市场以及其他中介机构等主体,将金融资源投入以促进专利授权、技术市场成交额、科技论文以及其他科技成果等科技活动的产出,是服务于科技型企业成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以及增强科技型企业融资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在政府、科技型企业及金融机构等各方的不懈努力下,青海省科技金融的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跟其他经济发达的省份相比,还存在一系列不足,例如科技与金融的结合程度还不够紧密,科技金融产品的研发力度不强,金融对科技创新的支持作用尚待进一步发挥等。本文以青海省科技金融发展为研究对象,运用SWOT分析方法,对青海省科技金融发展状况进行分析,找出其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一、文献综述

科技金融并非国际化的概念,最早是由中国学者在20世纪90年代为了促进科技创新和金融发展而提出的,起初作为科技和金融的缩写词出现。在政府和业界的实践探索下,科技金融开始成为学术界的重要研究领域。当前,国内外学者针对这一领域的研究成果主要有:

(一)国外研究现状

由于科技金融是中国学者为了促进科技创新和金融发展融合所提出的概念。国外没有关于科技金融的专门研究,现有的研究主要集中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理论与实证分析,如Goraczkowska和Tomaszewski(2019)、Doh和Kim(2014)等人通过理论与实证分析认为活跃的金融市场更有助于科技创新。Kapidani(2019) 的研究整合了1997~2016年这二十年间15个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发展和科技创新的相关数据,通过实证分析证明了银行业信用水平和专利申请量之间的关系为相互促进的关系,最终确定了银行业有较高的信用水平会正向影响专利申请的数量。

(二)国内研究现状

在国内,研究科技金融的学者较多,研究主要分为两个方向,一是科技金融的发展以及对相关问题的对策。张玉喜、张倩(2018)对我国科技金融生态系统的相关问题进行初步研究,研究结果显示我国科技金融整体的发展水平较高,其中西部经济区科技金融生态系统的发展水平虽然较低,但具有较强的恢复力、稳定性和动态增长趋势;王健(2019)认为目前科技金融发展存在许多方面的问题,例如融资渠道、融资成本等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使科技与金融进一步深入融合;赵晓娜(2019)通过对青海省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问题的研究,提出青海省科技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包括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外部资金支持不足等;李可意(2018)的研究结果表明科技型企业要想提升自身的技术,进行技术创新,最重要的因素是要有足够的资金支持保障,这就要求建立一个高效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二是科技金融与经济增长的相关关系研究,鹿秀丽(2021)通过对1995~2017年间中国科技金融投入和经济增长的数据建立模型,得出科技金融的发展对经济增长会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因此市场应进一步建立健全融资体系,丰富多种资金的来源渠道;宋华、夏苗(2020)对影响科技金融效率的因素进行研究,通过实证分析得出科技研发资金投入和科技型企业发展程度对科技金融效率的影响是呈现正相关的。

总体来说,国内外学者关于科技金融的发展问题进行了诸多研究,成果非常丰富。青海省地处西部欠发达地区,作为国家的生态安全屏障,实现经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机结合,增强后续可持续发展动力,对实现我国整体经济发展目标来说意义重大。目前关于青海省科技金融发展现状及问题的研究尚不充分,如何在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的前提下,结合地方特色,充分发挥科技金融的杠杆作用,让金融更好地助推科技产业的发展,进而使科技推动地方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创造人民满意的高品质生活,需要做进一步研究。

二、青海省科技金融发展SWOT分析

SWOT分析法基于内外部竞争环境和竞争条件下的态势分析,就是将与研究对象密切相关的各种主要内部优势、劣势和外部的机会和威胁等,通过调查列举出来,然后进行归纳,把各种因素相互匹配起来加以分析,从中得出一系列相应的结论。

(一)青海省科技金融发展的优势

1.政策支持优势

科技金融的发展离不开政策的支持,一方面国家出台了多项政策推动科技金融产业的大力发展,如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关于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中,关于科技金融创新方面主要有三项内容:“以关联企业从产业链核心龙头企业获得的应收账款为质押的融资服务”“面向中小企业的一站式投融资信息服务”“贷款、保险、财政风险补偿捆绑的专利权质押融资服务”;另一方面青海省为积极发展科技金融,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主要有:《青海省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方案》《青海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青海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及科技小巨人培育计划实施方案》《青海省科技创新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在区域性股权市场设立青海科技创新专板的实施意见》等。同时,青海省科技厅为了鼓励科技型企业增加科技研发资金的投入、加速科技创新,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和措施。2018年青海省科技厅出台《青海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二十条(暂行)》,提出要将科研项目的申报门槛相应降低,更便于一些初创的科技型企业的发展与科研项目的申报。这些都从政策层面进一步推进了科技与金融的结合,并明晰了管理与监督职责,提升了科技与金融结合工作的管理水平。

2.科技企业发展优势

近年来,青海省基于自身的区位优势,结合高原特色产业,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化科技创新,科技型企业发展态势迅猛,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增强,这为科技与金融的高度融合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据统计,截至2020年底,青海省科技型企业数量达到457家,较“十二五”末翻一番,涉及生物医药、新能源技术开发、新材料、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生态农业旅游观光等多个行业。青海省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截至2020年4月,青海股权交易中心展示挂牌企业415家,累计为企业实现融资28.83亿元;托管企业398家,托管资金超过183亿元,孵化培育1家企业进入新三板。

3.金融产品优势

从金融机构层面来看,金融机构能够主动介入科技型企业的发展,交通银行青海省分行、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兴业银行西宁分行、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等金融机构积极与青海省科技厅开展战略合作,以期为企业科技创新活动提供资金支持。2020年4月,青海科创新专板开板,首批15家科创类企业在青海区域性股权市场集中挂牌,工商银行青海省分行、浦发银行西宁分行、青海省农信联社分别发布了针对科创专板挂牌企业的专属信贷产品,科技金融产品的研发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科技型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二)青海省科技金融发展的劣势

1.融资渠道单一

青海省在科技金融发展过程中没有充分的资本支持,缺乏多样的融资渠道。目前青海省的科技型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仍然是银行贷款,缺乏更多其它类型的资金支持。根据2020年青海统计年鉴,2019年底青海省证券营业部数量为34个,相较于其他经济发达的省份,青海省的金融市场发展较为缓慢,这不仅会制约金融行业的进步与发展,而且对全省科技行业及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支持力度不足。

2.科技研究与开发投入较少

研发投入,即R&D(research and development)投入,是指全社会科技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图1显示了2011~2019年青海省R&D经费水平,可以看出青海省的R&D经费投入整体保持了上涨的态势,虽然在这期间经历了两次上下波动,但最终呈现上涨态势。图2为全国R&D支出,与图1比较可得出2011年青海省R&D支出为81965万元,占全国的0.59%,2019年青海省R&D支出为93712万元,同比增长38.38%,占全国的0.24%。以上数据说明,青海的R&D支出虽然在一直保持上涨的趋势,但相对于全国平均水平,青海所占比例过小,并且比重从2011年的0.59%降到2019年的0.24%,总体呈现下降趋势,说明青海省需要加大科技资金的投入。

图1 青海省高新技术产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单位:万元)

图2 全国高新技术产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单位:万元)

(三)青海省科技金融发展的机会

1.青海科技创新专板成立

2020年4月,青海科技创新专板在青海省区域性股权市场设立,首批15家科创类企业集中挂牌。青海科创专板定位于为省内科创类企业提供改制辅导、规范培育、非公开发行与转让证券、融资对接、路演推介、管理培训、资本中介、财务服务等综合金融服务。在青海省区域性股权市场设立科创专板,是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补齐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短板的积极探索,也是青海省深化资本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先行试点。科创类企业通过在青海科创专板挂牌,可提升企业的公众形象和认知度,提高企业治理规范和运作水平,增加品牌价值,增强企业的融资能力,为以后的转板、上市打好基础。

2.青海地处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极大地拓展了青海经济发展的空间,为实现青海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重要支撑。青海地处西北地区中心,优越的地理位置、完善的交通网络、迅速发展的特色优势产业、极具潜力的资源能源开发合作前景、开放多元包容的人文环境等比较优势成为青海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支撑。青海省是我国重要的矿产资源支撑平台和能源开发合作战略基地;是承东启西、联通南北的主要交通枢纽;是我国中西方经贸往来的重要支点;是建设“美丽中国”最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同时青海也是我国与中亚、南亚各国人民开展人文交流的桥梁和纽带。在这样的背景下,加快科技与金融的融合,形成科技与金融利益共同体,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对青海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大局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四)青海省科技金融发展面临的挑战

科技创新人才是推动青海省科技金融发展的源头活水,也是提高科技金融发展水平的核心竞争力,然而现阶段人才流失成为了制约青海省科技金融发展的重要因素,并且其他省份优渥的人才引进待遇对青海的人才引进造成了极大的挑战。以2021年的人才引进策略为例,青海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青海省“人才+项目”支持服务办法(试行)》中人才引进与补助政策有:科技成果成功转化的项目,每项最高补助100万元奖金补贴;在省外建立经过评估并命名为省级研发机构的,补助100万元奖金补贴。与青海省经济发展状况相近的甘肃省作比较,甘肃省人社厅发布《关于鼓励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措施》中提出:建立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补贴,中科院和工程院院士补贴提高至每月2万元,省级并签有5年以上合约的高层次引进人才享有20万的安家补贴;能促进甘肃省经济发展并具备转化条件的科技项目,经过相关部门评估审查的,补助500万元以上的科技研发资金。通过比较可看出,青海省人才引进力度不足,财政补贴资金较少,补助范围较小。

三、青海省科技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科技创新力不足

科技创新力的表现主要在于科研资金的投入、科研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及相关经验和科研设备的运用与更新等方面。当前青海省科技金融面临的关键问题是科研资金投入不足和缺乏具备专业知识的高新技术人才,科技金融产业的发展与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既需要对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工艺和设备进行科研资金的投入,也需有专业的科技人才和科技专家,准确判断企业的特点和产品项目前景,负责科技型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但目前青海省多数科技型企业缺少科技资金的投入,不能及时更新设备,也缺乏专门负责科技成果转化研究的部门与人员,科技创新力严重不足。

(二)银行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支持不足

由于商业银行与科技型企业属于两种不同的行业,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导致了融资约束。一方面,有融资需求的科技企业不了解金融产品特点和准入条件,难以找到适合自身类型和所处阶段的相应金融产品,对金融机构和创投机构的寻找也较为盲目。另一方面,由于科技企业的专利和产品往往带有较强的专业性,从目前青海科技金融的发展现状来看也存在着良莠不齐的情况,特别是对有融资需求的科技型企业而言,对金融机构人员的专业水平具有较高的要求,金融机构很难对企业及其产品的市场前景加以判断,如果借助专业评价机构的力量,成本又非常高,因此金融机构也很难找到好的投资项目。

(三)科技型企业成果转化率较低

科技型企业的科技成果是企业能够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而成果转化率就是科技成果能够投入实践的最终体现。青海省科技型企业也正在大力推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实际投入,但由于企业本身存在的问题,导致青海省的科技型企业成果转化率较低,且在转化过程中带来的收益也较低。青海省的科技型企业多数涉及到提升企业自身科技与工艺,而且涉及范围偏向新材料、盐湖等不能应用到日常生活的方面,这进一步导致了科技成果难以投向相应的市场。

(四)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

青海省现有“青海省科技金融平台”,该平台通过将青海省科技、金融方面的相关政策和投资渠道等信息进行整理与归纳,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企业提供了信息资讯,解决了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难题,帮助企业实现稳定发展。但由于平台是独立运作,能够收集到的信息数量有限,且平台功能结构相对单一,对科技型企业的综合服务效率不是很高,这也制约着科技金融服务的发展。

(五)风险防范机制不完善

科技的发展极大提高了经济生活,然而在科技发展的过程中一些潜在的风险也逐渐显露出来,例如科技创新本身的难度及高风险性,而且商业银行信贷都更倾向于风险较小的企业,这使得具有高风险的科技型企业融资较为困难;其次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具有相对滞后和不完善的弊端,且科技型企业具有较高的专业性,使得商业银行在很多时候难以清楚地了解企业资金的运用问题,这也影响着科技金融的健康发展。

四、促进青海省科技金融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一)加大科技资金投入,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要提升科技创新力,首先要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科研经费的投入力度,因为科技型企业的专利产出会随着R&D经费和人员投入的增加而增加。目前,制约青海省科技创新力增强的主要原因是科研投入资金总量过少,导致科技型企业专利产出量和授权量低下。所以,政府要加大科研资金的投入,实时监督与确认资金的流向,确保科研资金能够全部用于科技型企业与科研项目。同时,政府部门可以利用青海省内的高校资源,鼓励高校与科研机构、企业之间的合作,建立高校创业孵化园,采取多种方法来调动科技人才的积极性,努力把已有的科技创新成果投入实际生产,最大限度地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经济效益,使政府投入的科研资金能发挥出最大的作用。

(二)商业银行转型为科技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科技金融的发展必要靠着科技型企业的发展来带动,对于青海省的科技金融开创之路而言,科技型企业要实现高质量的发展,就需要金融机构不断的、强有力的并且带有针对性的支持与配合。为了支持尽快实现商业银行与科技型企业的深度融合,商业银行不仅要做到自身转型升级,而且要为满足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需求,通过合作的方式加强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等第三方机构的合作。在自身方面,商业银行可以运用央行的征信系统等工具打造专属的为科技金融业务服务的平台,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更专业的服务。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是指商业银行可以与工商、税务等部门合作,专门为创新科技金融服务的企业设立单独的信贷流程及风险准备金,并且建立相应完备的科技型企业的信息收集、征信评价体系,从而避免商业银行、科技型企业与第三方机构之间信息的不对称性和滞后性,进一步实现信息在各个平台之间的有效传递。

(三)加强市场培育,提高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率

科技创新力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最重要要素。科技型企业要着眼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针对青海省的区域优势及特色资源、特色产业,在最基础的研究创造、科技产品的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本地高校及引进的科技型人才的优势,努力打造出具有青海本地特色的科技金融产业,不但要逐渐提升产品创新的速度与质量,更要确保产品链与之相关的供应链的质量,使青海的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在宏观政策方面,政府部门应该出台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及相关措施,支持科技型企业创新项目,努力提升企业自身的创新能力,进而促进科技项目成果的转化。其次,还要发挥援建省市在科技领域的引导带动作用,青海省内的科技型企业可以与援建省市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合作关系,拓宽合作领域,努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与科技成果转化率。

(四)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在现有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的基础之上,不断优化并进行改进,使青海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相关部门要宣传并鼓励中小科技型企业利用好现有的“青海科技金融平台”资源,该平台有专为中小科技型企业设立的融资项目,例如,“青海国科创业投资基金”“科技创业孵化基金”和“青海汇富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等,把有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科技型企业作为服务对象,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政策和资源的优势,通过整合行业资源和生产要素,改善产业结构,从而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其次,政府应该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建立科技金融平台创立基金,以此来鼓励创建更多其他相似的科技金融平台,使科技型企业能有更多平台的选择。

(五)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

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对企业的资金流向做好实时监控,做好贷后管理和审查。金融机构可以对科技型企业推出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创新金融产品以匹配科技企业当前发展需要,帮助企业提高抗风险能力,对未来的风险做好应对准备。科技型企业也要学会利用好现有的科技金融平台,将银行与企业信息互通并及时对接,做好自身风险防范工作,制定好规范的、系统的风险防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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