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实践探析
——以陕西省为例

2021-04-07 07:17
青海金融 2021年11期
关键词:信用贷款法人陕西省

■ 李 超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陕西西安 710075)

一、两项直达工具运用成效

(一)有效缓解普惠小微企业资金压力

截至2021年6月,陕西省运用延期支持工具累计支持小微企业1.2万户、延期还本付息174.7亿元,受支持贷款占到期普惠小微贷款56.7%;提供信用贷款支持计划资金16.4亿元,受支持企业1.5万家、金额44.3亿元,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普惠小微贷款金额中信用贷占比由17%提升至65%左右。

(二)明显降低普惠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截至2021年6月,陕西省受支持法人办理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月度加权平均利率呈现总体下降态势;2021年6月受支持法人办理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月加权平均利率较政策推出前下降112个百分点。

(三)显著提升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服务实体能力

两项直达工具通过激励政策,提高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积极性,带动其主动调整内部贷款延期政策,在展期贷款之外,积极运用借新还旧、还旧借新等方式对普惠小微企业贷款进行延期,帮助客户缓解还款压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同时加快开发信用贷款产品,经营策略从倚重抵质押贷款转向抵质押和信用贷款业务并重。

(四)有力推动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

在两项直达工具带动和金融监管部门督促要求下,截至2021年6月,陕西省金融机构延期还本付息金额1596.5亿元,支持企业家数7.1万户;2021年3月末普惠小微信用贷款余额396.82亿元,较2020年6月余额增长32.9%、户数增长52.4%、户均贷款金额下降12.3%,金融普惠力度进一步提高。在各项政策合力推动下,2021年3月末陕西省正常经营企业家数较2020年6月末增长了9.6%;2020年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3.63%,低于全国0.57个百分点,基本实现了稳企业经营和保居民就业目标。

二、两项直达工具运用特点

(一)更强调协同配合

两项直达工具将货币政策操作与金融机构对普惠小微企业提供的金融支持直接联系,更具精准直达性,其推动落实也更需要发挥政策合力。陕西省通过金融、税务、工信、发改等部门间的充分沟通,筛选确定推荐银企对接名单;协调财政出资设立8亿元小微企业风险补偿和2亿元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对运用再贷款资金发放的贷款予以利息补贴;协调征信部门查询信用情况,对成为失信主体的疫情防控领域企业开辟信用重建“绿色通道”,为两项直达工具在陕西省的落实起了重要推动作用。

(二)更兼顾商业原则

两项直达工具相关文件明确提出:“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产生的不良贷款损失由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承担”。在激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的同时给予了充分的风险提示。以延期还本付息为例,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办理过程中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延期以延本为主,延息占比很低。陕西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办理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利息金额所占比例除2021年2月达到2.1%以外,其他月份延期利息占比均在1%以内(见图1)。二是延期方式倾向于“3个工作日内还旧借新”。以2020年11月安康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台账为例,3个工作日内还旧借新的占比达50%。三是延期后利率多数下调。安康11月的延期台账中,下调笔数占64.8%,上调笔数占13.8%。“借新还旧”方式下利率调整区间最大,加权平均利率下降也最多,“3个工作日内还旧借新”次之。表明地方法人在办理落实延期政策的过程中,在可协商谈判的情况下,倾向于努力让利,但更希望能确定客户有正常经营和偿还能力。

图1 陕西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办理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情况

(三)更需畅通传导渠道

两项直达工具要取得良好成效,需要市场主体知悉政策并提出需求;需要金融机构做好对接,满足合理需求;需要人民银行等各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宣传讲解和规范引导。同时格外需要畅通的传导渠道予以保障,不能有任何环节的难点和堵点。陕西省通过新闻发布会、走访调研、微视频等多种方式简短易懂地向公众传达政策要点;制定操作规程,建立人民银行省、市、县三级分支机构与银行业务人员、部门经理和主管业务行长三级业务直联机制;打造互联网对接平台,提高融资供需匹配效率;指导各金融机构遴选业务骨干成立小微企业“金融顾问” 团队,为企业提供“一对一”的结对子、固定式、常态化联系服务,有效打通直达工具传导过程的最后一公里。

(四)更需关注市场主体发展规律

梳理陕西省两项工具使用数据发现,其受季节等因素影响明显。从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情况看,2021年1~2月,地方法人银行延期率稳定在73%左右的同时,激励资金测算金额显著减少;2021年3月则恰恰相反,说明年初到期贷款金额较小(因考虑到“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延期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本金不足2000万元的,待延期本金累计至2000万元以上后报送贷款台账”(银发〔2020〕124号文规定),笔者统计了2021年3月台账中实际延期时间为前两个月的本金金额,发现占3月台账延期总金额的20.4%,因此该因素不会显著影响对趋势的判断),3月到期金额较大。从2020年3月至2021年3月的月度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发放情况看,陕西省央行评级1~5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普惠小微固定期限类信用贷款发放金额峰值均出现在季末月,自助循环类信用贷款发放金额除2020年12月外,其他季末月也出现峰值(见图2)。

图2 陕西省央行评级1~5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发放情况

三、两项直达工具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简化运用规则与防范套利风险存在冲突

为防范套利等行为,确保政策精准直达并惠及有真实需求的经济实体,两项直达工具的运用规定、材料要求和解释性文件较为繁杂,经过多部门、多层级传导易出现失误。如,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对循环贷款进行了区别对待,但因目前对循环贷界定不够明确,导致执行标准不统一,容易引发审计问题;要求金融机构央行评级为1~5级,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央行评级变化较大,给信用贷款支持工具使用带来一定的困难。

(二)拓展政策惠及面与防范信贷风险存在冲突

政策规定不因新冠肺炎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但如果贷款实际形成了不良,仍要由金融机构自行消化。据统计台账显示,陕西省选择延期的贷款其利率高于同期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2~3个百分点,信用贷款加权平均利率约高出1~2个百分点(见图3)。以2020年11月安康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台账为例,经分析发现,延期后利率虽有下降,但仍显著高于同期陕西省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反映出选择延期的客户群体较大概率不属于银行正常的优质客户,金融机构让渡利息收入的同时,面临更大的失去本金可能性。随着政策的推进,信贷风险持续累积,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顾虑日益增多。

图3 陕西省两项直达工具台账中贷款合同利率情况

(三)金融机构需求特点与有关部门规定程序存在冲突

金融有其独特的属性,但是诸多环节需要依托公证、司法等部门的支持,而相关部门有既定的规章办法和管理要求,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可能无法及时有效地满足金融的特别需求。一是贷款延期政策规定,3个工作日内还旧借新贷款才能纳入政策支持范围,但金融机构反映还旧借新中涉及抵押、质押和公证等多个环节,必经程序耗时较长,还有部分小微企业表示续办抵押担保困难较多;二是较小金额的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案件面临立案难、审判难、执行难等问题,信用贷款等一旦出现逾期,金融机构追偿的手段非常有限。

(四)宏观政策激励与微观主体行为存在冲突

贷款延期政策要求金融机构要“应延尽延”,但对“应”的执行界定不好把握,如何判断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也较为主观,一些信用质量较好、有还款能力的客户可能借此条款逃避还贷责任,带来道德风险。有部分金融机构反映,一些客户本计划按时还款,但了解政策后,便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提出延期,金融机构很难区分确实有还款困难的客户和恶意欠款客户。另外,信用贷款支持计划规定“应要求获得信用贷款的小微企业承诺保持就业岗位基本稳定”,但企业对用工的考虑一般是多方面的,企业不愿提供稳岗承诺与地方法人机构发放信用贷意愿不高叠加,致使信用贷款支持计划的推进难度增加。

四、两项直达工具运用经验启示

(一)统筹兼顾,注重政策整体性

进入新发展阶段,货币政策也要围绕高质量发展进行既符合中国实际又具有创新意义的探索,需要兼顾宏观调控原则、微观监管原则、市场主体的商业经营原则,推出更多满足发展需要、贴合市场合理需求、能解决实体困难且切实可行的政策工具。

(二)“几家抬”,凝聚政策合力

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至关重要,但缺乏沟通容易形成“真空地带”和重复无用功。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可以事半功倍地推动工作提质增效。两项直达工具的运用再次证明,单靠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优化提升业务办理流程并不能保证货币政策高效落地,尚需要推动地方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发挥财政贴息撬动、风险缓释作用,协调公证、公检法等部门积极配合。

(三)多措并举,建立直达传导机制

直达实体经济的政策工具需要实体知悉了解政策,要求宣传解释直达、业务办理直达、问题反馈直达。要以公众易于接受的方式精准宣传政策内容,深度开发和利用金融科技赋能改造传统服务模式,简化、优化业务办理流程,畅通问题反馈渠道,及时反映趋势性、苗头性问题,解决贯彻执行过程中的难点、堵点,推进政策畅通直达实体。

(四)析微察异,重视微观主体行为

微观主体是经济活动中的毛细血管,要发挥好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需要政府部门、监督管理部门了解微观主体需求,掌握微观行为特点,做好监督引导,根据市场客观规律适时微调预调,激发微观主体活力,提升微观主体理解和运用政策、科学决策和配置资源的能力,推动优化经济金融环境。

五、提高直达政策工具执行效果的政策建议

(一)完善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信用环境

一是加大信用信息整合力度。银企信息的不对称影响直达工具向实体经济传导效率。建议尽快建立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平台,整合职能部门关于企业涉诉、税务、社保、公积金、融资、工商、水电等方面的信息资源,以及各类市场交易信息,精准刻画企业真实状况,进而为银行筛选识别客户、合理把控风险提供基础数据。同时,将信贷信息纳入统一信息平台,降低企业恶意违约概率,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推动银行由“不敢贷、不愿贷”向“敢贷、愿贷、能贷、会贷”转变。二是加大恶意欠款惩戒力度。建议协调公检法等部门,对金融机构申请的类似恶意欠款案件批量化立案、批量化清收、批量化执行,降低金融维权成本,提高贷款依法清收效率。

(二)运用科技手段,完善提升金融服务能力

一是建议利用网络工具搭建银企对接服务平台。线上平台可实现多对多的筛选比较、在线疑问解答、系统筛选匹配、实时贷款审核和持续监测评估,能切实提高融资供需匹配效率,并为分类统计汇总融资中存在问题提供便利,有助于了解工作症结和治理目标,为未来工作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撑。建议进一步推广搭建银企对接服务平台,发挥线上精准对接、政策传导、监测评估等方面优势。二是鼓励金融机构借助科技赋能优化服务。建议规模小的机构之间加强合作,增强与金融科技公司的谈判能力,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科技手段挖掘企业信息,提高客户识别能力,丰富创新信贷产品,完善风控和定价模型。

(三)发挥“几家抬”合力,提升政策直达效率

一是加强货币、财政和担保政策配合。建议在发挥财政资金贴息撬动功能的同时,继续由财政部门拿出一定资金建立风险缓释基金,并与国有担保部门相互配合,对法人机构贷款延期和信用贷款进行担保,撬动更多资金支持普惠小微企业发展。二是加强货币、产业和公证等政策的配合。从政策实施效果看,直达政策与农业、制造业以及工业等产业政策相互配合,能够快速引导金融机构将资金投向重点支持领域,确保货币政策资金能集中支持亟需帮助并具有发展潜力的小微企业;从操作效率来看,对贷款延期中涉及的贷款合同、抵质押品登记等开辟绿色通道,缩短贷款延期涉及的公证业务办理时间,进而有效提高与货币政策对接的时效性。

(四)注重宣传和督导,持续提升政策实施效果。

一是深度开发和利用互联网资源,改造传统沟通模式。在门户网站、APP平台等以公众易于接受的方式精准宣传政策内容,公示简化的业务办理流程,畅通问题反馈渠道,业务沟通中突破管理层级限制,及时反映趋势性、苗头性问题,解决贯彻执行过程中的难点堵点,推进政策畅通直达实体。二是持续做好监督管理工作。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定期通报等措施,在防止资金出现“跑冒滴漏”的同时,切实加大政策推进力度。三是做好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工具退出安排。预先公布政策退出时间表,合理引导社会预期,鼓励企业预先做好贷款归还计划安排,防止政策退出影响企业资金周转;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利用资产证券化等手段,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率,充分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做好资产管理公司打包处置等政策储备,应对出现的不良贷款上升问题,保障金融机构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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