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瑾 高磊 金奇
标准是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为各种活动或其结果提供规则、指南或特性,供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一种文件。标准是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总结。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标准化在社会经济发展中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第39届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大会贺信中强调,中国将积极实施标准化战略,以标准助力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把“瞄准国际标准提高水平”作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阶段新要求。201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经修订后实施,赋予了团体标准明确的法律地位,明确提出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也为开展团体标准制定、实施和管理等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2019年1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民政部印发了《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为团体标准的管理提供了指导依据。由于国家“对团体标准不设行政许可,由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自主制定发布,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提高质量,推动团体标准由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的转变逐渐成为团体标准发展的重点,在具体工作中的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模式探索是团体标准发展面临的重要课题。笔者自2018年至今从事结核病团体标准管理工作,在实践过程中,对团体标准的管理有了更深入地理解和思考。
在国外,社会团体(学会或协会等)标准已有100余年的发展历史。美国、英国、德国、日本及俄罗斯是国际上标准化工作开展较早的国家。美国共有700多家标准制定组织,发布93 000多项团体标准。日本有196个民间标准团体,共制定5 285项标准。欧洲各国和区域也存在着众多的专业层次上的标准化机构,这些团体制定的团体标准是对欧洲标准的补充,总量不是很大。例如,德国机械设备制造业联合会有标准百余项,德国锻造机械设备供应商协会只有少于10项的标准,德国电气工程师协会发布了3 600多项标准[1]。
在我国,根据全国团体标准信息管理平台团体标准大数据显示,截止2021年6月,共计31个省、市、自治区的社会团体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注册4 334家,其中北京市注册259家。这些社会团体中,按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发证机关统计,在民政部登记的社会团体共751家,占社会团体注册总数的14.8%。共发布团体标准26 335项,从国民经济行业划分来看,社会团体公布团体标准涵盖了19个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共20个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其中卫生和社会工作类1 267项[2]。从整体上来看,我国开展标准化工作的社会团体总数远远超过国外其他国家的水平[1]。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实施以来,我国在团体标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团体标准化现状和发展趋势研究[3-6],二是团体标准政府作用、监管机制及法律层面的研究[7-12],三是某领域团体标准制定及发展路径研究等[13-18],而对于团体标准制定和过程管理的规范性和协调性的关注与重视不足[19]。标准主编单位/机构技术和管理水平的差别以及标准管理机构规范化水平,常常导致标准水平参差不齐,标准质量高低不同[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以后,团体标准被赋予了法律地位。2018年初,中国防痨协会组织成立了标准化专业分会,专门从事结核病研究领域团体标准管理和实施。在推进团体标准化进程中,通过不断摸索和实践,以建立适应结核病领域团体标准过程管理体系为目标,提升团体标准质量,规范团体标准发布实施。建立健全的制度,是开展工作的根本遵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团体标准管理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对团体标准申请、立项、意见征集与广泛共识、监督、实施、评价、信息化建设等过程进行全过程的管理。
团体标准的申请采取自由征集和定向招标相结合的方式。在标准申请时,明确标准名称,标准编制工作的类别(制定/修订),标准编制的领域(以结核病研究领域团体标准为例,包括预防、控制、临床、基础、科普及其他等),编制标准的必要性、目的和意义(包括技术可靠性、先进性和经济合理性)、主要技术内容、相关标准及法律法规情况,与国内外相关标准的内容比对(包括国内、外标准的名称和编号,是否存在重复情况)、涉及专利情况、标准的主要章节、内容框架和适用范围、起草单位与起草人、预计经费及经费筹集情况等。在收到主编单位提交的标准申请书后,由秘书处对标准申请书主要审查的内容为申报书的完整性,与已立项或者发布的标准是否重复,编写组成员及主编单位是否符合申报要求,经费预算及筹集情况等进行详细的形式审查。
标准立项工作采取专家评审委员会会审的方式进行,根据申报项目的数量、内容、研究领域遴选并确定评审委员会专家人选,采取专家打分的形式,从标准申报项目是否具备立项必要性和市场需求迫切性;是否有前期扎实的工作基础和充分的科学数据支持;技术方案是否成熟、内容是否完善、技术路线规范合理性;技术指标设置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具有可行性和可推广性;起草单位与起草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2021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中指出,加强标准化战略组织实施,激发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凝聚广泛共识和力量,形成推进实施标准化战略的强大合力。可见,团体标准在起草过程中开展意见征集以形成广泛共识,对于标准编写质量和标准的实施非常重要。
意见征集需要贯穿标准制定的全过程,并从编写组层面、领域专家层面以及社会层面等达到形成“广泛共识”的目的。在编写组共识层面,主要起草人和编写团队的组成应为标准内容相关领域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专家组成,充分考虑所制定标准实施和应用所涵盖的研究、技术、临床、检验、管理等领域的专家组成。标准编写组通过不断讨论推敲和集中意见达成一定的共识。在领域专家共识层面,在标准申请阶段,编写团队自行组织专家开展标准申报前的预审会议,专家对于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及标准内容框架编制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在标准立项、审查和批准阶段,由标准管理机构根据标准内容、领域遴选和组织专家组,对标准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先进性、内容合理性等方面多次提出意见和建议。在社会共识层面,标准编写组在充分组织调研、研讨、撰写标准后,形成标准意见征集稿,标准管理机构在官网公开发布征集意见稿,进行社会征集意见,同时,编写组主动开展意见征集,获得编写组以外20名以上副高级职称专家的意见。通过各层面征集到的意见,在标准审查批准阶段,都要进行逐一梳理,特别是对于未接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重点说明。
团体标准的监督管理自团体标准被赋予法律地位后,已经成为广为关注的问题。国内有研究者提出了对团体标准的监管要实行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事中监管和事后监管相结合、正面激励和负面惩戒相结合的模式[9]。以往的研究多集中在政府监管层面,而对于标准管理机构在标准研制审查中内部监管机制研究不多。GB/T20004.2—2018《团体标准化第2部分:良好行为评价指南》提出了对社会团体开展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的基本原则,明确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为自愿、公开、公正、独立。对于团体标准管理机构,除了接受政府监管和监督,在日常的管理实施中,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把被动监督变为主动监督,是提升团体标准质量重要保障。一是监督管理的制度化,将监督管理内容纳入团体标准管理实施细则,以制度来引导和指导日常管理行为。二是落实公开和公示制度,在标准管理过程中,在标准立项、征集意见和审查、通过和发布等阶段,以及团体标准管理机构的组织架构、运行机制、标准化工作开展等方面,落实公开和公示的制度,通过适当的渠道对外发布。三是评审过程监督。设置由管理专家、业务专家、上级单位管理人员、社会团体委员等不同层面专家组成的内部监督组,对标准评审全过程开展监督。四是畅通申诉渠道,鼓励并接受社会大众、其他社会组织和第三方机构对团体标准研制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建立公开的申诉举报途径,完善受理和处理流程,建立保密制度。
团体标准的管理过程包括制定标准和应用标准[21],团体标准正式发布后,标准的实施也是管理工作重点之一,在实施中检验标准的先进性和科学性,进一步凝聚共识,更有利于巩固团体标准的时效性优势。标准的实施过程管理主要包括标准的宣传贯彻、复审和评价等工作,在团体标准的宣传贯彻方面,发挥主要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的作用及领域影响力对标准进行宣传贯彻,同时,由团体标准的管理机构组织对标准的宣传和推广,两种方式相结合提升标准推广应用范围和效果。在复审和评价方面,团体标准发布实施一段时间后,团体标准管理机构可根据相关领域的发展和变化的需求,对已经发布的标准进行复审和实施效果评价,对不适应新需求和新变化的标准进行修订或废止,对于实施效果良好的团体标准,进一步推动其提升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随着社会创新与发展,科研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或OA办公管理系统在各行业和机构中被广泛开发和应用,日常管理工作需要更加集成化信息系统来实现高效的工作机制[22-23]。与较为集成化、功能较复杂的OA办公管理系统相比,团体标准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与科研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管理模块更为相似。根据团体标准的管理流程,对信息化系统进行管理需求和用户需求分析,进一步进行系统设计和研发。管理系统模块设计主要包括用户模块、后台管理模块、业务流程模块、信息统计和检索模块、信息发布模块以及专家库模块等。系统功能设计主要围绕用户通知管理功能、用户管理和权限功能、项目全过程管理功能、信息统计和检索功能、网站新闻发布功能、专家库建立和检索功能等,其中,项目全过程管理功能包括申请书填写、形式审查、专家意见及意见回复信息、立项公示信息、标准编制进度汇报、意见征集公示申请、意见征集信息,报批申请、发布前公示申请、标准发布等管理功能等。管理系统投入使用前,需要经过管理用户和申请用户进行多轮测试使用,根据不同身份用户使用建议和意见进行系统改进,增强用户体验感,实现功能较为完善、使用简单、流程清晰、管理高效的信息化管理目标。
团体标准是市场主导制定的自愿性标准,国家在政策层面提出鼓励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这也对团体标准过程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团体标准的全过程管理仍然处在不断摸索完善的阶段,管理模式和管理思路需要在不断的实践中探索、创新和提升,需要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和引导,发挥团体标准时效性优势,推动科技创新,同时不断探索团体标准上升路径,理清管理和评价体系。通过更为规范化和精细化的管理,推动团体标准不断提升,获得相关领域更为广泛的共识与认可,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做好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