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 张世丰
2021 年,青海省水利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工作时的重要指示及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紧盯年度工作目标,着力锻长板、补短板、固底板,治水管水取得显著成效。
水利规划和建设稳步推进。 深刻把握“三个最大”省情定位,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和青海省“十四五”规划要求,持续深化完善水利高质量发展顶层设计。 《青海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中华水塔水生态保护规划》已经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黄河青海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安全保障规划》等规划陆续完善报批。柴达木盆地水资源配置、黄河干流防洪二期、“三滩”引水生态治理、灌区改造、水土保持等专项规划审批及中小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加快推动骨干水网建设,引大济湟西干渠、北干渠二期和那棱格勒河、蓄集峡水利枢纽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开展9 座水库除险加固、113 座水库维修养护、18 座水库安全监测, 实施16座淤地坝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中型灌区改造、中小型水库及其配套灌区建设、山洪沟治理等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水利民生及水生态治理持续加强。 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编制专项规划,奋力推进巩固水利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 争取落实各类资金5.99 亿元,推进全省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建设、玛多“5·22”地震灾后供水保障工程修复重建, 维修养护农村牧区供水工程775处,129.7 万人受益, 全省集中式供水工程收费实现全覆盖,水费收缴率达到97.6%。实施6 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完成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省级考核,青海省政府下达2025 年各市州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修订发布2021 年版《青海省用水定额》,创建6 个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县。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43 km2,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完成两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12 项涉水问题整改,木里矿区及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涉水工作3 项任务基本完成。 完成青海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工作,1 298 个问题得到全面整改。
水旱灾害防御有力有效。 针对今年汛期降雨强度大、极端天气频发、洪涝灾害发生次数偏多的严峻形势,青海超前研究及早谋划,坚决压实防汛责任,全面落实“四预”措施,实现了无重大人员伤亡事件、标准内洪水防洪工程不失事、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安全、 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安全的目标。 及时发现处置黄河滩、云谷川水库等小型水库运行管理问题,确保203 座水库、670 余座淤地坝安全度汛。及时开展玛多“5·22”地震涉水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完善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有序推进青海省第一次水旱灾害风险普查。
重点水利改革有序推进。 出台《青海省万亩以上灌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 加强大中型灌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黑泉水库通过国家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考核,实现青海省国家级水管理单位“零”的突破,完成水利部第二批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评估。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建设,起草了《青海省实施水资源刚性约束暂行办法》,出台《青海省水权交易管理办法》《青海省水资源使用权用途管制办法》。 河湖长制工作不断深化,《青海省河长制湖长制条例》于11 月1 日起施行。 加强水生态空间管控,起草了《青海省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生态空间管控的意见》。 进一步规范全省村级水利公益性岗位管理。
2022 年,青海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三新一高”要求,推动青海水利高质量发展,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构建新格局,画好新蓝图。 以给青海省“四地”建设提供水利保障为重点,加快推进引黄济宁工程、共和盆地及其外围水资源配置工程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切实推动重点水利改革,谋划好“中华水塔”保护、河湖管理、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等工作,夯实水利高质量发展基础。
抢抓新机遇,推动新发展。 以落实西部大开发、乡村振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为契机,加大水利投资计划调度执行力度,紧盯建设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关键环节, 完成蓄集峡水利枢纽和引大济湟西干渠、北干渠二期收尾工作,强力推进那棱格勒河水利枢纽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推动蓄集峡水利枢纽配套供水、柴达木盆地水资源配置一期工程采用市场机制融资建设。
把握新要求,履行新使命。 聚焦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巩固提升农牧区供水保障水平。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管控,强化取水许可监管,推进国家节水行动。 积极推进山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重点抓好“三大风险”防范工作。 切实深化重点水利改革,提升水利管理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