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辛蕤
在多数公众眼里,未成年人犯罪呈暴力化、恶性化、低龄化等趋势,需要加强法律规制,但是官方统计数据并不支持这一观点。显然,公众可能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产生认知偏见,而这种认知偏见往往与媒体报道密切相关。为此,应当以批判性话语分析考察未成年人犯罪新闻报道问题,分析未成年人犯罪新闻报道的文本特征和媒体立场。
长期以来未成年人犯罪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重要议题,每桩未成年犯罪事件发生后都会引来铺天盖地的新闻报道,如2017年3月湖南隆回13岁留守儿童砍杀老人(资料来源:中青网);2019年9月湖南衡阳13岁男孩涉嫌杀害父母(资料来源:《北京青年报》);2020年2月四川眉山13岁男孩因琐事杀母(资料来源:红星新闻)等。这些未成年人犯罪新闻报道往往是网络舆情引爆点,引起公众对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的担忧。面对汹涌澎湃的民意,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修正案》(十一)进行修改,个别下调刑事责任年龄。但是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近10年中国未成年人犯罪比重呈下降趋势,并无数据支持未成年人犯罪恶性化的不良倾向。公众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认知、观点多源于新闻报道,新闻媒体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立场、观点、态度、报道等,多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公众认知与判断。因此,从批判性话语分析视角对未成年人犯罪新闻报道文本进行解读与重构十分必要。
批判性话语分析是以现代语言学理论分析与解释社会问题的跨学科理论,也是一种“关联的、辩证的、跨学科的”语篇分析的理论框架与研究方法。从本质上看,批判性话语分析以话语与思想的关系、批判话语背后的真相、提高人们的话语意识等为研究内容,从文化、话语和权力的辩证关系揭示背后的社会秩序和社会语境。语言学家哈里斯认为,话语是一种软权力,也是人们介入社会活动的重要工具,它直接参与诸多社会关系和社会实践,如媒介参与新闻话语制造,教育参与社会话语制造等。批判性话语分析被广泛用于新闻报道分析、社会舆论分析、社会心理分析等方面。学者Fairclough认为,批判性话语分析包括文本分析、话语分析和社会分析三个维度,其中文本分析以词汇选择、句子结构、篇章叙事等为研究对象;话语实践分析以新闻内容的客观性、价值、语言风格等为研究对象;社会实践分析以话语背后的政治、经济、文化等为研究对象。
在对未成年人犯罪新闻报道进行批判性话语分析时,研究者可以选择Fairclough的批判性话语分析模型为参考,对未成年人犯罪新闻报道进行批判性话语分析,考察未成年人犯罪新闻报道中不为人知的大众偏好、认知偏见和社会真相。
主题词汇分析。词汇带有思想意蕴、情感色彩等,能够表达言者的情感偏好、价值倾向、观点立场等。学者Van Dijk认为,词汇选择是新闻报道中的重要内容,隐含着文本的新闻立场、价值倾向等。本文从主流网络新闻媒体选取了近五年引发舆情爆点的16个未成年人犯罪事件共48篇新闻报道进行词频分析发现,出现次数最多的名词依次为“孩子”“老师”“警方”,另外“学校”“家庭”“留守”“刑事责任”“收容教养”“教育”“心理”等词出现的频次也很高。显然,在提及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时,媒体往往不自觉地将其与学校教育、教师管理等联系起来。这些说明在大众认知中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与学校、家庭、社会等有密不可分关系,社会环境、学校教育、法律规制、心理健康等是公众在未成年人犯罪上比较关心的问题。
而以生存环境、法律制度两个层面为出发点进行词频统计发现,在2017年前“留守”一词出现次数较多,但在2017年后“刑法”“保护法”等词汇取代“留守”一词的位置。这些充分说明,由于城乡二元结构影响,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新闻媒体对未成年人犯罪新闻的报道往往聚焦于留守儿童,但在2017年后报道重点有所转移,新闻媒体更倾向于从法律层面看待未成年人犯罪问题。
人物形象设定。在批判性话语分析中,新闻报道中当事人的称呼有较强指示意义,通过称呼能够反映社会对当事人的态度、立场、评价等。Clark认为,在犯罪新闻报道中,如果当事人应当遭到舆论谴责,那么在对当事人的称呼中就会有所反映。在对48篇未成年人新闻报道统计后发现,媒体多用“作案嫌疑人”“加害人”“行凶者”等修饰词加上“(姓)某”的方式来称呼实施犯罪的未成年人。从当事人的称呼上可以看出,新闻媒体用“(姓)某”的方式称呼实施犯罪的未成年人,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尊重,但在前面加上“犯罪嫌疑人”“加害人”“行凶者”等修饰语,体现了未成年犯罪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对未成年犯罪者的道德指责等。
文本引语分析。Fowler等学者认为,新闻文本的句子结构和叙事方式等不自觉地表达了新闻媒体的观点、态度、立场等,对新闻报道来说,所有的文本都是对其他人的行为或者言论的反映和再建。引语是新闻报道中引用事实的重要方式,所以对引语的分析能体现出引语与消息来源、引语与其他文本之间的密切关系。在新闻报道中引语的方式复杂多样,有直接引用,有间接引用,有转述,有选择性引用,甚至有伪装引语,同时,引语来源有较强的选择性。以澎湃新闻《湖北女孩遭未满14周岁男同学抢劫捅伤》为例进行话语分析。“张某的母亲邓小莉(化名)告诉澎湃新闻,黄某用剪刀挟持,实施抢劫”“母亲邓小莉告诉澎湃新闻,黄某挟持女儿……还逼迫女儿脱光衣服”“警方通报称,嫌疑人未满14岁,不够刑事处罚”“母亲邓小莉在朋友圈发文‘求老天保佑,你今后不再受任何伤害’,配上与女儿的合照。”在未成年人犯罪新闻报道中,新闻媒体在引文选择中有较大空间,但是媒体更倾向于选择受害者、受害者家属、警方、学校等消息源提供的观点;并且在引用观点时当事人(家属)、旁观者、学校、警方等对未成年人犯罪的观点、立场、态度等,往往会被新闻媒体“原汁原味”地呈现出来。这些同情受害者的观点,往往会自觉或不自觉地诱导受众。
句子篇章分析。句子结构和篇章的叙事方式等也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言者的立场、态度、观点、目的等,如陈述句、祈使句、反问句等句式结构就代表不同的情感、态度和立场,新闻事件的叙述方式、故事框架等也都是有选择地组合起来的,隐含了新闻媒体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立场、判断、态度和认知。从新闻报道中可见,新闻媒体多以当事人、警方、当事人家属的话语叙述未成年人犯罪事件,多以陈述句为话语表达方式,在新闻报道过程中较少用评论性语言和强烈感情色彩词汇,展现了新闻媒体的客观性和新闻素养。但在叙事上新闻媒体常用对比手法,一方面对受害者的受伤、受害情况进行详细报道,如《澎湃新闻》对湖北未满14周岁男生抢劫捅伤女同学的事件报道中引述,“逼迫女儿脱光衣服”“歪歪扭扭的缝针痕迹”“没穿衣服,浑身是血”“颈胸部刀刺伤……纵膈气肿、积血”等;另一方面表现出受害者与施害者的对比,如《中国新闻周刊》在15岁少年用板砖砸伤老师的报道中写道,“多位学生在社交平台上纷纷表示,黄老师‘是位尽责的班主任’‘很温柔一个人’;而颜某则‘多次触犯校规,貌似还请了家长’”。再如《新京报》对大连女孩被杀案的报道中描述受害者“很乖,学习认真。墙上都是她的奖状”,而施害者“蔡某某性格沉默怪异”“蔡某某在班级中并不受到欢迎,有时会骚扰女同学”。这样的叙事方式容易激发受众对被害者的同情,以及对未成年犯罪者的憎恶。
从批判性话语分析理论看,话语是特定社会文化、社会环境中的话语,潜移默化地受到社会习俗、传统观念、社会心理、政治制度等因素影响,只有从特定社会环境分析话语内容、表达等,才能更好地把握新闻事件内蕴的社会认知、社会情感、价值观念等。所以在未成年人犯罪新闻报道中,应从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进行深入发掘,管窥未成年人犯罪新闻报道中的媒体立场。
以受众为中心的新闻报道取向。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多数新闻媒体都是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在新闻报道中新闻媒体固然要遵守基本的职业道德原则、新闻伦理操守等,但能否吸引受众眼球提高新闻报道收视率或点击率等也是新闻媒体关注的重要内容。显然,在商业文化环境中新闻难免会带有市场化和商品化特征。学者Presdee就认为,犯罪新闻是新闻媒体取悦受众的报道。犯罪、暴力等会满足受众的猎奇心理,如果犯罪新闻与儿童、名人、种族等因素结合起来,新闻传播价值会大大提升。所以在新闻报道中,媒体会不自觉地关注未成年人犯罪事件,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集中地、详细地报道,也促使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成为媒体持久关注的议题。同时,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往往与留守儿童、家庭暴力、校园欺凌等问题联系密切,这些问题与每个社会成员有或多或少的联系,会不自觉地吸引受众的眼球,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这样可以大大提高媒体的新闻传播效果。
新闻报道的政治敏感性与方向性。国内新闻媒体多由事业单位转型而来,带有较强的行政色彩和政治意味,新闻媒体的内容终审、人事任命、经营管理等有政府部门介入,在这种环境中新闻报道要遵循“政府利益+商业利益+公众利益”的运行规则。从新闻传播规律看,负面新闻报道能够引导社会舆论,彰显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同时也能够拉近受众与媒体的心理距离,获得受众对新闻媒体的心理认同,满足受众的好奇心、荣誉感,激发受众的社会正义感、道德责任感。未成年人犯罪新闻报道很少涉及政治敏感性问题,能够获得政府、受众等多方认同,所以新闻媒体愿意报道未成年人犯罪事件,来提高新闻的收视率或点击率。但同时在报道倾向上,新闻媒体也受到政治和法律机构对新闻话语带来的结构性影响。通过查阅了2015年后历次全国人大会议上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刑法》中刑事责任年龄条款的议案,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条例修订的议案发现,只有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2017年3月)有代表提出了修改刑法中“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议案。这与新闻媒体在2017年后转变了对未成年人犯罪新闻报道的重点,时间线是一致的。
受传统文化与价值观影响的新闻报道。新闻事件、新闻报道等是在特定社会文化中展开的,深受社会意识形态、传统价值观念等因素影响。中国传统文化是以尊卑有序、长幼分明等为重要内容的伦理文化,更重视个体对社会规则的认同和服从,调皮捣蛋、我行我素、肆意妄为的未成年人往往被污名化为“熊孩子”,所以公众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容忍度较低,常带着“有色眼镜”看待行为失范的未成年人。这种传统文化观念往往会影响媒体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报道,强化新闻报道的文化偏见和情感色彩。此外,在文化现代化转型中,中国建构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的价值文化体系,这些主流文化是新闻媒体进行新闻报道的文化“标尺”,在新闻报道中媒体往往会以主流文化和价值观审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并形成相应的观点、立场和看法,如批判拜金主义、超前消费、盲目攀比等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揭露家庭教育、社会文化、学校教育等方面问题,这些往往会影响公众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认知与判断。
未成年人犯罪是新闻报道中经常出现的热点问题,公众对未成年人犯罪的认知、观点、态度等多源于新闻报道所呈现的文本,并因此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产生认知偏差。对未成年人犯罪新闻文本的批判性话语分析,有助于媒体意识到新闻报道中的立场偏差,同时帮助公众以客观理性的态度看待未成年人犯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