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晓会,郝立志
药品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s,ADR)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为探讨ADR发生的特点与规律,为临床安全用药提供借鉴与参考,现对我院2017-2019年收集的ADR报告336例进行回顾性分析,报道如下。
1.1 资料来源 收集首都医科大学密云教学医院2017-2019年上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的ADR报告336例,所有报告均经我院负责ADR监测工作的药师审核,数据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1.2 方法 利用Excel表,分析336例患者的年龄、报告类型、发生ADR的药物种类、给药途径、发生时间、累及器官或系统、既往ADR史及报告的来源。
2.1 发生ADR的患者年龄 ADR可发生于各年龄段患者,年龄最小6 d,最大93岁。≥60岁患者最多137例占40.77%。见表1。
表1 336例患者年龄
2.2 ADR的报告类型 报告类型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ADR监测中心的评价标准进行评定。336例ADR报告中,一般的ADR 318例占94.64%。新的ADR 1例占0.30%,为硫酸依替米星注射液,临床表现为中性粒细胞缺乏、白细胞减少。严重的ADR 17例占5.06%。见表2。
表2 导致严重的ADR的药物及临床表现
2.3 引发ADR的药物种类 引发ADR的药物种类依据《新编药物学》第17版进行分类,336例患者涉及药物109种,发生ADR最多的药物为抗感染药物。见表3。
表3 引发ADR的药物种类
2.4 发生ADR排序前10位的药物 发生ADR排序前10位的药物中,抗感染药物占6种。ADR发生率最高的药物为碘海醇注射液。见表4。
表4 发生ADR排序前10位的药物
2.5 发生ADR的给药途径及时间 静脉给药导致ADR最多为253例(75.30%),口服70例(20.83%),其他13例(3.87%);ADR主要发生于给药后10~30 min。见表5。
表5 发生ADR的给药途径及时间 (例)
2.6 ADR累及器官或系统 ADR累及器官或系统参照《WHO药品不良反应术语集》进行分类统计,336例ADR主要累及皮肤及其附件。见表6。
表6 ADR累及器官或系统
2.8 ADR报告的来源 336例ADR报告中,医师报告99例占29.46%,护士报告89例占26.49%,药师报告148例占44.05%。
3.1 ADR与患者年龄的关系 ADR发生率随患者年龄的增长而不断增加,年龄≥60岁患者占比最高,可能与老年患者生理机能退化导致药物在体内的药代动力学改变、合并用药多、依从性差、易发生潜在的不适当用药有关[1]。在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中发现,老年患者病情复杂,ADR易被误认为是新出现的医学状况,未能及时停用可疑药物。临床为缓解ADR,又开具新的药物进行治疗,而新的药物又出现了新的ADR,即“处方瀑布”现象。因此,老年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应根据肝肾功能及时调整药物剂量,同时还应加强药学监护,开展药物重整,减少老年患者ADR,提高患者用药依从性和安全性。
3.2 ADR的报告类型 我院上报的新的/严重的ADR占比较低,应引起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视。因为新的/严重的ADR是ADR监测工作的重点,是评价临床用药安全性的关键指标和药物警戒的信号,对药物的安全性监测具有重要意义。在日后的工作中,应提高临床医护人员对新的/严重的ADR的认知,及时开展院内药物警戒,增强临床医师对严重ADR高发药物的关注,一旦发生严重的ADR,应积极采取治疗措施,减少对患者造成的损害。
3.3 ADR与药物种类 发生ADR的药物种类中,抗感染药物最多,与文献报道一致[2]。ADR发生率排序前10位的药物中有6种为抗感染药物,主要与抗感染药物应用广泛、使用频率高有关。另外,通过病历和处方点评发现,临床存在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用药疗程过长、联合用药不适宜等不合理用药现象,使ADR发生率随之升高。因此,临床应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规范合理地使用该类药物,减少ADR。ADR发生率最高的药物为碘海醇注射液。碘海醇为第2代非离子型单体造影剂,ADR报告例数多,主要考虑3个方面原因:(1)随着心血管介入技术的成熟和CT增强扫描的普及,碘海醇注射液在临床的使用日趋广泛,其引发的ADR也逐渐增多[3]。(2)碘过敏试验不能完全预判碘海醇ADR风险,临床缺乏更为精确有效的检测手段。(3)影像科医护人员对ADR监测意识不强。碘海醇所致ADR以皮肤及其附件损害和消化系统损害为主,大多数患者症状较轻,停药或给予对症处理后均可痊愈或好转。临床中存在使用碘海醇注射液致过敏性休克的严重ADR病例,因此临床用药时应严格按照适应证,排除禁忌证,对既往有哮喘或碘造影剂过敏史患者应慎重使用。使用前将碘海醇加热至37 ℃,注射碘海醇时要缓慢,避免药液外漏,保持静脉输液管路通畅,随时做好急救准备。患者注射碘海醇后需留观30 min后方可离开检查室。
3.4 ADR与给药途径、发生时间 由本文结果可知,静脉给药为发生ADR的主要途径。原因:(1)静脉给药时需刺破皮肤和血管,将药物直接输注到血管内,对皮肤和血管均会产生强烈刺激;(2)静脉输液的渗透压、pH值、微粒等也容易导致ADR,甚至有的药物本身就是抗原或半抗原,易产生过敏反应;(3)中药注射剂虽然经过纯化,但其成分复杂,质控难度较大,很难做到标准统一,导致制剂不纯,精度不够[4]。因此,建议临床采用药物治疗时遵循“可口服勿注射”的基本原则,减少ADR。ADR发生在10 min内68例(20.24%),10~30 min 93例(27.68%),因此,用药后应加强ADR监护,特别是在用药后的最初30 min内必须严密观察。还应警惕迟发型ADR,如硝苯地平缓释片(I)导致牙龈肥大发生在用药后7个月;环孢素软胶囊导致血肌酐升高发生在用药后6个月;地高辛片导致黄绿视发生在用药后2个月,所以对于长期用药的患者要定期复查,积极开展ADR监测。
3.5 ADR累及器官或系统 皮肤及其附件损伤最常见,与有关报道一致[1]。原因可能与该系统的ADR发生率较高,且表现比较明显、易于观察、与药物相关性比较容易确认有关。与此同时,还应及时进行肝肾功能、血常规等实验室检查,及时发现这些隐匿性的器官或系统损害。
3.6 既往ADR史 既往ADR史不详的有133例(占39.58%),表明临床对患者既往ADR的知晓率不高。有文献报道[5],过敏史是影响ADR发生的因素之一,且还可帮助临床正确遴选药物,如患者对磺胺类抗菌药物过敏,治疗时如需使用磺酰脲类降糖药物、噻嗪类利尿剂、塞来昔布、吲达帕胺等药物时应慎重,以免发生交叉过敏反应。因此积极主动了解患者既往ADR史,对于预防ADR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3.7 ADR报告来源 336例报告中,药师上报的例数相对较多,信息主要来源于临床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和药房退药。医师和护士报告的数量相对较少,对此我院拟采取由负责ADR监测工作的药师深入临床各科室,对医师和护士进行专题培训;同时在具体填报过程中,为医护人员提供“一对一”的指导;将ADR上报纳入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等多项支持和鼓励措施,以提高医护人员对ADR的正确认识和上报的积极性,提高报告的质量,增加报告的数量。
综上所述,ADR监测是医疗机构的一项重要工作,需要在医、药、护携手努力下长期开展,并不断总结分析,及时开展院内药物警戒,为临床用药提供参考,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