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既是人性光辉的闪耀,也是达成社会和谐发展所凝结的必然共识。
巧合的是,近期有两则重要文件出台——《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与《家政兴农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与儿童、老人的福祉密切相关。
儿童是家庭的希望,是国家与民族的未来,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基础。从家庭角度来讲,中国人在儿童身上投注了大量心血。但从我国城市建设发展的角度来看,其在公共空间、配套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没有充分考虑和照顾到儿童的切身需求,不利于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及各地方在推进儿童事业发展领域做了大量工作,不断完善儿童权益保障体系,推动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特别是在“十四五”规划纲要中,对建设儿童友好城市也作出了明确部署。《指导意见》的颁布,是对中央相关文件精神的进一步贯彻落实。
《指导意见》从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五个方面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坚持儿童优先发展,从儿童视角出发,以儿童需求为导向,以儿童更好成长为目标,切实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同时《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100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推动儿童友好理念深入人心。
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既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必然要求,也与我国人口出生率下降密切相关。同样的,我国当下面临的另一重大挑战,则是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而随着城市化的推进,无论是抚幼还是养老,都离不开家政服务的支撑。
《行动计划》的提出,一方面能够带动农村人口就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另一方面促进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城乡家政服务消费需求。
相较于城市,我国乡镇地区家政服务存在更大缺口。为此,《行动计划》提出要引导家政服务向乡镇和县城下沉,支持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对农村低收入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另外,《行动计划》强调要推动融合发展,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支持家政企业拓展适老化改造业务;落实家政进社区支持政策,加强社区家政服务设施建设。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以人为核心,意味着必须摒弃以增长速度为核心的、粗放式的建设发展模式,通过精准施策、精细化管理,建设对儿童、老人乃至残疾人等不同群体的友好型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