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巧群,陈 涛
清末民初江西乡村新式小学堂的创设与运行——以萍乡养正国民学校为中心
袁巧群,陈 涛
(赣南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江西 赣州 341000)
新式小学堂的创办及发展在清末教育改革中至关重要,其肩负着普及国民教育、提高国民素质的重要任务。而现有研究缺乏精细的个案考察,以致我们缺乏对新式小学堂具体运作的认识。文章试图以萍乡《养正国民学校图册》为中心,通过对萍乡乡村新式小学堂——养正国民学校创办时办学经费、校舍、教员及日常管理的基本情况进行详细考察,揭示清末民初江西乡村新式小学堂在地方上的创设与具体运行实态。
清末民初;萍乡;新式小学堂;养正国民学校
对于清末新式教育改革,有不少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研究,部分学者立足于地方一省或多省,论述新式教育改革的过程和成效①。但相关研究往往关注省一级宏观层面的改革,对地方上的州、厅、县以及乡村地区小学堂鲜有涉及。近年来,随着新史料的发现,相关的个案也逐渐向省级以下层面推进②。如在资料宏富的徽州地区,陈杰根据一份乡村小学教员日记,对民国时期徽州乡村新式教育及其教学实态进行了详细研究[1]。而目前学界对江西地方学堂如何具体运行与管理的研究,因史料匮乏,还没得到细致深入考察,有待进一步发掘和深入。
近期,笔者的师友在萍乡地区的田野调查中获取了一份《养正国民学校图册》,该图册为民国七年(1918)活字本,由民国初年萍乡县栗江镇首任议长蔡定选主编。图册收录有《养正国民学校序》《禀请前清汪令批准立案词》《公同认可迁校字》《教育公所调查员回复呈词并批发》《养正学校并记图》《规约》《契约字据》《捐钱数目》等文,汇集了光绪丙午年(1906)至民国七年(1918)间萍乡养正小学堂创立与发展过程中各种文件资料。本文即以该图册为基础,辅以家谱、方志等地方文献,对清末民初萍乡养正国民学校的具体运行与管理进行探讨,力图揭示清末民初江西乡村新式小学堂的创设及运行实态。
图1 《养正国民学校图册》书影
《辛丑条约》签订后,统治者面对内忧外患的局面,彻底下决心在全国推广新式教育。清廷于1902年颁布壬寅学制,于1904年颁布癸卯学制,这两项学制的颁布使得新式教育在学制方面正式得到官方认可,又于1905年下诏正式废除科举、兴办学校。江西萍乡的新式小学堂此时如雨后春笋纷纷建立。据《昭萍志略》记载,科举制废除后,萍乡县乡学有城隅初等小学五校、流江黄氏族学、储英国民小学校、明德小学校等(见表1),总计达41所之多③1103–1113。
表1 清末民初部分萍乡新式小学堂与建立时间
资料来源:《昭萍志略》卷六《学校志》
萍乡养正小学堂即创办于此时。光绪丙午(1906)冬,其最初暂借图内的公共场所为校址,但此场所是社仓、团防、义祠、育婴四局所在,公事繁多,加之学堂离生源地远,严重阻碍了学校的发展。考虑到朝廷曾颁布“初等小学堂现甫创办,可借公所寺观等处为之,但须增改修葺,少求合格”[2]426的条令。于是养正小学诸教员认为与其半途而废,不如迁往他地,教员又与图内众人商议得到支持,在1908年禀请宪台汪知事和教育公所调查员杨景涵的核实同意后,于是“公同商议改借莲池庵寺观为我图养正学堂永远基址,该庵地处僻静,庙宇宽宏”④。莲池庵地理位置适中,便于附近学生入学,环境亦十分优美。该庵主要是蔡家村人集资建立,里面供奉着大士像,雇用了道士祀奉香火,经费主要来源于田租。后又向简家村、高家村等村募资扩建,因以地方公产谋地方公益,同时方便学生,所以也得到各村人的支持。养正小学堂是由管理者柳映溪、黎葆元和简家村、蔡家村的蔡达璋、黎高常等人齐心协力、不分地域、摒弃嫌隙,经营数载才重建完成。为普及教育,实现为国育才、人才救国的美好愿望,同时考虑到小学生年龄小、行走不便,于是又在距本校稍远的横水简家村添设分校,分校由殷勅庙改设。改设可以充分利用旧有教育资源,减轻经费负担。萍乡其他新式学堂大多由改设而成,其改设情况可分为以下几类:一是旧址改设,如光绪二十七年(1901),萍乡地区最早创办的新式小学堂——濂溪高等小学校,即“奉部章就原有之濂溪学舍改设”③1090。濂溪高等小学校除利用濂溪学舍原有租息外,社会人士还向本区加捐巨款,使学校能添建讲堂,自修寝室。二是由其他场所改设。用旧书院改设、旧寺庵改设。如凌云高等小学校“光绪二十八年(1902),奉部章就凌云书院改设”③1090。南台书院在清廷“废科举、兴学堂”政策颁布后,“旋遵章,改书院为高级小学,延师主讲,招生肄业,一堂紘诵,多士欢颜”③1089–1090随即更名南台高等小学校。栗江高等小学校就书院原有房舍、租息改设。小溪区高等小学校用泰和庵房屋修理做校舍。昙华小学校以昙华寺房屋为校舍。南坑高等小学校以万寿宫房屋为校舍。乐英高等小学校以乐英房堂舍为校舍。这些在原有房屋建筑基础上建立的新式小学校,充分利用旧有教育资源,“产资堂舍悉仍其旧,不过遵照新章订立课程,招生肄业,与时变通而已”③1091。改设使创办新式小学堂更加容易克服资金的困难,利用旧有教育资源减轻人民经济负担,利于新式教育的推广。
1. 经费种类
萍乡新式学堂办学经费主要有公费和自费两种。清末民初因战争消耗及各种赔款,政府财政早已捉襟见肘,中央和地方财政均已濒临枯竭,加之地价飞涨,民力愈加枯竭,因此公费的学校数量非常少。如“民十九年(1930),教育局长李邦直始与各界协商,提田租一万五千五百石为县立男中、女中、小学三校常年经费,由教育局司其出纳”③1086。大部分的小学堂则和养正小学堂一样只能自费,即私立。私立的学校主要来自于民间的捐赠。有旧款新用,即萍乡新式小学堂的办学资金以原有田租租息为基金。如南台高等小学校、乐英高等小学校以原有租息为基金。有当地士绅及群众的资助,萍乡大部分新式小学堂由当地群众集资创办,如宣风高等小学校,东阳初等小学校等均由“里人捐资建立”。这些由当地士绅、百姓集资创办的小学校与那些借助旧书院、学舍、寺庵改设的学校相比,则“毫无基础,仅恃地方人士之热心教育者,持一纸捐册奔走劝导,掖集数万巨款以成不世之举”③1091。没有任何基础的新式小学堂办学之初的艰难程度可见一斑,但却是萍乡新式小学堂教育真正推广的唯一可以凭借的力量。在自费的过程中宗族则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宗族兴办的族学往往倾全族之力,但缺点是其学校往往也只对本族人开放。族学一般以祠堂为校舍,由族人共同捐资所建。私立学堂在创办之初,大多依靠当地士绅用家族名义进行集资,通过抽提祠会、神会、寺庙经费及向私人募捐等方式维持教育经费。不仅仅是养正国民学校如此建立,萍乡其他新式小学堂也是如此建立。
2. 经费来源
对于初等小学堂的经费,中央财力有限,只能寄希望于地方,《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中明文规定“各省府州县,如向有义塾善举等事经费,皆可酌量改为初等小学堂经费;如有赛会演戏等一切无益之废积有公款者,皆可酌提充用。”[2]412养正小学堂创办之初,办学经费则主要来自蔡家村、高家村、横水简家村三村的村民、“会”、庵寺。徐志强在《清至民国时期的“会”研究》中按立会目的和连接纽带将“会”划分为血缘型“会”、地缘型“会”以及业缘型“会”[3]。“会”是中国传统社会中一种具有本土特色的民间组织,在经济互助(如乐善堂)、文化教育(如宾兴会)、公益慈善(如慈善局)、中国传统宗族整合和地方社会治理中扮演重要角色,是新式小学堂创办之初的重要力量。表2为养正小学堂创办之初各“会”、庵寺的捐助情况:
表2 各“会”、庵寺捐资养正小学堂情况⑤
表2 各“会”、庵寺捐资养正小学堂情况(续)
3. 经费使用
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作为教员的薪水和伙食。本校和分校除夏秋两季收租花费工人工资、伙食、炭火灯油费可以据实报销外,校长、教员、会计、斋夫其伙食包括在薪水之内,以杜绝任意报销之弊。一般每年春月开学时会设酒席款待教员,要求不丰不啬为宜。另外可请年长者、学长等陪同,但最多不超过两桌。另一类是购置办学设施,萍乡县教育公所曾发函要求其对于办学之经费应当节省,将多余的经费留作添班或购置图书之用,也可购置土地。以下为一则养正小学堂出资购买屋宇、土地契约原文:
黄长春卖屋宇契
立出顶卖屋宇基地,壕基,正杂树木,荒熟土块,契人黄长春同男松庭等,今因正用不敷,是以父子商议愿将已手接顶之业,坐落地名高家村嶤箬坑屋宇一所,共计大小五间,上齐椽皮瓦盖,中连楼伏楼板,下齐门片,地脚屋内安稳之物,已载既行,扫卖不留#(原件字迹模糊,无法辨认),屋后壕基余地一所,禁山坡荒土一块,界至均载于后,每年实完僧三和骨(谷)租钱四十文正,要行出顶,侭问亲族人等,俱称不受,只得自请中人蔡锡智、黄秋堂召到安长二图上三村养正学校承买为业,当日三面言定,得受时值契价银八两四钱正,当交我一手亲接,未少分厘,收不另立,其业顶卖之先并无重典互混,既卖之后,任买人执契管业自便施为,百行无阻,此系甘心愿卖并无买逼勒等情,一卖千休,永无找补续赎,恐口无凭,立出顶卖屋宇基地壕基正杂树木荒熟土块契一纸为据。
计开:
一处荛箬坑屋宇大小连五间,坐向上至黄人田,前至买人业,左至黄人屋,右至契内业为界。又屋后挨连壕基余地一所,上至横路邱人业为界,下至买人业,左至张人业,右至邱人业为界。
一处禁山坡荒土一块,上左右三至张人业,下至黄人业为界。
蔡定向 蔡锡镠
黎俊甫 黎经邦
柳翼臣 黄秋堂
凭中在场人 蔡举门 黎彝常 均押
黎正乾 蔡松延
陈祖茂 蔡锡智
民国六年丁巳十月十七日立出顶卖屋宇
契人黄长春命男松庭笔押⑥
从这份卖屋宇契可知,民国六年(1917),当地村民黄长春因入不敷出,于是父子商议出卖屋宇、土地以补贴家用,亲族无人愿意购买,于是将屋宇、土地卖与养正学校,后双方立下此契约作为凭证。
4. 经费问题引发的纠纷
教育经费常常入不敷出,在养正国民小学开办之初即面临“款项无着,亏垫甚巨,该校有岌岌不可终日之势”⑦的严峻危机。后来学校在1909年、1910年、1915年、1916年、1917年陆续获得捐赠才得以继续开办。除此之外还有顽固分子阻挠学校对神会的抽提。迁校之后,图内的村民大多比较贫穷,富户寥寥,每年经费依赖抽提各神会,而顽固之徒又不肯遵抽,1907学校只好通融办理,每年约从神会中抽提三分之一的年租款,神会每年认捐常款租谷一百二十三石,常款钱一百一十七串三百文。并且重新写好捐契,共计二十四张。但是这样的事情仍然屡禁不止,如1909年,庆寿会会内人员黎天香、黄蕃臣怂恿佃户胡家琪抗租霸耕,并私下对会产另立规定,企图瓜分庆寿会抽提给养正学堂的会产,学堂于是禀请有关部门将黎天香等闹事之人差拘在案,庆寿会其他人员为免受牵连,遂再次提供了一份捐契字据⑧。所以私立的养正小学常常因为学校经费纠纷问题影响教育活动的开展。但公费的学校则不同,其资金来源一般较为稳定,办学活动也较为正常,较少受到其他纠纷干扰。
1. 分校管理
在横水简家村添设的分校,要求本校有权管理接待学生入学、办理毕业、誊造表格、聘请教员、修整购置等一切事宜,费用主要来自于捐赠的钱谷。每学期都要对分校的教员和学生进行考核,由本校校长通知分校,而后分校教员带领学生亲自赴本校分别试验。如分校教员拒绝考核,或者学生考核不良,则可以认定该教员教育不良,致使荒废子弟,可以辞退教员。在考核期间分校学生不能寄宿在本校,但是本校可以每日给午餐一顿,以免往返不便。且分校办学经费由本校负担。
2. 账目管理
每年学堂会计从创办人员及各整户共同选择充任,充任者须写字清晰、公正诚实。神会的众姓头目,虽有捐资的义举但不参与其中。冬月放年假时,要核算一年的账,以便将账本递交给下一任会计时能预算来年办学事宜。校内有总簿一本,记载一年总的收支款项,立佃户汇总大簿一本,记载每年年租钱款的收支,立流水大簿一本,记载每日的收支详细数目,其他的事物则以小簿本记载。如校内书籍、物件等项,另记一账簿,每年照簿清点无误方可递交,倘若递交不清导致学校的损失则由会计补偿。如果会计有侵吞移挪等情况,除查出追缴外,且永远不准其干预学校事务。
3. 师资管理
萍乡地区兴建新式小学堂的领导人物是具有新思想的士绅,他们一方面是清政府的忠心拥护者,一方面培养了大量的清政府的掘墓人。教师队伍主要由因科举考试废除后、仕途无望的考生组成,这些学子由于晋升之路受阻,大部分转行成为新式教育的教师。如萍乡新式小学堂的创办者和教员或出自京师大学,或由贡生、监生充任,东阳初等小学校校长吴定邦毕业于京师大学、栗江高等小学校校长廖玉琳为邑生员等。养正国民学校创办人也不例外,其中蔡定选⑨、蔡定中⑩为附贡生,柳映溪!为监生。但是师资常年不足,教师往往身兼数职。如养正学校创办人蔡定选既担任校长管理行政工作,又曾充任教员负责教学工作。连时任萍乡县令的顾家相都亲自出题考察过学生功课,其虽是官员身份,却兼任了老师的职责,时人对其评价很高,认为“公以宰官之身兼师长之任,不第教诲,兼筹养育,实心实政,世不多见”⑫。
考虑到师资不足,养正国民学校对教员的聘任要求较为宽松。即教员不论有捐无捐,本图还是外图,本县外县,皆可充当,要求是以教学公益事业为重心,品学兼优,即可聘用,防止滥竽充数导致误人子弟。对教师唯才聘任、一视同仁,丝毫不论其是否对学校捐款,不论其户籍何处,显示出对教员的极大包容性。由于学校还由当地的群众捐资建立,学校的管理人员主体实际上是当地的群众,他们的意愿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学校的生存。以下是创办人员和助理创办人员:蔡定选、黎高常、柳映溪、蔡源泉、黎葆元、李心宽。助理:蔡定中、胡锦友、黎秉德、蔡锡镠、易树碧、吴邦恂、李心闻、周其振、黎伯霖、黎国雄、柳渭川、余维凤、蔡锡极、蔡锡智#。
其他方面。学校规定柳映溪、黎葆元二位创办人子孙有来校寄宿求学者,不收学费,并另给纸书费。因为两人家属离校较远,不便通学,略示优待,其他人不得援以为例。对创办人家属学生的优待,既可以体现学校的人性化管理,又可以激励其他人士产生对学校的资助。捐款铜钱二十四串的22户为整户,凡创办人员及各整户或僧寺捐有田租巨款者,皆可领学册一部。捐款不满二十四串的30户为散户,其来校求学之子弟均一视同仁。体现平等办学原则。要求对所有学生平等看待,不因捐款数量的多寡而对学生区别对待。
王振忠认为:“教育史涉及个人、社会、国家和文化,它不应是各类学校有关政治事件流水账的大杂烩,也不应是目前市面上常见的那类向校庆献礼的仓促之作、颂祝谀辞。教育史亦绝非教育学的内史,而应当属于专门史的研究范畴。而好的教育史成果应当在充分挖掘历史文献的基础上,将教育史放在大的时代和社会背景中去考察,在人性的关照下,将精英教育和平民教育置诸区域文化的发展脉络中去阐释。”[4]结合清末民初时人关于萍乡新式教育的相关评论以及当时官方关于萍乡教育的调查记录等,我们能够更立体地了解清末民初萍乡乡村新式教育的多面性和复杂性。
因民间文献资料,尤其是关于基层乡村教育的一手资料十分缺乏,故目前学界关于地方学堂创设及具体运行的研究较少。本文以《养正国民学校图册》为中心,从微观尺度对养正国民学校进行考察,为学界提供了一个鲜活的实例。但其创设与具体运行十分复杂,既有现代性的一面,如学习课程不以伦理、艺文为主,还包括农、工、商、矿、声、光、化、电等近代科学知识。也有传统性的一面,如保留莲池庵中的原有祭祀神像,使办学和民间信仰两者共存一处。其长期处于传统向现代的艰难过渡期,且创办之初,经费拮据,主要依靠附近村落的神会、寺庵、村民自发捐赠,办学活动亦经常受到因经费问题引发的纠纷干扰,虽然困难重重,但其教育成就从同时期的西区高等小学校情况中可窥见一斑。“自成立至今,毕业达二十二班,学生在千人以上,其因此而肄业国内大学、留学东西洋暨学成而肩党国重要职守者,实更仆难数”③1097–1098。培养了大量人才。
萍乡位于江西西部,三面环山,与省会城市及鄱阳湖平原地区相比,其政府官方办学能力、培养人才水平及可利用的教育资源都相对有限,针对这种情况,在政府与地方力量共同参与下,小学堂教育得以迅速发展。在清末民初国穷民弱的大时代背景下,养正小学堂办学从建校、迁校、建分校,到因多次经费困难不得不多次向乡里筹款。历经多次纠纷,养正小学一次次渡过难关,幸得简家村、蔡家村、高家村的群众鼎力支持,才能够始终屹立不倒。在政府对公办教育经费投入极其拮据的情况下,养正小学堂无疑对在当地推广新式教育,提高群众素养,团结三村的群众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养正国民学校的办学经历也恰恰是萍乡大部分乡村新式小学的真实写照,甚至是当时江西大部分地区乡村新式学堂的典型代表。
①参见:鲍宁:《清末北京城庙产兴学与新式学堂建设》,《史学月刊》2014年第12期;陈剑安:《江西早期新式学堂初探》,《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7年第2期;王琳:《清末教育近代化中的地方绅士》,《兰州学刊》2007年第7期;徐跃:《清末庙产兴学政策的缘起和演变》,《社会科学研究》2007年第4期。
②参见:李玲:《清末新政时期四川学堂公款私吞问题——以南部县为例》,《西部学刊》2019年第99期;任吉东:《锲入与磨合:新式学堂与乡村治理——以近代直隶省获鹿县为例》,《中国农史》2008年第1期;罗杏:《清代萍乡士绅与地方教育》,《地方文化研究》2015年第3期;孔令琼:《清末民国时期云南沿边地区民族教育与边防近代化》,《思想战线》2013年第3期。
③见民国二十四年(1935)《昭萍志略》卷六《学校志•乡学》。
④见民国七年(1918)《养正国民学校图册•公同认可迁校字》,第1页。
⑤民国七年《养正国民学校图册•契约》,第1-46页。担通“石”,为古代容量单位,十斗为一担;挂又称贯、吊,一千文为一挂,一吊为十串,一串为一百文。
⑥民国七年(1918)《养正国民学校图册•契约》,第43-45页。
⑦民国七年(1918)《养正国民学校图册•私立养正国民学校序》,第1页。
⑧民国七年(1918)《养正国民学校图册•庆寿会允遵提捐字》,第16页上-17页下。
⑨蔡定选:榜名荣丙,字世万,号举门,又号汝椿,清末附贡生,曾任本图图长,辛亥革命后任栗江镇第一任议长。
⑩蔡定中:榜名荣甲,字世孚,号紫衢,一号立齐,清末附贡生。
⑪ 柳映溪:派名涵灿,字鹤有,号翼臣,清末监生,曾倡建栗江书院,任本图团总,任内盗息民安,深得百姓信赖,民国时选举为栗江镇议员。
⑫ 民国二十四年(1935)《昭萍志略》卷十二《艺文志•文征》,第2179页。
⑬ 民国七年(1918)《养正国民学校图册•创办人姓名》,第1页。
[1] 陈杰. 民国时期徽州乡村新式教育及其教学实态——以一个徽州乡村小学教员的日记为中心[J]. 历史教学, 2014(9): 16-23.
[2] 舒新城. 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中册)[M]. 北京: 人民教育出版社, 1981.
[3] 徐志强. 清至民国时期的“会”研究[D]. 上海: 华东政法大学, 2020.
[4] 王振忠. 黄山钟鸣的百年回想[J]. 读书, 2013(10): 152.
The Establishment and Operation of New Rural Schools in Jiangxi Province in the Late Qing Dynasty and the Early Republic of China——Focusing on Pingxiang Yangzheng National School
YUAN Qiao-qun, CHEN Tao
(School of History, Culture and Tourism, Gannan Normal University, Ganzhou Jiangxi 341000, China)
The establishment and development of the new-style school was very important in the education reform in the late Qing Dynasty. They shouldered the important task of popularizing national education and improving national quality. However, the existing research lacks detailed case studies, so that we don’t have enough understanding of the operation of new schools. Based on the photo album of Yangzheng National School in Pingxiang, this paper attempts to reveal the local creation and operation of Jiangxi rural new schools in the late Qing Dynasty and the early Republic of China through a detailed investigation of the basic situation of school running funds, school buildings, teachers and daily management when Pingxiang rural new schools Yangzheng National School was founded.
late Qing Dynasty and early Republic of China; Pingxiang; new-style school; Yangzheng National School
2021-10-28
江西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青年专项课题(21QN045)
袁巧群(1999—),女,江西九江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教育史。
K25
A
2095-9249(2021)05-0069-06
〔责任编校:吴侃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