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天聪
在“双高计划”的引领下,职业院校专业群建设逐渐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现有研究多聚焦于技术层面,探讨专业群的布局架构、课程开发、实训教学等问题。实际上,职业院校专业群建设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技术问题,更是一个复杂的管理问题。在缺乏基层权力配置的情况下,专业群建设很容易流于形式,其效果亦会大打折扣。
与企业相比,作为组织存在的职业院校在管理模式上具有典型的科层特征,权力是自上而下配备的,且具有强制性和中心性特点。在从专业建设到专业群建设的转型过程中,不少职业院校的管理模式并未发生实质性变化。在科层管理体制下,专业群仍然是学校管理中的基层单位,处于权力链条中的末端。在没有相关权力配置的情况下,职业院校的专业群建设往往会处处掣肘,具体而言:专业群负责人对上无法充分整合学校的办学资源,无法打破原有组织建制下各专业之间的壁垒;对下无法保障专业群内部教师的应有权利、应得利益,进而无法调动一线教师参与专业群建设的积极性;对外不具有与行业、企业等独立对话的权力,在课程开发、师资合作等方面享有的话语权相当有限,导致校行企合作很难真正向纵深发展,容易出现“随意拉郎配”的问题。
究其根源,不少职业院校在专业群建设过程中并未认识到这是一個本质上的治理问题,仅将其看作技术层面的事务性工作。从技术层面来看,专业群负责人往往承担着很大的责任,关于专业群建设的大小事务都要经手;从治理层面来看,学校没有赋予其相应的权力,导致专业群建设事务无法得到高效处理。由此,在未改变原有权力配置方式的情况下,基层群体参与专业群建设的积极性将无法得到充分调动。
为了改变上述困境,职业院校应在专业群建设过程中进一步优化权力配置。其一,为避免专业群组建中的形式化、弱化与虚化问题,推动职业院校专业群建设的实体化,应采取以群建院的方式改革原有的组织架构,将原有散布在不同二级学院的专业整合到一个学院,从而打破原有专业之间的组织边界壁垒,实现校内专业资源的有效共享与融通。其二,要打破原有的以专业为基本单位进行考核评价的方式,在评价理念与指标体系设计上以专业群为基本单位组织实施,并赋予专业群负责人相应的权力,允许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根据专业群内部教师表现进行科学的考核评价,从而调动教师群体参与专业群建设的积极性。其三,要改变所有权力集中于上层的局面,推动权力的适当下移,尤其是赋予专业群层面在人才培养方面更多的话语权、经费使用权等,允许专业群负责人代表学校与行业、企业等开展直接的交流与合作,从而推动行业、企业等深入参与到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