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 鹏,夏雅利
(安徽大学 商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
自2000年“走出去”战略提出以来,中国OFDI存量由2000年的277.68亿美元累计增加到2018年的1.98万亿美元,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交易数量也从2000年的7起迅速增加至2018年的488起,交易总额由8 058万美元增长到898亿美元。虽然中国企业走向国际的规模和速度实现了迅猛发展,但事实上其海外并购过程并非一帆风顺,有些企业甚至以失败收场。如华为公司从最初寻求并购美国3COM公司遭到美国政府阻止开始,其海外经营活动受到了美国政府长达十多年的打压,且从2018年开始,遭受的打压力度进一步加大,美国政府采取的扣押华为高管、进行学术切割以及禁用华为设备等一系列制裁手段使得华为公司在海外的生存与发展面临极大的挑战。此外,近期统计结果显示,至少有三分之二的跨国企业在海外经营过程中一直处于亏损状态,部分企业甚至在海外市场短暂存续之后便从东道国市场撤离。针对上述企业在国际化过程中面临的种种问题,学者们将其归因于跨国企业对他国进行投资时要承担“外来者劣势(Liability of Foreignness,以下简称LOF)”,即跨国企业作为外来者无法较快地熟悉和适应当地环境,甚至受到当地政府、供应商的排挤等而面临的竞争劣势。
外来者劣势的存在不仅会影响跨国企业的盈利水平,甚至会对其生存产生威胁,故克服外来者劣势不仅成为跨国公司进行国际化经营时亟需解决的难题,也成为相关学者不断深入探讨的热点课题。但从目前研究来看,学者们多从外来者劣势的基本内涵、来源及克服机制出发进行理论研究,或是探析外来者劣势对于跨国企业经营绩效的作用机理,而对于外来者劣势水平如何评价的研究则较少,尚处于薄弱状态。显然,准确地评价跨国企业面临的外来者劣势水平能够帮助其更好地克服外来者劣势,因此,本文构建了包含地理距离、制度距离、双边政治关系、经济距离以及东道国政策风险五个指标在内的外来者劣势评价指标体系,并利用该指标体系,以“一带一路”沿线54个国家为研究样本,通过加权算术平均法对跨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面临的外来者劣势水平进行了科学评价,以期在丰富该领域研究的同时,也能为跨国企业较好地进行国际化战略布局提供一定的参考。
跨国企业在对他国进行投资获得收益的同时,通常也需要承担更多的额外投资成本。Hymer(1976)[1]最早将这一现象上升为理论并提出了“海外经营成本”概念,认为企业进行跨国投资时由于远距离运输以及缺乏信息网络嵌入性需要承担更多的额外成本。而后Zaheer(1995)[2]用“外来者劣势”概括了这一现象。后续学者便开始围绕外来者劣势陆续展开研究,主要研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对于外来者劣势基本内涵的研究,源于与海外经营成本关系的探讨。海外经营成本是指跨国企业与本土企业相比,需要承担的包含远距离运输成本在内的附加经营成本,是一个与地理距离有关的经济概念[1]。而外来者劣势则是指由于跨国企业属于外来者,在与东道国本土企业竞争时将会处于劣势地位,从而在海外经营过程中会承担更多的额外成本,其涵盖范围不仅涉及经济成本,各种不利于跨国企业健康成长的社会成本也在其范围之内[3]。例如,由于跨国企业的“外来者”身份,其难以获得东道国政府和供应商的公平对待,需要承担额外的关系成本。此后,相关学者又基于不同的视角对“外来者劣势”的概念进行了进一步拓展。有学者将跨国企业面临的外来者劣势具体区分为两类:一类是与地理距离相关的经济成本,这种成本可以被事先预测和较好地控制;另一类是由经营不确定性导致的相关成本,对这类成本进行预测较为困难[4]。此外,一些学者则认为外来者劣势是相对于内部人优势而言的,即跨国企业作为“外部人”很难享受到东道国环境带给当地企业的好处,甚至在东道国受到歧视性待遇,故而将外来者劣势定义为包含信息成本、歧视性成本和关系成本在内的竞争劣势成本[5-6]。
从本质上讲,跨国企业的“外部人”属性是导致其面临外来者劣势的根源所在,这是由于相较于东道国本土企业而言,跨国企业初次踏入东道国市场,不可避免地会受到不公平的对待[7]。梳理现有文献发现,跨国企业面临的外来者劣势主要来源于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母国与东道国之间的“多元距离”[8]。学者们主要围绕地理距离、制度距离等多个“距离因素”探讨其对于外来者劣势的作用机理[9-11]。对于地理距离而言,母国与东道国在地理位置上相距越远,跨国企业会支付越多的运输通信成本以及沟通协调管理成本。而国家间的制度差异则会使跨国企业承担更多的包含不熟悉成本、歧视性成本和关系成本在内的额外经营成本。首先,跨国企业作为东道国市场的新进入者,其为了解当地经济、制度等,需要支付当地企业无需承担的信息成本,即所谓的“不熟悉成本”[12]。其次,东道国政府、供应商和当地消费者对跨国企业采取的歧视态度会使企业承担额外的歧视性成本,比如,当地政府可能对中国企业历来不具好感,或是出于保护民族企业利益的心理而对其实行政治歧视[13]。当地民众也可能因具有民族情结而排斥外来企业生产的产品等[2]。此外,跨国企业若想在东道国立足,还须同相关利益者建立并维持一定的友好关系,但由于国家间在风俗文化、宗教信仰、居民生活习惯等方面存在较大的不同,这必然提高跨国企业同当地利益相关者建立联系的难度水平,使其需要为建立联系支付一定的额外费用,即所谓的关系成本。
第二,东道国的市场环境。部分学者通过实证研究发现跨国企业在以色列、阿富汗等具有高政策风险性的国家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往往具有较差的经营状态与绩效表现,并由此指出东道国较为恶劣的市场环境也会使跨国企业面临一定程度的外来者劣势,即东道国政策风险也是构成跨国企业外来者劣势的重要前因变量[14-15]。政府干预程度较高,风险较大的东道国市场,其稳定性往往较低,这会增加企业投资的沉没成本,使跨国企业在与本土企业进行竞争时处于劣势地位,进而降低企业取得较好投资成果的可能性。
克服外来者劣势是跨国企业实现国际化经营目标的首要条件。现有学者针对跨国企业如何克服外来者劣势做了大量研究。部分学者指出合适的区位选择可以有效地克服外来者劣势。例如,企业在准备进军海外市场时,通过将自身的风险应对能力与外来者劣势水平相匹配,可实现克服外来者劣势的目的,而实现这一目的的手段便是通过对东道国市场进行充分的调研以做出最优的区位选择。在确定目标区位之后,一种合适的市场进入模式也能帮助企业克服外来者劣势。例如,采取循序渐进的国际化战略模式,先行考虑同本国心理距离较近的国家,或优先选择与母国具有相似文化、制度等背景的同一经济区域内的国家,在积累了一定的海外经验后再向其他区域扩张;又或者将与本国交好的国家放在首选位置,因为良好的双边关系便于跨国企业较快地融入当地市场,从而面临更低水平的外来者劣势[9]。此外,一些学者在以肯德基与麦当劳等关联企业作为样本进行配对案例研究时还发现,即使二者是存在于同一经营市场、隶属同一业务的关联企业,其面临的外来者劣势水平也并不完全一致。研究表明,由于肯德基相较于麦当劳而言,具有更强的区位意识和区位能力,再加之有更多的区位资本用于辅助,因此会面临更低水平的外来者劣势[16]。
近年来,随着跨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不断加快,外来者劣势对于企业绩效的影响也备受各界关注。现有关于外来者劣势与企业绩效关系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探析外来者劣势同跨国并购绩效间的关系。相关研究不仅验证了外来者劣势会对企业跨国并购绩效产生负面影响,还指出政府间文化交流等因素能够对该不利影响起到负向调节作用[17]。
第二,从外部环境层面出发,基于母国与东道国在社会、政治、文化、制度上的差异,分析LOF的来源及其对企业OFDI绩效的影响[18-19]。相关研究表明,母国与东道国之间较大的空间距离、制度距离等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跨国企业经营绩效的提升。这是由于空间距离、制度距离等作为外来者劣势的重要构成部分会使跨国企业在海外经营过程中支付更多的包含信息成本、歧视成本以及沟通协调管理成本等在内的额外经营成本。
第三,从企业角度出发探析外部环境差异导致的LOF与企业特质、特有资源等内生变量的交互作用对于企业投资绩效的影响。相关研究指出,跨国企业自身的探索性学习能力越强,越能显著弱化外来者劣势对于经营绩效的负向作用。其作用机理在于,进行探索性学习可使跨国企业获得来自东道国消费者的逆向溢出知识,有利于其生产出消费者认可和接受的产品,进而弥补“合法性”不足对企业绩效产生的不利影响[20-21]。
第四,基于外来者劣势视角来考察OFDI绩效的影响因素并探究如何克服外来者劣势。在以往学者基于制度、行业、公司等角度进行的相关研究的基础上,蔡灵莎(2020)[22]等创新性地将这些影响因素统一纳入外来者劣势研究框架中进行分析,研究结果表明,若跨国企业同时兼具双元学习能力便可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外来者劣势,从而提高企业经营绩效;而要实现双元学习的互补效应,其自身又必须具有良好的知识整合能力。这些研究不仅为开展企业绩效的研究提供了新视角,同时也为外来者劣势的研究框架增添了新的内容。
前文论述表明中西方学者给予了外来者劣势广泛的关注,相关研究成果也颇为丰硕。研究初期,学者们主要围绕外来者劣势的基本问题展开理论论述,涵盖内容主要包括外来者劣势的基本内涵及构成等。在此基础上,学者们为探索外来者劣势的克服机制,结合行为基础观、组织身份理论等又做了大量的研究,为外来者劣势理论体系补充了新的内容,由此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外来者劣势理论。而近年来,“走出去”战略虽然成就了我国企业国际化的跨越式发展,企业跨国经营也斩获了不俗的战绩,但由于外来者劣势的威胁,不少跨国企业“折戟海外”的现象也时常发生,这一问题的出现使得探讨外来者劣势对于跨国企业经营绩效的影响,以及如何帮助企业克服面临的外来者劣势也成为中国学者们研究的焦点。
对于二者之间关系的研究并不单纯是为了表明外来者劣势会对跨国企业经营绩效产生不利影响,其最终的目的在于通过分析其作用机理探索出克服外来者劣势的方法。相关研究指出跨国企业若能预先了解将要面临的外来者劣势水平,便可借助选择合适的东道国市场或是其他手段实现克服外来者劣势的目的。基于此,构建外来者劣势评价指标体系以帮助企业合理评估外来者劣势水平便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但纵观已有研究发现,无论是对外来者劣势基本问题的研究,或是外来者劣势对于企业绩效的影响研究,都未涉及外来者劣势的评价问题,故本文尝试构建外来者劣势评价指标体系。这不仅对后续学者展开相关研究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同时,也能够为企业选取合适的东道国市场,从而降低外来者劣势水平,提高海外经营绩效提供一定的理论参考。
地理距离的指标选取。相关学者均指出跨国企业的国际化进程会因外来者劣势的存在而有所停滞,其中空间距离是构成外来者劣势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在于,东道国与母国之间较远的地理距离不仅会使跨国企业承担额外的交通信息成本,还会降低跨国企业对东道国制度、文化和商业规范的熟悉程度,由此引发的不熟悉性障碍会加大企业后期的沟通协调和管理成本[2]。另一方面在于,母国与东道国之间较大的地理距离会抑制跨国企业对于信任和人际关系的建立,由此造成的针对重大问题的信息不对称会引发更大程度的外来者劣势[23-24]。
制度距离的指标选取。多数学者在相关研究中指出较大的制度差异不利于跨国企业转移固有的经营战略或做出相应的调整以适应东道国的“游戏规则”,这不仅会极大地增加企业前期经营的适应性成本,还会使后期经营中的履约成本和争端解决成本大幅度提升[25]。同时,较大的制度差异还会使跨国企业与本土企业相比获得来自消费者、供应商以及政府部门更低的认可度以及信任度,由此承担较大的合法性压力,而合法性的缺失则会加大跨国企业获取资源和展开OFDI的难度[26]。制度接近论的提出也进一步证明了该观点,即跨国企业在选择东道国市场时,与本国制度差异较小的国家更易被选为投资对象。这样的选择不仅会使企业更快地熟悉和融入新的制度环境,还能使其更为容易地在东道国市场获取合法性,从而面临的外来者劣势也就越不明显[27]。
经济距离的指标选取。在多数学者认可环境因素(地理距离、制度距离)是外来者劣势的构成指标之外,部分学者还指出两国之间的经济距离也是构成外来者劣势的重要指标之一[12]。两国之间的经济距离不仅表现为两国居民在财富和收入层面存在差异,还表现为相同产品在成本与质量上有所差别[28]。因而,当母国与东道国之间的经济距离较大时,跨国企业从供应商手中取得的生产原料与配件就可能不能满足其生产的需要,或者会降低产品的生产效率,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制约跨国企业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使得企业在行业内处于竞争劣势地位。与之相反,经济差异较小的两国之间,不论是国民对于生活的态度,还是生产要素的成本与质量等也就越趋同[29],跨国企业可以按照原有生产模式进行产品的生产,且所生产出的产品在价格以及质量层面也都容易为东道国居民所接受,从而避免面临产品不能得到当地消费者认可与响应而形成的歧视性障碍,进而不必支付额外的歧视性成本。此外,跨国企业也更容易与当地供应商、消费者等外部利益相关者进行沟通与合作,以更快的速度建立相互间的信任关系,从而为其节约建立关系所需支付的关系成本[30]。
双边政治关系的指标选取。随着研究的深入,相关学者另辟新径又挖掘出构成外来者劣势的另一指标——双边政治关系。其作为一项衔接两国的特殊的制度性安排,表明跨国企业若想在东道国的市场上站稳脚跟,就必须同当地政府、供应商等建立社会关系网络;社会网络嵌入性是企业在东道国市场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31]。但由于不同国家在文化、宗教信仰、民风民俗等方面差异较大,因而跨国企业只有在承担较高的关系成本后,才可搭建起自身与外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信任桥梁[3]。与之相反,若母国与东道国之间具有良好的双边政治关系,即双边政治关系距离较近时,两国更易产生政治互信,达成合作共识,这不仅有助于跨国企业同当地政府建立信任关系,使其活动更易获得当地政府的支持,从而降低关系成本,还有助于加深跨国企业对东道国政治、制度、市场环境的了解程度,使其较快地融入当地社会,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弱化自身不被当地政府、供应商等认可而产生的外来者劣势[31-33]。
东道国政策风险的指标选取。随着研究范围的不断拓宽,学者们开始将关注的焦点转移至东道国的市场环境上,认为具有高政策风险性的东道国市场环境也会对跨国企业的经营绩效产生影响。这是由于在这样的东道国市场中进行生产运作时,跨国企业在争端解决以及税收等事项上很难得到法律层面上的有效保护,将处于劣势地位[34]。此外,政府干预程度较高、风险较大的国家,其当地市场的稳定性也相对较低,这会增加跨国企业海外经营的沉没成本。因而,需将东道国政策风险作为外来者劣势的一项评价指标,将其纳入外来者劣势的评价指标体系之内。
基于上述分析,构建包含地理距离、制度距离、双边政治关系、经济距离以及东道国政策风险五个构成指标在内的外来者劣势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以求全面刻画我国企业在东道国市场生产经营时可能面临的外来者劣势。
表1 外来者劣势评价指标体系
由于在外来者劣势评价指标体系中,不同评价指标所起到的作用不同,故,为使每项指标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应对各评价指标赋予不同的权重。选取专家评分法来决定各项指标的权重。
1.构造判断矩阵
依据表1中的内容设计权重调查问卷,调查的对象选择了具有海外工作经验3年以上的江淮汽车、泰禾光电和铜陵有色等企业的高管,以及长期从事企业国际化经营研究的教师,向他们共发放30份问卷,收回有效问卷24份,有效占比达到80%。调查问卷的主要目的在于对各个指标的重要性进行两两比较以得到相应的评分,并在引入1~7标度的基础上,构造量化的判断矩阵(见表2)。
表2 判断矩阵及其描述
2.确定权重系数
确定权重系数的方法并不唯一,本文借鉴多数学者均采用的方法——和积法——进行计算。
首先,将判断矩阵每一列归一化
(1)
其次,将归一化后的判断矩阵按行相加
(2)
最后,归一化处理各向量,即可得到相关权重
(3)
3.一致性检验
为消除主观性偏差对判断结果产生的影响,需验证其判断质量是否能通过一致性检验,主要检验步骤如下:
第二,查找相应的平均一致性指标RI,如表3所示。
表3 修正值RI数值表
经过上述步骤的计算与检验后,便可得到较为准确的判断矩阵权重系数值,具体计算结果见表4。
表4 评价指标的权重系数表
由于当前中美贸易争端的各种不确定性,中美之间政治分歧导致贸易摩擦加剧,又由于“一带一路”倡议的影响力逐渐增强,沿线国家与中国的贸易额度呈稳定增加趋势,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日益成为我国企业对外投资的一片热土,因而本文将重点研究跨国企业在进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时将面临怎样的外来者劣势。但考虑到部分国家例如加纳、冈比亚等虽然属于“一带一路”沿线国,但并未取得来自中国企业较多的资金关注,可以不予考虑,因此,借鉴相关研究,将研究范围界定为蒙俄、东南亚11国、南亚8国、中亚5国、中东欧19国以及西亚北非19国六大地区,共64国。又由于部分国家的地理距离、双边政治关系等指标数据严重缺失,为使后文的实证结果更加准确和可靠,采取剔除关键变量数据缺失样本点的做法,最终将研究时间跨度界定为2013—2018年,以“一带一路”沿线的54个国家作为样本,共计1 620个样本数据,来对跨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面临的外来者劣势水平进行评价与分析。
基础指标数据主要来源于:(1)CEPII数据库对各国首都经纬度的披露;(2)世界银行披露的全球治理指数;(3)中国外交部等网站公布的历年《中国外交》公告;(4)美国传统基金会以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所公布的相关数据,包括近六年国际原油价格、世界各国经济自由度指数等。
地理距离(GD)。现有研究多用北京与东道国首都间的直线距离(DIS)进行测度,这种衡量方式并不全面,因为跨国企业进行远距离运输所支付成本的大小还取决于当年油价的高低,故借鉴蒋冠宏和蒋殿春(2012)[35]等的研究方法,在得到直线距离的基础上,用当年国际原油价格(WTI)予以加权。具体如下式:
GD=DIS×WTI
(4)
制度距离(ID)。由于制度距离反映的是国家之间的制度差异,其大小取决于国家间在制度质量上的差异程度,因此借鉴万伦来和高翔(2014)[36]等的研究方法,援用包含政府效能、管制质量等六个维度在内的全球治理指数,通过计算各维度指标的最大值与最小值的偏差之和来更为科学、合理地对制度距离进行表征。具体计算如下式:
(5)
其中,ID表示中国与沿线各国间的制度距离,下标i、c和j分别为沿线国家、中国以及各维度指数标识。
双边政治关系(BR)。两国间具有怎样的外交关系以及彼此间来往是否密切可彰显两国是否具有良好的双边政治关系。此外,双边投资协定作为争端解决的作用机制,在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同时,对于维系两国间良好的双边政治关系也具有极大的积极作用,因此,借鉴潘镇和金中坤(2015)[37]等的研究方法用高层互访(VIS)、伙伴关系(PNR)、双边投资协定(BIT)这三个指标来衡量双边政治关系。首先,用等级加权重的方法衡量两国间的伙伴关系,其中,全天候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得分为5,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得分为4,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得分为3,全面(合作)伙伴关系得分为2,其他关系得分为1。其次,双边政治关系变量中的高层互访用高层领导人互访次数(仅限于正式友好访问或国事访问)与第三国会晤次数加权之和表示,其中,对于元首级别的互访(包括在第三国会晤)赋予指数为2的权重,其他国家领导人互访或在第三国会晤赋予指数为1的权重。再次,将双边投资协定作为虚拟变量处理,以中国与东道国签订BIT的生效年份为界,观测时若未生效则赋值为0,若已生效,当年及以后期间赋值为1。最后,在用三者之和来表示双边政治关系时,要分别对伙伴关系以及高层互访的数据进行处理。用每年数据除以所有数据中的最大值来剔除年份差异的影响,从而使得最终数据更具科学性。具体计算式如下:
BR=VIS+PNR+BIT
(6)
经济距离(ED)。由于一国居民的生活方式及其对待消费的态度多取决于收入的多少,故对于经济距离的衡量,将借鉴冯德连和施亚鑫(2018)[38]等的研究方法,用中国与东道国人均GDP之间差值与1/2和值之比的绝对值表示。具体如下式:
(7)
其中,ED表征母国与东道国间的经济距离,下标a、b为中国、沿线国家标识。
东道国政策风险(Risk)。由于政策风险涉及国家经济、政府稳定性与廉洁度、内外部冲突等多方面内容,因而参考万丽霞(2016)[34]等学者的研究方法,用各东道国经济自由度指数的综合得分值对其进行衡量。具体如下式:
(8)
其中Risk为东道国政策风险标识,SCOREi表示国家经济自由度指数的各指标度得分。
为确保对外来者劣势水平的计算更加真实科学,需将指标数据进行如下处理:(1)利用线性趋势法补充部分缺失值;(2)正向指标赋值越高,说明外来者劣势水平越高,越不利于跨国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而逆向指标则会产生反向作用,故对逆向指标做倒数形式处理再用于计算分析;(3)为使各指标间具有可比基础,先在Excel表格中对所有数据取对数,以消除指标量纲级别的差异,再对所有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避免指标自身变异产生误差,从而使各指标具备比较分析基础。
选取加权算术平均法计算跨国企业进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时面临的外来者劣势综合得分,该综合得分可以用来衡量跨国企业面临的外来者劣势的水平。具体计算方法为:结合表4中所列示的各权重系数,将上述经标准化处理后的最终数据分别与之对应相乘再相加,从而得到跨国企业在各个东道国所面临的外来者劣势的综合得分,具体如下式:
P=GD×W1+ID×W2+BR×W3+ED×W4+Risk×W5
(9)
其中P为外来者劣势综合得分,W1,W2…W5代表各指标相应的权重系数。
根据上述计算方法可以得到跨国企业进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时面临的外来者劣势的综合得分及排名,计算结果如表5所示。
表5 进入“一带一路”沿线54个国家外来者劣势综合得分及排名
据上述结果可知,跨国企业在东道国市场面临的外来者劣势水平具有区域化差异。其中,跨国企业在进入斯洛文尼亚、阿尔巴尼亚、立陶宛、拉脱维亚等中东欧地区时会面临较高水平的外来者劣势,而进入东南亚区域的某些国家以及我国邻国时则面临较低水平的外来者劣势,如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老挝、哈萨克斯坦等国家。导致这种现象发生的原因可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解读:
其一,跨国企业在中东欧地区的某些国家之所以会面临较大的外来者劣势,是由于这些国家与我国之间的“多元距离”较大。在空间方面,较远的地理距离增加了跨国企业对当地文化、制度等的了解难度,使其在进入东道国后不能尽快地融入当地市场,从而增加了生产经营活动的协调与管理成本。在制度方面,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等中东欧国家在民主法治、政府效率等方面与我国存在较大差异,这必然会加大企业获取外部“合法性”的压力。此外,较好的双边政治关系能够在跨国企业和当地政府之间搭建沟通和交流的桥梁,对企业“走出去”有着重要的影响,但由于中东欧国家同我国不具有较强意愿层面的亲密关系,故出于“排外”心理,跨国企业还可能会受到当地政府更多的歧视以及当地企业的排挤,这种不公平的社会待遇及恶劣的生存环境会极大地阻碍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其二,跨国企业在东南亚区域的某些国家以及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开展经营活动时会面临较低水平的外来者劣势,其主要原因在于这些国家大多是同我国长期交好的近邻国家,即彼此间具有较近的地理距离及较好的双边政治关系。依据成本学派的理论观点,两国之间的近邻关系会使跨国企业免于支付高昂的运输费用,发生的信息沟通成本也会有所降低,同时较好的双边政治关系还有助于中国企业同当地政府建立信任关系,从而降低关系成本,并且这些国家在政府稳定性和管理特点等方面也与我国较为相似,即具有较近的制度距离,这有利于企业更快地熟悉当地市场的“游戏规则”,从而在东道国市场中站稳脚跟。此外,这些国家历史上就与中国有往来,获得本地人认可的机会更大,所以跨国企业在这些东道国国家中会面临较小的外来者劣势。
结合“一带一路”网站相关数据可知,企业对外投资额的流向特征也呈现与评价结果相一致的地域分布规律,这表明本文研究结果可以解释一定的现实问题并具备一定的可信度。具体来看,长期以来亚洲地区每年都会吸收来自中国企业的大量资金,而在亚洲区域内,大量的资金又更多地流向了东南亚等地区;但对于欧洲地区来说投资起点相对较低,虽然经历了快速的增长,但总体来说投资力度仍然不大。据悉,中国企业在亚洲地区的投资总量截止至2017年末累计高达11 393.2亿美元,在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总存量中的占比为63%,而在欧洲地区内累计的投资存量却仅有1 108.6亿美元。但上述实证评价中也存在着少数国家的排名与现实情况不相吻合的问题,比如越南、缅甸、印度尼西亚等国家。这是因为与同区域内其他国家相比,这些国家的地理距离、制度距离以及经济距离等指标数据值严重偏高,从而致使其外来者劣势得分较高、排名较为靠前。但实际上这些国家恰恰是中国企业开展海外经营活动的首选国家。究其原因发现,这些国家多以中国为参照来制定其本国的经济政策及制度法规等,这无疑会使中国企业更快地适应和融入到当地市场环境中;同时,东道国市场内丰富的自然资源以及当地政府在税收等方面给予的优惠政策,也对中国企业产生了极大的吸引力,由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释其得分结果与实际不相符合的问题。
第一,以往学者在对跨国企业外来者劣势展开研究时,只是从某些维度对其进行衡量,缺乏对于外来者劣势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因此本文构建的包含地理距离、制度距离、双边政治关系、经济距离以及东道国政策风险五个构成指标在内的评价指标体系不仅可以弥补一定的研究空白,还可以为量化研究提供评价依据,从而助力于对外来者劣势展开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第二,对于外来者劣势各构成指标内在作用机理的理论阐述,能够为跨国企业预先建立防范机制或采取一定的手段措施来克服外来者劣势提供一定的理论借鉴意义。
第三,基于该评价指标体系,跨国企业可以科学合理地预期其进入东道国市场后面临的外来者劣势水平,以便于企业根据自身发展战略采取分散化的海外经营策略,选择外来者劣势水平较低且赢利潜力较大的国家或区域作为目标东道国市场,从而实现最大的经营收益。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不断落实,我国企业日益热衷于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展开投资,研究结果将对政府和企业有如下管理启示:
第一,要重视外来者劣势产生的负面影响,选择合适的东道国区域市场。外来者劣势的存在不仅会增加中国企业的海外经营成本,加大企业资源获取以及开拓海外市场的难度,甚至可能会使跨国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重受挫,使其快速退出东道国市场。因此,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海外经营活动时,应充分考虑外来者劣势的不利影响,做出合适的区位选择。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多为信息高度不对称、经营风险又较高的新兴经济体,故中国企业在这样的市场中进行信息获取以了解当地政治经济环境时,要比当地企业负担更高的信息费用,且经济自由度较低的市场环境还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中国企业产品的生产与流通,不利于企业提高海外经营绩效。此时,中国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那些在经济、制度上与母国相似的东道国或者同本国交好的国家,这样的外在条件有利于企业克服面临的外来者劣势,为自身健康生存与长远发展提供一定的保障。
第二,充分发挥政府调节作用,缔结良好双边政治关系。中国商品出口海外往往以物美价廉取胜,这无疑会给东道国相关产品市场带来一定的下行压力,加之西方舆论对中国的丑化,例如中国崛起威胁论,都会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东道国民众及当地企业对于中国的正确认知,致使当地民众和企业对来自中国的跨国企业贴上恶意标签。此时,相较于本土企业,跨国企业既可能得不到上游企业的公平对待、受到同类企业的排挤与打压,其生产经营的产品也可能得不到当地消费者的认可与响应,从而在海外经营中处于劣势地位。针对中国企业在国外不被当地政府、供应商等认可而面临的外来者劣势问题,我国政府应当适时发挥其调节作用,为中国企业更好地开展国际化战略营造出一个良好的政治环境。通过与东道国缔结良好的双边关系,不仅可以降低中国企业在海外经营时陷入政治陷阱、遭遇东道国不公平对待的可能性,还可以帮助中国企业更快地同当地政府、供应商等建立联系,以使其海外经营活动得到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
第三,合理评估预期外来者劣势水平,有效配置企业资本。由于跨国企业在不同的东道国市场会面临不同程度的外来者劣势,故企业在开展跨国经营活动前,应该依据评价体系合理评估预期的外来者劣势水平,并结合自身发展战略采取差异化的投资方式和策略,避免企业因盲目投资致使资本过度集中情况的发生。面对处于不同外来者劣势水平的东道国市场,跨国企业若能找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利益契合点,从而实现企业资本的有效配置,便可保障企业国际化经营的可持续发展以及获取最大的投资经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