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比手法在《猫》这篇文章中多次运用,是解读《猫》一文的一把钥匙,不仅有猫与猫的对比,而且有猫与鸟的对比、猫与人的对比、人与人的对比等,教师可以此为切入点对文本展开深入解析。
关键词:对比;《猫》;鸟;人
在郑振铎先生的《猫》一文中,第三只猫毫无疑问是这篇文章的主角,围绕第三只猫作者将“平平淡淡的家庭琐事与脉脉温情中轻笼的哀愁”展现得淋漓尽致,引发了人们的诸多思考。为了表现第三只猫的死带给“我”的哀痛与忏悔,为了让人们更多的关注与反思人类与其他生命群体的关系,作者将第三只猫与不同的人、物进行对比。通过这些对比,人物情感和文章主旨渐渐显露,走向深入。
一、猫与猫的对比
《猫》一文共写了四只猫,前三只猫详写,第四只猫只是一笔带过。第三只猫与前两只猫相比,出身不好。第三只猫是张婶捡来的,与从隔壁要来的第一只猫和从舅舅家抱来的第二只猫相比,可谓从出身这条“起跑线”上就输了。加之第三只猫“毛色是花白的,但并不好看,又很瘦”“毛被烧脱好几块,更觉得难看了”,外形上又输给了前两只猫。第三只猫“不活泼,也不像别的小猫之喜欢玩游,好像是具着天生的忧郁性似的”,性情也不如前两只猫讨人喜欢,甚至招人厌恶,它在家里的地位可想而知,“若有若无”。正是这种鲜明的对比为第三只猫的悲惨结局埋下了伏笔。
第四只猫是一只黑猫,文章中对于黑猫的描述少之又少,仅有“同时我看见一只黑猫飞快地逃过露台,嘴里衔着一只黄鸟”一句。虽然着墨不多,却信息量非常大。如果不是第四只猫的出现,就不会使“我”推翻第三只猫吃鸟的“罪状”,第三只猫恐怕就不能洗清嫌疑。然而,仅仅停留于此,还不能完全理解作者的用意,且看第三只猫与第四只猫的毛色,一只是黑色的,一只是花白色的,如此鲜明的对比,难道就不能引起“我”和其他人的注意吗?再看两只猫的动作,第三只猫“终日懒惰地伏着,吃得胖胖的”,而黑猫“飞快地逃过露台”,身手可谓矫健,如此巨大的反差,难道“我”和其他人就没有仔细思考过吗?第三只猫正是因为“我”的主观臆断,加之本来对它就无好感,最终葬送在“我”盛怒的木棒之下了。
作者将第三只猫与其他三只猫进行对比,用意不言自明。如果没有与前两只猫的对比,就不会有“我”对于第三只猫的“有色眼镜”;如果不是第四只猫的出现,就无法洗刷第三只猫的冤情。正是因为“我”害死了第三只猫,所以,对于第三只猫死亡的哀痛和忏悔尤为强烈。
二、猫与鸟的对比
《猫》这篇文章虽然主要写猫,然而并不只写了猫。作者在文中还写了一对黄色的芙蓉鸟。同为动物,境遇却大不相同,尤其是与第三只猫相比。此处我们重点来对比鸟和第三只猫。首先,“妻买了一对黄色的芙蓉鸟来”,第三只猫是捡来的,鸟却是买来的,来历上鸟便比第三只猫胜了一筹。其次,第三只猫天生忧郁,又不活泼,自然不讨人喜欢,而鸟叫声好听,怎么能不讨人喜欢呢。再次,“妻常常叮嘱着张妈换水,加鸟粮,洗涮笼子”,相比鸟优越的生活环境,第三只猫却只能“因夜里冷,钻到火炉底下去,毛被烧脱好几块”,生活待遇上又输掉了一大截。至于长相,那自然不必说,芙蓉鸟是羽色和鸣叫兼优的笼养观赏鸟,而第三只猫本来就不好看,又很瘦,加之后来毛又被烧脱好几块,更觉难看。如此看来,第三只猫与芙蓉鸟于“我”而言,孰轻孰重,高下立判,不言而喻。
当鸟被咬死的时候,全面落下风的第三只猫自然逃不了干系,况且它“常常跳在桌上,对鸟笼凝望着”,本来就不招人待见,又有明显的作案动机,再加上“我”的亡鸟之痛亟需发泄,自然第三只猫是最好的“替罪羊”,况且它又有被证实的“罪状”,索性称之为“罪犯”也不冤枉。
虽然同为动物,但是境遇却大不相同,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除却第三只猫本身的原因,恐怕是“我”的个人喜好在作祟吧。
三、猫与人的对比
“我”家是一个爱猫的家庭,然而猫的“结局总是失踪或死亡”,以至于“自此,我家永不养猫”。这本身便充满矛盾,为何养了好几次猫猫却不得善终,这难道不该引起“我”的反思吗?要想揭开矛盾背后的秘密,对比猫与人是解决疑问的一把钥匙。“我”家果真是一个爱猫的家庭吗?如果是真爱,那么首先人应该将猫置于一个同等的地位,然而文中的猫和人却是不对等的,尤其是第三只猫。
“我”家对猫的喜爱并不是真爱,至少是一种凭着个人好恶的爱,是一种有差别的爱。对于前两只猫,因为来历、外貌、性情比第三只猫优越,自然招人爱,对第三只猫谈不上爱,甚至有些厌恶。就连一向爱猫的三妹“对于它,也不加注意”“有时也逗着它玩,但并没有像对前几只小猫那样感兴趣”。
猫与人的地位是不对等的。妻子可以仅凭第三只猫“常常跳在桌上,对鸟笼凝望着”便妄下断言:“张妈,留心猫,它会吃鸟呢。”张妈呢,连最招人待见的第二只猫她尚且不大喜欢,何况第三只猫。张妈不仅遵从妻子的嘱托,“跑来把猫捉了去”,下手好不留情;即便是后来“我”断言鸟是第三只猫咬死的,一向照管鸟的张妈也只是“默默无言,不能有什么话来辩护”。其实张妈是最有发言权的,她的话可以直接左右这次事件的走向,然而张妈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况且由第三只猫来承担罪责,至少可以减轻自己的过失,然而这却直接导致了“猫的罪状证实了”。一向喜欢猫的三妹呢,也没有站出来为第三只猫说句话,澄清事实,却加入了“去找这可厌的猫,想给它以一顿惩戒”的队伍中,况且还是她先发现了第三只猫的踪迹。至于“我”,本来对第三只猫就没有好感,况且又断定它咬死了名贵的芙蓉鸟,所以不假思索,仅凭妻子的几句话和自己的主观臆断便坐实第三只猫的“罪状”。当三妹发现猫的踪迹时,“我一时怒气冲天,拿起楼门旁倚着的一根木棒,追过去打了一下”,这“一下”的力度作者只是轻描淡写,然而却直接导致了第三只猫的死亡,可想而知这“一下”力度有多大,其间又充斥了多少“我”对于第三只猫的怨愤。
在这次事件当中,第三只猫自始至终都无从为自己洗清嫌疑,甚至连辩诉的机会也没有,因为“它是不能说话的”。然而仅仅因为它不会说话吗?恐怕还跟“我”家对于猫的不对等的、有差别的爱有关联吧!第三只猫的死亡让“‘我醒悟到了‘我自己并不是一个真正的爱猫人,‘我还不懂得真正的爱,‘我们的爱都是有条件的”。
四、人与人的对比
在死亡的第三只猫面前,文章中的众人都应该接受灵魂的拷问。第三只猫的死亡难道仅仅该让“我”难过,让“我”忏悔吗?其他人呢?为何作者没有交代其他人的所言所感?难道仅仅是因为“我”对于第三只猫施以“极刑”直接导致它的死亡才让“我”反思吗?如果不是妻子的妄加揣测,如果不是张妈的默默无言,如果不是三妹率先发现猫的踪迹,如果不是其他人的推波助澜,“我”还会坐实猫的“罪状”吗?其他人难道没有责任吗?为何最后发现黑猫吃鸟、帮第三只猫洗清嫌疑的是李妈,而不是一向照管鸟的张妈呢?在死亡的第三只猫面前,仅仅是“我”作出了反思,难过而忏悔,“我”與其他人的沉默形成了对比。作者这样安排的用意是什么呢
《猫》是郑振铎先生1925年创作的一篇文章,收入短篇小说集《家庭的故事》。我们这里从小说的角度来解读,很显然,文章采用第一人称进行叙述,叙述者同时又是文章中事件的参与者,然而叙述者又不等同作者本人。其实,除却文中的“我”,在文章之外还有另外一个“我”,即作者。作者正是在对于第三只猫死亡之后的冷眼旁观中既让文中的“我”难过、忏悔,又让其他人集体选择沉默,在这种对比中加深读者对于文章的理解。同时,又跳出课文,直面读者,与读者一起重新审视文章中的人物,“我”的难过、“我”的忏悔与其他人形成了对比,正是在对比的背后,作者想告诉读者,人类作为大自然中的一员,却缺乏对自身行为与生存环境的思考,人类应加强对动物命运的关注,应加强对人类自我的理解与反思,形成尊重动物、善待生命的意识。
英国哲学家吉尔比说:“美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对照,真也是如此。”《猫》正是将故事中不同的主体置于对立面,在对比中表现真善美。对比是解读《猫》一文的一把钥匙,如果读者能够析清文章中隐藏的矛盾点,然后逐一攻破,自然会打开文章的大门,进入文章所描绘的色彩斑斓的世界。
作者简介:李滨芝(1987— ),男, 山东省东营市实验中学二级教师,主研方向为文本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