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 进 谈少盈 巫 勇
(空军预警学院,湖北武汉 430019)
作为军队中最基础的骨干力量,士官队伍建设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和关注[1]。原总参谋部、教育部确定从2012年起,面向全国7省(市、区)11所地方院校作为试点,开展部队依托国民教育培养士官人才。截至2019年底,全国已有49所地方院校承担上百个专业的士官培养任务。目前,军地联合培养士官的规模、数量、质量均得到较大提升,毕业士官已成为部队士官人才的重要来源,为强军目标提供了有效的人才支撑。
但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军地联合培养士官在取得了充分、长足的发展和巨大的成绩的同时,无论是思想认识、融合深度,还是体制机制,均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其实际发展水平离新时代的目标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亟待分析研究、重点突破[2]。在这些问题当中,军地院校师资融合是最具基础性和关键性的环节,也是必须优先解决的“重中之重”的问题,务必要引起各级的极大重视。
2017年,习近平同志首次提出,把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所谓军民融合,就是将国防和军队现代化与经济社会的发展进行深层次结合,把国防和军队现代化融入到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中,从而获得丰厚的资源和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军地联合培养士官,有利于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在立足国情军情的基础上,探索形成适合中国特色的军民融合士官培养共同体,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提供源源不断的高质量、技能型士官人才。
我军的士官制度是1978年起开始试行的,目前已历经42年。在这个过程中,士官队伍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也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从我军士官人才培养体系来看,虽不断健全和完善,但仍然存在生源质量不高、院际竞争不够、优胜劣汰和激励惩罚等体制机制欠缺等问题。从军队院校系统来看,专门从事士官培养的院校数量不多,且大多处于“满负荷”运行的状态。因此,士官人才培养数量不够、质量不高已成为制约军队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因素。全面推进军地联合培养士官,有利于满足军队对士官人才数量、质量等全方位的人才需要。
军地联合培养士官指依托地方院校优势资源,军地双方共同为部队培养高素质技能型的士官人才。在联合培养过程中,地方院校拥有先进的教育理念、雄厚的师资人才、精湛的专业知识、优势的学科资源,军队院校拥有完整的培养体系、丰富的管理经验、过硬的职业素养、逼真的实践平台,双方在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课程实施等方面进行合作,在师资、人才培养、理念上各取所长、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通共融、形成合力,有利于提高士官人才培养的质量,增强士官人才教学的效益。
在联合培养士官的过程中,军地院校的师资融合是非常必要的,有利于军地双方在教学、管理、教育等方面取长补短,协同合作,开展全员、全程、全方位、全领域的育人工作。但在实际培养中,由于军地院校联合培养士官在机制制度的顶层设计中,未将军地院校师资融合充分地考虑进去,导致相关机制制度设计不完善。在开展联合培养时,由于地方院校承担主责主业,虽然希望在教学中与军队院校开展包含师资在内的全面融合,但既没有一部统筹融合发展的上位法[3],也缺少制度规范,从落实层面缺失制度性、常态化的机制制度依据。目前的现实是联合培养中的军地融合更多依赖地方院校与军队院校的“感情”和“关系”,“感情深、关系好”融合程度就高一些,融合工作在某些院校之间演变为“跟着感觉走”,没有机制制度的规范与约束,自然也缺乏机制制度的保障。
从主观意愿上来说,当前军地双方对师资融合是持欢迎态度的;但在具体实施上,又面临着与军队哪些院校或单位开展融合、怎么融合等方法路径不清晰的难题。由此衍生出较多问题,主要表现为:军地院校师资融合的深度不深,“军是军、民是民”的“二元化”现象还比较突出;师资融合的质量不高,培养出的士官学员在军政、技能、组训等方面能力还有所欠缺;融合的时机、环节比较随意,主要以军地院校各自方便安排的时间而定,没有完全考虑到教学过程、效果的要求;融合的方式不够科学正规,依赖军地院校自行联系,开展“一对一”共建共育,其匹配性、有效性存疑。
师资融合必然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如我国长期实行的军地分治、军民分割、各自独立运行的“二元体制”,造成了军地院校的闭环特点都比较突出,双方的开放性和包容性均有所不足;军队任职教育、师资平台资源、实训场所基地等均处于相对封闭运行的状态,与地方院校衔接度不高、融合难度较大;另外,由于军地双方的隶属关系不同,致使在融合的过程中,各自权责、义务的理解、认识以及目标、利益角度的偏差,造成“各讲各话、各做各事”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当前军地融合的形式单一、内容比较简单,融合的质量效果难以保障等,为师资融合增加了障碍。
3.1.1建立师资融合正面清单
所谓师资融合正面清单,是指上级机关对联合培养士官工作中的师资融合的责任主体、联系单位、融合方法、时机等重要事项通过清单方式予以明确,并以法规制度的方式强制进行推动,尽量减少联合培养过程、环节中的模糊地带,消除变相操作。如军地融合对口单位的确定、相互开展师资融合的环节、方式、如何进行监管或评价,并以此为抓手,促进包含师资在内的全面融合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一方面,国家、军队层面要加快包含师资在内的军民融合上位法的制定,对军民融合发展的方针、原则、组织机构、领导体制、运行机制、责任义务、配套保障和法律责任等各方面的内容予以明确[4],充分发挥法规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另一方面,国家、军队层面加强统筹、管理和指导,更多出台细化政策规范,解决权责不清、各部门单打独斗、融合随意性大等深层次的问题。
3.1.2建立教师交流派遣机制
教师交流制度,既有利于增强地方院校教师政治、军事素养,提高带兵、管理、组训等能力,也有利于军事院校教师学习先进教学理念、方法、手段;教师派遣制度,可以弥补地方院校“双师型”教师的不足、军事院校任职教育起步较晚、转型偏慢等弊端。
地方院校由于其国民教育属性,在为部队培养士官人才过程中,在师资等方面必然存在先天不足的地方,而军队院校本身也需要学习引进地方院校职业教育中先进的教学理念、方法和手段,无论从联合培养士官的任务,还是从双方长远发展出发,教师交流和派遣机制都亟待建立。
由于军地院校人事割裂较大的现实,教师派遣还存在较大的、无形的障碍,可尝试从探索教师双向交流常态机制[5]入手,建立教师兼容、共享、共建、访问学者等数据库建设,以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等为依托,激励军地通用专业教师开展双向有序常态交流、参与教学,达到教师共享共用,提升师资使用和发展效能,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态势。
3.1.3建立质量跟踪反馈制度
为了保证士官人才培养质量,应建立毕业士官的质量跟踪反馈制度。质量反馈系统应由教师质量反馈员和学生质量反馈员组成。教师质量反馈员通过调查问卷、士官座谈、军地院校交流、部队调研等多种方式,反馈教与学中存在的问题;学生质量反馈员通过向毕业士官了解、调查、交流等非官方的形式,反馈对学习、管理、教育的感受,发现教学质量问题。
以上两个系统互相补充、相互促进,以长期化、常态化的质量跟踪反馈制度,发现掌握院校教学、士官专业技能、能力素质等存在的问题,重点从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过程、师资队伍等方面查找原因和薄弱环节,制定有效措施,从源头上提高军地融合实效和士官培养质量,实现优势互补、衔接有序、质量可靠的高层次融合。
3.1.4建立军地融合评价系统
军地融合评价系统是军地双方为了保证士官人才培养质量,进行教学检查、督促、评估和指导的工作组织。它对于促进联合培养士官工作的科学性、提升融合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也是军地高效融合的重要保障。
军地融合评价系统可由军地院校、部队专业吻合度高、学术水平高、教育和管理经验丰富的专家教授组成,对军地融合的水平、质量进行评价和指导。军地融合评价应将士官培养的全过程、全要素纳入进来开展评价,尤其对于师资融合,要以建立制度性、正规化机制为目的,切实发挥督导性、指导性的功能作用,提升师资融合的质量、水平。
3.2.1开展军地师资融合行动研究
在军地融合过程中,应组织精干力量,从影响融合的机制制度、责任义务、统筹协调等方面入手,重点紧盯融合的方式方法不明、融合路径不清晰等难题,开展对军地师资融合的探索性行动研究。
如在某些军地院校之间开展包含师资在内的融合试点,加大帮扶力度,强化过程管理,实现目标、师资、课程、方法、路径的高效融合,形成一批突破性成果,并应用到军地融合实践中,消除当前军地双方存在的在融合上理解上的偏差、方法上的“盲人摸象”、融合的凝聚力、感召力、执行力不够,为将地方高校打造成士官人才培养基地扫清方法和认识上的障碍。
3.2.2明确军地师资融合路径措施
军地融合向深度迈进,必须按照“丰富融合形式、拓宽融合范围、深化融合层次”的要求进行:在融合形式上,由地方院校主动延伸到军地协同,由“民参军”、单向服务向“军转民”、双向互动拓展;在融合层次上,由单一的教学向管理、教育、训练等深层次转化,使军民更紧密地结合、更顺畅地对接,达到质量效益的集约化融合提升,实现高质量融合、高效益融合、可持续融合。
如过去很多军地高校之间,在师资融合上由于路径措施不明确,仅停留在“结对子”、相互走访、座谈交流等浅层次的高度,导致士官课程教学与地方学生基本无太大区别、军队院校和部队作业未得到发挥、毕业士官军事素养和能力偏弱,必须从法规、制度层面进行明确:一是哪些步骤是师资队伍协同、融合必备的“规定动作”,哪些是可以有的“自选动作”,二是军事院校参与士官培养的教学、管理、教育、训练等全方位、各环节的做法,做到联合培养的路径明确、措施过硬。
3.2.3规范军地师资融合方法手段
客观地说,军地融合在我国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还未形成统一、有效的方法体系。再加上思想观念滞后、统筹统管不够、机制制度缺失等原因,表现出手段单一、重复、融合力度、执行力不够等问题。要想解决这些沉疴固疾,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在集智攻关基础上,规范包含师资在内的军地融合方法手段。
如建立跟踪问效制度,通报相关信息,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建立交流互助制度,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建立专题例会制度,梳理问题,制定措施[6];建立军民融合信息发布平台、师资等各类数据库,开展军地师资访问、交流、共研,激发融合动力;采取“专业近邻”互动模式,联系建立稳定教师合作关系,教师互相派遣进修,联合开展系列化、专业化、问题化的常态高水平交流研讨;举办大型学术活动,相互邀请教学骨干、名师讲学,担任特聘教授等,提升教师能力,促进深度融合。
3.3.1成立军地融合领导机构
当代大学生对生活品质的需求与日俱增,但由于经济来源单一,很多大学生不能得到满足。不管是大学校园二手物品交易市场的供给方,还是大学校园二手物品交易市场的需求方,都是较为庞大的群体,他们对二手交易的需求十分强烈。由于大学生尚未体验生活的艰苦,他们很容易喜新厌旧。因此,很多大学生手中多多少少都会有些自己已不再需要但还有一定价值的物品,也有很多大学生由于生活费的限制买不了自己想要的新产品,再加之大学生的消费心理总是希望用最少的钱买到物有所值的商品,这就需要二手市场发挥积极作用。构建新型大学校园二手交易平台是可行的,它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大学生的交易需求。
建议教育部、部队设立军民融合领导机构,进行统筹规划和领导,协助制定相应上位法及配套法规制度,发布急需政策,履行监督、指导、监察和管理职能,促进军民融合沿着规范、正规、健康和有序的方向发展,同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与部队成立下级单位,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见效。
对负责具体培养的军地院校、部队之间,在签订联合培养士官协议的基础上,探索成立相应机构,定期进行磋商,不断畅通拓展渠道平台,开展教师交流互派、素质培养、能力提高,提高双方师资能力和融合质量;明确各方权责、义务,制定相关规范、制度,使融合的方向、路径有据可依;统一融合的时机、环节,正规融合的方式方法,保证融合真正服务于教学,并转化为士官培养质量的不断提高。
3.3.2建立师资联教联训基地
《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指出,要加强教育资源的统筹,完善军民融合的人才培养使用体系。师资队伍作为军民融合人才培养使用体系中重要的一环,通过加强军地教育资源统筹,充分依托地方院校和部队优势,开展教师的共建、共育,非常必要。
针对联合培养中“双师型”教师不足的现实,可以依托军事院校或部队装备平台资源,建立师资联教联训基地,解决地方院校教师缺乏行业经历、深入一线部队机会少、对部队装备操作标准、流程不熟悉的问题,还可通过这种形式吸收地方院校师资力量,参与部队装备科研平台的改造、升级,服务与军事人才培养、军事科研创新,双方均能找到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平台,也有利于为士官培养创造更好的师资保障。
3.3.3丰富师资融合形式内容
毋庸讳言,军民融合培养士官在过去取得较大的实效,但也出现很多不能适应部队岗位、环境、思想要求的苗头倾向。部分培养院校重视教学忽视能力、重视专业胜过素质,主要原因就是军民融合的形式内容局限性较大,因此,军地院校要树立“大教育观”,不应将内容限定在单一的教学领域,还应积极扩展到人才培养、教学研究、管理教育、思想政治等领域。
一是要继续推进建立在师资基础上的教学领域的融合,促进地方职业教育体系与军事职业教育体系的“无缝对接”;二是多领域融合、全方位育人,培养出政治思想合格、军事素质过硬、专业技能精湛、管理能力突出、身心素质良好、品德作风端正的高素质士官人才[7];三是要积极探索军地融合的新形式新途径,不能仅仅是添加点军训内容,还要加上建立在教师或教官交流派遣基础上的军事化管理、互管互训、轮流担任骨干、模拟指导员等多种内容形式,服务于全面过硬高质量士官人才的培养;三是构建丰富的师资融合形式、内容体系,助力士官人才培养的正规化、制度化、信息化,推动形成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士官人才培养体系。
目前,军地院校联合培养士官已经进入到全面融合、深度融合的关键发展期、成长期,将军地融合质量、水平提升到新的高度,是联合培养士官形势发展、需求的需要。新时期,党和国家提出和加快军民融合的战略,为士官培养转型提供了指引,指明了方向。军地院校应积极响应、共同携手,结合士官培养实际,重点围绕师资融合等关键问题抓手,积极突破、主动作为,将军民融合向更深层次有序推进,促进士官培养质量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