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丕尔的“语言—文化观”再认识

2021-03-07 11:58艾瑞
文化创新比较研究 2021年34期
关键词:文化观语言学形式

艾瑞

(1.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外语与教育研究中心,北京 100089;2.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北京 100192)

前人对萨丕尔的“语言—文化观”进行了许多解读,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之处:一是对于萨丕尔所论述的“文化”概念缺乏清晰的认识,部分观点模糊不清甚至自相矛盾; 二是多从理论层面对萨丕尔论点和论据的介绍和重复,鲜有通过汉语与其他语言对比的实例对萨丕尔的“语言—文化观”进行扬弃,更少有人对其不足之处加以剖析和改进。

该文通过对萨丕尔的“语言—文化观”进行深入分析和阐释,还原萨丕尔“语言—文化观”的提出缘由和理论诉求,通过几组概念的辨析,理解文化对语言存在多个维度上的影响作用,并进一步辨明不同维度上影响作用的强弱区别。

1 萨丕尔的“语言—文化观”

国内学者对萨丕尔的“语言—文化观”做过一些研究。陈运香通过解析语言相对论中的文化观,围绕“语言和文化的主次”“语言如何影响思维”和“语言文化对比研究中的“个性”与“共性”3 个方面对语言文化对比研究问题进行思考[1]。王亦高通过对语言学“萨丕尔—沃尔夫假说”中一些观点的阐释,以及对汉语与英语词汇及语法的举例比较,讨论中英文时空观的相异之处,并尝试以此思考“跨文化传播”问题[2]。孟宏党追溯“萨丕尔—沃尔夫假说”对康德、哈曼、赫尔德、洪堡特思想的继承性,以此探索这一假说的欧洲渊源[3]。侯福莉结合萨丕尔的论著和科研论文的要旨,探索他跨学科语言研究的背景和基础、范畴和深层维度及其启示[4]。

萨丕尔在《语言论》中对“文化”的界定是比较模糊和混乱的,一方面将文化定义为“社会流传下来的、决定我们生活面貌的风俗和信仰的总体”;另一方面又称“文化这名称的定义可以是:一个社会所做的和想做的是什么[5]。”萨丕尔自己似乎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其后在《真伪文化》中专门探讨了文化的概念问题,然而这篇文章并未得到学界足够的重视。萨丕尔指出,“文化”这个术语“表面上区分了一些具有严格客观效力的概念,但实际上只标明了几个模糊的思想领域,这些领域随使用者的观点转变、缩小或扩大,其意义范围中包括了一些非但不协调,反而有些对立的概念[6]。”笔者认为,这正是目前围绕“语言与文化的关系” 这一问题存在的许多观点和论述杂糅不清的症结所在。同时萨丕尔也指出,在这些意义冲突的背后有着共同的情感基调。正是这种相对稳定的情感基调使得这些不协调的概念能够在同一名称下统一起来。人类对不同事物和关系的价值判断不同,但对一个概念的价值判断往往是相同的,这正是我们讨论这些概念的基础。萨丕尔认为,“文化”这个术语有3 个主要的意义,一是“人们生活中的所有社会继承元素,包括物质的和精神的”,他指出这样的定义过于宽泛,许多原始人类的行为方式也会因此被包含进去,文化一词的范围会变得像人本身一样广泛。文化的第二种意义是“一个相当传统的个人修养的理想”,这种理想是经过筛选的,是长期被认可的,在不同的地方表现为不同的形式。萨丕尔认为第三种文化的意义“很难给出令人满意的阐释”,这种意义与第一种意义的相似之处是“强调群体而非个人所拥有的精神财富”,与第一种意义的相似之处是“强调其选择性”。然而,萨丕尔还是“勉为其难地” 给出了一个对于第三种意义的解释:“能够在世界上给予一个民族特殊地位的一般态度、生活观,以及文明的具体表现。”这一意义强调的不是某种行为或者信仰本身,而是这些行为和信仰对集体的作用和意义。萨丕尔认为,真正意义上的“文化”应该以上述“文化”的第二和第三个意义为基础,即可以代表一个民族文明的典型模式的理想形式。

我们可以将萨丕尔的“语言—文化观”概括为以下三点。

一是语言与文化的分布并不一致,即三者的关系并不平行。萨丕尔认为二者在分布上的交叉十分频繁,每种语言和文化似乎都往往遵循其独自的进程,彼此关系不大。萨丕尔的这一观点得益于其语言学背景,更得益于其研究人类学的经历。人类学家对于一片未知自然领域的探索就是从研究人的种族、语言和文化这三方面开始着手的。

二是语言与文化的历史不能用种族问题来解释。萨丕尔断言,种族对语言和文化的历史是毫无影响的,并指出这一观点很难被种族主义者所接受。萨丕尔的这一观点是有所指的,其学术观点很难不受到当时历史背景的影响。

三是语言与文化在某些方面也是相关的。萨丕尔在“语言、种族和文化不一定相关”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从来、永远不相关”。他认为种族和文化的一些倾向正与语言学有关,虽然关系并不如人们想象得那么重要。

2 语言与文化领域几对易混淆的概念

“语言与文化的关系”这一问题讨论至今,鲜有学者认为二者之间没有任何联系。人们的分歧在于,文化在多大程度上与语言有关,文化与语言的哪些方面有关,以及文化与语言相互影响的结果是什么。这就需要对以下几对容易混淆的概念加以辨别。

一是语言与语言学。萨丕尔从来没有否认过语言学对于文化研究的重要性,他自己的研究路径恰恰证明了这一点。萨丕尔[7]明确指出,语言学对于文化研究具有重要的价值,从某种意义上讲,一种文明的文化样式可以从其语言中索引。要想了解一种文明的脉络,单纯观察其文化现象是走不通的,必须要借助其语言符号来凸显其文化特征。他说,语言可以定义为“文化的符号向导”,必须要从文化产物和社会产物的角度去理解语言。语言学与文化研究的关系十分紧密,但绝不能将这种紧密的关系简单地套用在语言与文化上。

二是语言与言语。萨丕尔把“文化和个性的关系”作为语言人类学研究的3 个方面之一,这说明他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文化对作为整体的“语言”的作用显然是更加强烈的。但当这种影响加载到这个民族的具体个体身上时,发生变异的可能性就要大得多。个体可以通过阅读、深刻思考、文化接触、外语习得实现其个体言语的变化,而这种变化发生于整个民族则似乎是不可能的。因此,不能因为文化在对言语影响过程中的失位,就否认了文化对语言造成影响的可能性。

三是文化与知识。本族语者早期从未见过另一文化中的某种事物,就不可能对其产生任何认识,更无法使用其本族语对其命名,其原因并不在于语言本身,而在于对这一特定事物缺乏认知。通过文化交流,本族语者对这一事物产生感知后,其概念才得以进入他们的认知世界,并由此必然产生一种合适的指称。简而言之,这是知识问题,而不是文化问题。在了解彼此所掌握的知识后,人们可以灵活地运用上述方式进行思考和表达。

四是语言内容与语言结构。前人已经找到了不同文化背景中语言差异的许多例证,其中博厄斯的发现最具代表性,他发现爱斯基摩人的语言中有多种表示不同形态的“雪”的词语,而其中并不包含相同的词根或词缀[8]。实际上,在英语和汉语中,这类例证比比皆是。例如,英语中有多种表示不同种类“车辆”的词汇,其中不包含相同的词根或词缀,而在汉语中将它们通称为“车”。汉语中有多种表示亲属关系中与自己同辈的词汇,而英语中表达类似亲属关系的则通常只有一词。然而,以上这些例子只能说明文化可以对语言的词汇(内容)产生影响,并不能说明文化可以影响语言(结构)本身。对比二者的不同并不是在对比语言本身,而是在对比语言的内容,这样的问题在萨丕尔看来对于语言学家而言是毫无吸引力的。

3 文化对语言的多维影响

萨丕尔认为,文化是一个社会的行为和思考的内容,而语言则是思维的方式,语言根本不涉及内容的变化,只是形式上的变化[5]。在萨丕尔看来,完全可以改变一种语言的声音、文字、甚至概念,而其内在的思维却一点儿也不受影响。语言就像一个固定的容器,里面的承载物无论是水、灰泥,还是熔化的金子,对容器本身毫无影响。语言对思维只有“塑形”作用,这种作用只会制约思维的形式,而不会改变思维的内容。思维作为一种流体,可以在语言的管道中以各种形式存在而不影响其内容。语言的内容与文化密切相关,但这不是语言学家应该关注的。语言学的研究者一定要把“语言”和“语言的(词汇)内容”二者分开。

笔者认为,内容是事物存在的基础。形式是内容的存在方式,是内容的结构和组织。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依赖于内容,并随内容的发展而发展。形式又作用于内容,影响内容。没有无形式的内容,也没有无内容的形式。内容与形式互相联系、互相制约,是辩证的统一。就像不能脱离容器和形状来谈论水一样,我们也不能脱离语言的形式来谈论语言的内容,不能脱离语言来谈论文化或者思维。体现在现实生活中,就是人们无法脱离名称来谈论事物。语言是对客观世界的编码,不同的语言采用不用的方式对客观世界进行编码,其内容和形式都体现出差异。因此,文化对语言内容方面的差异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对语言形式方面的差异亦会有所影响,虽然这种影响是间接的、相对微弱的。“文化—词汇意义—语言结构—思维”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链条,从内容到形式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相互影响作用。

文化不仅对语言中的概念(ideational)因素存在影响,对主观(subjective)因素也同样存在着影响,只不过相对而言没有那么强烈。文化的差异性并不会影响语言的功能性,只会影响语言的清晰程度、具体程度和准确程度,但这些程度上的影响足以改变语言的主观因素。每种语言中都存在着一些很难翻译为其他语言的词汇,这些词汇往往反映着民族的某种文化特性。虽然其他语言可以尝试通过描述、解释、类比等手段把这些词汇的意义尽可能表达出来,但不可否认的是,无论如何努力,我们也无法完全准确理解它们的意义,用另一种语言翻译则更难,这种差异恰恰体现了文化对语言中主观因素的影响[9]。

4 结语

正如罗常培所说,语言和文化关系密切,它们所涉及的范围是很广博的。萨丕尔最大的贡献之一在于强调了语言学作为人文社会科学的本质属性,即强调语言的社会性,不仅要做语言的形式描写和分析,更要重视语言所处的文化环境和社会背景。萨丕尔尊重语言事实,在论述中善于引用语言实例,这在当时美国结构主义的大背景之中显得尤为难得,也引领了语言研究的新方向。我们应当早日从“萨丕尔—沃尔夫假说”的术语谬误中解脱出来,尊重萨丕尔“语言—文化观”独立的研究地位和研究价值,通过更多相关近似概念的辨析和跨语言的实例分析,探究文化对语言影响的方式和程度,为揭开语言与文化的关系这一奥秘不断地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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