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针
(广西财经学院人事处,广西南宁 530003)
自2007年,文化部设立首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以下简称“实验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以来,“截至2020年6月,我国共设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7 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17 个,涉及省份17 个”[1]。2019年12月,经文化和旅游部验收并批准,同意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等7 个“实验区”正式升级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这表明我国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已经有了鲜活的成功案例,标志着我国的文化生态保护建设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清晰地看到14年来,尽管文化生态保护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总体上仍处在探索实验阶段。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文化生态保护基础条件差、涉及面广泛、复杂程度高,存在许多特殊性和不确定因素,建设起来困难重重。加快建设少数民族“实验区”,不仅是对国家“文化自信”号召的积极响应,也有利于弘扬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于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现有的24 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 (实验)区,11 个设立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详见表1),占比47.8%,接近总数的一半。主要涉及藏、羌、土家、苗、白、壮、侗等少数民族。已经完成升级的7 个保护区,3 个分布在少数民族地区,分别是:青海省的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区(2008年设立)、四川省的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2008年设立)和湖南省的武陵山区(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2010年设立)。这表明,我国的少数民族“实验区”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已经完成升级的“实验区”,拥有相对成熟的保护建设体系,可以为其他少数民族“实验区”的保护建设提供一定的借鉴和指导。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大多数(占比72.7%)少数民族“实验区”的建设相对缓慢、建设成效欠佳,建设速度和建设质量都亟待提升。
表1 少数民族地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名单
总体来看,少数民族“实验区”总体规划制定缓慢,平均历时4年之久才得以批复。总体规划是整个“实验区” 建设在空间和时间上的总安排和总布局,其制定缓慢直接延长了整个“实验区”的建设进程,导致整个“实验区”的保护建设难以推进。另外,少数民族“实验区”国家级非遗项目数差距较大,其中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武陵山区(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 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以及武陵山区(鄂西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5 个“保护(实验)区”项目数较多,远超过其他地区。
自2008年首个少数民族“实验区”设立以来,少数民族地区文化生态保护建设研究越来越受到学者们的关注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当前,研究者们进行的研究大多是定性描述,缺乏定量分析。基于此,该文运用知识图谱计量分析软件CiteSpace[2],对2008年8月以来CNKI 数据库收录的上述11 个少数民族地区文化生态保护建设研究相关期刊文献进行统计,通过对期刊的研究机构、关键词进行分析,系统梳理少数民族地区文化生态保护建设的主要研究力量和研究热点。其研究成果情况如图1 所示。“实验区”建设的路径选择与发展对策问题,等等。
图1 少数民族地区文化生态保护建设研究发文数量图
由图1 可知,已经完成升级的“热贡”“羌族”“湘西”3 个“保护区”受到学者们的广泛关注,研究成果丰富;“渝东南”“黔东南”“鄂西南”3 个 “实验区”也受到了较高的关注,研究成果比较丰富;而其他5 个少数民族“实验区”则研究成果较少,受关注度不高。尤其是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实验区,自2012年底设立以来,建设推进缓慢,受到的关注极少,研究成果微乎其微。
通过研究机构数据统计分析可知,少数民族地区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建设的研究力量主要包括所在省份高校、科研院所(如文化研究中心、艺术研究所)等。研究力量主要集中分布在省内,省外研究力量较少;值得注意的是,青海省的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区和格萨尔文化(果洛)生态保护实验区受到了来自北京高校的关注。这无疑对其建设会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同为青海省的藏族文化(玉树)生态保护实验区以及千里之外的广西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实验区,如果也能受到外部研究力量的青睐,或者主动寻求与省外研究力量的合作,则对其建设而言也必将是大有裨益的。
通过关键词数据统计分析可知,其研究的高频关键词主要有“整体性保护”“非遗(活态)传承”“文旅融合”“文创产业”“文化品牌”“路径与对策”等。由此可见,其研究热点问题主要包括:树立整体观,采取相应的保护方式和路径,对“试验区”进行整体性建设问题;非遗传承问题,强调活态传承,尤其是传承人的培养;文化生态保护与旅游的有机融合、互生共利问题;发挥“非遗”文化资源优势,发展文化产业的问题;塑造区域文化品牌,建立文化生态保护节问题;
马盛德在《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要关注的几个问题》一文中指出“如何兼顾保护与利用甚至开发问题、 如何实现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社会动员”[3]等是文化生态保护区保护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这些问题同样也是少数民族地区“实验区”建设存在的普遍问题。尽管“热贡”等3 个“实验区”已经完成升级,保护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绝大多数的少数民族“实验区”还未完成升级,保护建设仍然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难题。总体上看,包括以下4 个方面。
一是经济基础薄弱。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文化生态保护属于上层建筑范畴。没有良好的经济基础支撑,“实验区”建设就会困难重重。少数民族地区多是发展落后、经济基础薄弱的地区,在2020年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以前,广西、青海、贵州等少数民族“实验区”多是深度贫困的地区,难以为文化生态保护提供必要的物质支撑。人们忙于为生计奔走,对“实验区”建设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二是群众保护意识淡薄。历史上,这些“非遗”项目曾是传承人安身立命、引以为豪的看家本领,代代薪火相传、受众广泛,群众基础好。而今,受到市场经济和社会价值观的严重影响,人们的观念已然改变。加之西方外来文化的冲击和入侵,当地群众的“非遗” 保护意识不断淡化,尤其自觉保护意识逐渐淡薄。大家开展的“非遗”保护多是被动的、非自觉的,极少有人进行主动、自觉的保护,致使保护建设效果欠佳。
三是体制机制不健全。“实验区”保护建设涉及多个领域、多个部门、多项工作,需要树立整体观,多方协调、共同推进。当前,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验区”建设,往往存在统筹不力、分工不明、项目推进缓慢等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实验区”总体规划编制难以出台,各项规划工程难以落地实施等方面。归根结底,还是政府主导作用发挥不充分、体制机制不健全、难以为“实验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所致。
四是专业人才匮乏。“非遗”保护及“实验区”建设的核心是传承人,关键是培养一代代年富力强、年龄结构合理的专业人才。与物质文化遗产不同,“非遗”的载体是传承人。没有了传承人,“非遗”项目也会随之消亡。当前,“非遗” 传承人断层甚至后继无人,是“实验区”建设面临的最大挑战。我们讲“活态传承”,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培养一代代、活生生、具有专业知识的传承人。少数民族地区“实验区”的建设是否有成效,传承人的培养数量和质量是一项重要的衡量指标。
针对上述少数民族地区“实验区”建设面临的普遍问题,在查阅相关文献资料、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如下解决对策。
一是突出民族特色,打造地域文化品牌。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目标是“遗产丰富、 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特色鲜明”既是“实验区”建设的主要目标之一,又是“实验区”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建设少数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首先要突出民族特色。这是少数民族地区文化生态保护建设的先天、独有优势,也是其区别于其他“实验区”的显著标志。在突出民族特色的基础上,打造地域文化品牌,品牌效应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 树立特色鲜明的地域文化品牌,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生态保护建设无疑是必须的也是必然的。
二是对接乡村振兴,做大做强文化产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看,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4]。乡村振兴战略被提到前所未有的国家长远战略高度。乡村振兴的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5]。而“非遗”保存相对完好、更接近原始面貌的地域往往在乡村。这为少数民族地区开展文化生态保护建设提供了绝佳的历史机遇。对接乡村振兴,在发展农业农村经济产业的同时,做大做强“非遗”项目文化产业,使民众在“实验区”的建设中精神、物质双受益。
三是培养专业人才,扩大非遗传承人队伍。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而“非遗”保护的关键在于传承人的培养。少数民族地区由于物力财力人力等多方面因素限制,“非遗”传承人的培养步履维艰。培养“非遗”专业人才,扩大传承人队伍,是当前少数民族地区“实验区”建设的当务之急。要加强与当地高校及文化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借助地缘优势,吸引更多的知识分子投入到“实验区”建设中来,重点加强中青年传承人的培养,确保“非遗”传承后继有人、后顾无忧。
四是协同生态文明,统筹文旅融合发展。文化生态的保护,离不开自然生态的保护,自然生态为文化生态提供了丰厚的滋养和土壤。少数民族地区要建设文化生态保护区,首先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与文化生态协同建设。当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尤其是人文景观游览越来越成为人们出行和消费的热门选择,旅游收入成为少数民族地区国民经济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宋增文提出的“文化与旅游发展互相促进”[6]等5 种文化生态旅游发展模式,对少数民族地区“实验区”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少数民族地区“实验区”建设要统筹规划“非遗”保护事业和旅游业,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