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晓
摘要:2021年1月份北京市启动建筑师负责制试点期启动,北京市连续下发文件明确在 低风险项目中推行建筑师负责制。在具备条件的项目上, 为建筑师负责制的推广创造环 境和条件, 简化或取消政府监管,鼓励授予建筑师团队必要的权利并要求建筑师团队承 担相应技术责任。熟悉政策有助于建筑师团队在低风险项目实施负责制时,充分发挥政 策优势,提高全程服务的项目完成度和交付质量。
关键词:低风险项目;建筑师负责制;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概要
一、国家政策梳理
自2018 年以来,国家加大了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和行动部署,出台政策制定各级政府落实行动的指导方针,推动政府职能转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1、2018年05月18日国办发〔2018〕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
就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做出了一系列的明确部署和安排。北京市位 列试点地区范围当中。改革内容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 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提出202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 系的明确的时间目标。
主要举措包括优化审批阶段,分类细化流程,大力推广并联审批。分类细化审批流 程,简化社会投资的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统一审批流程。通过精减审批事项和条件、下放审批权限、合并审批事项、转变管理方式、调整审批时序和推行告知承诺制来实现审批环节的精简。
2、2019年3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办发〔2019〕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 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针对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具 体实施给与指导性意见,明确各级政府深化和落实改革的工作方向和目标。
二、北京市政策梳理
顺应国家改革方向,落实国家改革的要求,北京市政府及各主管部门积极行动,持 续而迅速的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 针对工程建设审批的各个环节改革给出具体的政策指 导和解决方案。
1、2019年4月25日人民政府办公厅京政办发〔2019〕10号《关于优化新建社会投资 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若干规定》
推行“一网通办”,实行“一表式”申请和受理,精减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建设项目需要附属小型市政公用设施接入服务的,实行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的“三零”服务,优化质量安全管控方式,实行“多测合一”,取消建设项目人防、交通、竣工档案 验收,以及水、电、气、热等工程验收。 实行联合验收。
2、2019年12月4日规自委、住建委、发改委等11部门京规自发〔2019〕439号《关于完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意见》。
免于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工程勘察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给符合资质要求的勘察单位完成。免于修建防空地下室,并免于缴纳易地建设费等。
3、2020年3月27日住建委、市场监管局、规自委京建发【2020】80号《关于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工作的通知》
竣工联合验收,“一站通”系统“一网通办、一份承诺、一次验收、一日办结”,填写竣工联合验收综合告知承诺书,无需上传其他验收资料。三部门简化验收程序。
4、2020年7月3日規自委、住建委、发改委等 6 部门京规自发〔2020〕242号《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合并办理的意见》
一表式”受理 “一站通”系统信息同步推送各相关部门,办理结果同步推送后续部门;该阶段总办理时限不超过6个工作日。通过“一站通”系统将许可文件交由政务服 务机构综合窗口统一提供给建设单位。
5、2020 年8月14日规自委京规自发【2020】288号《关于完善社会投资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整合测绘事项,共享互认测绘成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6、2020年8月31日住建委京建发【2020】245号《关于社会投资低风险小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试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7、2020年9月9日住建委、金融局、规自委、中国银行保监会北京监管局京建发【2020】257号文关于印发《北京市可不聘用工程监理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低风险项目列入其中。
8 、2020年11月10日规自委京规自函【2020】2351《关于完善社会投资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勘察工作的意见》明确全市地质条件与地质灾害防治要求告知信息公开;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勘察费用采用政府补贴方式。
9、2020年11月18日住建委、规自委等10部门京建法【2020】10号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低风险等级的工程项目,原则上应实施联合验收。
10、2021年4月8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京工改办【2021】1号《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社会投资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全程网办的通知》实现“一表 式”受理的规划许可电子报件,并出具电子证照。
11、2021年4月8日北京市规自委、住建委京规自发【2021】137号《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社会投资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工作的通知》
12、2021年4月23日住建委京建发【2021】120号《关于强化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依法不办理施工许可的低风险项目不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范围,纳入监督范围的低风险项目简化监督过程。
13、2021年4月26日规自委京规自发【2021】132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低风险项目规划自然资源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取消规划灰线核验环节,继续做好全过程服务,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可以通过一站通申请竣工联合验收。
14、2021年4月27日北京市规自委京规自发【2021】133号《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推 行建筑师负责制的意见》
三、其他重点解读
1.投资主体的范围
“社会投资”指“未直接使用各级公共财政投资”,具体投资来源包括了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国有控股、外商投资,也包括中央单位自筹资金。
2.建筑类型及规模:
1)京政办发〔2019〕10号《关于优化新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若干规定》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未直接使用各级公共财政投资进行建设,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平方米,地下不超过一层且地下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功能单一的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公共服务设施、普通仓库和厂房。
2)京规自发〔2019〕439号《关于完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意见》扩大简易低风险项目适用范围: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社会投资新建、改扩建项目及内部装修项目(地下空间开发项目和特殊建设工程除外)
3)首都之窗页面定义:社会投资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是指,未直接使用各级公共财政 投资进行建设,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地下建 筑面积不大于2000平方米,开挖深度不大于3米,技术要求简单的社会投资新建、改扩建项目及内部装修项目。项目报批报建过程中关于低风险工程按窗口定义审核。
3.项目立项:
京规自发〔2019〕439号《关于完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意见》:需要进行项目立项的,一律实行备案制。根据企业性质不同,立项包括发改、经信立项以及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立项,详见相关文件。
4.行政许可:
1)京政办发〔2019〕10号《关于优化新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若干规定》
取消办理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建设单位可直接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理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市政公用服务企业提供“三零”服务不需要办理项目备案、规划、施工、占路、掘路、伐移树木等行政许可。
2)京规自发〔2019〕439号《关于完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意见》
内部装修项目无需办理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单位可持相关材料在“一站通”系统 直接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在100万以下或建筑面积在 300 平米以下(含300平米)的建筑工程,无需办理施工许可,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规划许可后,即可开展施工。
3)京规自发〔2020〕242号《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合并办理的意见》
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中新建、改扩建项目,规划许可与施工许可可合并办理。住建部门收到系统推送的规划许可办理结果后 1 个工作日内办结施工许可。
4)京建发【2020】245号《关于社会投资低风险小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试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对社会投资低风险小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办理试行告知承诺制。试点小型建设项目是指适用社会投资低风险且总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需办理施工许可的新建、改扩建建筑项目。
5.图纸审查:
1)京政办发〔2019〕10 号《关于优化新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若干规定》将施工图联审由事前审查调整为事中抽查监管。
2)京规自发〔2019〕439 号《关于完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意见》
取消内部装修项目以及独立单体地上建筑面积小于 5000 平方米、且地下建筑面积小于 2000 平方米的新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图审查。
3)京规自发【2021】133 号《低风险工程建設项目推行建筑师负责制的意见》采用建筑师负责制的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可采用自审方式,图纸技术质量责任由建筑师团队负责,相关部门抽查。
6.工程监理
京规自发〔2019〕439 号《关于完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意见》建设单位具备工程项目管理能力,能够保证独立承担工程安全质量责任的,可以不聘用工程监理,实行自我管理模式。
低风险项目是北京市建筑师负责制试点的重要实践领域,在“放管服”和优化营营商环境的大前提下,有利于形成建筑师负责制所需要的生态环境,有利于建筑师团队在小规模项目上摸索方法、积累经验、控制风险,同时探索和研究建筑师负责制在更大规模项目中应用尚需具备的条件,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建言献策。
参考文献:
[1]《全过程工程咨询实践指南》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杨卫东敖永杰 翁晓红 韩光耀等,ISBN 978-7-112-22405-0,2018
[2]《业主开发与建设项目管理实用指南》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学会,李世蓉 毛超 刘琰等编译,ISBN-978-7-112-21284-2, 2018
[3]《职业建筑师业务指导手册》中国计划出版社,姜涌 汪克 刘克峰主编,ISBN 78-7080242-537-8,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