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新近发布的“十四五”规划建议中,首次提出了“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这是对未来5年人口变动趋势的回应,体现了人口政策的重心变化。
生育政策的包容性可以解读为均衡性、全面性、长期性和可持续性。其中,人口发展的“均衡性”不仅要求人口自身要素相互协调,也要求人口与社会、人口与经济、人口与环境、人口与资源之间相互匹配,这是我国多年人口计划生育施政经验的总结;人口政策应是“全面性”的政策,应在经济、社会、文化、产业、资源等国家运转的综合战略中充分考虑与人口相互作用,才能实现人口与外部要素协同发展;人口变化的“长期性”需要人口政策具有前瞻性的视野,提前预警人口安全问题,及时调整人口政策方向;人口政策的调整需要得到充分论证,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国情,适应社会主流价值观念,才具有“可持续性”的动力。
如何增强包容性?共有四个方面:首先,清理不利于维护生育权利的政策条款;其次,从全生命周期的角度支持家庭发展,拓宽人口政策的覆盖范围;再次,继续做好优生优育,增强人口素质;最后,创新人口长期战略,规避人口远期风险。
(《半月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