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通过分析比较人与人、人与神、神与神的饭局,得出以下结论: 人类的秩序要求同级的公平、阶级的差别,以及对神绝对敬仰;人与神之间存在着不可忽略的距离,人与神之间注定分道扬镳;神与神之间不会因为小事产生永久的矛盾,他们始终高高在上俯视人类。
关键词:荷马史诗 人神关系 人际关系
“我和谁同桌吃饭”,是司汤达的《红与黑》中一句经典的提问。于连通过这个疑问,委婉地向父亲和背后的莱纳先生表达了对自己社会地位的定位的疑问。《红与黑》是法国的经典,但 “我和谁同桌吃饭”这个由吃饭引申到社会地位的命题,其实可以归根溯源到西方文化的源头——荷马史诗。和谁同桌吃饭,如何吃,吃什么,其实反映出的不只是人神的地位,还有人神的关系与命运。
一、人与人同桌吃饭
《荷马史诗》中惯常出现的各种英雄都不是普通的人,有姓名的人无一例外都是家世优渥的贵介子弟。就算在军旅过程中,饮食也是无法停止的。怎么吃饭,谁和谁吃,都非常有讲究。事实上在特洛亚战争中一起吃饭这件事情本来就很少见。
长头发的阿开奥斯人在各自的营帐里面/匆匆吃过早饭,随即披上铠甲。 a
他这样说,他们听取,表示服从,/ 一队一队回到军中去吃晚饭。b
普通的将士们作为配角很难参与大规模的宴会和聚餐,而有姓名的英雄们则不然。他们会遵从各式各样的习俗和地位进行编排和采用不同的饮食方式来彰显自己的地位和想法。吃饭,首先要知道吃什么。《荷马史诗》中出现的最多也最详细的食物就是烤肉。而同样的食物,面对不同的身份,也有不同的吃饭。
平级吃饭,那就讲究的是公平公正。
他们做完事,备好肉食,就吃起来, /他们并不觉得的缺少相等的一份。
阿特柔斯权力广泛的儿子阿伽门农,/把长条里脊肉作为礼物赠送给埃阿斯。c
这个事例恰好包括了惯例和特例的做法。惯例是保持每个人的差序公平,大多数人是相同的一份。而作为人民的国王,联军的领袖,阿伽门农则拥有额外分配的权利。上文中埃阿斯作为出战将领立下战功,就自然应该获得奖赏。有功者赏,这也是绝对公平后相对公平的一部分。
公平即是维护秩序的方法,希腊人重视秩序,他们常常形容野蛮人是不公平的:每个人不能得到他们相等的一部分,就意味这个民族秩序混乱,平时也很难保持稳定,注定要被消灭掠夺。重视公平的原则其实不只在饮食中体现,在作战中也是这样。阿基琉斯的愤怒即来自于此。他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平不公正的对待,没有得到他应得的一份战利品和地位。在阿伽门农送走宠爱的女奴后,要被迫将自己的布律塞伊丝给他。由此他怒气冲冲,联想到自己的地位与作战时阿伽门农的表现,他认为阿伽门农的表现配不上他的权杖,这是不够公正的。
公平简而言之就是不可以德不配位。这个“德”不仅是品德,还有流传下来的血缘、传统、平时的作风习惯、特殊的表现,等等。德行与名位必须要匹配,才能公平;只有达到公平,才有秩序;只有维持合理的秩序,社会和军队才能正常运转维持。这是个恒常的道理,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正确地看待自己和他人, 每个个体对于“德”的判定也十分微妙。阿基琉斯的悲剧事实上即来源于此,他始终没能正确地认识自己,也没能在秩序中找到一个合适并且认同的位子,因而他在这场杀戮的饭局惨淡收场,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另一种人与人的饭局则是主客之分的饭局。
他把一只大盘子放在火光上面,/ 盘上放着肥山羊和绵羊肩头上的肉,/还有肥猪的带有闪光肥肉的里脊/奥托墨冬抓住,阿基琉斯割肉, /他把肉切成小块,叉在铁叉上。/由墨诺提奥斯的神样的儿子把火烧旺。/柴薪烧完,火焰熄灭,他把烧得/火红的木炭摊开,把铁叉放在上面; /铁叉放在铁架上,撒上神圣的盐粒。/待肉烤好,取下来放在大桌上;/帕特洛克罗斯从漂亮的篮里拿出面包, /分给每一张餐桌,阿基琉斯分肉。/他坐在神样的奥德修斯对面,靠近另一边,/ 他叫他亲密的伴侣帕特洛克罗斯/向众神献祭,那人把祭品扔到火里。/宾主把手伸向摆在面前的肉食。d
由此可见,主人待客时,讲究的是给客人最好的东西,并且亲自动手,以满足客人的欲望为第一要务。阿基琉斯作为这里的最高主导者,责无旁贷地要进行最要紧的招待——切肉、分肉。同上所述,既需要公平,又需要有特殊的差序分配,其中的估量考虑全凭阿基琉斯的心意。这个设置就凸显了阿基琉斯无与伦比的地位。另一个帮助他,最要紧的人则是帕特洛克罗斯,暗示他俩的深厚友情和亲密关系。
而在客人这边,是奥德修斯与阿基琉斯对坐,这个座次安排也体现了奥德修斯的地位。奥德修斯论资历比不过涅菲斯托斯,论地位比不过阿伽门农。但是他在希腊联军中独一无二的智慧和难得的手腕使自己获得所有人的尊重。联系起他设局找出女装的阿基琉斯的故事,想必主人对于这位客人的想法也非常微妙的。能肯定的是,势均力敌的他们之间必然有着英雄与英雄的惺惺相惜和轻微的敌意。而上下,主奴共用一顿饭的特例也不是没有,但这极为罕见而且特殊。但究其根本,这种特例属于主客而非主奴。
这个例子出现在《奥德赛》中,牧猪奴欧迈奥斯招待了伪装成流浪汉的奥德修斯。这个奴隶不断地被形容为“高贵”,诗人的描述让他和奥德修斯之间不平等的感觉差距大大缩小,并且为了表现他的高尚,不给他留下污点。
他把白牙猪的一块长长的里脊肉奉敬/奥德修斯,令主人心里不胜喜悦。/牧猪奴欧麦奥斯,你当时这样回答说:
“吃吧,可敬的客人,现在请你享用这些食物。/神明或赐予什么或夺走, 全凭他意愿,因为神明无所不能。”/他说完,把头刀肉祭献永生的众神明, /酹奠闪光的酒酿,再递到攻略城市的/奥德修斯手里,然后坐到自己的位置。e
用最好的肉和最尊敬的做法招待奥德修斯这个做法几乎是神来之笔。虽然欧迈奥斯是因为赌气才将主人的猪宰杀,但神明将这个客人恰好安排成即将备受求婚人欺侮的主人奥德修斯时,他的做法就是双倍加分。的确他与奥德修斯有主客之分,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他算作是主人,所以均等和客人第一的原则依旧在这场招待中践行,并且同上文一样,在吃饭前都会祭奠神明。可以明确的是,倘若奥德修斯恢复身份,他是不可能再与牧猪奴同桌吃饭的。只在拥有外乡人这个卑贱身份时,他才會与牧猪奴平起平坐,并且感动非常。而在他和同级的阿基琉斯等人同桌时,则没有这样的心潮涌动。一个是归来的朋友,一个是有利益之争的同僚,亲疏之别一目了然。但我们相信,奥德修斯宁愿和阿基琉斯吃上一百顿饭,也绝不愿意再和牧猪奴吃上一顿让他感动震撼的饭的。阶级的罅隙不能够被情感弥合,否则奥德修斯为什么不对所有人宣扬:我与欧麦奥斯同桌吃了一顿饭呢?
人与人之间的地位差别虽然不像人神一样有着云泥之别,但是人心中的阶层观念却阻挡了他们亲近。与其难以违背的是习俗和秩序,不如说难以跨越的是人心中的山。
所以,综上,在人类中同桌吃饭,大多数人绝对公平和少数人得到特殊待遇的原则始终践行,而且双方的地位必须平等或者仅有细小的差别。这一切都是为了人间最根本的秩序,而能够打破这些的,只有神明。
二、人与神同桌吃饭
人神殊途,可以在吃饭这件事上很明显地体现出来。就算人有幸与神同桌吃饭,他们终究截然不同,这场饭局是不可能长久地维持下去,不可能作为一个日常生活的程式存在。
《荷马史诗》中,直接描写与神同桌吃饭次数最多的应该是奥德修斯。他曾与两位神女有过长期同居的经历,因此不可避免地要与她们同桌吃饭。不幸的是,从吃饭这件事看来,这两段关系无一例外,都是注定要分道扬镳的。
魔女基尔克的食物会让人类变成猪,这是回家路途上无数人的一场噩梦。
基尔克领他们进宅坐上座椅和宽椅, /为他们把奶酪、面饼和浅黄色的蜂蜜/与普拉姆捏酒混合,在食物里掺进/害人的药物,使他们迅速把故乡遗忘。f
忘却故乡,意味着忘却过去。奥德修斯把故乡伊塔卡几乎作为毕生的信仰来看待,而一个逼迫他抛弃信仰的魔女绝不可能让他真正服气并且爱上。
奥德修斯赢过基尔克的原因不是因为他能够克服基尔克,而是因为赫尔墨斯的帮忙。这其实是个精妙的暗喻。这意味着奥德修斯永远不可能凭借自己的力量使基尔克心服口服。在那个时代,男人征服女人几乎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而奥德修斯征服不了基尔克,这也意味着他们不可能符合当下的时代规范和奥德修斯习惯的夫妻模式。他们两同桌吃饭注定是彼此勾心斗角,试图互相征服但谁也不能完全胜过对方的尴尬处境。这是顿难以和谐的饭局,失败的结局早已注定。奥德修斯最终扬帆远航,而魔女基尔克毫无留恋挽留之意,这是必定的结局。
《奥德赛》中,不管奥德修斯到底对回家的执念到底有多大,神女卡吕普索是多么的温柔多情,这两位是绝对不可能白头偕老的,因为他们吃饭根本就吃不到一起去。
神女在她面前摆上凡人/享用的各种食物,供他吃喝,/她自己在神样的奥德修斯对面坐下,/女侍们在她面前摆上神食和神液。g
饮食的不同让他们之间的界限犹如楚河汉界般泾渭分明。这其实并不是一件小事。倘若说婚姻是一场杂以争辩的长谈,那这场长谈必然由无数的细节填充而成,而细节中的大头则是吃饭。吃饭对于人类来说不仅是维持生命的必要行为, 也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欲望,从中可以折射出一个人的喜好与自己都难以察觉的癖好,而正是这些爱好决定了两个人的契合程度。奥德修斯作为远征特洛伊的英雄, 他深爱的不仅仅是伊塔卡这个地方本身,更是伊塔卡本地给予他的整个文化体系的熏陶,而其中与他最息息相关的就是衣食住行。环境塑造饮食,饮食塑造文化, 文化塑造出一个完整的人。野蛮人被视为野蛮人的很大一部分原因,不就是吃食方面和自视为文明人的种族格格不入吗?人之所以为人,不就是因为不能通过神液维持生命,永生不死,必须通过普通的事物来生存吗?饮食方式、食物种类、烹调出来的味道已经成为人五感中不可分割的部分,奥德修斯想念家园,家乡的食物必然是他最想念的那一部分。
佩涅洛佩作为婚姻最后的胜利者不是没有缘由的,她是一个凡人,必须同奥德修斯一样,以食用凡人的吃食维系生命。假如将发生长期的关系作为事实婚姻来看待,那么与奥德修斯有着婚姻关系的三位女人中,除了他的发妻——凡人佩涅洛佩都与他吃不来,因此相应的,也只有佩涅洛佩与他走到了最后。他们吃着同样的饭,有着同样的文化背景,有着共同的生活语言,享受着并肩的地位。他们都是凡人,因而平等。只有平等的关系才能长期维持平衡。这些都是神女与魔女做不到的。
人与神同桌吃饭,注定散场后殊途。
三、死人与神同桌宴饮
从上文来看,人与神是不会有好结果的。但是人与神同桌的情况并不是没有例外。有一位死人,就能与神长期用餐,并且神也不会对他降下惩戒以示警戒。
这个人就是赫拉克勒斯。
《荷马史诗》中提到赫拉克勒斯无非两种情况,一种是提起他的后裔,第二种就是奥德修斯在地府里看见他与诸神宴饮享乐的场景。
我又认出力大无穷的赫拉克勒斯,/一团魂影,他本人正在不死的神明们中间/尽情饮宴,身边有美足的赫柏陪伴,/伟大的宙斯和脚蹬金鞋的赫拉的爱女。h
赫拉克勒斯在是一个介于人神之间的半神的存在。倘若他是神,便不会有“魂影”这样的描述,也不会在冥府被奥德修斯遇见;倘若他是人,他也不会娶到青春女神赫柏,获得与众神一样永葆青春的资格。被神明接纳的特殊待遇一是来自于他的血统,赫拉克勒斯是宙斯的儿子;二是赫拉克勒斯立下了不朽的功绩,足以震撼上天。
死人与神同桌,固然是无限的荣耀,但也是无限的悲凉。一个人活着的时候,哪怕受到神明的帮助,还是要与所有平庸的人类一样,被命运驱赶,不得不像头畜生一样被鞭打地向前。当他终于能够享受到凡人不可媲美的荣光时,则是他死去的时候。
赫拉克勒斯的荣耀来自于宙斯的恩典和他的死亡。可以说没有他的死亡就没有这份与神并肩的资格。《荷马史诗》中没有出现确切的命运女神的形象,但命运似乎是宙斯都无法改变的事情。他只能在已经固定的基本盘上做出小小的改动,但最终的道路是无法扭曲的。他唯一能破的例在死后,因为此时命运女神不再能够掌控赫拉克勒斯。
这明明是一场欢乐的宴饮,却透着无限的悲凉。神就是這样玩弄着凡人,再心疼凡人也不会为此破坏风俗和规则;凡人给予他们的祭祀和尊崇再多,他们也不认为凡人足够与他们比肩。神的怜悯永远这样高高在上,永远稀少而刻薄。
四、神与神同桌宴饮
神几乎没有像凡人一样饮食的生理需要,所以他们吃饭都是神液与美酒,纯粹是为了享乐而举办宴饮。
众神坐在宙斯旁边, 在黄金地上/召开大会,尊贵的赫柏给他们斟神液,/他们遥遥望着特洛亚人的都城, /高举金杯互祝健康,彼此问候。i
笔者没有弄明白古希腊的座次和饭桌排布问题,但可以确定的是,接近于宙斯同桌吃饭,紧紧坐在他身边的,仅限两位女神——正妻天后赫拉与爱女明眸女神雅典娜。这个座次不是随便排列而成的,它折射出三神高于诸神的地位。坐的离宙斯越近,那与宙斯说话讨论辩论的机会就越多,同时受到宙斯的垂青的机会也越多。雅典娜是宙斯的爱女,作为唯一一个从他颅内诞生的孩子,哪怕宙斯有着众多的儿女,她也拥有着无可比拟的地位;赫拉作为天后和宙斯的同胞姐姐,虽然也只是宙斯无数个妻妾和露水情人中的一个,但她的地位也是不可替代的。但妻子和女儿,到底对于宙斯是不同的。女儿与自己血脉相连,是自己的骨血,所以雅典娜的大多数要求宙斯都会满足她,因为他不用担心雅典娜对自己有着嫉妒和算计。同时雅典娜是一个处女女神,这就让她不可能取代宙斯的天神位置。所以天神对这个孩子再放心不过,非常宠爱她。特洛亚战争除了宙斯操控基本盘,其余最能影响战局的神就是她。
赫拉则不同。诗人说得很明白,她是宙斯的“宠妻”,也是唯一的妻子。奇异的是素来风流的宙斯在《伊利亚特》中没有四处拈花惹草,而是和赫拉在一处,赫拉甚至利用睡神和爱神诱惑了宙斯,让他产生火热的爱意。但这并不代表他们没有嫌隙。在《荷马史诗》中,他们更像一对针锋相对又浑然一体的怨侣和爱侣。
虽然雅典娜非赫拉所出,可她们两始终站在统一战线。这顿饭与其说宙斯与二位女神同桌,不如说赫拉与雅典娜同桌。神明的和谐相处意味着联盟和互相妥协帮助,这正是互有优劣的二位所需要的。神明的同桌不单是为了享乐,更多含有调节和联盟的意思。难以私下言明的话语通过两人在宴会上的一唱一和吐露完成,宙斯的图谋也因为这场联盟不断进行微调。神对人不够怜悯,对于其他的神也未必有足够的尊敬和爱意。君臣之分和携手作战的同袍情谊在神明中体现得更明显也更为冷酷。神明不会失控,神明也不会为了一件小事彻底地和谁撕破脸, 因为凡人不值得,而与他们匹敌的神明都是永生,在漫长的时间里,什么矛盾不能被消解掉呢?因而神与神的饭局,充满着算计和尔虞我诈,也充滿着奇异的平衡和友谊。
五、总结
我和谁同桌吃饭,取决于地位,取决于形势,取决于命运。古希腊神明为尊的格局和命运至上的法则,并没有改变。无论处于那个时代,民都以食为天,以习俗为至高法则。这个不可避免的日常仪式可能是一次萍水相逢的欢喜,也可能是未来分崩离析的伏笔。篇幅所限,不能过多分析,还望见谅。
abcdi〔古希腊〕 荷马: 《伊利亚特》,罗念生,王焕生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70页,第164页,第 162页,第196页,第77页。
efgh〔古希腊〕荷马:《奥德赛》,王焕生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69页,第181页,第93页,第217—218页。
参考文献:
[1] 荷马.伊利亚特[M].罗念生,王焕生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4.
[2] 荷马.奥德赛[M].王焕生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7.
[3]赫西俄德.神谱[M].张竹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
[4] 加斯帕·格里芬.荷马史诗中的生与死[M].刘淳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6.
[5] 格雷戈里·纳吉. 荷马诸问题[M]. 巴莫曲布嫫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作 者: 徐清羽,中山大学博雅学院大三本科生,研究方向为古希腊神话与历史。
编 辑: 赵红玉 E-mail: zhaohongyu6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