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迪
产后出血在产科中是一种相对常见的并发症,指的是在分娩之后的24 h 之内产妇的出血量>500 ml,是造成产妇死亡的重要因素。产后出血的产生主要是由于宫缩乏力所导致的,临床中通常表现为产道持续出血、出血急以及出血量大等,如果没有获得较为显著的治疗效果,则要实行结扎子宫动脉、宫腔填塞纱条、切除子宫等方式止血,影响着患者的日常生活,严重的甚至还会对其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威胁[1]。所以,临床中应该使用缩宫素、卡孕栓以及米索前列醇等药物对产妇的出血现象进行控制,这对于促进产后生活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以及降低死亡率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临床中,卡前列素氨丁三醇能够促进子宫平滑肌收缩,其有效性以及安全性都相对较高[2]。本文的主要目标就是探究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对产后出血患者临床结局的影响,现报告如下。
1.1一般资料 选取2017 年12 月~2019 年12 月本院收治的140 例产后出血患者为研究对象,随机分为参照组和观察组,各70 例。参照组患者的平均年龄为(33.02±1.23)岁,观察组患者的平均年龄为(33.26±1.09)岁。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纳入及排除标准 纳入标准:所有患者以及患者家属均知情同意本次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所有患者均不存在凝血功能障碍。排除标准:排除存在严重脏器疾病以及临床资料不全患者。
1.3方法
1.3.1参照组 实行常规治疗。使用卡前列甲酯栓(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10800007)和缩宫素(宁波人健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33021019)进行治疗,肌内注射缩宫素20 U/次,注射1 次,对于剖宫产产妇则实行子宫宫体注射。
1.3.2观察组 实行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治疗。对于自然分娩产妇使用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94183)进行治疗,在其子宫颈处进行注射,250 μg/次,注射1 次;对于剖宫产产妇,则对其实行子宫肌层注射。该组使用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进行治疗的次数≤4 次,总剂量最好≤2 ml。
1.4观察指标及判定标准 比较两组患者临床相关指标,包括第三产程时间、产后2 h 出血量、产后24 h 出血量、产后24 h 血红蛋白下降值等。比较两组患者临床疗效,疗效判定标准:显效:患者的出血现象以及临床症状完全消失;有效:患者的出血现象以及临床症状都获得了显著改善;无效:患者的出血现象以及临床症状并没有产生变化甚至更加严重。总有效率=(显效+有效)/总例数×100%。
1.5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21.0 统计学软件处理数据。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采用χ2检验。P<0.05 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两组患者临床相关指标比较 观察组第三产程时间、产后2 h 出血量、产后24 h 出血量、产后24 h 血红蛋白下降值均显著优于参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2.2两组患者临床疗效比较 观察组临床治疗总有效率显著高于参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1 两组患者临床相关指标比较()
表1 两组患者临床相关指标比较()
注:与参照组比较,aP<0.05
表2 两组患者临床疗效比较(n,%)
产后出血是一种较为常见的并发症,有着出血快、病情严重的特征,如果不对其进行及时有效的治疗,则很有可能会使产妇产生凝血功能障碍,临床中在对产后出血所进行的治疗中,实行子宫切除止血的风险相对较高,严重的甚至会导致产妇死亡[3]。产妇在产生产后出血之后如果不对其进行及时止血以及治疗,那么不管是对产妇的二次受孕还是生活质量都会带来不利影响。所以。临床中需要使用米索前列醇、缩宫素等药物来促进子宫收缩,进而对产后出血进行预防,但是这些药物在临床中的应用并没有获得较为显著的治疗效果[4]。产后出血是造成产妇死亡的重要因素,因为子宫动脉和静脉丛相对丰富,一旦产生出血现象,其有着出血量大以及出血速度快等特征,很容易使患者产生恶心、头晕以及寒战等症状,严重的甚至还会对其身体健康以及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威胁。产后出血的产生和凝血功能障碍、子宫收缩乏力以及胎盘因素有着非常紧密的关联,其中最为常见的因素就是子宫收缩乏力[5]。在胎盘和胎儿娩出之后,子宫肌瘤的收缩压迫会起到止血的作用,所以子宫收缩的相关因素很容易使产妇产生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的现象。为了能够对产后出血进行有效预防,临床中通常是对其实行药物治疗,能够有效减少侵入性操作[6]。缩宫素在临床中是一种能够促进子宫收缩的常见药物,其是一种神经垂体类多肽物质,可以以肌内注射或者是静脉滴注的形式来对产后出血进行治疗,起效速度快,一般情况下是在产妇娩出胎儿之后对其实行静脉用药。但是因为缩宫素的半衰期相对较短,血药浓度的维持时间约为15 min,而子宫收缩的维持时间约为45 min,其不能实现对出血现象进行预防和治疗的目标,所以在对产后出血所进行的预防和治疗中通常是将其和其他子宫收缩药物进行联合治疗[7]。因为宫缩剂的成分和作用机制有着一定的差异性,并且临床适应证也是不同的,因此这就需要医生对其进行熟练掌握,这样一来才可以使其更好地在临床治疗中进行应用。通常情况下,临床在对产后出血所进行的治疗中都是使用缩宫素联合卡孕栓进行治疗,能够促进子宫平滑肌的尽快收缩,对促进产妇子宫壁血窦闭合以及降低出血量有着非常显著的作用,但是,如果药物使用剂量达到饱和状态,产妇的子宫收缩能力也就无法获得进一步提高,并且还会对产妇带来不良反应,限制了其在临床中的应用。所以,临床中在对产后出血所进行的治疗中,通常是使用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进行治疗。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是一种前列腺类药物,其半衰期长,会对整个子宫产生作用,并且其作用时间也相对较长,能够使子宫收缩频率获得进一步强化,进而对子宫平滑肌的收缩作用进行持续刺激,能够对宫颈进行扩张和软化,可以使子宫肌层缩宫素受体数量显著增加,并且和缩宫素进行联合使用,能够强化子宫收缩作用。与此同时,其还能够对宫缩乏力所导致的出血现象进行有效预防,并且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中所具有的有效成分对于促进子宫平滑肌收缩有着非常显著的作用,可以改善产妇的宫缩乏力症状,对于提高止血效果有着非常显著的作用。另外,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能够进一步缓解15-羟脱氢酶对其所产生的干扰,能够进一步提高药物活性,起效速度快,并且持续时间较长。本次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第三产程时间、产后2 h 出血量、产后24 h 出血量、产后24 h 血红蛋白下降值均显著优于参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临床治疗总有效率显著高于参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这表明在对产后出血患者所进行的治疗中,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治疗能够降低患者的出血量,实现止血效果,临床治疗成效非常显著。
综上所述,在对产后出血患者所进行的治疗中使用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进行治疗,能够获得非常显著的治疗效果,可以降低患者的出血量,实现止血效果,临床治疗成效非常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