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雪
摘要:科技成果转化“三部曲”的问世,有力地推动力了中国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和质量。但从农业领域看,企业研发投入不足,难以成为创新的主体,科研机构只注重技术指标的先进性,忽视了市场的需求,科技经济“两张皮”的现象一直存在。以中国农业科学院为例,从加强体制机制创新、促进科企融合、打造专业机构和队伍、搭建孵化平台、提供资金保障、注重知识产权管理等方面,对农业科研机构如何打通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通道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建议。
关键词:农业领域;科技与经济;农业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效率;质量
中图分类号:F302.4文献标志码:A论文编号:cjas20191200325
Research on the Implementation Strategy of Technology Transfer in Agricultural Research Institutions——Taking the Chinese Academy of Agricultural Sciences as an Example
Li Xue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al Technology Transfer of CAAS, Beijing 100081, China)
Abstract: The‘Technology Transfer Trilogy’promotes the efficiency and quality of technology transfer. But it is hard for the enterprises to become the main body of innovation in agricultural field because of the lack of input in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Meanwhile, scientific institutions only focus on the advancement of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and ignore market requirements. Therefore, the departure of S&T and economy always exists. In order to break the wall between S&T and economy, taking Chinese Academy of Agricultural Sciences as an example, the study gives applicable suggestions from the following aspects: innovating system and mechanism, integrating scientific institution and enterprise, building professional organization and team, setting up incubation platform, providing financial security and paying more attention to IP management.
Keywords: Agricultural Field; S&T and Economy; Agricultural Scientific Institution; Technology Transfer; Cooperation of Production, Teaching and Research; Efficiency; Quality
0引言
中國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科技体制改革,一直把促进科技与经济相结合作为中心环节和着力解决的根本问题[1]。党的十八大以来,科技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习近平再次鲜明地指出“改革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要进一步打通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通道”,科技创新必须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生产力,而不能够仅仅停留在实验室里。为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极大激发了全社会的创新活力,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
科技与经济结合的关键环节在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农业科研机构是中国目前农业科技创新的主要力量,国家和地方各级农业科研院所、农业高等院校通过组织科技下乡、培训基层技术人员和农民、示范推广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加速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与产业化,为农业产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这一作用的发挥,一直以来偏重走公益性道路,这是与农业科研机构国家公益性事业单位的定位和使命相符合的。但当今形势下,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产业变革,必须尊重市场经济规律、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创业活力,必然要求实现“技术商业化”。同时,科技与市场紧密结合,实现科技成果的市场价值和社会经济价值,也是适应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解决农业科研机构自身发展问题的客观要求。
中国农业科学院是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的“国家队”,致力于农业重大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着力解决中国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中基础性、方向性、全局性、关键性的重大科技问题。近年来,中国农业科学院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相继出台了《鼓励科研人员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办法》《中国农业科学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提升成果转化能力的通知》等,初步建立了促进成果转化的政策体系,依托全国农业科技成果转移服务中心开展线上展示、线下对接、拍卖路演、知识产权布局等全链条专业化服务,培育院所办科技型企业做大做强,各研究所探索构建了“科研单位+地方政府+龙头企业+种养大户”“使用许可+销售提成”“成果转让+技术服务”“科研单位+自办企业”“专家联县”“基地建站”等多种转化模式,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持续提升,成果转化收入不断增加,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提供了重大品种和先进实用技术。同时,与国内外世界一流科研院所相比,成果转化工作中成果有效供给不足、体系不完善、创新链条脱节、机构和队伍建设滞后、评价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仍然突出,需要进行一些深层次改革、采取一些创新性举措。
1进一步明确研究所使命,最大限度释放创新活力
“科学研究是一个整体,是一个不断在发现与发明之间切换的连续过程,在此过程中,研究会产生新的创意、工具和装置[2]。”高水平科研与大规模生产的有机结合,可以催生或倒逼出更高水平的科研,科研高质量发展与成果市场化转化并行不悖。近年来,中国农业科学院把“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作为院所发展的两大基石,从政策创设、研究所评价、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明确部署。与之相应,院属研究所应将科技成果市场化转化从“兴趣”变为“使命”,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研究与转化结合,以实现技术创新和产业进步为使命,对自身发展战略做出相应调整。为此,研究所要强化市场导向,以任务带学科,加强基于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需求的应用类、交叉类和综合技术类研究的布局。深化立项机制改革,院所两级应用类项目的立项要聚焦农业产业需求、开展应用性评价,确保产出符合产业需求,能够推广应用。发挥评价指挥棒的作用,对主要从事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的团队,重点对其技术创新能力、知识产权创造能力、重大技术突破和成果转化能力及对产业发展的贡献等进行评价;研究所评价中,提高通过成果转化为社会创造经济价值、对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的影响的考核比例。
2组建科企、科产联合体,实现“政产学研金”融合
科企合作(产学研合作)是提高科技成果质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重要措施[3]。农业农村部将围绕农业基础性、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科技需求,着力建设一批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构建一批科技创新联合体和新型研发机构,打造产学研深度融合平台[4]。中国农业科学院应积极作为、主动出击,深化与农业产业龙头企业的合作,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前置技术转移节点,充分发挥院科技优势和企业市场优势,开展有市场竞争力的技术和产品研发,实现即研即推、边创边推,保证技术与市场的自然对接。相较于现有的科技创新联盟,科企联合体更加注重市场导向,涉及的产业链条更长,融合的农业企业不仅包括具有一定研发能力的科技企业、处于中间环节主要从事商品开发的企业,也包括终端进行商品销售的企业。在科企联合体基础上,联合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协会学会等,以促进产业发展为目标,通过产加销一体化和优势品牌创建,联合开展成果评鉴、市场对接、品牌建设、金融支持、法律服务、媒体宣传等活动,建立开放合作、协同推进、利益共享的成果转化新机制,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的融合。
3建设技术服务机构和转化人才队伍,提高专业服务水平
给予全国农业科技成果转移服务中心(全国农业科技成果转移服务中心于2015年7月挂牌成立,由农业农村部依托中国农业科学院建设,与“国家种业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技术转移中心”合三为一,由全农科创技术服务(北京)责任有限公司按照市场化机制运营)机构、编制支持或长期稳定的经费支持,引进懂技术、懂市场、懂法律、懂知识产权的成果转化专门人才,建设农业行业技术经理人队伍,实现“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创新成果转化服务模式,技术服务人员要经常深入研究所和科研团队,主动了解科研人员的研究动态,发现并紧密跟踪有转化潜力的科技成果,并将收集整理的市场和企业需求反馈给科研团队,推动技术路线及时调整;组织科研人员深入企业开展沟通对接咨询活动,挖掘企业真实的技术需求;组织项目对接或成果发布活动、专业沙龙、专题讲座和培训等,有组织有目的地为企业把握技术发展方向,开展技术开发、成果转让技术咨询和服务以及共建战略合作平台等,并引入资产评估、会计、法律等服务机构和投融资机构,为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的全过程提供配套服务[5]。建设区域或产业分中心,与全国中心实行一体化运营、一体化布局、一体化管理,形成区域产业协同发展的农业科技成果转移服务平台网络。实施转化英才特殊支持政策,在技能提升、项目支持、职称晋升、人才举荐、工作生活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着力培养一批优秀的科技成果转化人才,为院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跨越发展提供人才保障[6]。
4打造科技成果孵化平台,形成产业发展策源地
依托中国农业科学院在新疆、四川、山东、黑龙江、海南等地布局建设的区域创新中心,构建科技成果院级孵化平台。借鉴新型研发机构的管理和运作模式,实现自上而下的创新驱动与自下而上的产业需求驱动“双向驱动”,根植地方产业发展需求进行源头性技术创新,以新技术为发展动力,推动地方产业升级[7-8]。创新中心采用新的组建模式,优先引进创新、创业、创造“三创”协同发展团队,成立之初,由院转入的科研人员保持原单位编制,院、研究所和地方政府在科研资源、人才资助、生活服务上给予优惠和支持,并在人员激励上采取市场标准,解决科研人员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释放科研人员的创新创业活力[9]。突破传统管理方式,实现资金来源多元化和管理权限的独立性,以高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为驱动力,强化政策创设和资源融合,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创办和孵化创新创业公司,发挥集聚效应,吸引企业和资本汇聚,打造人才、技术、产品、企业、金融、品牌、政策的聚集高地,带动区域产业技术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努力打造农业科技“小硅谷”[10]。
5设立专项资金或基金,为优秀成果保驾护航
對科技成果中试阶段的投入不足,是导致科技经济脱节的一个重要原因,许多科技成果缺乏从实验室成果到产业化技术的中间平台,不可避免得落入成果转化“死亡谷”。成果转化的资金保障要实施“两手抓”。一方面,院所两级在成果转化收入、创新工程经费等自主支配的经费中,统筹一部分作为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孵化培育具有理论支撑和实践成效,技术成熟度较高、市场潜力大的重大科技成果,加速实现科技成果和产业经济对接。同时,加强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修购专项等资源配置对科技成果中试孵化和示范应用的支持力度。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注资灵活、快速,专款专用更加有针对性,具备市场经济的本质,富有实实在在的生命力,如科技部、财政部设立的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政府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有利于缓解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融资难”问题[11]。设立院级成果转化基金,吸收国内投资机构、社会资本以及国内外捐赠,由专门机构进行管理,建立概念验证项目、重点备投项目库,支持具有较强未来发展空间或重点扶持的科研项目深层次的应用开发、有推广价值的科技成果的市场推广和产业合作以及对成果转化成绩突出的有关人员进行奖励[12],支撑院科技创新事业持续发展和农业产业经济转型升级。
6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提升成果转化价值
知识产权是激励创新的原动力,是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桥梁和纽带,具有知识产权的技术在转移转化中更有价值优势,特别是在参与国际竞争中,知识产权已成为有力的工具。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激励和保障作用,鼓励和推动在有条件的研究所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行知识产权信息分析与诊断、知识产权报告与评审、知识产权申请与立体保护、知识产权维持与评议、知识产权转让与收益分配等全过程管理[13],并选择合适时机,启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工作,推动研究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制度和工作体系,配备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的资源保障。以知识、技术、人才等资源条件为基础,在产业发展关键领域形成原创知识产权,建立以知识产权为纽带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技术创新体系。院主导的项目立项,要注重原始创新、市场应用前景并且经过专利信息分析等评议程序,避免低水平、跟风似立项,建立成果转化源头储备机制,切实解决产业发展关键技术问题。在知识产权收益分配方面,通过提高分配比例激励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的同时,不能忽视科研机构的公共性和科研活动的公益性特点,应对个人分配额的上限做出规定[14-15]。通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达到促进成果转化和提高科研经费投入效率的双重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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