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燕,刘光斌
(1.南京体育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南京 210014; 2.湖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1)
长期以来,人们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以下简称《马原》)教材的解读中存在着一种观点,即“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而运动是有规律的”,将其运用到认识论中,形成了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运用到社会历史观中,则形成了历史唯物主义。其实这是典型的对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的误读。笔者尝试从“世界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人类社会发展是不是必然按照“五社会形态”依次更替进行、共产主义社会是不是一套对未来社会具体完整的规划这三个方面的理解出发,揭示这三种认识误区出现的原因,并进一步论证每一种误区的正解。
在传统的《马原》教材解读中,有人把 “物质决定意识”这一判断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本观点甚至是逻辑起点,认为马克思是从“物质决定意识”推论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这其实是对马克思的误读。纵观马克思的著作,他从来没有论证过“物质决定意识”的思想,试想难道还有离开“社会意识”而独立存在的纯粹“意识”吗?恩格斯曾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论述道:“我们自己所属的物质的、可以感知的世界,是唯一现实的;而我们的意识和思维,不论它看起来是多么超感觉的,总是物质的、肉体的器官即人脑的产物。物质不是精神的产物,而精神却只是物质的最高产物。”[1]234这实际上是恩格斯对费尔巴哈思想的一种概括,而斯大林将它搬过来并作为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加以引用,则是硬生生把马克思主义解读成了旧唯物主义。其实,马克思强调的是“生活决定意识”,而意识是“社会的产物”。同样,恩格斯也在晚年进一步求证:“自然科学和哲学一样,直到今天还全然忽视人的活动对人的思想的影响;它们在一方面只知道自然界,在另一方面又只知道思想。但是,人的思维的最本质和最切近的基础,正是人所引起的自然界的变化,而不仅仅是自然界本身。”[2]922这里,恩格斯结合自然科学的最新成果,再一次说明人的意识是由实践而非物质决定的。我们发现,马克思、恩格斯在讨论人的意识问题时,反复使用的语词是“社会生活”“人的活动”,即“实践”,而非在实践之外的物质。在恩格斯看来,我们只有在物质和精神“谁是本原”或“谁为第一性”的意义上,才有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划分,他特别强调“除此之外,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这两个用语本来没有任何别的意思,它们在这里也不是在别的意义上使用的……如果给它们加上别的意义,就会造成怎样的混乱”[1]231。由此我们不难发现,那种把物质对于人的意识而言是第一性或本原的观点,解读成“世界是物质的”或者“物质决定意识”,是对恩格斯阐述的哲学基本问题的过度解读,而这种观点又如何能发现马克思创立的实践观的真正用意?如何揭示实践唯物主义与旧唯物主义的根本区别?
当然,马克思没有否认自然物质的“优先性”,否则他就不是唯物主义者。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恩格斯表达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根本区别:“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哲学家依照他们如何回答这个问题而分成了两大阵营。凡是断定精神对自然界说来是本原的……组成唯心主义阵营。凡是认为自然界是本原的,则属于唯物主义的各种学派。”[1]229-231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恩格斯接着立即强调,不能赋予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分野以更多的内涵。然而,在解读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时,总有人有意或无意地忽视了恩格斯的这一提醒,而加上了“别的意义”,最突出的是马克思话语体系中关于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分野取决于对“精神,还是自然界是本原”的回答,放大为是对“世界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问题的回答,或者是对“物质决定精神,还是精神决定物质”的回答。这将会把马克思的思想禁锢在旧唯物主义的话语体系中。因为如果世界都是物质的,或者单凭物质就能决定精神,那么,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出发点,就只能是“物质”,这样的话,马克思主义的思维框架就无法超越传统的哲学。
事实上,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他们始终强调:世界在本原上是物质的,正是世界的这一物质本原性,决定了人类需要去改造它,由此便构成了“社会生活决定意识”,并进一步论证道“人们的物质关系,决定了人们的精神关系”。如果把存在于人类实践之先或之外的物质世界称之为“天然自然”的话,那么,当下的物质世界就是经过人类实践从“天然自然”转化而来的。马克思的唯物主义是把现存世界包括自然界“当作实践去理解”的,包括人与自然关系在内的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物质交换所构成的现实世界,才是新唯物主义即“实践唯物主义”话语体系中的“唯物”及“新”之所在。
当我们从实践的视角去理解我们所面对的现实世界时,这一世界早已不是与人相分离的独立的自然界,而是人化的自然界,是自然和社会的统一体。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我们“周围的感性世界绝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3]155。这就是说,我们现在所拥有的具体的物质世界,绝不是那种亘古就有的原始自然物,人类通过几万年的物质实践活动,改变了自然界的原有形态,创造了合乎人的需要的形态。
因此,离开了实践,我们该如何解释“物质是第一性的、精神是第二性”的问题?如何解释“世界的本质是物质的,精神只是人脑这一特殊物质的属性”?而这种属性与其他属性相比,最大的不同就是具有自觉能动性。因为物质世界从来就没有什么精神,只是在劳动实践中,才有了物质发展产生的最美丽的花朵,即思维着的精神。精神是实践的产物,所以它一产生就具有某种积极的自觉能动作用,从此以后,随着实践的发展,自然界也就不断地被打上人类意志的烙印。
在传统的《马原》教材解读中,人们对唯物史观基本理论的理解中存在着这么一种声音:社会历史按生产关系的不同性质,可以划分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五种社会形态;而这五种社会形态是依次更替的,这是社会发展的一般趋势。但事实上,纵观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我们从哪里可以看到他们论证过这五种社会形态是依次线性更替呢?或者这种更替是世界上一切民族在自身进程中都必然经历的无法抗拒的“规律”呢?
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谈道:“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4]然而,这里马克思并非想把这“四社会形态”或后来说的“五社会形态”作为世界上一切民族的普遍的社会发展模式。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19世纪50年代马克思通过研究东方社会,提出了“亚细亚生产方式”这个概念,并认为这种生产方式的特点是土地并不是个人私有的,土地属于君主,村社是社会的基本单位。由此可见,马克思笔下的“亚细亚的生产方式”并不是“五社会形态”中的“原始社会”。
更需要强调的是,马克思正是通过对西欧资本主义历史发展的分析,论证了当代资本主义的起源。 在《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马克思指责道:“一定要把我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一切民族,不管他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路——以便最后都达到在保证社会劳动生产力极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人类最全面的发展的这样一种经济形态。但是我要请他原谅。(他这样做,会给我过多的荣誉,同时也会给我过多的侮辱。)”[2]730-731纵观马恩的著作,我们不难发现,“五社会形态说”主要针对的是当时西欧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历史而得出的结论,它并非适用于世界上其他一切民族或国家;每个民族或国家都有其自身发展的历史过程与现实国情。例如,中国近代鸦片战争以后进入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形态、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新民主主义社会形态;美国独立战争胜利前的社会形态,等等,这些都无法用抽象的或“普适”的“五社会形态说”来解释。
马克思其实是通过考察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方法得出以上结论的。他认为,一方面,人们的生产、生活受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所制约;另一方面,人们的生产、生活又是在这种社会历史条件之中创造的。这些社会历史生活条件本质上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展开,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辩证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辩证关系。也就是说,唯物史观所阐述的关于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动机这一原理,才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于是,我们可以看到,各个民族,在各自社会形态的变迁与更替中,不可能走上相同的道路,或实现一致的模式。因为在不同的社会历史背景下,社会基本矛盾运动采取了不同的表现形式。
在马克思眼中,人的活动的规律就是历史规律。历史之所以具有客观规律性,是因为人们的活动受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制约;而物质生活条件又是通过人的实践活动创造的,所以历史活动就拥有了自觉能动性或主体性。面对各种历史的可能性,究竟哪一种可能性会实现,历史究竟发展为哪一种态势,都与特定历史条件下人的选择紧密相关。按照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内容,作为历史主体的人对利益的追求,使人们做出了各种历史活动的选择,从而推动了历史的进程。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一生中对唯物史观的具体阐述有过变化,对历史发展进程的描述有过修正,但是,他们认为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是社会基本矛盾这个基本论断始终没有变。他们通过分析西欧资本主义发展中的特点和矛盾,在总结欧洲工人运动的经验基础上,提出了未来资本主义消亡的依据和方式。然而,随着欧洲资本主义和工人运动的发展,开拓并形成了“世界市场”,影响了世界其他国家和民族的历史走向,从而某种程度上也促成了“世界历史”的到来。
在19世纪40年代,马克思、恩格斯为共产主义者同盟起草革命纲领时,他们选择了“共产主义”这一说法,而没有采用“社会主义”这一说法;称纲领为“共产党宣言”,而不是“社会主义宣言”。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们认为,那时“所谓社会主义者,一方面是指各种空想社会主义体系的信徒……;另一方面是指形形色色的社会庸医,他们凭着各种各样的补缀方法,自称要消除一切社会弊病而毫不危及资本和利润。这两种人都是站在工人运动以外”[3]384。当时也有人自称是“共产主义者”,但“这是一种粗糙的、尚欠修琢的、纯粹出于本能的共产主义;但它却接触到了最主要之点,并且在工人运动当中已经强大到了足以形成空想共产主义”[3]385。由此,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如果要确立一套新的社会主义学说,那么就必然与这些“形形色色的社会主义”和“空想社会主义”划清界线。
当然,我们看到,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也同样存在着“没有剥削、公有制、共同劳动、按需分配”等思想,那么,与以往的空想社会主义学说相比,马克思、恩格斯所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的不同究竟体现在哪里?科学社会主义之所以是“科学”的现实依据是什么?如何实现这些思想?这些思想是“理性”的诉求,还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空想社会主义之所以被认为是空想的,原因在于空想社会主义是从道德的角度对资本主义作出的“理性”批判,而不是一种马克思式的现实批判;空想社会主义是从人道的角度对无产阶级表示同情,而不是将他们当作依靠的力量;空想社会主义是从改良的角度,主张对现存统治秩序进行渐变,而不是革命。从而,他们无法揭示资本主义灭亡的阶级根源、颠覆资本主义的群众基础以及变革资本主义的实现路径。因此,既然他们只是以理性原则来构思一个尽可能完美的自由王国,那么他们也就无法解释这样的事实:既然资本主义是如此不理性不道德,又何以会以摧枯拉朽之势横扫整个欧洲乃至扩张到全世界,从而也无法证明资本主义消亡的必然性。
而科学社会主义之所以称之为“科学的”,是因为马克思、恩格斯对“从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的热情呼唤。他们在著作中多次强调:“共产主义对我们来说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运动。这个运动的条件是由现有的前提产生的。”[3]166这就是说,科学社会主义不是一套严格的社会体系,我们不可能按照所谓的科学社会主义的方针或蓝图对现实社会指手画脚;任何一个社会的建设与发展,都必须从自身的现实情况出发,既有总体上的规划,又需要在动态中做出具体的部署和调整。按照前文的分析,马克思、恩格斯确实继承了空想社会主义的某些思想成分,但是他们又不仅仅是纯粹的继承或照搬,科学社会主义之所以被认为是科学的,不是因为它对未来社会的特征描绘得更加具体、细致,或者对未来社会的蓝图制定更加周密,而是它从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规律出发,从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发展情况出发,概括出了关于科学社会主义的一些重要原则,否则很容易陷入幻想之中。这些重要原则包括:第一,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达是未来社会的一个必要的物质前提。第二,未来社会所要实现的价值诉求是一种“自由人的联合体”状态。第三,未来社会的发展将经历一个从过渡时期到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再到高级阶段的过程。第四,未来社会也是一个不断变革的社会。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马克思、恩格斯笔下的“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并不是一种对历史“终极目标”的预设,因为“历史如同认识一样,永远不会在人类的一种完美的理想状态中最终结束;完美的社会、完美的‘国家’是只在幻想中才能存在的东西;相反,一切依次更替的历史状态都只是人类社会由低级到高级的无穷发展进程中的暂时阶段[1]233。”更何况马克思、恩格斯只是把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看成是人类史前史的终结,而人类历史在那时候才真正开始。
鉴于没有社会主义社会的实践经验,马克思、恩格斯在对未来社会的预测中,难免会把某些未经检验或批判的空想因素写入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之中。因此,后人不应离开时空条件的变化,拘泥于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当时西欧资本主义某些矛盾过程中形成的对未来社会构想的某些具体论述,而把他们当作马克思主义话语体系不可动摇的范畴。
“马原”作为一门我国高校本科生必修的公共理论课,也是唯一一门相对“系统”地介绍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课程(对非专业学生而言),直接关系着当代大学生对马克思主义基本思想的总体把握,从而影响到他们(青年群体)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坚守。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实现要依靠广大青年,青年们尤其需要树立起理论自信。可是,我们发现,社会中还有不少青年对马克思主义到底是什么并不清楚,对苏联模式影响下的教条主义深信不疑,而这些就会直接影响到他们是否信这个理论。“马原”课程是对大学生进行系统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的必修课,是对大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教育的主渠道。因此,要加强“马原”课程建设,更新“马原”课程教学理念,创新“马原”课程教学模式,提高“马原”课程教师素质,特别重要的是要将“马原”课程教学内容与为学生解疑释惑有机结合起来。在教学内容要点上,教师应讲清关涉马克思主义基本知识点的基本问题;在教学思维导向上,教师应从制约马克思主义信仰的客观因素中走出来,更多地关注学生主体自身存在的思维方式,重点培养学生的辩证思维和“问题—过程意识”;在教学方法原则上,教师应直面现实并配合感性认识的方法讲授基本原理,避免抽象论证,提高教学的说服力和感染力。只有加强大学生从理论上对马克思主义的认同感,才可能真正从内心深处树立“理论自信”。因此,我们必须克服对《马原》教材传统解读上的误区,引经据典,从历史和现实的发展脉络中,具体地去理解马克思主义。只有这样,才能在文化日益多元化的今天,坚守住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