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晓琳
(中南民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中华民族是多元一体的伟大民族。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着眼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多次深入民族地区,就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采取了一系列新举措,取得了丰硕的理论和实践成果。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族地区发展的重要论述,对于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决好民族地区发展问题、让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共享中华民族光荣和梦想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
拥有深邃历史眼光的习近平,非常善于运用历史思维分析过往、观照现实、把握未来。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关于民族地区发展的重要论述,既继承了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亦吸收了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尤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解决民族地区发展问题的实践经验,同时也是习近平一贯重视民族地区发展问题的体现。这三个方面构成了习近平关于民族地区发展重要论述的历史基础。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民族发展与进步的思想主张,成为习近平关于民族地区发展重要论述生成的理论渊源。1868年7月11日,马克思在致路德维希·库格曼的信中指出:“任何一个民族,如果停止劳动,不用说一年,就是几个星期,也要灭亡,这是每一个小孩子都知道的。”[1]在此,阐明了劳动之于民族生存与发展的根本意义。1884年,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文中,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方法,尖锐批判了机会主义错误的民族观,科学揭示了民族发展的动力即生产方式变革。1919年7月20日,列宁在答美国记者问时阐述了新生苏维埃政权的施政纲领,其中就包括“尽力帮助每个民族得到独立自由的发展”[2],实际上强调了解决民族地区发展问题的国家责任。1921年,斯大林在提交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讨论并经党中央批准的提纲中提出“苏维埃的胜利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确立是消灭民族压迫、确立民族平等、保证少数民族权利的基本条件”[3]173,明确了“帮助非大俄罗斯各族劳动群众赶上走在前面的俄国中部”[3]176的重要任务,强调了俄国共产党在解决民族地区发展问题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习近平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促进民族地区发展与进步的思想,明确指出:“要积极创造条件,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让民族地区群众不断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4]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是习近平关于民族地区发展重要论述生成的理论基础,习近平关于民族地区发展的重要论述是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在中国的最新发展。
自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民族地区发展问题。1922年7月,中共二大在分析世界和中国国内形势的基础上,第一次比较完整地提出了党关于民族问题的纲领,表明党在成立之初就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一以贯之地关注民族地区的发展。1952年10月8日,毛泽东在接见西藏致敬团代表时明确指出党在解决民族地区发展问题中的责任:“共产党实行民族平等,不要压迫、剥削你们,而是要帮助你们,帮助你们发展人口、发展经济和文化。……如果共产党不能帮助你们发展人口、发展经济和文化,那共产党就没有什么用处。”[5]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在总结新中国成立头三十年民族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指出,在各少数民族地区已经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后,“我国的民族问题,比较集中地表现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迫切要求加快经济文化的发展上”[6],提出了民族问题的实质更多地表现为发展问题的独到见解,并以中央文件、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形式确立并多次重申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是民族工作主要任务的主张。1987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中央统战部和国家民委《关于民族工作的几个重要问题的报告》,明确新时期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发展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不断巩固社会主义的新型民族关系,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7]706。在1999年9月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江泽民再次明确指出:“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高少数民族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逐步实现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7]832中国共产党在鲜活的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中为实现56个民族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程中携手前行的目标而不懈努力,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习近平认识和解决民族地区发展问题提供了历史参照和实践基础。
习近平秉承中国共产党重视民族工作的优良传统,早在地方工作期间就对民族地区发展问题进行过具体的思考。1989年6月,习近平在担任中共宁德地委书记期间指出:“加速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使他们赶上或接近汉族的发展水平,才能够解除事实上的不平等,使各民族得到共同的繁荣。这是社会主义时期处理民族关系问题的主要内容,是少数民族工作的主要内容,也是少数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8]主政福州期间,习近平提出:“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直接关系到我们整个国家现代化建设宏伟目标的实现……它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9]如果说在地方工作时,习近平更多关注的是一省一地层面的民族工作,而到中央工作后他则从宏观上关注整个国家层面的民族工作。2009年8月,习近平以国家副主席的身份到内蒙古考察,指出要切实解决好民生问题,多办顺民心、解民忧、增民利的实事好事,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10]。担任总书记之前习近平本人有关民族地区发展问题的思考为其十八大以来关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关主张的提出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从现实维度考察习近平关于民族地区发展重要论述,新时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其形成的动力源泉。
党的十八大报告作出“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的判断,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更是吹响了决胜全面小康的冲锋号;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强调覆盖的领域、人口、区域要全面。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全面小康,一定要覆盖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正如习近平指出:“没有民族地区的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就没有全国的全面小康和现代化。”[11]300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族地区的发展取得了有目共睹的进步和成就。但受历史地理等因素影响,我国民族地区发展相对落后,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啃下的硬骨头——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有11个位于民族地区或包含民族自治地方;全国120个自治县(旗),有85个是国家级贫困县;中央确定的深度贫困"三区三州"都在民族地区[12]。可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少数民族地区是短板,是重点,也是难点。如何补齐短板、解决重难点问题?必须加大支持力度,实现少数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以确保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目标。
对于我国这样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而言,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民族团结的意义异乎寻常。毛泽东曾指出:“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13]正是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才使得“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有信心、有能力实现这个目标”[14]。但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敌对势力制造民族分裂、破坏民族团结的事件时有发生,在一定范围内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这些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敌,会阻滞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大汉族主义错误发展下去容易产生民族歧视,狭隘民族主义错误发展下去容易滋生离心倾向,最终都会造成民族隔阂和对立,严重的还会被敌对势力利用。”[15]155而民族分裂产生的根本原因、影响民族团结的基础性因素主要在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与全国其他地区尚存在较大的差距,即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带来的“事实上的不平等”。列宁指出:“我们的经验使我们坚信,只有对各个民族的利益极其关心,才能消除冲突的根源,才能消除互不信任,才能消除对某种阴谋的顾虑,才能建立语言不同的人们,特别是工人、农民的互相信任,没有这种信任,无论各族人民之间的和平关系,或是现代文明中的一切珍贵事物的比较顺利的发展,都是绝对不可能的。”[16]因此,要消除民族隔阂,进而从根本上维护民族团结、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多措并举让民族地区尽快地发展起来。正如习近平所言:“增强团结的核心问题,就是要积极创造条件,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17]
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首次正式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他特别论述了发展问题与安全问题的内在关系:“既重视发展问题,又重视安全问题,发展是安全的基础,安全是发展的条件,富国才能强兵,强兵才能卫国。”[18]民族地区是我国的资源富集区、水系源头区、生态屏障区、文化特色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集这么多的“区”于一身,既表明民族地区的独特优势和特色,也充分说明加快民族地区发展对于维护总体国家安全的特殊意义。如对于边疆民族地区,能否在解决好发展问题的基础上争取人心,直接关系到边疆稳固和国防安全。再如,“如果民族地区发展差距问题持续拉大趋势长期得不到扭转,就会造成心理失衡乃至民族关系、地区关系失衡”[19]140。这种失衡若不能得到及时消解,就容易被敌对势力利用,进而成为危及总体国家安全的潜在风险。因此,要着眼于维护总体国家安全的战略来谋划民族地区发展。
从实践维度考察,习近平关于民族地区发展重要论述,回答了“谁来解决民族地区发展问题”“如何解决民族地区发展问题”等基本问题,科学指明了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问题的路径。
2014年9月28日,习近平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民族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方方面面都有民族工作。”[15]161简短的一句话给我们提供了一个看待民族工作的立体视角,不仅强调民族工作的重要性,更指出民族工作涉及方面的复杂性。因此,习近平主张做好民族工作、解决好民族地区发展问题要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全国一盘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民族工作格局”[15]161。
习近平再三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民族工作,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经常研究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政策措施,作出工作部署,并切实抓好落实。鉴于实践中在一定范围内尚存在因缺乏责任要求导致民族工作效率不高的现象,他一再强调要建立和完善民族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把民族工作作为民族地区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情况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他还强调各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党委统战部门要会同民委等民族工作部门加强政策研究,搞好综合协调,抓好督促检查。完善民委委员制,建立健全工作规则”[20]。
2015年1月20日,习近平在昆明会见怒江州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干部群众代表时强调:“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独龙族兄弟姐妹自身能力也要增强,县长、乡长就属于独龙族自身培养的人才,我们要自力更生,奋发图强。”[21]因此,从人民史观出发,习近平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群众视为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的主体力量,强调必须把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调动起来。
百年来,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时期民族问题的具体实际相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伟大事业,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实践已经证明,作为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顶层设计,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是有效加快民族地区发展、增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群众民生福祉的实践道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要在解决好民族地区发展问题的基础上,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必须走好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然而,敌对势力对于在这条道路指引下我国民族工作取得的辉煌成就历来置若罔闻,为质疑而质疑、为诋毁而诋毁的声音一直甚嚣尘上。对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政治定力、坚定道路自信,予以积极回应和有力驳斥:一是旗帜鲜明地阐明原则性问题,明确指出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民族理论和方针政策是正确的,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是正确的,我国民族关系总体是和谐的,我国民族工作做的是成功的。……做好民族工作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22]。二是对于社会上议论较多的涉及民族工作的一些具体政策要求“区别情况、准确把握、积极完善、稳妥实施”[19]164。
以此为基础,习近平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立场,主张要完善和发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他特别关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一是从民族政策源头的高度阐述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强调“民族区域自治是党的民族政策的源头和根本,许多民族政策都是由此而来,依此而存,这个源头变了,根基就动摇了,在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关系等问题上就会产生多米诺效应”[19]76-77。二是针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种种非议,观点鲜明、态度坚定地指出“取消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种说法可以休矣”[19]75。三是从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出发,提出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关键要“帮助自治地方发展经济、改善民生”[19]86。四是深刻把握民族地区发展问题着力点,从解决“患寡”到关注“患不均”,坚持共享发展理念,直面民族自治地方各民族干部群众共同关注的“政策惠及、利益共享”问题,深刻阐明了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着重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19]80。
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全国普遍性的矛盾在民族地区表现得尤为突出,同时民族地区还面临着一系列特殊的困难和问题。针对这一现实,习近平透过现象看本质,作出了“发展是甩掉贫困帽子的总办法”[23]、“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15]155的重要判断。这一论断并不是对“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解决当代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发展是第一要义”等论断的简单重复,而是继承与发展。他结合新时代民族工作的实际赋予发展更为切实的内容,这集中体现在习近平对新时代民族地区要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这一基本问题的回答上。
其中关键是“实现什么样的发展”。首先,要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引领,实现跨越式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幕前夕,习近平在湘西调研时指出:“加快民族地区发展,核心是加快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17]2019年,他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再次强调:“把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确保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同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小康和现代化。”[11]300然而,民族地区群众困难多、困难群众多,因此,“同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难度较大,必须加快发展,实现跨越式发展”[19]136。党和政府通过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大对口支援力度、促进牧区又好又快发展等优惠政策持续发力;通过“一带一路”建设发挥民族地区在历史渊源、独特区位、语言文化、广阔市场等方面的优势,释放民族地区发展新动力,推动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走上快车道。其次,民族地区发展成果要体现在改善民生和增进民族团结上。2014年4月,习近平在新疆考察时强调:“要坚定不移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同时必须紧紧围绕改善民生、争取人心来推动经济发展。”[24]“发展要落实到改善民生上,落实到惠及当地上,落实到增进团结上。”[24]2020年8月和9月,习近平先后在第七次中央西藏工作会议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会议上强调:“必须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5]“坚持紧贴民生推动高质量发展。”[26]在这一主张的指引下,民族地区从满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出发,重点抓好就业、教育、扶贫开发工作,尤其是重点关注特困地区和特困群体脱贫,取得了显著成绩。仅以新疆的脱贫攻坚为例,2014年,新疆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7.9万户、308.9万人,贫困村3666个,贫困县32个。截至2019年,全疆累计脱贫292.32万人、退出3107个贫困村、摘帽22个贫困县,贫困发生率由2014年的19.4%降至1.24%。新疆呈现出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为迈向长治久安奠定了坚实基础[26]。
在明确了要实现什么样的发展这一前提性问题之后,习近平就如何解决民族地区的发展问题提出了具有方法论意义的主张。一是进一步发挥好中央、发达地区、民族地区三个积极性。这是解决民族地区发展问题的基本方式。中央和发达地区通过加大对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对口支援、定点帮扶等的支持力度,为民族地区的发展“输血”;同时要发挥好少数民族自身优势,把政策动力和内生潜力有机结合,不断增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造血”能力。二是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突出抓好“四个方面、八项重点”。要紧扣民生抓发展,重点抓好就业和教育;要发挥资源优势,重点抓好惠及当地和保护生态;要搞好扶贫开发,重点抓好特困地区和特困群体脱贫;要加强边疆建设,重点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和对外开放。三是更为重视精神力量的推动。针对一段时期以来民族工作领域精神力量和思想建设的不足和短板,习近平指出:“推动民族工作,既要依靠物质力量,也要依靠精神力量;解决民族问题,既要解决好物质方面的问题,也要解决好精神方面的问题。”[19]249这一构想突出了民族工作不仅要注重物质基础,更要注重精神层面的工作理念,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民族地区发展问题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依靠精神力量推动民族地区发展问题的解决,除了依靠物质力量努力缩小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同汉族和非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差距、着力解决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严重短缺的问题外,最关键的就是满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鉴于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强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学习以及民族团结教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做好各项工作”[11]300,从精神和心理层面解决民族地区深层次的发展问题。
近年来,在国家大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的大背景下,“我国进入了各民族跨区域大流动的活跃期”[15]158-159。人口的跨区域流动“有利于不同民族间克服狭隘的民族偏见和防备心理,有力地促进了民族之间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取长补短、互通有无,真实地体现了平等、团结、互助的新型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27],但也使得民族工作面临着一些前所未有的新情况。如以往民族工作所依赖的区域格局、人口构成、民族分布等发生了重大变化,民族工作的对象正在从西部民族地区扩展到中东部地区、从农牧区扩展到城市、从民族聚居地区的常住少数民族人口扩展到城市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我国长时期以来形成的以户籍为基础的社会公共资源配给模式,显然已经不适应各民族跨区域大流动的新情况,使得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基本生存和发展方面难以获得应有的待遇和政策扶持。这种“被剥夺感”如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势必影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影响民族关系的和谐与社会的稳定。为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出了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发展问题的若干举措。
首先,解决好思想关,这是解决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发展问题的认识前提。习近平批判了相当长一段时期以来流入地尤其是发达地区流入地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问题上存在的“关门主义”“放任自流”等错误态度,认为城市寄托着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明确要求“对少数民族进城,要持欢迎的心态”[28]。习近平提出的这一要求,是有其深刻的内在机理的。其一,从唯物史观出发,少数民族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共同富裕这一社会主义价值目标的实践者、共享者。其二,从法理上来讲,迁徙的自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和自由。其三,从历史和实践的逻辑来看,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重大成就离不开少数民族的创造,当前少数民族人口流入城市、流入发达地区是其共创美好未来、共享中华民族光荣和梦想的一种方式。其四,从现实运动来看,少数民族的流动与汉族的流动是一样的,都是工业化、城镇化推进的结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和全国其他群众一样,正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辛勤工作、努力奋斗。只有深谙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形成的内在逻辑,才能在思想意识上有端正态度,进而才能有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发展问题的正确行动。
其次,将社区建设作为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发展问题的重要平台。习近平指出,“城市民族工作要把着力点放在社区,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19]290。“相互嵌入”就是各民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四共”的实现建立在发展问题不断得到妥善解决的基础之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发展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是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的应有之义。一方面,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将自身和家庭融入周边城市社会结构与社区环境的依托平台是社区,切入点是自己的日常生活需求即最底线的发展需求;另一方面,社区作为城市基层社会管理服务的落脚点,其主要功能之一就是为社区居民提供就业、日常生活、社会保障、扶贫济困、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健身、计划生育等最关心、最需要解决的多元化服务。从这个意义来说,如果不能实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享受城市均等化的公共服务,不能切实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就业难”“就医难”“入学难”“融入难”等基本生存与发展问题,各民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是难以实现或实现了也是难以持久的。
习近平始终以一个战略家的眼光,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大视野下思考民族地区的发展问题。这可以说是习近平审视民族地区发展问题最鲜明的特点,也是习近平关于民族地区发展重要论述的明确价值指向。
其一,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重视民族地区的发展问题。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国人一直苦苦追寻的“中国梦”。当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立足我国将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个新的历史方位来谋划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候,习近平在每年的“两会时间”必给予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关心[注]习近平2013年参加西藏代表团审议、2014年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的少数民族界委员、2015年参加广西代表团审议、2016年参加青海代表团审议、2017年参加新疆代表团审议、2018—2020年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多次赴民族地区调研、数次就民族问题作出批示指示、力促中央召开高规格的各类民族工作会议,甚至在内蒙古参选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等,这些足以表明他对民族地区发展问题的极端重视。前文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总体安全以及一贯主张等方面考察习近平思考民族地区发展问题的诸方面动因,这些实际上都是围绕着如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样一个中心课题展开的。
其二,把少数民族及民族地区的发展视为整个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指出要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各民族发展不均衡问题。2014年9月,他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又强调要最大限度凝聚各民族智慧和力量,共同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此后,习近平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问题上一再强调:“全面实现小康,一个民族都不能少”[21];“全面实现小康,少数民族一个都不能少,一个都不能掉队,要以时不我待的担当精神,创新工作思路,加大扶持力度,因地制宜,精准发力,确保如期啃下少数民族脱贫这块‘硬骨头’,确保各族群众如期实现全面小康”[29];“要把扶贫攻坚抓紧抓准抓到位,坚持精准扶贫,倒排工期,算好明细账,决不让一个少数民族、一个地区掉队”[30];“我们正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全面小康一个也不能少,哪个少数民族也不能少,大家要过上全面小康的生活”[31];“要发挥好制度优势,人数较少民族也都要奔小康,一个也不能少”[32]。这表明他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问题的高度重视,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在整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作用的认识,即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整个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整个中华民族发展链条上不可缺少的一环,只有少数民族与全国人民一道实现了小康,才有可能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把民族地区发展问题置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中予以考量,是中国共产党一贯的主张。江泽民曾指出:“只有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起来,才能全面实现全国的小康目标。”[33]胡锦涛指出:“没有民族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34]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思考民族地区发展之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意义时,强调的着力点已然发生了变化,从全面小康覆盖的区域要全面(既包括民族地区,也包括非民族地区)深化到覆盖的人口要全面(既包括少数民族群众,也包括汉族群众)、覆盖的民族要全面(56个民族一个都不能掉队,不仅包括汉族,也包括少数民族;不仅包括人口较多民族,也包括人口较少民族)。这反映出中国共产党关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真实性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而奋斗的决心的坚定性,真正在践行“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也彰显出习近平在解决民族地区发展问题上鲜明的“底线思维”。
其三,谋划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这亦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本要求。首先,谋划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谋划的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因此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群众不是被动的旁观者、跟随者,而是积极的参与者、创造者。发展问题的解决始终离不开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群众自身在伟大的社会革命中的创造。因此,习近平强调,在发挥中央和发达地区作用的同时,尤其要发挥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其次,谋划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享中华民族光荣与梦想。2013年3月9日,习近平在参加西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坚持富民兴藏战略,毫不动摇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让西藏各族群众享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35]这一段讲话尽管是习近平对西藏工作的要求与期盼,但毫无疑问它具有普遍的意义。再次,人民是评判党和政府谋划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成效的“阅卷人”。“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群众满意是党谋划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价值取向和根本标准。因此,习近平指出:“群众拥护不拥护是我们检验工作的重要标准。党中央制定的政策好不好,要看乡亲们是哭还是笑。要是笑,就说明政策好。要是有人哭,我们就要注意,需要改正的就要改正,需要完善的就要完善。”[36]正是从这一点出发,党和政府自觉承担起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责任,制定并适时调整相关政策,不断满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此外,从习近平关于民族地区发展重要论述的话语风格来看,如“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全面实现小康,一个民族都不能少”等,简明扼要且形象生动,贴近人民、贴近群众,亦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