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风险治理体系研究

2021-01-31 23:56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关键词:农村

(中共济南市委党校 公共管理教研部,山东 济南 250100)

1 农村风险治理的内涵

恩格斯指出:“每一时代的理论思维,包括我们时代的理论思维,都是一种历史产物,在不同的时代具有非常不同的形式,并因而具有非常不同的内容。”[1]风险与现代化相伴相生,风险构成了现代社会一切人类活动的基本要素,现代化使人类社会从“我饿”走向“我怕”,而农村则是现代化风险“链条”上尤为薄弱的环节。

20世纪90年代,西方开始将风险管理的研究视角转向农村,确定了农村风险的概念组成,集中于财产、风险和脆弱性三个关键词,明确了农村风险管理的主要角色,包括公共部门、营利部门、非营利组织和家庭四种不同角色,并将农村家庭风险划分为生产风险、健康风险、社会风险和制度风险四类,并针对农村家庭应对风险的战略,提出减小风险、缓解风险和处理风险,发挥保险在农村风险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至今仍是主流认识。

20世纪80年代之后,国内风险管理研究兴起。梳理相关文献发现,国内农村风险研究主要集中于金融信贷、电子商务、社会风险以及公共安全等内容,基于我国现实国情的系统性、现代化的农村风险治理研究基本上还处于空白状态,与作为农业大国的我国而言极不相适应。

根据乡村振兴战略下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要求,农村风险治理是指根据高风险社会下农村风险的复杂性、连锁性、耦合性等特征,改变传统的“危险管理”模式,树立系统性的风险治理意识,培育多元化的风险治理主体,打造合作共治的农村风险治理格局,构建现代化的农村风险治理机制,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补足“短板”、筑牢“底板”,营造和谐稳定的基层安全生态。

2 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风险的类型和特征

经过选取山东省乡村振兴“样板村”等十几个典型村庄进行调研走访,运用系统化的研究分析,发现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风险有以下表现类型和典型特征。

2.1 农村风险的表现类型

1981年,加拿大学者Timmerman将 “脆弱性”这一地理学科的概念引入灾害研究,将其界定为 “某一系统对灾害事件反向行动的程度,其中这种程度取决于系统的弹性。”[2]根据调研结果来看,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强大政策导向下,典型村庄的经济社会发展潜力被充分激活,乡村系统的脆弱性也同时暴露,一系列风险因素随之显现。

2.1.1 经济领域的风险

一是片面追求产业规模。在乡村振兴战略“政策压力”下,农村面临增收压力,甚至陷入“规模至上”的误区。很多村盲目引进新项目,但仍以劳动力、资源和资本密集型产业为主,农作物种植、农产品加工、生态旅游等同质化突出,缺少技术型、特色型产业,集体企业和家庭农户的投资、经营风险加大。二是金融风险不容忽视。农村金融体系功能不完善,市场准入门槛低,信贷和财务管理制度宽松,制度性监管缺位,中小型企业融资、风控、投资等能力较低,必须高度警惕农村系统性金融风险。三是新经济风险显现。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加快建立线上线下融合、生产流通消费高效衔接的新型农产品供应链体系。阿里巴巴、京东等电商巨头大举进军农村电商市场,电子商务与乡村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新经济模式推动了农业转型升级,带动了农民脱贫增收,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农产品日益增加的品质化、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但也面临发展瓶颈。农村电商规模较小,农业供应链和产业链抗风险能力弱;农村电商生态整体残缺,互联网基础、交通物流、人才培养、产业基础、市场运营等环节不健全;农村电商模式不成熟,以工业品电商的模式做农产品电商,盈利较低,发展路径不明晰,可能引发农村经济社会连锁性风险。

2.1.2 政治领域的风险

一是政治生态有待净化。一些农村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弱化、软化和涣散,甚至存在被黑恶势力、宗族操纵基层选举,对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和“软保护”问题,无法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一些村 “两委”和班子成员存在贪污腐败问题,在“三资”管理方面违法违规,严重侵犯村民的集体权益,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恶化党群干群关系;一些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和宗旨意识弱化,与群众成为“油水”关系、“蛙水”关系,不想也不善于做群众工作,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足。二是村民信任度不高。费孝通先生把我国农村传统社会描述成“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的状态。我国农村社会是按照血缘、地缘来决定信任度的,村民对距离最近的基层政府的信任度却远远低于高层级政府,呈现“央强地弱”式的政治信任“距离悖论”,体现为“村里是仇人,乡里是恶人,县里是好人,省里是亲人,中央是恩人”,并且“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与农村党群干群关系疏远、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弱有直接关联。

2.1.3 自然灾害领域的风险

自古以来,我国农村自然灾害发生的频度、广度和深度居于世界前列。近年来受全球气候恶化、极端天气增多的影响,暴雨、洪水、干旱、冰冻等罕见自然灾害高发多发。2018年7月,山东省寿光市洪灾是潍坊市1974年以来受灾最严重的一次,直接经济损失92.53亿元,其中农业损失45.58亿元。2020年我国洪涝灾害造成6346万人次受灾,直接经济损失达1789.6亿元,农村受灾严重。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应急准备不足、农民抗风险能力弱、应急体系不健全等成为农村系统脆弱性的表现,灾害链条的次生、衍生效应增强。

2.1.4 社会领域的风险

党的十九大指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已经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3]发展的不平衡性,在区域性要素间关系上表现为城乡之间发展的不平衡,在领域性要素间关系上表现为经济和社会、经济和环保等社会发展不同领域“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不协调现象,在群体性要素间关系上表现为不同行业、不同人群等在收入分配方面所存在的较大差距。以上三种要素间的不平衡、不充分,都直接指向农村社会。乡村振兴政策加快了农业、农村、农民的现代化进程,但长期以来农村“边缘化”带来的农民收入低、合法权益保障不足、农村公共服务不健全、社会保障水平低、风险防范能力弱等问题却无法在短期内迅速解决,一些村庄社会矛盾集中释放,如土地征收与拆迁矛盾、干群矛盾、劳资矛盾、贫困群体生存诉求等,集体访、闹访、群体性事件、黑恶黄赌毒盗拐骗违法犯罪等风险高位运行,制约农民幸福感和安全感的提升。

2.1.5 文化道德领域的风险

乡村振兴战略加速了农村社会的转型,使传统农耕文明价值观面临挑战,血缘和亲缘的凝聚力开始弱化,农民的精神文化世界空虚。一些村民沉迷于赌博、玩手机游戏、刷抖音等,缺乏健康向上的公共文化生活;一些村民参与意识淡薄,出现个人主义、利己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及虚无主义问题;一些村民受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影响,产生对社会不满、消极反动等思想;一些青少年受互联网民粹思潮的影响,存在“罗宾汉”情节,热衷于网络“道德审判”,出现极端、暴力、偏激等心态。农村社会资本弱化,社会诚信缺失,极易导致社会失序。

2.1.6 生态环境领域的风险

乡村产业振兴蓬勃发展,但传统粗放式农村经济发展模式转变尚需时日,农村生态环境风险不容忽视。北方农村焚烧秸秆现象难以根治,秋冬季季节性污染严重;一些生态旅游和招商项目盲目上马,缺乏科学论证,破坏自然生态,引发邻避事件;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不当,生活污水处理率较低,“垃圾围村”“污水横流”现象时有发生;外来入侵物种引发生态安全问题,治理难度极大。这些风险极易衍生为粮食安全、健康风险以及心理恐慌问题。

此外,值得警惕的是一些新兴风险如外来宗教入侵、邻避事件、危化品事故、网络群体性事件、信息安全、生物安全等风险,在农村均有出现。例如新冠疫情突然来袭,“硬核”防控使得农村疫情未发生大范围爆发,但是农民卫生健康意识不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弱化、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滞后等脆弱性问题凸显。

2.2 农村风险的典型特征

2.2.1 不确定性

风险社会理论创始人贝克认为,风险社会具有两大突出特征:一是具有不断扩散的人为不确定性逻辑;二是导致现有社会结构、制度以及关系向更加复杂、偶然和分裂状态转变。[4]在农村各类风险中,不乏极端小概率、难预测、破坏性强的“黑天鹅”事件,如罕见自然灾害;也有大概率、破坏性强的“灰犀牛”事件,如生态环境污染;还有不确定性极强的新兴风险。不确定性强是农村风险治理的最大难点。

2.2.2 复杂性

农村风险在类型上表现为经济、政治、社会、自然、文化、生态环境、生物等多种领域的风险,在风险来源上体现为外源性、内源性以及外源性与内源性相结合的风险,各种自然风险、人为风险、基础设施风险、制度风险、虚拟空间风险等交织杂糅,风险形态敏感复杂。对于农村风险治理主体来说,难以准确捕捉风险信息、演化规律和发展态势,风险决策难度大大增强。

2.2.3 耦合性

2.2.4 非线性

1960年,美国著名数学家、气象学家洛伦茨通过气象实验中的惊人发现,提出了混沌理论,突破了牛顿经典力学认为物质世界遵循线性、稳定性规律运动的思维束缚,强调世界处于极度不稳定、不确定状态,微小扰动可能带来巨大连锁性反应,即“蝴蝶效应”。农村的新经济模式风险、金融风险、网络舆情风险等,都从传统风险发展演变而来,又突破了传统风险的可控范围,在一定条件下还将继续衍生变化,呈现非线性特征,对于农村风险的认知方式和治理模式都提出了严峻挑战。

3 当前农村风险治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传统型乡村管理体制影响下,农村风险治理仍停留在危险管理模式,表现为以行政权力为主导力量,以管制方式为惯用手段,以政府为单一主体,以应急救灾为最终目标,严重滞后于农村风险的复杂现状,制度“脆弱性”突出。

3.1 风险治理意识弱化

没有意识到风险是最大的风险。危险管控模式将各种复杂风险割裂来看,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抓不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一些基层干部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强,陷于基层利益藩篱,本位主义严重,重发展轻安全,风险治理素养不高;一些基层干部缺乏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简单追求“维稳”,“不出事”就好;一些基层干部重人治轻法治,协商共治意识弱化,不善于将自治、德治与法治相结合做农村工作。村民权利意识明显提升,但相对应的法律意识薄弱,“信访而不信法”、“维权而不懂法”等现象时有发生。

3.2 风险治理主体缺位

农村风险管理主要依靠基层政府部门和干部“唱独角戏”,新经济组织、草根组织、宗族、新乡贤、“五老”群体、村民等多方力量尚未形成合力。根据防灾减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相关政策要求,基层组织和社会群体有维护乡村公共安全的责任和任务,但还局限于防汛抗旱、治安维稳等单一风险防控。农村风险治理仍缺乏整体上的制度设计和职能整合,风险教育严重缺乏,风险共治的意识和能力缺位。面对复杂风险,这种“散沙”式状态往往不堪一击。

3.3 风险治理机制不健全

无论是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村庄,抑或脱贫任务艰巨的村庄,风险治理思路表现为以行政性管理为主导,以各部门职能为核心,风险治理组织架构不合理,缺乏标准化的运作流程。应对单一灾种的自然灾害尚可,一旦多种风险复合联动形成巨灾,或者发生极度罕见复杂的“黑天鹅”事件,这种机制的弊端将完全暴露无遗。

3.4 风险治理法治保障滞后

我国“三农”方面的整体法律体系建设滞后,关于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农村“两权”抵押、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及农村“三变”改革,更多的是宏观政策指导和授权试点,缺乏法律细则操作和普遍适用。国家层面对于农村风险治理的综合性法律法规体系至今仍缺位,对于农村的社会治安综治、优秀文化传承、生态环境保护、网络安全等风险,主要延用城市治理的相关法制体系,缺乏符合农村风险特征的法治保障,面对罕见的复杂风险,缺乏现实指导性。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我国新时期治水方略,海委党组紧密结合流域水利发展实际,准确把握流域水利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按照流域水利改革发展的工作原则和努力方向,扎实推进流域水利保障体系建设各项任务,各方面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4 构建现代化农村风险治理体系的路径选择

20世纪70年代初,生态学家霍林(Holling)将韧性思想应用到系统生态学,用以描述生态系统吸收各类变化以维持稳定状态的能力,即“自然系统应对自然或人为原因引起的生态系统变化时的持久性”。[5]韧性具有稳定性、冗余性、应变性、及时性四种典型特性,是系统抵抗脆弱性、增强抗逆力的必然选择。根据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要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6]我国农村地域辽阔,村庄类型多样,农村风险治理必须立足国情农情,走中国特色的韧性治理道路。

4.1 树立总体性的风险治理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面临的重大风险,既包括国内的经济、政治、意识形态、社会风险以及来自自然界的风险,也包括国际经济、政治、军事风险等。各种风险往往不是孤立出现的,很可能是相互交织并形成一个风险综合体”。[7]风险综合体就是指系统性风险,而农村风险是其中重要一环。因此必须树立全面、系统的总体性安全思维,将农村风险治理上升为维护国家安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战略高度来看待。

4.1.1 破除危险管理的惯性思维

实现村干部、自治组织、村民等各主体的思维变革,改变单一、分散的传统安全观,树立新的总体性农村风险观,变结果导向为过程导向,变“应急救火”为全面风险管理,变行政动员为全社会动员,变分散管控为系统性治理。

4.1.2 实现农村风险教育大众化、常态化、制度化

立足于现代化风险的知识、规律和特征,对村干部、两新组织、乡村精英、村民开展全方位、有针对性的风险教育。大众化的要求,是立足于当前乡村干部和村民的思想意识现状,特别结合新媒体时代宣传教育的新特点,针对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和村风村貌的乡村,综合采用传统的宣传栏、宣传手册、报纸、广播、电视宣传等形式,乡村网页、微信、微博、短视频等新媒体手段,广泛宣传乡村经济、社会、文化、自然灾害、疫情等各方面的风险防范知识和典型事件。培养村民正确的义利观和公平正义观,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关系,形成理性平和的健康心态和诉求表达方式。常态化的要求,是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以文件传达文件,搞留痕、记台账,搞“突击式”宣传教育的方式,要把风险教育一以贯之,常态持久。制度化的要求,是要建立农村风险宣传教育进基层部门、进学校、进家庭、进工厂、进互联网、进合作社等制度体系,强化监督考核,确保教育实效。

4.2 打造全主体的风险治理“共同体”

根据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共同体是“现实的人”基于共同利益和共同解放诉求而形成一种共同关系模式,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方式。推进农村风险治理现代化,同样离不开 “共同体”力量,实现多元素、多向度和多维度治理。

4.2.1 实现治理主体的多元素

打造农村风险治理“共同体”,需要明确各主体在风险治理体系中的权责分工,实现各主体依法行使功能,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发挥政府治理、社会调节与基层自治的各自优势,形成各主体之间协商、合作、包容、妥协等良性治理关系。

4.2.2 实现治理行为的多向度

做好各级政府自上而下的纵向治理,也要发挥各类社会主体之间的横向治理功能,包括农村经济组织的企业治理,新型农业主体的共同治理,自治组织和草根群体的自治管理,村民对家庭和自身行为的自主管理等。

4.2.3 实现治理关系的多维度

农村社会结构已经具有多元主体交织的网状属性。农村与城市,农村与国家治理系统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环境等各系统及其子系统,形成了多维度、多元点的风险网状结构,每一维度和节点的交互作用,都可能引发连锁联动效应,形成“蝴蝶效应”。所以必须建立各个主体之间多维度的治理关系,统筹应对农村治理各领域和全过程的风险。

4.3 打造合作共治的农村风险治理格局

提升农村风险治理的现代化水平,必须打造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风险治理格局,实现风险共担,良性互动,合作共治。

4.3.1 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

基层党组织要坚持人民至上、安全至上的理念,强化政治定位,擦亮政治本色,发挥好对农村各类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让党的旗帜在农村治理各个领域高高飘扬,形成“众星棒月”的治理合力。农村党组织要加强政治建设,树立“四个自信”,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防范基层政治风险,确保农村治理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沿着正确方向推进。要把党组织建在乡村振兴发展“链条”上,使党组织活动延伸到农村风险治理各项工作中,把党员组织起来、把社会力量凝聚起来、把群众动员起来,解决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治理能力弱化,基层政权合法性流失等问题,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资源转化为推动农村风险治理改革的发展优势。

4.3.2 强化基层政府和党员干部的能力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把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风险防控好,不能把防风险的责任都推给上面,也不能把防风险的责任都留给后面,更不能在工作中不负责任地制造风险。”[7]基层政府和党员干部要履行好防范化解风险的政治职责,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警惕“黑天鹅”事件和“灰犀牛”事件,科学预见风险走势,做到未雨绸缪。重点加强风险管理、应急指挥、应急决策、舆情引导、应急心理等专业能力培训,针对本地区易发多发的各类风险隐患和突发事件开展常态化演练,提高基层干部的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增强风险的敏感力、想象力、察觉力、评估力和引导力,有效引导和组织群众,做实做细做好农村风险治理工作。

4.3.3 强化社会力量的风险治理功能

当前我国农村治理正处于“行政性”与“自治性”兼容发展的特殊阶段,基层政府自上而下的行政化力量较强,而社会力量的自治和调节功能较弱。构建现代化的农村风险治理体系,社会组织和群众的力量不能缺位。学习日本 “自救·共救·公救”的社区减灾理念,第一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让社区成为公共安全的“守夜人”。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的教育和训练,增强他们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重建信任、参与、规则等农村社会资本,缓和农村经济社会矛盾。重点发展农会、农协、新型农民合作社等社会力量,将村民组织起来共同致富,共担风险,改变村民“一盘散沙”的弱势状况,解决农村风险治理结构缺位问题。重视乡村精英作用的发挥,如“五老”、宗族长老、新乡贤等,以知识、经验和担当,引导村民和村庄塑造文明乡风,厚植包容和谐的文化氛围。

4.3.4 强化村民的主体作用

引导村民发挥“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作用。在乡村振兴和乡村建设中,涉及农村产业发展、“三资”管理、社会治理、生态文明建设、公共文化建设等各项改革,广泛听取村民诉求,保证体制内表达渠道的畅通,通过广泛、多层、制度化协商,维护村民合法权益,实现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平衡。培育村民的现代公民意识,学会理性平和、依法表达诉求,主动防范和化解家庭风险,积极参与乡村风险治理工作。

4.3.5 强化法律规则的保障作用

法治乃理性之治、长效之治、普遍之治,更是“善治”“良治”。农村风险治理要走坚持依法治理和规则治理道路,建设法治乡村。从顶层设计上构建农村风险治理法律法规体系,以宪法、国家安全法为统领,加快农村经济、社会、治安、文化等各方面法律法规的整合和衔接,围绕村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快补齐农村发展和民生短板,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公共服务一体化的法律跟进,形成现代化、整体性的农村风险治理法律体系,让农民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此外,农村社会传承的软法治理也不可或缺,发挥宗族文化、村规民约等对于立法、司法和执法过程的协调配合作用。

4.4 建立全周期的乡村风险治理机制

根据国际风险治理理事会 “风险治理框架”(2005),风险治理包括前期评价、风险评估、承受度判断、风险管理与风险沟通五个阶段。国际标准化组织IS031000风险治理标准 (2009)也明确,风险治理包括建立治理环境、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估风险与应对风险五个环节。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在基层治理中树立“全周期”意识。立足于现代农村风险的高不确定性、强连锁性和新兴非传统性等特征,必须建立全周期的风险治理机制,以确定性应对和缓冲不确定性。

4.4.1 建立农村风险监测机制

建立全方位的乡村风险信息监测机制,“找到风险源在哪里”。立足各地特别是农村实际,整合现有资源,加强对农村各类风险源的调查研判,全面、及时、准确收集风险信息,提高多线、动态监测能力。依托地方市民服务热线大数据平台、城市服务APP、智慧城市平台、“雪亮工程”终端等智慧化手段,结合农村网格化综治平台,以及宣传、公安、信访等部门的网络舆情监测平台,尽快建立涵盖农村的风险信息监测网络,实现风险数据信息的实时收集、分类、汇总,对各种可能的风险及其原因都要心中有数,力争把风险控制在源头,化解于无形。

4.4.2 建立农村风险评估机制

构建现代化的农村风险治理机制重点是研判和评估风险,包括总体性风险评估和分类风险评估。总体性风险评估要全面、系统地研判乡村风险的现状和整体走向。分类风险评估是针对经济、社会、文化等各类具体风险开展评估,要改变传统的“成本—收益”决策风险评估标准,确立“收益—风险”评估标准,实现定性评估和定量评估相结合。一是发挥专家智库作用,建立定性评估机制。通过舆情跟踪、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对各类风险进行综合研判和科学评估。二是引入第三方机构和社会组织,建立定量评估机制。设计符合济南市乡村实际的决策风险定量评估指标体系,确定风险的项目、权重和等级,风险等级分为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由此得出可实施、暂缓实施、不实施的评估结论,暂缓实施、不实施或者终止实施的政策,重新决策时必须再次开展风险评估。三是引入村民参与评估过程。通过公告公示、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座谈会、听证会、网上平台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村民意见,避免政府“关门决策”可能引发的网络舆情风险和社会稳定风险。

4.4.3 建立农村风险预警机制

根据常态化风险监测和评估的结果,对于存在较高风险、可能引发危机事件的各类风险问题,列出风险源汇总及分布清单,实时通过农村风险信息监测预警的各个平台,向相关部门和村民发布风险预警信息,并提醒督促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4.4.4 建立农村风险沟通机制

风险沟通强调吸收心理学对 “风险感知”研究的成果,关心一般民众对风险的看法,强调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对话”,增进相互了解,形成一致性认同,化解风险问题。一是以信任为基础进行风险沟通。通过长期实际行动,建立基层政府、自治组织、社会中间力量、乡村精英、村民等各个主体间的信任,在此基础上实现风险教育、构建共识等目标。二是以合作关系为关键进行风险沟通。基层政府和党员干部要将村民视为“公民”而不是“子民”,通过真诚沟通和广泛协商,减少村民心理恐慌,培养理性参与的合作主体。三是运用双向模式进行风险沟通。基于基层政府、专家和村民在风险感知方面的差异,设计沟通策略,充分展示双方意见,实现双向对称沟通,协商解决风险深层次的社会文化和道德问题。

4.4.5 建立农村风险控制机制

农村风险治理主体的责任意识不强,风险治理绩效难以实现量化考核,基层政府部门之间互相推诿、责任转嫁等问题加大了风险危害的可能性。必须建立一套严格的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农村风险防控的协同配合和责任分担。基层党委和政府要承担并落实风险治理的主体责任,经济、公安、信访、环保等相关部门,都要及时汇总和评估各自领域的风险信息,及时出台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村委会)、新型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五老”、新乡贤、宗族长老、村民等各类主体都要发挥各自的治理优势,实现乡村风险治理人人有责,人人尽责。

农村风险治理的最终目标是在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下,实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促进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社区自治良性互动,构建基于现代乡村风险特征的总体性农村风险治理体系,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夯实和谐稳定的安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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