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百年税收改革实践与新时代税收之治*

2021-01-30 03:01刘紫斌程明梅
税收经济研究 2021年3期
关键词:税制税收中国共产党

◆薛 钢 ◆刘紫斌 ◆程明梅

内容提要:中国共产党百年税收改革实践,历经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四个阶段。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十四个坚持”为新时代中国税制改革指明了方向,深刻诠释了新时代税收之治的根本遵循和实践要求。从历史维度来看,新时代税收之治应遵循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原则;从当前改革来看,新时代税收之治应凸显税收改革发展主客观相统一的特性;从未来发展来看,新时代税收之治要自觉融入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

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支撑,涉及国计民生,关乎百年大计。从1921年到2021年,中国共产党的税收主张与税收政策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基于中国税收的具体实践,在中国传统财税文化和西方财政学思想的共同影响之下,走出了一条符合国情的发展改革路径。在党的百年诞辰之际,系统梳理中国共产党税收改革实践,不仅有助于理解我国走向“税收国家”的历史进程,亦有助于丰富税收治理理论,推进新时代税收之治,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

一、中国共产党百年税收改革实践的现实依据与理论基础

(一)现实依据:革命、建设和改革任务演进及经济形势变迁

税收实践脱胎于经济社会发展活动。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面对列强入侵、军阀混战、经济崩溃的局面,提出了关税自主、合理税负等系列税收主张。1927年党建立起自己的武装政权后,税收政策一直根据革命形势与经济形势的变化进行调整。1949年新中国成立,党基于经济形势需要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复合型税收制度。改革开放后,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上,税收服务于对内改革和对外开放的经济局面。1994年,面临“两个比重”下滑困境,税制体系适时调整,分税制改革改变了中央和地方收入分配关系不平衡的局面。21世纪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深入,税收政策开始逐步向国际接轨。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税收政策成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中国共产党百年来面临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使命以及经济形势的变化,是党领导税收实践的现实基础,也是推动税收政策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动力。

(二)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税收思想及其中国化成果

马克思主义税收思想是中国共产党税收政策的理论指导。马克思阐明了税收的本质特征,即“国家存在的经济体现就是捐税”①马克思:《道德化的批评和批评化的道德》,《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81页。“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②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375页。。而且,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在阐述劳动二重性并提出剩余价值理论的同时,还对税收的内涵进行了科学解释——税收是对剩余价值进行分配的一种方式③恩格斯:《论住宅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十八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248—249页。,这对中国共产党的具体税收改革实践具有指导意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理论体系。为税收政策的创新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

中国古代税收思想为党的税收实践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借鉴。例如,中国文化自古以来就十分强调“轻税”的重要性,《礼记》讲述“苛政猛于虎”,《捕蛇者说》所言“赋敛之毒,有甚是蛇者”,都体现了人民群众对苛捐杂税的痛恨。再如,中国古代改革家十分重视税负公平,傅玄提出赋税要“用之至平”,张居正提出需要改变“豪强兼并,赋役不均”的局面,这对于当今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改革开放以来,西方经济学理论逐步引入国内,中国共产党人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对西方经济学理论进行了批判地学习、借鉴和应用。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古典学派提出的税收原则与税负转嫁理论、供给学派对税率变化和税收负担的分析、凯恩斯学派主张使用的税收政策工具,都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税收制度注入了新的活力。

二、中国共产党百年税收改革发展的实践历程

理论界对中国共产党历史阶段划分的研究较为完善。按照秦宣(2021)的观点,若从制度建立和完善来看,当以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949年新中国成立、1978年改革开放和2012年十八大召开为界,将中国共产党历史划分为四个时期。本文认为,百年税收改革实践虽然与具体经济现实相联系,但仍在中国共产党历史的宏观框架之下,可以在借鉴四阶段历史观点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共产党百年税收改革实践演变特征对其历程进行梳理。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税收改革实践(1921年—1949年)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将其与中国革命及具体经济建设实践相结合,提出了一系列税收主张和方针政策。成立伊始,中国共产党旗帜鲜明地提出了“消灭资本家私有制”④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党史教研室:《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纲》,《中共党史参考资料》,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279页。。消灭私有制必然伴随着消灭剥削阶级国家的税收制度。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开始探索建设革命根据地,并在1931年11月建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开启了中国共产党构建统一税收制度的新阶段,主要表现在统一累进税制、废除苛捐杂税、贯彻阶级原则、保障战争供给等方面⑤曾耀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税收的建立和发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税收史》,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政府提出要废除各项苛捐杂税,也要减轻人民负担,遵循“先予后取”原则,将生产自足和“取税于民”相结合⑥魏宏运:《边区初创时期的财政》,《晋察冀抗日根据地财政经济史稿》,北京:档案出版社,1990年版。,突破了敌人经济封锁,为革命战争提供了物质支持。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逐渐由分割区连成一体,形成了大行政区,税收制度也逐渐从“各自为政”走向统一,形成了以大行政区为单位的统一税制。党的工作重心逐步从农村走向城市,税收制度也逐渐向工商税制过渡。整体而言,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税收定位是保障革命供给,为革命的胜利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这一时期的税制改革也为新中国税收奠定了基础。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税收改革实践(1949年—1978年)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的革命任务由新民主主义革命转向社会主义革命,税收的功能由革命供给转向生产建设。1950年建立的新税制体系较好地适应了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局面,这一时期以货物税和营业税为代表的流转税占较大比重,征收管理办法也较为灵活多样。随后,1958年和1973年的税制改革都以“简化税制”为原则,大规模裁并税种、简化税目、调整税率,税制结构由复合制转向单一制。这一时期,受到“左倾”思想和“文化大革命”的错误影响,税收思想带有明显的时代特征,税收占国民收入比重也大幅降低,税收的各项职能均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税收改革实践(1978年—2012年)

改革开放后,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税制改革总的指导思想是服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形成了内外资并行、分别征税的两套税制。对内税制改革不断进行试点,通过国营企业“利改税”和工商税制改革,税收逐步发挥出应有的筹集财政收入和经济调控职能;对外税制改革中及时调整关税制度,适当降低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以实现国际接轨,有效地促进了对外开放,为国家大政方针提供了政策支持。

改革开放初期的税制改革是我国财政制度及央地关系的重要发展,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减少了中央财政收入,削弱了中央的调控职能。为扭转“两个比重”不断下滑的困境,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并以“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为原则全面改革工商税收制度,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税制框架。进入21世纪后,税制改革又以“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为原则对各个税种进行了调整与优化。这一阶段的税收制度更趋公平,2006年取消农业税并统一了城乡税制,2008年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统一,2010年内外税制全面统一。税制设计更加科学合理,增值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的税收优惠制度增强了税收调节职能。

(四)新时代的税收改革实践(2012年至今)

党的十八大之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时代对税收提出了新目标和新要求,即税收应服务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税收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着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赋予了财政税收工作以新的时代内涵。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一方面,税收为新时代国家治理提供了充裕的财力保障。不论是外交和国防,还是教育和就业,税收提供的财力支撑覆盖国家治理的方方面面。马克思认为,“赋税是喂养政府的娘奶”①马克思:《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七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94页。,如果没有充裕的财力支撑,国家治理便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各项改革措施和经济活动便很难展开。另一方面,税收也为新时代国家治理提供了制度功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提出的“保障亿万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国家制度”。税收制度作为国家制度在财税领域的反映,是与国家制度相配套、协调的制度安排。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

(五)百年税收改革实践的历史逻辑与税收之治的时代命题

百年税收改革实践表明:中国共产党税收改革实践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顺应时代潮流,符合时代之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目标是推翻封建主义、帝国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的压迫,税收的主要职能是保障革命供给;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主要任务是恢复和发展经济,税收相应地发挥出生产建设的职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税收改革实践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相配套,发挥出调控市场、调节收入分配的新职能;步入新时代后,税收又承担起促进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使命、新任务。

历史性的变化为财税运行的基本逻辑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财税体制改革提供了新课题(朱诗柱,2020)。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阐释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课题,用“八个明确”和“十四个坚持”全面系统地回答了中国共产党新时代的奋斗目标、历史使命等系列问题,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也为新时代中国税制改革指明了方向,深刻诠释了中国共产党新时代税收之治的总体实践要求和具体实践要求。因此,本文认为有必要在归纳百年税收改革实践的基础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探讨新时代税收之治的内在规律和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

三、中国共产党领导新时代税收之治的实践探索

(一)推动新时代税收之治的重要实践遵循

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和深化改革是中国共产党新时代税收之治的重要实践遵循,这对应到“十四个坚持”中,即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上述实践遵循是“党管税收”和“人民税收”的高度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收必然是“人民税收”。人民群众是价值的创造者,马克思唯物主义历史观强调社会发展的主体是人民,作为税收来源的最终创造者以及税收政策的影响者,人民利益天然是税收的中心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品格①习近平:《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论中国共产党历史》,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年版,第204页。。共和国的定位也决定了税收必然是人民的税收,必须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邓力平,2020)。上述实践遵循还要求税制改革要协调于“全面深化改革”,服务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朱诗柱(2020)认为,财税体制改革在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年的历程当中始终充当“排头兵”的作用。税制改革必然在整体改革中发挥引领性的作用,构筑出服务“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

(二)推动新时代税收之治的主体实践

党的十八大报告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即加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十四个坚持”的“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对新时代税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经济建设方面,“坚持新发展理念”要求税收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是直面新时代主要矛盾的必然选择。税收既可以通过减税降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又能够以税收政策工具对市场行为进行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使经济增长由粗放式增长转向高质量和高效益增长。在政治建设方面,“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凸显了依法治国的重要性。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反映在税收层面即是“税收法定”和“依法治税”,具体涵盖三个方面内容: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健全税收法律体系;贯彻依法行政要求,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树立征纳平等理念,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在文化建设方面,“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反映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与税收之间的联系。税收治理要借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挥中国智慧,以高度文化自信坚定不移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收现代化。在社会建设方面,“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求税收工作必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一是税收可以通过科学合理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设计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二是充裕的税收收入能够有效保障教育、医疗、养老、扶幼等基本公共服务;三是发挥税收的再分配调节职能,可以促进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求践行“生态税收”与“绿色税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时代以来,我国陆续开展了多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渐进式改革,促进了绿色生产与消费。

中国共产党新时代税收之治的具体实践要求在“十四个坚持”中亦有所体现。“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不仅意味着税收实践为保障国家安全提供财政保证,也要求税收发挥其功能作用:防范化解财政风险隐患,应对境外国家的关税贸易战等。“坚持‘一国两制’和推进祖国统一”要求税收在推进“一国两制”和祖国和平统一的进程中发挥作用。一方面,税收要全方位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共赢发展,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另一方面,税收应服务于对台工作,促进祖国早日和平统一。“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要求税收工作助力“一带一路”倡议、金砖国家合作行稳致远,同时为“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的国际税收秩序重构做出贡献。

四、中国共产党百年税收改革实践和新时代税收之治的几点启示

(一)从历史维度来看,新时代税收之治应遵循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原则

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观点,是中国共产党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根本要求,是我们党的基本思想方法、工作方法、领导方法①习近平:《坚持和运用好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25页。。党的百年税收改革实践表明,不同的历史阶段有不同的经济状况,税收制度应服从于经济发展的需要。抗日战争时期,田赋制度的适度恢复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情况下保障了革命需求;改革开放进程中,税收集权和分权的适时调整有效保障了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都是党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调整政策的鲜明案例。历史经验表明,在疫情冲击导致防疫支出增加和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可能带来收入减少相矛盾的情况下,税收更应实事求是地确定收入目标,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二)从当前改革来看,新时代税收之治应凸显税收改革发展主客观相统一的特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财税体制改革不是解一时之弊,而是着眼长远机制的系统性重构。”②央广网:http://china.cnr.cn/news/201406/t20140607_515632682.shtml.从税收的服务主体而言,税收不是一个孤立的个体,既体现在税收内部,又体现在税收外部。内部而言,流转税、所得税和财产税的关系,直接税和间接税的关系,中央税、地方税和共享税的关系等都是推进新时代税收之治需要审慎考虑的问题。外部而言,新时代税收之治既要在财政视角下处理好税收与公债、社保、收费等其他财政收入的关系,又要在经济视角下,处理好与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区域政策之间的协调配合问题。从税收的服务客体而言,系统化理念体现在微观、中观、宏观层次。微观层面,税收应充分发挥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职能,着力解决贫富差距的问题,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中观层面,税收要处理好不同产业、行业、地区之间的关系,税收政策有针对性地向特定产业、行业和地区倾斜。宏观层面,税制结构要服从于结构调整攻坚期的中国宏观经济,从顶层设计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来确定税收改革的目标和方向。

(三)从未来发展来看,新时代税收之治要自觉融入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

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新时代税收之治对内应承担起新时代的主题和使命,着力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以新时代税收之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当今世界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新时代税收之治也应时刻准备应对国际形势新变化带来的重大挑战,防范国际竞争带来的新风险,以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税收之治融通世界,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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