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田剑清/文
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又称自动体外电击器、自动电击器、自动除颤器、心脏除颤器及傻瓜电击器等,是一种便携式的医疗设备,它可以诊断特定的心律失常,并且给予电击除颤,是可被非专业人员使用的用于抢救心脏骤停(SCA)患者的医疗设备。在心脏骤停时,只有在最佳抢救时间的“黄金4分钟”内,利用AED 对患者进行除颤和心肺复苏,才是最有效制止猝死的办法。
根据不完全资料显示,我国每年有超过54.4 万人死于心源性猝死(SCD),这意味着每天1480例心脏猝死。90%发生在医院外的家庭、工作单位、公共场所及差旅途中等。由于未能普遍、广泛、规范开展心肺复苏的急救技能和配置AED,加上救护车到达时间过晚,抢救的成功率不到1%。 心肺复苏(CPR)是全球公认的“第一救命技术”,AED是公认的最及时有效并能由公众使用的安全、可靠、及时的用于各种场合的救命器械,如能在1min 内实施CPR, 3 ~5min 内进行AED 除颤,可使其存活率达到50 ~70%。 由于电除颤是治疗室颤的惟一有效方法,因此早期电除颤是挽救心脏骤停受害者之关键,CPR 与AED 的使用,将会大大提高抢救SCA 成功率。
机场作为人流密集、心源性猝死高发、地方医疗力量难以到达的公共场所,被认为属于“三高一难(高密度、高风险、高效益、难到达)”的首要地区,在众多国家和地区都被列为AED的首要投放区域。
中国民用机场协会医疗救护专业委员会2016 ~2018 连续四年对北京首都、广州白云等49 家机场的调查显示,共发生猝死544 例,发生率为每千万旅客吞吐量1.426 例。
我国2019 年推出的“健康中国”行动,要求到 2022 年和 2030 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 209.7/10 万及以下和190.7/10 万及以下,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配备标准,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机场、车站、港口客运站、大型商场、电影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配备急救药品、器材和设施,配备AED。
AED的使用属于自愿实施救助行为的范畴。2020 年5 月28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 年1 月1 日起施行。第八章民事责任中,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从而在法理上,为AED 的使用打开了闸门。
自2006 年首都机场率先在候机楼内安置AED以来,先后有多家机场在航站楼内安置了AED,在中国民用机场协会医疗救护专业委员会的部署下,笔者通过问卷网进行了相应调查,共收集了北京首都、上海浦东等19 家机场相关数据。调查统计显示,19家机场共计有32 座航站楼,正在使用的航站楼总面积为826 万平方米,2321 个机坪、912 个登机口,2019 年总旅客吞吐量为597928595 人次,共计配备AED332 台。最多的深圳机场配备了100 台,最少的运城机场配备了1 台。除大陆地区外,我国台湾桃园机场配有70 台AED。
日本关西机场拥有一条3500 米和一条4000 米2 条跑道,建有航站楼2 座,2019 年旅客吞吐量3191.3785 万人次。关西国际机场在日本机场中是首家安装了普通市民可以使用的AED,机场内共计安装了54 台自动体外除颤器,第1 航站楼馆内27 台、第2 航站楼馆内19 台、Aeroplaza(综合管理楼)、宾馆、观景大厅等处8 台。
美国洛杉矶机场9 座航站楼总面积只有19万平方米,安装了40 台AED;旧金山机场4 座航站楼安放了28 台AED;芝加哥奥黑尔国际机场在开放的四座航站楼中安放了40 台AED。
目前,世界上已有美国、日本及欧洲等多个国家开展了公众启动除颤项目,目前多数国家将AED配置在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如机场、火车站、公交站、健身场所、商场、办公楼和娱乐场所等。美国心脏协会(AHA)推荐公众启动除颤应达到旁观者5 分钟内识别心脏骤停、拨打急救电话、开始心肺复苏和AED 除颤等。欧美发达国家通过实施PAD 使OCHA患者复苏成功并最终存活时间大于1 个月以上率从3%以下大幅度提高,日本达到了19.4%。
中国民用机场协会医疗救护专业委员会开展的医疗业务数据调查显示,2016、2017、2018 我国机场范围内突发呼吸心跳停止率依次千万旅客吞吐量1.30、1.42、1.57 例,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而复苏成功率依次仅为0、1.6%、2.5%,远低于实施了公众启动除颤的欧美发达国家,与心肺复苏领先的芝加哥国际机场的64%成功率差距十分巨大。深圳市2017年实施公众启动除颤以来,现场目击者使用了AED除颤的心肺复苏成功率达到了40%。
民用运输机场作为人流密集、人流受教育程度高的公众场所,实施公众启动除颤可有效提高院外心脏骤停患者存活率。通过合理安放AED、对工作人员和配合社会公益机构(红十字会等进行公众启动除颤培训,可让第一目击人成为第一复苏实施者,充分利用急救“黄金四分钟”,有效提高心肺复苏成功率。因此,尽快建立机场AED安置标准,已经刻不容缓。
根据我国具体国情,参照发达国际机场AED 安放的具体情况,结合我国已经安放AED机场的经验,候机楼AED 的安放宜参照以下因素:
1.AED 的有效辐射范围。从发现心脏骤停患者到实施除颤应在“黄金四分钟”内完成,参考成年人正常行走速度,每台AED 的有效辐射半径大约在100米以内。
2.独立空间门户和安检等因素限制。
1.机场安放的自动体外除颤器位置应依法向社会公开,并供社会非盈利性急救APP等网络定位查询。
2.机场安放的自动体外除颤器应无偿供公众在紧急情况下规范使用。
3.机场应定期或不定期在驻机场员工中举行自动体外除颤器使用和心肺复苏培训和考核,让其熟练掌握自动体外除颤器使用和心肺复苏技术。
4.机场公众区域安置自动体外除颤器属于公益性急救设施,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占有和损坏。机场区域发生的心脏停博急救归属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84 条规定,机场及驻机场工作人员和公众施救人员不承担包含自动体外除颤器使用在内急救中的一切民事法律责任。
表2:机场安置的自动体外除颤器设备建议标准
表3:机场自动体外除颤器安置建议标准
1.机场应制定自动体外除颤器管理、使用、保养制度,应指定专门部门、人员负责自动体外除颤器的保养和维护,建立自动体外除颤器使用、维保检查台账,及时更换和补充电池、电极片和外置箱内的人工呼吸保护屏障、医用橡胶手套、医用垃圾袋、心肺复苏指南等物品,使其保持随时可用的工作状态。
2.机场可通过智能APP 等多种手段远程对自动体外除颤器的使用、待命工作状态、电池和电极片等情况进行管理。
3.自动体外除颤器的保养和维护应得到设备制造商的相应支持,应与其签署保养维护协议。
1.机场安置的AED 附近每班次工作人员中均应有人员参加过急救,尤其是心肺复苏和AED 使用的培训,取得了相应合格证,并定期参加复训使合格证保持在有效状态,确保紧急状况时AED 可有效投入使用。
2.机场应许可社会公益组织在机场陆侧公共区域开展的公益性心肺复苏和AED 使用培训活动,提高急救知识的普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