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佳杏
(山东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济南250100)
中国共产党走过了辉煌的百年,在新时代新阶段更是扬起前行的船帆,启航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目标。在此跨越式的时间节点上,习近平总书记以深邃的政治远见和明睿的战略智慧指明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表征着崭新的历史阶段已悄然而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发展阶段,就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阶段。”[1]进入新发展阶段,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的大跨越。从历史视域探寻新发展阶段的理论渊源,从国情转变分析其现实依据,把握新发展阶段重要论述的内涵,对于深化新发展阶段的理性认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理论与现实意义。
习近平关于新发展阶段重要论述,彰显了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高贵品质,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准确把脉我国发展实际、开创性探索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独到见地,描绘了新时代我们党奋力开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追求中国人民更加美好生活的宏伟蓝图。新发展阶段是以新时代为事实依据,以马克思主义为理论依托,以中国共产党人的经验为实践根基,深刻反映我国发展的历史事实,在新时代不断开拓发展新高地的科学论断,是我们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势必一以贯之的理论创新。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通过批判拉萨尔派等机会主义派别主张的劳动所得应当不折不扣和按照平等的权利属于社会一切成员,旗帜鲜明地提出了社会发展阶段理论。[2](P8)他指出实现共产主义社会需要划分为两个发展阶段,“这些弊病,在经过长久阵痛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产生出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是不可避免的”。[2](P16)因此,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仍要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这是达到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桥梁和纽带。在奴隶般的分工和脑体劳动的对立消失后,劳动不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是生活的第一需要;在生产力极速增长,个人全面发展实现后,才能迈入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此外,在《共产主义信条草案》中“过渡时期”一词被恩格斯首次提出,即从财产私有制到公有制之间存在一个受到群众生活发展条件制约的过渡时期。马克思、恩格斯对资本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的阶段划分,科学地预见了未来社会的发展走向,清楚地表明了每个不同阶段的发展目标,为共产主义发展起到了定标定向的作用。
列宁站在俄国历史发展实践的视角,突破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历史局限性,对马克思主义未来社会发展阶段理论进行了实践检验和创新发展。在《国家与革命》一文中,列宁首次清晰地将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或低级阶段称作社会主义,指明了俄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目标和方向。在1919年俄共(布)莫斯科市代表会议上关于星期六义务劳动的报告中,他进一步阐述到:“社会主义是直接从资本主义成长出来的社会,是新社会的低级形态,而共产主义却是这个新社会的高级形态,它只有在社会主义完全得到巩固以后才能发展起来。”[3](P464)列宁旗帜鲜明地指出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从低级到高级的社会形态之间的发展差距,否定“把社会主义看成一种僵死的、凝固的、一成不变的东西”,[4](P102)充分体现出马克思主义鲜明的辩证唯物主义发展观。此外,他还在有关文章中多次提到了“社会主义的最初级形式”“社会主义的最初阶段”“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完全的社会主义”等概念,这些在特定环境下提出的社会主义不同发展程度的表述用语,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发展阶段的理论。
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过程中继承发展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理论,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实践中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理论进行创造性探索,明确了社会主义建设的阶段性和长期性发展特征。
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就产生了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理论认识的萌芽。他在《新民主主义论》中强调:“中国革命不能不做两步走,第一步是新民主主义,第二步才是社会主义。而且第一步的时间是相当地长,决不是一朝一夕所能成就的。我们不是空想家,我们不能离开当前的实际条件。”[5](PP683~684)到了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他又进一步深化了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认知。1959年12月到1960年2月,毛泽东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学习并借鉴列宁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相关论述,在社会主义实践和再认识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理论,即“第一个阶段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第二个阶段是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后一阶段可能比前一阶段需要更长的时间”。[6](P116)毛泽东首次明确地将社会主义划分为“不发达”和“比较发达”两个阶段,开创了社会主义发展阶段思想史的先河,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理论的中国化成果,为人们从总体上把握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趋势奠定了基础,为人们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稳步前进提供了指南。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以过去超越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错误为鉴,聚焦于反思国情的实践探索,突破陈旧的思维模式,创新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理论研究,推动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破土而出。党的十三大召开前,邓小平鞭辟入里地提出:“中国社会主义是处在一个什么阶段,就是处在初级阶段,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7](P252)党的十三大以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立论中心和出发点,明确了“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表明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初步形成。这一论断促使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理论实现了质的飞跃和发展,开拓性地对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毛泽东的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理论作出了里程碑式的贡献,为我国当前新发展阶段的判定提供了思想指引。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理性考量中国发展的基本国情,始终坚持并不断重申“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江泽民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整个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很长历史过程中的初始阶段。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将来条件具备时,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会进入更高的发展阶段。”[8](P293)社会主义的发展程度决定着社会的发展阶段是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科学判断的重要依据。党的十六大以后,在深刻把握改革开放新时期的历史阶段性特征基础上,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进一步指出:“在新的发展阶段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9]正是在一代代共产党人优秀代表的深刻思考和启示下,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认知日臻完善,为提出社会主义发展迈向更高的阶段提供了思想启迪。
人类社会的每一次进步,人类思想的每一次飞跃,总伴随着理论和实践的相互激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发展阶段的重大论断,是依据我国发展实际作出的科学判断。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无不是对生产力高水平发展、社会关系和谐发展、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国际形势不断变化发展的生动体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因“时”而定,因“势”而发,明确了新发展阶段理论的重点,为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南。
唯物史观认为,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着社会的发展程度,也决定着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生产力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与社会历史的发展进程具有内在一致性。生产力总是不间断地从低级向高级发展,决定了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一个不断向前跃进的过程。新发展阶段之“新”就在于生产力的发展焕发了新活力、展现了新气象。从吃、穿、住、行等物质资料的供需不断得到保障,到工农业生产能力大幅提高,到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和综合国力跃上新的大台阶,再到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充分证明了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的时代定位。
唯物史观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着生产关系的发展程度。社会生产关系的发展程度成为判定新发展阶段的第二依据。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包括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各种不同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及相互关系以及他们的相互关系。[10](P70)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不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丰富和发展非公有制的内容与形式,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推动形成了各种所有制经济相互促进的新格局,鼓励在发展形式多样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实现多元合作,使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样性的生产关系不断得到变革与完善,明确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在此基础上,我国顺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趋势,坚持“共享”发展理念,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更加注重分配的公平,在把蛋糕“做大”的基础上,更追求把蛋糕“分好”。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决定了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及相互关系。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中,人们是一种互助合作的、相互平等的关系。劳动关系愈加和谐,劳资关系更加多元、灵活、融洽,劳动人民在生产中的主人翁地位更加稳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劳动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这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呈现出的新特征、新面貌为进入新发展阶段提供了现实依据。
人的存在形式和质的规定性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会随着历史的发展呈现出曲折性和前进性特征。因此,人本身的发展程度也是厘定新发展阶段的重要依据。按照马克思关于人的发展历史演进形态,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人的发展已经从受自然限制、依靠集体力量来生存的最初历史样态中摆脱出来,处在机器化和科技化条件下生产力加速发展、但仍不能使劳动从经济关系上彻底摆脱异化影响的第二阶段,人的发展正在努力向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生活样态迈进,这一阶段的人的发展除了满足纯粹身体的需要外,还要满足“精神需要和社会需要”。[11](P269)进入新时代,人的发展需要已经由“物质文化需要”转化为“美好生活需要”,人的发展已经从满足吃、穿、住、行等物质生产资料的需要转向了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生态环境等更高层次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在人的物质生产资料和精神生产资料统一性原则下,满足物质生产需要的同时,更加注重人的精神文化方面的发展追求,人的发展才能更加自由而全面。人的发展逐渐“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12](P671)人对美好生活需要逐渐从“自发”状态转向“自觉”状态,成为判定新发展阶段的又一现实依据。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人民的主体地位,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增进民生福祉”“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13](P19)体现出重视人的发展的鲜亮底色和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成为社会主义发展阶段实践活动展开和理论形态建构的逻辑起点,这既是对历史主体和实践主体的时代阐释,又是对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目标的时代丰富和延展。
世界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面对世界面临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突出,世界经济增长动能不足等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正确分析国际形势发展出现新变化的基础上,作出新发展阶段的重大战略判断,为新时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理论遵循。
国际关系经过量变积累发生质变,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快速崛起,使国际力量对比发生了革命性变化,面对民粹主义、单边主义、保护主义不断抬头,逆全球化思潮暗流涌动的挑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适时作出的这一判断为世界的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注入了新的原动力。中国积极发展全球伙伴关系,扩大同各国的利益交汇点,通过富有中国智慧和中国特色的发展模式,为推进大国协调与合作,构建总体稳定、均衡发展的大国关系框架作出了卓越贡献。在新发展阶段,中国只会愈加坚持深化合作,不断发展同各个国家、国际组织的关系,充分体现出大国的责任和担当,促进世界各国一道共同解决好世界命运和人类前途这个时代命题。只有统筹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刻分析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才能使中国在新世界格局中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14](P2)在我国即将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关口,习近平总书记以强烈的问题意识、准确的判断力对当前发展阶段进行理性剖析,展现出巨大的理论解释力和实践引领力,为进一步科学认识新发展阶段的本质内涵提供了思想引领。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期性决定了社会发展过程中因发展程度不同而呈现出的阶段性特征。就现阶段我国的基本国情来看,我国的社会基本矛盾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未发生根本改变,生产力发展水平未超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范围,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还远未全面实现,还远未达到共产主义阶段的发展水平。但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并不是一种从头至尾“匀质不变”的历史“线条”,而是一个具有阶段性差异的总体性立体区间。[15]质言之,新发展阶段即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范围内的阶段性发展转变和提升的过程,作为一个相对性概念,新发展阶段本身存在于特定的历史时代,在大历史时代中又分为不同的发展阶段。新发展阶段不是超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实场域的其他阶段,而是初级阶段向更高阶段迈进的阶段,是内嵌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历史时代内的不断赓续发展的小阶段。我们必须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大的历史跨度来审视新发展阶段。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华民族取得了“全方位”“开创性”的历史性成就,中华民族的面貌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改变,中国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历史性变革,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中华民族的时代诉求从“站起来”到“富起来”转变为“强起来”,社会主义的现实运动和发展实践,促使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期“不变”中显示出阶段性“变”的特征,在长期“量”的积累中存在着阶段性“质”的飞跃性特点。基于这样的现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党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国情,牢牢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更准确地把握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断变化的特点”。[16](P61)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当前中国的发展已然显示出不同以往的超越性、进步性特征,但仍然未超越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虽然当前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但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总体框架内。明确当前中国所处的新发展阶段,找准起点,有利于为下一步的发展找准方向,以崭新的姿态,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一个静态、一成不变、停滞不前的阶段,也不是一个自发、被动、不用费多大气力自然而然就可以跨过的阶段,而是一个动态、积极有为、始终洋溢着蓬勃生机活力的过程,是一个阶梯式递进、不断发展进步、日益接近质的飞跃的量的积累和发展变化的过程。”[17]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重大改变,基于这一现实,我们党将新发展阶段纳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演进过程,根据新发展阶段呈现出的阶段性特征提出了更高的发展要求。
进入新发展阶段,要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要全面构建高质量的现代化经济体系,不断提升国家的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在发展中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体系,优化社会发展结构,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使人民群众各个方面的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各个方面的需求得到更好满足。首先,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民生问题作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关键,要发力补齐民生短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16](P361)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启建设高质量民生的新征程。其次,物质财富是民生的基础。要大力发展生产力,把满足人民需要的蛋糕做大做好,不断缩小贫富收入差距,解决不平衡发展问题,在满足人们基本生活需要的基础上,不断充实和完备享受型和发展型的物质基础,满足人民高质量的生活需要。最后,脱贫减困作为民生发展的关键问题,要聚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筹划更高质量更有温度的民生发展。在脱贫攻坚、精准扶贫的政策推动下,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已经实现脱贫,未来在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要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不断创造美好生活、逐步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为实现新发展阶段的阶段性目标夯实基础。
进入新发展阶段,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作出的重要战略判断,是科学研判当前“时”与“势”,辩证把握“危”与“机”作出的精准的历史定位。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14](P4)我们必须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增强风险意识和机遇意识,注重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努力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展现新作为。第一,要以畅通国内经济大循环为主体,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扭住内需这个战略基点,提升供给与需求体系的内在适配性,打造更高水平的供需动态平衡体系。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也是世界上最大、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内需优势和超大规模的市场优势为我国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的发展战略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要牵住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的“牛鼻子”,加快培育完整的内需体系,实现扩大内需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机统一。第二,要开创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要以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通过释放内需潜力,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更高层次、更高质量的发展。努力打造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全方位、多层次、多元化的开放合作新格局。要勇于开顶风船,主动求变,重塑当前国际合作竞争新优势。第三,要努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寻求人类发展的最大公约数,推动完善更加公平合理的国际经济治理体系,朝着更广阔、更开放、更高质量的国际新发展格局方向奋进,为我国在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以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中国共产党人的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理论为指导的前提下,结合当前国内生产力发展水平、社会生产关系的发展趋势和人的发展程度以及国际形势变化的现实情况作出的重大理论创新,是符合我国当前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的重要论断。新发展阶段的时代定位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为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提出了可行方案,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擘画了宏伟蓝图。我们既要认识到当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未变,又要明晰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呈现出的新变化和新特征,以“直挂云帆济沧海”的开创精神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凝魂聚力,以“吾将上下而求索”的探索精神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