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 辽宁 大连 116085
在劳动法体系中对劳动者试用期规定的不足之处体现在指出劳动法对试用期限只做出了概括规定,而没有根据具体情况做出不同的分类,也没有系统性的规定与指导[1]。劳动法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的规定在具体理解上存在偏差,没有明确的标准;劳动法中没有明确规定劳动保险条款属于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法也没有对如何界定“录用条件”做出任何具体规定[2]。根据这些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劳动法体系对试用期的规定缺乏规范性和细节上的考虑,并且有待于完善,同时在司法实践中还存在着比如执法部门执法力度缺失,司法部门司法不公等情况[3]。
2.1 完善有关试用期的各项法律规定
2.1.1 明确试用期期限适用范围的标准 通过借鉴和参考国外劳动法等相关法律中有关试用期期限的规定,给予了我国在劳动法立法上很多有利的建议。通过结合我国目前立法的实际情况,在完善我国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期限具体规定的时候,应该对试用期期限的适用范围作出更明确具体的规定。因此在我国《劳动合同法》相应条款中应增加和补充明确划分出不适用试用期的范围,其中包括未成年就业、岗位变动、退伍军人安置及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等。只有完善在立法上对试用期期限适用范围的明文规定,才能让用人单位在实践中依法合理用工,进而使劳动者试用期内合法权益得到足够的保障。
2.1.2 完善试用期劳动关系解除条件的规定 由于用人单位试用期内劳动关系解除条件上的规定存在一定的不足,对录用条件这一概念的理解和解释缺少法律的明文规定,用人单位往往会利用这一法律漏洞对录用条件作出最有利于本单位的理解和解释,进而损害劳动者的权益。因此,在立法上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具体规定,对录用条件这一概念的解释作出更明确更具体的引导性规定,为用人单位在实际操作中提供明确的参照和指引,减少用人单位滥用录用条件的理解,提供出各种证据来随意解聘劳动者,保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工作的稳定性。
2.2 加大对劳动者的保障力度
2.2.1 进一步明确试用期内的工资标准 虽然我国对试用期工资标准的最新规定更加的明确和规范化,但是在具体的解释和理解上仍就存在一定的偏差,为了充分保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享受应有的工资待遇,对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标准应制定的更加明确与细化,这样有利于用人单位在实际的用工过程中更好的参照此标准来进行操作。因此,可以将第二十条规定修改为“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最低工资和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低于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4]。这样的修改从字面上看会更加准确,也容易让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对此条款中的规定进行正确理解,避免用人单位故意曲解法规原本的意思,以保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合法工资待遇的实现。
2.2.2 健全劳动法对试用期劳动合同的保障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劳动合同法》中有关试用期的各项具体规定,加强对试用期劳动合同的保障力度,减少用人单位忽视法律规定利用试用期在实际的用工过程中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随意解聘劳动者的行为,使劳动者的工作得不到保障,进而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完善有关试用期各项法律法规的同时要加大相关监管部门对法规的执行力度,对于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侵权行为应依法对其进行严格的惩罚制度,约束好用人单位的行为。只有这样,用人单位才能严格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用工,不利用在劳动关系上占据主导地位而做出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保护好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各项合法权益,同时有利于企业侵权现象的减少。
2.3 提高劳动者的维权意识 为了让劳动者试用期内的各项合法权益得到强有力的保障,不仅要完善立法上对试用期的各项法律规定,也要提高劳动者自身的维权意识。首先,劳动者应该积极主动地学习和了解劳动法及其相关法律知识,特别是其中有关对试用期的各项具体规定;其次,国家也应该通过多种手段来加强对劳动者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其中包括免费公开的法律讲座、各大报刊的宣传、网络等媒介的宣传等方式。只有让劳动者意识到其合法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提高劳动者保护好自己合法利益的能力,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才会有能力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2.4 加强相关部门的监管 首先,要进一步加强相关部门对用人单位实际用工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劳动保障部门应强化自身监督检查的职能,及时制止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用工行为,完善各个用人单位内部对试用期劳动者管理的规章制度,让用人单位能够严格遵循这些规章制度,减少在试用期内的违法用工行为。执法部门也应加大对各项法规的执行力度,严格约束好用人单位的行为,对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利用试用期的侵权行为实行严格的惩罚制度,有力的保护好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各项合法权益。其次,要加强工会职能,工会存在的目的就是要保护好劳动者的各项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出工会组织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作用[5]。由于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占据主导地位,因此要发挥工会对用人单位的约束作用,减少用人单位利用试用期的侵权行为,避免劳动者试用期内各项合法权益受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