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春军
宣化位于燕山山脉边缘,华北平原与内蒙古高原交汇处,地势险要。商周之际,宣化属幽州;战国时期,宣化为燕国北境;秦汉时期,宣化为上谷郡;唐初改为妫州,属河北道。僖宗年间设武州文德县,辽代改武州为归化州治所,元代为顺宁府,明王朝建立后,永乐七年在宣化设置总兵官,始称宣府镇。宣府为“长城九镇”之一。①悠久的历史,重要的地理位置,很多戍卒悍将、文人墨客、遭受贬谪士大夫都在宣化留下足迹。
建国以来,在宣化发现了众多秦汉以来历代王朝的墓葬,宣化下八里辽墓群更是1993年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之一。墓葬中出土了不少有价值的墓志,其中部分墓志已由宣化文保所研究员刘海文先生整理并出版②。《故程母杜氏孺人墓志铭》是保存于宣化文保所内,未经整理、未有刊布的一方墓志,本人对其略加点校,录文如下:
故程母杜氏孺人墓讠志铭③
赐进士及第、前翰林学士、奉议大夫、侍文华殿讲读,钱唐倪谦撰文,并书丹篆盖。
孺人讳妙玉,姓杜氏,山西辽州榆社人也。祖讳茂,父讳英,母郝氏,兄斌,任宣府前卫指挥。孺人生于长沙,护卫移居上谷,年十六归宣府卫士程斌。克相夫子,勤修妇道,贞顺端默,不妄言咲。主馈食,供苹藻,幂酒醴,执缝纫,皆身亲为之,不以假婢仆。善于理家,日用之费,能节缩出入,不至匮乏,以故斌身縻于官,恒无内顾忧。尤笃于义,尝有戍士张伯能来市酒,因遗白金五两于榨下。翌日,召伯能还之。伯能感叹拜谢而去。伯氏三嫂倪俱早没,遗男雄、刚,俱幼,孺人抚之如己生。比长,俱为择妇以配。有子英,性聪敏,遣入万全都司儒学为弟子员,谆谆诲其务学,曰:武弁之士,罕事诗书,淑身起家,必资稽古之力,毋为徇流俗也,汝宜勉之。英佩服惟谨,学日有进。天顺七年正月二十七日,以疾卒。春秋五十有七,距生永乐五年三月初五日。子一人,即英,娶刘氏,刘氏、郭氏俱卒,继娶顾氏,孙女一人。英卜地城东跑沙之原,择是年二月十三日葬焉。衰绖蹐门,乞予铭其墓,乃稽其世系行实而为之铭曰:
德静而婉,族茂而华;得此良耦,以克有家;在妇惟孝,为母惟慈;相以俭勤,迪以书诗;积之者崇,寿则不逮;衍之者长,后远益大;高原若堂,閟兹新坟;载德有辞,式永其闻。
镌石者○○○。
这方墓志的作者是明代礼部尚书、文学家倪谦,在明代传世文献中,没有收录这方墓志。这方墓志的发现,足可以弥补传世文献之不足。倪谦生活于明成祖到明宪宗之间,是活跃于政坛的高级官员:
倪谦(1415—1479),字克让,明朝浙江钱塘(今杭州)人,移居上元(今南京)。正统己未(1439年)进士及第,授编修。出使朝鲜。迁左中允兼侍讲,进侍讲学士。后预修《寰宇通志》,迁左春坊大学士。改政通司左参议。主考顺天乡试,以举子奏发阴事,下诏狱,谪戍开平。成化初,复学士职,预修《英宗实录》,擢南京礼部右侍郎,后升任南京礼部尚书。卒,赠太子少保,谥文僖。④
倪谦出身于一个铁匠之家,美国汉学家这样描述倪谦的出身:
倪谦,字克让,号静存,明代学者、官员,南京上元人。倪谦祖上于十二世纪战乱时从北方流亡至杭州,而后逐渐富足。1366年明军攻克杭州。不久,朱元璋下令恢复南京所有富有家族的生产及贸易活动,目的是建设南京城,同时为巩固新生政权提供钱财、劳力和物资的保障。据载,倪谦的曾祖父是南京众多工匠中的一员,很显然,他是一名铁匠,因其居住的地方就叫铁作坊。⑤
作为文学家的倪谦,四库馆臣这样评价他的文学成就:
《倪文僖集》三十二卷,明倪谦撰。谦有《朝鲜纪事》,已著录。据李东阳序,谦所著有《玉堂稿》一百卷,《上谷稿》八卷,《归田稿》四十二卷,《南宫稿》二十卷。又有奉使朝鲜之作,为《辽海编》,别行於世,今皆未见。此本凡赋辞、琴操、古今体诗、诗馀十一卷,颂、赞、表、笺、箴、铭一卷,文二十卷。盖谦所自编,於生平著作,汰存六之一者也。三杨台阁之体,至宏正之间而极弊,冗阘肤廓,几於万喙一音。谦当有明盛时,去前辈典型未远,故其文步骤谨严,朴而不俚,简而不陋,体近三杨而无其末流之失。虽不及李东阳之笼罩一时,然有质有文,亦彬彬然自成一家矣。固未可以声价之重轻,为文章之优劣也。⑥
倪谦生活在一个动荡的时代,经历过“土木之变” “南宫复辟” “曹石之乱”,担任过明宪宗的侍讲,官终南京礼部尚书,是明朝中期重要的朝廷官员;作为朝廷使节出使朝鲜,与朝鲜文人有唱和诗歌存世,尤其在贬谪期间撰写了大量诗文,研究明朝中期的文学创作和政治局势,都不能忽视倪谦的文学创作和仕宦经历。就目前来看,关于倪谦的研究成果颇为稀少⑦,尤其对其贬谪生涯,往往语焉不详,正因为学术研究成果不足,所以即使在一些比较权威的学术史著作中,往往讹误百出,比如对他的被贬谪缘由,往往遵从其自述,甚至将他的贬谪地错误为“开平”或者“开平卫”,一本权威的文学大辞典在介绍倪谦生平则云:“天顺初,累迁学士,主顺天乡试。因黜权贵之子,遂诬以罪,谪戍开平。”⑧廓清倪谦的贬谪生涯,才可以深入探讨倪谦的文学创造背景;考证他的贬谪生涯,有助于了解明朝中期的政局变化。
仕途上遭受贬谪,被流放戍边,个人声誉受毁,生活遭受变故,自是人生的大不幸;面对挫折,从情感上更倾向于逃避,从叙述上更容易遮隐,关于自己的贬谪生涯,倪谦在涉及到此话题时,往往语焉不详。那么,倪谦的贬谪生涯起止时间如何呢?
《南京礼部尚书谥文僖倪公谦传》云:“(倪谦)己卯主考顺天乡试,斥黜权宪之子,遂诬构,以罪论戍开平。在谪四年,悠然以诗酒自娱。”⑨倪岳在《亡妹兵部司务杨君孺人墓志铭》一文所云,亦可与上述说法相呼应:“天顺己卯,祸变陡发,先公远徙于宣。”⑩天顺己卯是1459年,“祸变”就发生在这一年。考之于明朝的科举制度:“明朝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卯、午、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他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丑、辰、未、戌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⑪
乡试是逢子、卯、午、酉年举行,而会试则是逢丑、辰、未、戌年举行,倪谦主持的乡试发生在天顺己卯年,于上述制度卯合;乡试三场,时间分别是:“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据此可以推断,倪谦被卷入科举舞弊案是在1459年8月15 日之后。明代史料记载:“天顺三年八月丁巳。翰林院学士刘定之、倪谦主试顺天。”⑫
关于本次考试录取情况,倪谦在《顺天府乡试录后续》云:“天顺己卯秋,适当大比,太学及畿内士就试者几三千人,盛矣哉!顺天府以考试官上请,皇上以命臣定之。臣谦因顿首受命,恭诣试院,悉心检阅,以承休德,得文合矩度者一百三十五人,遵定额也。”此后不久,倪谦被人“构陷”下狱。“天顺四年戊午,谪翰林院学士倪谦戍边。”⑬也就是说,至少从八月中到次年四月中,倪谦是处于锦衣卫的诏狱和都察院的审讯之中。再考之于如下材料,就可以更进一步推断倪谦的系狱时间:
是月,(天顺四年正月),天下朝觐官至京师。昭:“出榜禁约,不许与京官交通,馈送土物,亦不许下人挟仇告害”。上又语李贤曰:“黜陟之典,亦宜举行。”对曰:“此祖宗旧制。”时吏部、都察院黜不职者数百人,旌其才行超卓政绩显著者布政以下贾铨等十人,赐礼部筵宴并衣服、楮币遣之。⑭
因为倪谦入狱的直接理由是交接外藩,上述材料再次强调京官不许与外官交往,而且有“时吏部、都察院黜不职者数百人”之语,我们大致可以推断,倪谦在天顺四年正月就已经被定案了。
次年五月初,倪谦被贬谪到宣府:“天顺庚辰夏五端阳日,余被谪来宣城,僦屋以居。” “天顺庚辰”是1460年,夏五端阳日就是农历五月五日。
关于倪谦贬谪时间,有五年说,也有七年说,具体是几年呢? 《倪文僖公集》卷4 有《夏景诗意画为于景瞻题》一首:“前府军于君景瞻谪居上谷,予亦继往,卜邻几四载矣。今春同荷恩释南归故乡,出陈兴祖所画唐高骈山亭夏日诗意索题。予阅之,宛然湖山甲第,故家景物。”上谷是宣府旧称,按照这首诗的序言,作者自贬谪之后,和于景瞻为邻居四年,然后在四年春“荷恩释南归故乡”,那么就可以推断,贬谪是1460年端午节,四年后的春天那就是1464年春,贬谪生涯结束,偕同家人回到故乡南京。
要而言之,倪谦的贬谪时间是天顺四年五月初五,谪戍生涯结束时间是天顺八年春,其谪戍生涯为四年(1460—1464),五年或者七年说,均不准确。
前已述及,关于倪谦的贬谪地,见之于他的诗文中,或者在其子和亲友撰写的文章中,都透露出贬谪地为(上谷)宣府。但很多传世文献记载为“开平”或者“开平卫”,倪谦的贬谪地究竟在哪里?
按照传世文献记载,倪谦贬谪之地为开平(开平卫):“己卯,主考顺天府乡试,举子有不中者,掇拾谦阴事,付行事校尉发之,谪戍开平。”⑮自从此说之后,如今坊间所见的文学史料,开平卫为倪谦贬谪之地基本成为定说。如钱仲联主编的《中国文学大辞典》云:“天顺初,累迁学士,主顺天乡试。因黜权贵之子,遂诬以罪,谪戍开平。”各种文学史、制度史教材,基本沿袭这种说法,新近出版的《倪文僖公集》的点校者,在介绍倪谦生平的时候,也秉持此说。按照明代刑法,倪谦被贬谪到苦寒的卫所,符合当时的律法:“充军本来以军官军人为主要惩治对象,但它对降死一等重罪的有效惩治,拓展了惩治的范围,司法的需要逐渐使充军摆脱了为军官军人特设的特征,而逐渐成为把军民百姓、文武官吏一体纳入惩治范围的普通惩治方式。”⑯
倪谦有诗文集《上谷稿》八卷,上谷是宣府的古称,在倪谦现存文集中,也有大量关于在宣化生活交游所作的诗文,如《倪文僖公集》卷4 《夏景诗意画为于景瞻题》云:“前府军于君景瞻谪居上谷,予亦继往,卜邻几四载矣。” 《故程母杜氏孺人墓志铭》亦可佐证:墓主杜妙玉天顺七年殁于宣府,其子程英“衰絰蹐门,乞予铭其墓”,那么说明倪谦当时就谪居宣府。⑳
宣府是万全都司的治所,交通便利,生活条件比百里之外的开平卫好很多,倪谦之所以能得到如此优厚待遇,是因为得到了方方面面的奥援,故能够改派到生活条件较为优裕的宣府。
《明实录》将倪谦的贬谪地记载为“开平卫”,并非是史官记录有误。我们可以推定:最早都察院将倪谦的贬谪地定为开平卫,见之于档案资料中没有宣府的记载,由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所以倪谦的实际贬谪地是宣府,而非开平卫。
关于倪谦被贬谪的缘由,一来自于倪谦的自辩之词,然后在此基础上由其儿子倪岳及友朋扩散之后,几乎成为定说的“构陷”论。倪谦在《和韩都宪诗有序》云:“予昔奉命校文京闱,精于去取,一秉至公。权臣有因予故不获售其私者,大为所恨,遂妄生媒蘖,中以奇祸,必致死地以快其忿。时则有都宪韩公,持正不阿,力为脱解,始得减死谪戍边城,感刻无极。呜呼,悲夫!顷者公亦奉敕临边。喜获二天之庇,权臣积恶贯盈,殒于非命,报亦烈矣。惟公知予诬枉之详,荷蒙惠顾,复以诗见慰,殊增感怆。”这种说法,基本就是成说:主持顺天府乡试秉公执法,没有录用当权者的儿子,所以受到构陷。
但是,查阅当时的实录记载,倪谦被贬谪的深层次原因则是交接外藩辽王,收受被贬为庶人的辽王㉑贿赂并为之谋求恢复爵位:
天顺四年四月戊午,谪翰林院学士倪谦戍边,削辽府仪宾魏玉、武缙、周远官。初,谦为顺天府考试官,其受业生章黼不中式,衔之,因惎,令缉事者言谦尝奉使辽府,辽庶人贵爕以其母与谦妻皆出武定侯郭氏,因馈谦谋复王爵。谦还,庶人遣人诣谦,庶人婿玉、缙、远亦诣谦,谋请复仪宾职;谦为具奏稿,玉等得授职。庶人虽未得复爵然亦德谦,寓物酬之。语闻,下谦等锦衣卫狱,鞫送都察院,论谦当充军,玉等当赎徒还职,故有是命。㉒
门生章黼乡试落选,迁怒于老师倪谦,就告发他结交外藩,收受贿赂。也就是说,倪谦的贬谪缘由,直接原因是主持顺天府乡试得罪了学生章黼;由此勾引出交接外藩、收受贿赂的行为。此外,倪谦以为,除了自己学生章黼的“构陷”,还有来自于“必致死地以快其忿”的权臣陷害。这个权臣是谁呢?多年后,倪谦结束了贬谪生涯,再次供职翰林院,上书明宪宗:
复倪谦为翰林院学士闲住。谦上书,言天顺三年奉命充顺天府考试官,都御史寇深嘱取其子林,又有从学生员章黼者,亦以私嘱臣,皆不从;而顺天府丞王晋,惧深势,言林在选,为臣所黜,深阴结锦衣卫指挥逯杲,攟摭臣罪,云天顺元年,遣祭辽简王,私受守坟庶人金银器物及绂,姊夫王英为庶人寄纱叚诸物与臣,下锦衣卫狱,不胜考讯,遂自诬服。坐除名、戍边。今幸遇登极,恩释为民,而事未辨白,乞置对以雪冤抑。上以事在赦前,不问。而复谦职闲住。㉓
以“母爱”为主题,要求投稿文章语句通顺,条理明晰,文笔优美,内容充实而积极向上。文章字数应在五百字以上,两千字以下。
按照倪谦的自叙,故事是这样展开的:倪谦主考顺天府乡试——章黼落选,都御史寇深的儿子寇林亦落选——顺天府丞王晋传话给寇深(言说寇林本应该中举,但倪谦作梗从而落选)——章黼举报倪谦结交外藩——寇深伙同锦衣卫指挥逯杲发力——拘役倪谦——倪谦屈打成招——被除名、戍边。
首先,可以确定章黼的举报是倪谦入狱的导火线,但寇深是否请托倪谦以权谋私呢?首先从为人角度考虑,寇深是都察院御史,因为善于审断疑狱,有“神明”之称,当时舆论认为他为人正派。寇深私德较好,曾于景泰七年被召入朝议事。母亲去世后被夺情起用,他再三上疏请辞,天顺改元后才获得批准。而倪谦则应母亲去世,为了仕途匿丧不报,从而受到御史弹劾:
监察御史周文劾奏:翰林院侍讲学士倪谦,母死不丁忧,营求夺情。太子少师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学士江渊谬荐谦充经筵讲官,彼岂不知谦有乖于世道?特以一则受其乞怜之切,一则自为夺情之张本耳!今渊果遭母丧,方其诏许奔丧时,正当恳求终制,乃自以为得计,欣然就道。夫人所以学为忠与孝也,今二人居朝夕纳诲之职,何道以将顺君德?况经筵之日,必衣锦绮,必赐酒馔,皆难乐受。诏:江渊、倪谦既处分讫,已之。㉔
也就是说,从当时舆论评定来看,寇深要远比倪谦声誉好;再者,科举舞弊在明朝是重罪,寇深作为二品高官的左都御史,职责就是“专纠劾百司,辩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以寇深的为人处世及职责,冒这样大的风险营求舞弊,可能性极小。况且,右都御史韩雍是倪谦的好友,韩雍在这个案件中给了倪谦很大的支持和保护:“时则有都宪韩公,持正不阿,力为脱解,始得减死谪戍边城”。也就是说,参与案件审理的不但有倪谦所谓的“仇敌”寇深,更有他的好友韩雍,那么诬陷之说不攻自破。
天顺初年,顺天府乡试的主考官除了倪谦,还有主考官刘定之:“天顺三年八月丁巳。翰林院学士刘定之、倪谦主试顺天。”循常理,如果寇深为儿子谋私,就应该请托主考官刘定之,但是刘定之最终安然无恙,没有受到任何牵连:“本朝两京主考,从来用资深两翰林,事体略同,而顺天则议论最多,然有罪同罚,未有独及一人者,有之自天顺己卯始。时正考为学士刘定之,副为倪谦,倪有门生不收,遂疏讦其私,倪至遣戍去,而刘不问。”㉕这就更能说明,倪谦被捕入昭狱,与科举舞弊无关,受人“诬陷”之说更不成立。
倪谦入狱的主要原因则是勾结外藩,收受贿赂,在这个问题上,倪谦避而不谈。“天顺四年戊午,谪翰林院学士倪谦戍边,削辽府仪宾魏玉、武缙、周远官。”辽王的三个女婿被削仪宾爵位,也从另一个侧面坐实了倪谦勾结外藩的事实。
在“曹石之变”中,所谓的“诬陷者”寇深和逯杲均被杀:“(天顺五年七月)钦知亮逸,中夜驰往逮杲家,杀杲,斫伤李贤于东朝房。以杲头示贤曰:‘杲激我也。’又杀都御史寇深于西朝房。”㉖此事刚刚发生在倪谦贬谪宣府的第一年,他在给韩雍的诗序中说:“权臣积恶贯盈,殒于非命,报亦烈矣。”所指就是寇深和逯杲被杀之事。按照常理,虽然构陷倪谦的权臣死于非命,但“构陷”自己的学生章黼还在,倪谦完全可以引章黼为证人申述,可是在以后的申述中,倪谦绝口不提结交外藩的事实,这也可以坐实倪谦确实有收受贿赂行为。再次,从明英宗到明宪宗,从倪谦入狱到致仕,不断有监察御史贬斥倪谦受贿,而倪谦则无一言以对,可见倪谦的罪状,在当时是坐实了的。
清朝由张廷玉负责编撰的《明史》,没有单独为倪谦列传。有研究者以为:“倪谦在《明史》上无传,当非因他官职不高、文史修为不够彰显。他当过南京礼部尚书,但据不成文的规定必入内阁才有立传。”㉗其实,没有入阁而立传的明代官员很多,如同倪谦供职翰林院的吕原、刘定之,都有立传。我们认为,之所以没有立传,是《明史》的编撰者,在如何评定倪谦的功过、得失问题上,感到无从下手,四库馆臣知人论世评议倪谦曰:“固未可以声价之重轻,为文章之优劣也”,所谓的“声价之重轻”,还是指其在位时候的受贿行为。
《大明律》规定:“若在朝官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者,皆斩。妻子为奴,财产入官。” “若与内官及近侍人员互相交结,漏泄事情,夤缘作弊,而符同奏启者,皆斩。妻子流二千里安置。”㉘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倪谦所犯为重罪,但处理却并不严重,单单流放到距离京城350 里之外的宣府,倪谦背后必有“奥援”。
首先,这种奥援来自当时的太子后来的明宪宗。倪谦曾经担任明宪宗的侍讲学士:“天顺元年十二月己酉,命太常寺少卿兼翰林院侍读彭时升兼翰林院学士,改通政司左参议兼翰林院侍讲吕原、刘定之、倪谦尚宝司卿兼侍讲。”㉙明宪宗对于恩师的困境必然有援助之手:“宪宗即位,尝劾尚书马昂、侍郎吴复、鸿胪卿齐政,救修撰罗伦,学士倪谦、钱溥。”㉚《礼部尚书倪谦墓志铭》云:“甲申,今上皇帝嗣位,覃恩宥回。值外艰,守制于家。成化改元,上念先生春坊旧人,复学士职,寻入史馆,修《英庙实录》。” 如果没有谏官的谏议,倪谦在复出后,极有可能得到重用:“己卯,主考顺天府乡试,举子有不中者,掇拾谦阴事,付行事校尉发之,谪戍开平。上即位,遇恩例放免。明年,谦上疏自陈,得复学士闲住,寻复入史馆修《英庙实录》,升礼部右侍郎。监察御史陈选抗疏极言之,上为寝成命,罢谦致仕。”㉛明宪宗对倪谦父子给予了极大的庇护和关照:
给致仕礼部右侍郎倪谦诰命,从其子编修岳之请也。岳三年考满,例得推恩,吏部持之不行,岳上奏自陈,诏下其章于吏部,尚书李秉等言谦先任学士时,曾犯赃罪充军,原授本身并封父母妻诰敕,俱已追夺焚毁,后虽遇赦,陈情复职又升任,致仕闲住,终系犯赃之人,于例难以推封。上曰:“谦已升任致仕,因子推恩,亦何不可?其与之不为例。”㉜
其次,在明代中晚期,太监在政治生活中有着极大影响,而倪谦曾经多次担任太监的老师,所以在或明或暗处,必然会得到掌权太监们的关照:“景泰中,别选内宦之聪慧者数人,俾谦教之。后俱柄用,谦踬而复起者,此数人力。”㉝在倪谦和皇帝之间,太监起到了桥梁与纽带的作用:“景泰中上尝令教内侍书,以故诸内侍用事者辄推毂,而谦亦以此大干清议,每为台省论罢,去辄复起。”㉞
其三,朋友的帮助。倪谦在《和韩都宪诗有序》云:“时则有都宪韩公,持正不阿,力为脱解,始得减死谪戍边城,感刻无极。”这里的“都宪韩公”,就是当朝官员韩雍,两度给予倪谦保护。考之于《韩雍传记》:
天顺初,罢天下巡抚官,改山西副使。宁王以前憾劾其擅乘肩舆诸事,下狱,夺官。起大理少卿。寻复为右佥都御史,佐寇深理院事。石亨既诛,锦衣指挥刘敬坐饭亨直房,用朋党律论死。雍言:“律重朋党,谓阿比乱朝政也。以一饭当之,岂律意。且亨盛时,大臣朝夕趋门,不坐,独坐敬何也?”深叹服,出之。母忧,起复。四年,巡抚宣府、大同。㉟
天顺初年,恰好倪谦入狱之际,韩雍担任司法长官:“起大理少卿。寻复为右佥都御史,佐寇深理院事。”而当倪谦贬谪到宣府,天顺四年,韩雍巡抚宣府,那么倪谦得以从开平卫到宣府,一路得到了韩雍的奥援。《右都御史韩雍墓志铭》也证明了这点:“翰林院学士倪谦主考乡试,得罪于当路,缉事校尉发其结交辽府议宾事,下狱坐重典,公复力诤得戍。”㊱
总之,倪谦之所以重罪轻判,谪戍结束后,多次遇到御史的弹劾,但每次都能涉险过关,原因有三:其一得到皇帝的关爱,其二得到内宫太监的帮助,其三得到朝廷重臣韩雍的奥援,而其贬谪地由开平卫改为宣府,能在优游不迫中度过贬谪生涯。
1460年,倪谦独自来到宣府,开启了贬谪生涯。不久,倪谦的岳母王氏带着四个孩子,追随他到贬谪地宣府,而他的两任妻子姚氏郭氏在贬谪之前均已去世了。天顺壬午年(1462),岳母王孺人离世。宣府地处边关,四个孩子尚幼,生活中有不易的一面:“女生不见门悬帨,妾殒空怜坐鼓盆。”“边塞穷居荜作门,举家脱粟强须吞。”不久,他又娶了侧室崔氏和黄氏,家务有人料理,孩子有人照顾,生活逐渐步入正轨。
倪谦在《再和前韵答韩都宪》中云:“昔承诏狱下黄门,五百严刑气若吞。虐熖相陵将致死,皇威虽近敢称寃。” 《和韩都宪诗有序》云:“肯为权奸启幸门,祸机阴中只声吞。南冠独受羁囚苦,东海谁明孝妇冤。”不平则鸣,刚刚来到宣府的倪谦,以东海孝妇比喻自己遭受的冤屈;但随着生活稳定,这种消极情绪转瞬即逝,倪谦的文学创作,更多表现出的是现实生活满足后的优游不迫。
倪谦在宣府有着广泛的交游,他结识了不少被贬谪的官员,其中就有兵部尚书于谦的儿子于景瞻,于谦的女婿朱尚德。他们诗酒往来,写下了不少唱和诗,如《夏景诗意画为于景瞻题》 《夏日游宣府李指挥史北园,席上步于景瞻韵二首》 《和韩都宪诗有序》 《再和前韵答韩都宪》 《次韵于景瞻〈秋怀〉五首》等数十首;为文人雅集写诗序言,如《北园燕集诗序》 《咏雪倡和诗序》 《北庄雅集诗序》等。倪谦四处云游,他曾经到距离宣府300多里的云中(山西大同)出游:“壬午秋,家君往游云中。”倪谦还到距离宣府100 里之外的鸡鸣山和朋友登高庆贺重阳节。㊲
宣府地处边陲,文化教育不发达,诗酒唱和之余,倪谦还指导本土文人读书,陈镐《南京礼部尚书谥文僖倪公谦传》云:“在谪四年,悠然以诗酒自娱。边人爱慕如奉所亲,士子及门,授经者多所造就,至今科第不乏,实有功焉。”倪谦自己在《北园燕集诗序》云:“天顺庚辰夏五端阳日,余被谪来宣城,僦屋以居。有公事则出应驱策,否则杜门守静以经史自娱。宣府前卫有挥使李君者,亲贤嗜学,辱枉过余,数邀至其家,款待甚至,遣弟经从余受进士业。”
刘翊在 《南京礼部尚书倪公谦墓志铭》云:“四方有求者,挥笔立就,人莫能撄其锋。一时天下文名,先生为重。”㊳在倪谦文集中,一类如《顺圣川新城记》 《计边亭记》 《宣府新建义学记》等为官府撰写的文章,体现了倪谦的教育、边防等诸方面的思想;另一类就是受宣府本地人请托撰写的文章,如为宣府普通军士撰写的《泉口竺氏族谱》《高昌家乘后序》;他还撰写了不少墓志,如《明故昭勇将军万全都指挥使司都指挥佥事致仕李公墓表》 《明故万全都司都指挥同知文公墓表》等,这些都见之于他的文集中;近年来出土的墓志,如《故程母杜氏孺人墓志铭》表明,倪谦实际撰写的墓志数量更多。
天顺八年,儿子倪岳以宣府籍生员中举,成为明朝以来宣府的第一个进士;不久,倪谦也在这一年结束了贬谪生涯,离开宣府回到故乡应天府。
社会正常运转,一要靠制度维持,二要靠官员执行,从倪谦被贬谪事件中,有两个问题值得考究:明朝贬谪制度的变迁,明朝言官及谏议制度对政局的影响。
从正统十四年(1449)到万历九年(1581)的一百多年,在明代历史上,在整个中国封建社会历史上,占有特殊的地位。一方面,长期相对稳定的守成局面,使明朝统治者失去了建国之初勤政不怠的作风,朝夕生活在皇帝身边的宦官因而得以经常窃权专政,造成了政治的日趋混乱和黑暗。这在英宗正统至武宗正德时期尤为突出。㊴贬谪制度,作为皇权时代的一种重要处罚制度,亦可体现朝廷中央集权运作情况。
在宣府期间,倪谦的交游圈子,除了宣府本地的官僚和下级军士,其余就是同为天涯沦落人的贬谪者:“六月十有七日,李君以时炎酷,请余出为避暑之游,忻然命驾。偕行者,则有故刑部李文盛、锦衣杨廷玉、朱尚徳、府军于景瞻,皆谪寓于斯者也。”考察倪谦及其朋友们的贬谪生涯,有助于我们认识到明朝中期制度的变迁。
于景瞻是兵部尚书于谦的长子,由于受到父亲的牵连,于景瞻亦被谪戍:“冕,字景瞻,荫授副千户,坐戍龙门。”㊵按照《明史》卷40 《地理一》记载:“龙门卫,宣德六年七月置于故龙门县,西距都司百二十里。”㊶龙门卫在今天的赤城县龙关镇,龙门镇距离万全都司的治所宣府120 里;朱尚德就是朱骥,于谦的女婿、于景瞻的妹夫,因为受到牵连,一并被谪戍:“掌锦衣卫事都指挥使朱骥卒,字尚德,顺天府大兴县人,初袭锦衣卫正千户,天顺初,坐前兵部尚书于谦亲党,谪戍威远,寻召还。”㊷按照《明史》记载,威远位于四川省嘉定州:“威远:州东。洪武六年十二月置,属嘉定府。十年五月省入荣县。十三年十一月复置。”㊸依照《国朝献征录》及延庆县方志的的记载,李衍籍贯为北京延庆县:李衍,字文盛,隆庆州人,景泰二年进士,授兵部主事,累迁员外郎、郎中。成化初升河南右参议,转四川松藩右参议,迁河南右参政,转东西右布政使,未几擢右副都御史巡抚河南,再擢为户部右侍郎、转左侍郎,总督三边军储兼赈济饥民,回京升尚书总督京仓,成化末致仕。弘治七年(1494)十月十一日卒。关于杨廷玉的记录很少,《宣化府志》记载:杨廷玉是陕西凤翔人。
按照大明刑律规定,被贬谪官员,在地域上是有所限定的:“如浙江,河南,山东,陕西,山西,北平,福建,直隶应天、庐州、凤阳、淮安、扬州、苏州、松江、常州、和州、滁州、徐州人,发云南、四川属卫;江西,湖广,四川,广东,广西,直隶太平、宁国、池州、徽州、广德、安庆人,发北平、大宁、辽东属卫。”㊹《大明律·名例》“徒流迁徙地方”条下也规定:“流三等,照依地里远近,定发各处荒芜及濒海州县安置。直隶府州,流陕西。福建布政司府分,流山东、北平。浙江布政司府分,流山东、北平。江西布政司府分,流广西。湖广布政司府分,流山东。河南布政司府分,流福建。山东布政司府分,流福建。山西布政司府分,流福建。北平布政使府分,流福建。陕西布政司府分,流福建。广西布政司府分,流广东。广东布政司府分,流福建。四川布政司府分,流广西。”㊺也就是说,按照上述规定,倪谦及其交游的朋友们,贬谪之地均应该在云南和四川的卫所,李衍作为北京延庆人,在距离家乡百里之地的宣府服役,更是偏离了明朝的谪戍规定。唯一符合规定的是朱尚德,但是他最后的落脚地却是宣府,与裁定的四川威远更是南辕北辙。
有学者曾经著文,认为明朝的谪戍一方面让犯人遭受惨烈的生活,另一方面就是把他们由非军籍变为军籍,子子孙孙世代不能改变:
军犯远离故土,生活环境改变,水土不服,最重要的是,非军籍人的充军使罪犯从民人变成了军人。这不仅仅是使习惯的生活方式发生改变的问题。早在成化年间,巡按直隶监察御史王衡就曾指出“况人所畏当者莫过于军,千方百计逃避苟免”这样的事实,况且罪犯充发的还是“恩军”,他们在卫所承担的军役和劳役比一般的军人更重,待遇更差,受军官的盘剥更为严重。这种从生活方式到身份地位的改变所达到的惩治效果是最为严厉的。㊻
需要指出的是,倪谦及其朋友们在宣府的贬谪生涯,既没有承担各种劳役,更没有遭受盘剥,他们过着诗酒酬唱生活,更没有改变自己的官人身份,倪谦之子还以宣府生员考取了进士。对明朝的谪戍制度研究,除了法令制度本身,可能还需要结合更多个案,二者相结合,才能减少误判。
从朱元璋时期就开始的贬谪制度,到了明中期就开始瓦解,在制度的执行上,已被具体的落实者层层化解,使得贬谪制度成为“具文”。
纵观有明一代,谏议制度之完善,超过了历史上的任何朝代;文官治理达到顶峰,对皇权的约束也是之后的清朝所不能比拟的。明朝历代皇帝都重视谏议制度建设,言官在施政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故有“士大夫共治天下”的情景再现。
有研究者认为,明代政府是同时代世界上最为成功的政府:“惟一公正的判断最终必须考虑到历史的现实,即明朝经历了超过两个半世纪的风风雨雨,这正是人口增长、城镇发展、农商扩大、货币化和通货膨胀出现、有迷惑力的新事物和新思想从早期近代欧洲引进的多事的时代。”㊼一个开明王朝,必须有言论自由作为保障,明朝初期的最高统治者对于言官的作用,就有着清醒的认识:
太祖尝谓群臣曰:“治国之道,必先通言路,言犹水也,欲其长流,水塞则众流障遏,言塞则上下壅蔽。今予以一人,酬应天下之务,非兼听广询,何以知其得失? 《诗》曰‘先民有言,询于刍荛。’夫刍荛,至贱者也,古人尚有取于其言,况左右前后之人与我共事者,岂无一得之长乎?诸公有所建明,当备陈之。”又曰:“国家政治得失,生民之休戚系焉。君臣之间,各任其责,所行未当,即当速改,不宜有所隐避。若隐避而不言,相为容默,非事君之道,于己亦有不利。自今宜各尽乃心,直言无隐。”㊽
而在谏议制度建设上,“明代前期几乎每朝皇帝都比较重视言官的考选与迁耀,他们往往从新科进士中选最优者而为之。据统计,在明代曾官给事中的254 人中,进士出身者占242 人,举人出身者7 人,其他出身者5 人。另外,见诸《明史》列传的209 个御史中,由进士出身者180 人,非进士者29 人。”㊾有论者以为:“君主专制集权到明代己达巅峰状态,与此相适应,作为君主耳目之用的言官制度也相应发展到极致,‘其组织之密、职权之广、权威之重、委寄之深,历代均不能望其项背’。明代严密完备的言官制度,将我国传统社会的监察制度推向了顶峰。”㊿
前已述及,倪谦被贬谪的真正原因,一是结交外藩,倪谦续娶的郭氏与被夺去爵位的辽庶人之母为本家,倪谦受皇帝委派去祭祀前几代辽王,由此结交辽庶人,在儒家传统文化为基础的人情社会,接受请托也在情理之中;二是收受贿赂,由于史料没有明细记载,但从现有史料推断,当是一些礼节往来的物品。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倪谦给予亲戚帮助,从人情世故角度看,应该不是什么重罪。但是被学生章黼揭发后,就被都察院抓住不放,直至被贬谪宣府,开始了四年的谪守生涯。宪宗登基之后,因有师生之谊,受到关照,倪谦再回到翰林院供职,但再次受到言官的贬斥直至辞官:成化二年六月辛亥,改翰林院学士倪谦于南京翰林院。谦自谪戍复职闲住至是。诣阙谢恩,特命于东阁办事。言官劾其贪冒无耻,乃以疾辞。上以谦子编修岳同在翰林,改命南京。[51](本月:升南京翰林院学士倪谦为礼部右侍郎)
一般来说,言官官职低微,被贬斥的则是高官,又兼帝师,加之倪谦之子亦为翰林院高官,言官以倪谦先前的“无耻行为”,守护道德人心,虽然与现代社会既往不咎的法治精神相悖,但考虑到儒家文化对君子人格的追求,那么言官这种勇气就应该值得肯定。最后皇帝亦做出退步:“乃以疾辞,上以谦子编修岳同在翰林,改命南京。”
从时间来看,这种“有罪”之身,一旦有了记录,那么就会被言官视为“把柄”,一旦当事人有“风吹草动”,就会激活言官的弹劾制度。当倪谦再次复出,拟被提拔重用的时候,这次是六科十三道,共劾谦奸贪邪佞:
成化二年秋七月辛未,命礼部右侍郎倪谦致仕。六科十三道共劾谦奸贪邪佞,交结外藩,本当致于极典,幸而得戍边,方复蒙皇上宽恩,复其旧职闲住。自合靖居闾里,却乃不召而来,希求进用,玷污清班,知不容于公论,伪乞致休。皇上复徇所请,俾官南京,又贰宗伯。朝野惊骇,众论喧腾。臣等官居耳目,职在激扬,窃附吕诲之知人,敢辞阳成之窜逐。伏望皇上俯徇舆情,将谦革职放归闾里,以为希求幸进者之戒。有旨:倪谦有随侍旧劳,特留任用。今公论既不可,仍令致仕。[52]
明中期以来,相对稳定的守成局面,使明朝统治者失去了勤政不怠的作风,宦官因而得以经常窃权专政,造成了政治的日趋混乱和黑暗;结合倪谦仕宦生涯中的贬谪经历,藉此可以得出结论:明中期政治制度有弛废的地方,但言官及谏议制度却一如既往,就像鲁迅先生所言:“正是一塌胡涂的泥塘里的光彩和锋芒”,让摇摇欲坠的皇权统治不断焕发出新活力。
在贬谪宣府之后,倪谦不免意志消沉,这段生活深深刺激了人到中年的倪谦。体现在文学创作上,那种泼辣大胆、议论政治的文体越来越少,更多是一些随波逐流的写景抒情及酬唱往来的诗歌。加之“受贿”的无妄之灾,让他身后毁誉参半,这极大影响了他的文学地位。倪谦出身社会底层,凭借着自身努力,成为朝廷重臣。他一直想在仕途上有所作为,但是明朝中后期复杂的政局,打破了他的梦想。在贬谪生涯中,倪谦与当地士绅和乡民结交,使他能了解民间疾苦,宣化地区不断出土、由倪谦撰写的墓志就是极好例证。倪谦“生不逢时”,在清议盛行的明代,党争也很激烈,这就决定了他能得到皇帝的信任,但依然在重登仕途后无所作为。从倪谦在宣府贬谪遭遇,也可以让我们认识到明朝中后期的政局演变。
注释:
①郭维城总修、王继红整理:《宣化县新志》卷1《地理志》,北京出版社2010年版,第1—4页。
②刘海文:《宣化出土古代墓志录》,远方出版社2002年版。
③墓志来源于2005年,宣化区文物保护所征集于宣化区砖厂院内,现保存于宣化文保所文物仓库。
④倪谦著、舒仁辉点校:《倪文僖公集》,杭州出版社2014年版,第6页。
⑤[美]富路特、房兆楹主编:《明代名人传》,北京时代华文书局2015年版,第1476页。
⑥永瑢等撰:《四库全书总目》卷170 《集部》,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1487页。
⑦目前,关于倪谦的研究论文大多聚焦其出使朝鲜的交游及文学创作,如詹杭伦、杜慧月:《〈辽海编〉与倪谦出使朝鲜考述》,《北京化工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期;姜阳:《明初中期倪谦出使朝鲜的表现和贡献》,《辽宁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牛启芳:《明代倪谦与朝鲜的文化交流及贡献》,山东大学2013年硕士学位论文。关于倪谦生平研究只有姜阳的一篇论文:《天使倪谦一生沉浮探考》,《辽宁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3期。关于倪谦的文学创作,有张仲谋的《论明词中的台阁体》,《江苏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2期。该文谈及倪谦只是寥寥数语,创见不多。纵观上述成果,姜阳对倪谦的生平有所勾勒,但是因为对传统文化了解不足(不知道古人计算年纪用虚岁),甚至将倪谦的出生年月误断为1414年;因为对地理知识的储备不足,把倪谦的贬谪地误会为内蒙古的开平卫,加上疏于考辩,把贬谪时间误会为五年、七年。目前为止,没有一篇论文涉及到倪谦的贬谪生涯。作者身世研究是文学作品研究工作的起点,没有对其生平的考证,对其文学创作的解读及价值观的判断,洋洋洒洒下笔千言,但也往往容易失之千里。
⑧钱仲联等主编:《中国文学大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7年版,第832页。
⑨陈镐:《南京礼部尚书谥文僖公谦传》,载焦竑辑:《献征录》,上海书店1986年版,第1476页。
⑩[明]倪岳:《青溪漫稿》卷23,杭州出版社2014年版,第698页。
⑪曾国庆:《中国古代史教程》,民族出版社2011年版,第394页。
⑫[明]谈迁著、张宗祥点校:《国榷》,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2089页。本条亦见于 《明英宗实录》:“命翰林院学士刘定之倪谦为顺天府乡试考官,赐宴于本府。”
⑬㉒《明英宗实录》卷314。
⑭[清]夏燮:《明通鉴》卷28,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024页。
⑮㉛㉝《明宪宗实录》卷188。
⑯吴艳红:《明代流刑考》,《历史研究》2000年第6期。
⑰《明史》卷40 《地理一》。
⑱翟禹:《明开平卫置迁考述》,《内蒙古社会科学》2013年第5期。
⑲ 谢健:《明代万全都司研究》,西北师范大学2013年硕士学位论文。
⑳近几年,随着考古发现,在宣化不断发现倪谦及儿子倪岳为人撰写的墓志,如刘海文的《宣化出土古代墓志录》还收集了倪谦撰写的另一方墓志《解士郁墓志》,这都可以佐证倪谦的宣府贬谪生涯。
㉑《明史》卷101 《诸王世表一》记载:贵燮,简庶三子,建文元年封。洪熙元年,罪降庶人。成化二年卒。
㉓《明宪宗实录》卷17。
㉔《明英宗实录》卷229。
㉕[明]沈德符撰;《万历野获编》卷14,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378页。
㉖《明史》卷340 《曹吉祥传》。
㉗姜阳:《明初中期倪谦出使朝鲜的表现和贡献》,《辽宁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
㉘刘效锋点校:《大明律》,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34—35页。
㉙《明英宗实录》卷285。
㉚《明史》卷161 《陈选传》。
㉜《明宪宗实录》卷59。
㉞《皇明史窃》卷49 《倪岳传附倪谦传》,明刻本。
㉟《明史》卷178 《韩雍列传》。
㊱㊳[明]刘珝:《刘珝诗文集》,中国社会出版社2006年版,第324、310页。
㊲倪谦在宣府交游甚广,这也影响到其子倪岳。倪岳在《青溪漫稿》中有不少诗文都涉及到在宣府的交游,如《青溪漫稿》卷5 有七律《挽宣府钱永义》;卷6 有《西湖图卷为宣府范元博题》;卷7 有《宣府朱用辅秀才挽章寄其弟用吉》;倪岳在《戊子新春日寄上谷诸旧游》云:“却忆旧时诗社客,于今赓唱复如何。”在宣府,倪岳也有一个和父亲类似的交游群体。
㊴南炳文、汤纲:《明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205页。
㊵《明史》卷170 《儒林一》。
㊶《明史》卷40 《地理一》。
㊷《明孝宗实录》卷46。
㊸《明史》卷43 《地理四》。
㊹《明史》卷93 《刑法一》。
㊺刘效锋点校:《大明律》,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24—25页。
㊻吴艳红:《明代流刑考》,《历史研究》2000年第6期。
㊼[英]崔瑞德、[美]牟复礼:《剑桥中国明代史》下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92页。
㊽[明]余继登:《典故纪闻》,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6—7页。
㊾侯明:《论明代言官的权责》,《史学月刊》1990年第3期。
㊿蔡明伦:《明代言官群体研究》,华中师范大学2007年博士学位论文,第13页。
[51]《明宪宗实录》卷31。
[52]《明宪宗实录》卷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