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丹,杨显贵,高晓红
(辽宁省鞍山市中心医院儿科,辽宁 鞍山 114000)
相关研究资料显示,毛细支气管炎好发于2岁以下小儿人群[1]。毛细支气管炎患儿的主要临床表现为:①咳嗽;②喘息;③伴有或不伴有发热症状等[2]。严重情况下毛细支气管炎会发展成呼吸衰竭,最终在很大程度上威胁到患儿的生命健康安全。长期跟踪随访结果发现,22~53%的毛细支气管炎患儿会发展成支气管哮喘[3]。毛细支气管炎中的常见病原体是:呼吸道合胞病毒。治疗呼吸道合胞病毒毛细支气管炎患儿的主要原则是:对症支持治疗为主。目前来看,临床尚未研究出治疗呼吸道合胞病毒毛细支气管炎的特效药物。干扰素α-2b的抗病毒效果已被医护工作者所熟知,因此被广泛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毛细支气管炎患儿的治疗中。有关资料显示,血清SP-D、TGF-β及IL-4等水平能够准确反映呼吸道合胞病毒毛细支气管炎患儿的病情严重程度,因此研究上述指标具有重要意义[4]。
1.1一般资料:选取本院(在2017年1月至2019年10月)收治的120例呼吸道合胞病毒毛细支气管炎患儿,按照随机数字表法简单分为甲组(60例)和乙组(60例);再选取同期我院搜集的60例体检健康小儿人群一般资料作为对照组。纳入标准:①甲乙两组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毛细支气管炎患儿;②均在患儿家长知情下参与。排除标准:①合并重要器官组织功能障碍者;②合并支气管肺组织发育不良者;③合并支原体感染患者。甲组有男患儿43例、女患儿27例,平均年龄为(1.5±0.2)岁,平均病程时间为(1.2±0.3)d;疾病程度:8例重度、40例中度、12例轻度.乙组有男患儿45例、女患儿25例,平均年龄为(1.7±0.1)岁,平均病程时间为(1.3±0.3)d;疾病程度:9例重度、41例中度、10例轻度.对照组有40例男、20例女,平均年龄为(1.6±0.3)岁。对照组男37例,女23例,平均年龄(1.6±0.3)岁,三组患儿一般资料不具有统计学意义,可以进行比较。
1.2方法:甲组采用常规治疗方法,主要包括:退热、抗病毒、止咳、祛痰、维持水电解质平衡、吸氧等。连续治疗5d。乙组在对照组基础上采用干扰素α-2b(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113009;生产企业:长春海伯尔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包装600万IU/0.6mL*1支/盒;用法:1d1次,每次100万IU)治疗方法,连续治疗5d。
1.3观察指标:分析两组呼吸道合胞病毒毛细支气管炎患儿治疗之后的临床症状以及基础生命体征(发热、喘息、肺部啰音以及咳嗽等)消失时间、临床治疗总有效率(治疗结束后呼吸道合胞病毒毛细支气管炎患儿的临床症状完全消失为显效、治疗结束后呼吸道合胞病毒毛细支气管炎患儿的临床症状基本消失为有效、治疗结束后呼吸道合胞病毒毛细支气管炎患儿的临床症状未消失为无效),分析三组研究对象的血清SP-D、TGF-β及IL-4(采用酶联免疫吸附进行检测)水平。
2.1两组患儿治疗后的临床症状以及基础生命体征消失时间比较:乙组呼吸道合胞病毒毛细支气管炎患儿治疗后临床症状以及基础生命体征(发热、喘息、肺部啰音以及咳嗽等)消失时间显著短于甲组,差异比较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儿治疗后的临床症状以及基础生命体征消失时间比较
2.2两组患儿的临床治疗总有效率比较:乙组呼吸道合胞病毒毛细支气管炎患儿的临床治疗总有效率显著高于甲组,差异比较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患儿的临床治疗总有效率比较n(%)
表3 三组研究对象的血清SP-D TGF-β及IL-4水平比较
2.3三组研究对象的血清SP-D、TGF-β及IL-4水平比较:单因素ANOVA方差分析结果显示,三组患者血清SP-D、TGF-β及IL-4水平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事后两两比较结果显示,甲组和乙组吸道合胞病毒毛细支气管炎患儿的血清SP-D及IL-4水平显著高于对照组,血清TGF-β水平显著低于对照组,差异比较有统计学意义(P<0.05);乙组患者SP-D水平显著高于对照组,低于甲组,TGF-β水平较对照组显著更低,IL-4水平较对照组显著更高。见表3。
毛细支气管炎在感染呼吸道合胞病毒后会导致患儿的气道黏膜受损,患儿的细胞免疫功能也受到一定程度抑制[5,6]。干扰素α-2b是一种调节蛋白,具有以下作用:①抗病毒;②免疫调节等。干扰素α-2b通过诱导酶的产生而组织病毒复制,除此之外,也可通过增强自然杀伤细胞的毒性作用来增强巨噬细胞的吞噬效果[7]。干扰素α-2b是一种较为安全的抗病毒制剂,治疗病毒性肺炎疾病时也可提高临床治疗总有效率,具有较轻的不良反应,少部分患儿有可能出现血小板减少或白细胞减少等反应,在停药之后便能够迅速恢复[8]。
SP-D是肺先天性免疫系统的一种重要组成部分,能过维持肺部平衡。一旦肺部发生病变,将增加血管通透性,最终使得SP-D水平上升。IL-4是一种促炎因子细胞,能够诱导B细胞释放,导致呼吸道受阻,与此同时通过诱导单核细胞和肥大细胞来引起气道炎症。有资料显示,TGF-β能够显著抑制炎症反应[9]。本文研究结果显示治疗前甲组和乙组吸道合胞病毒毛细支气管炎患儿的血清SP-D及IL-4水平显著高于对照组,提示SP-D与IL-4和RSV毛细支气管炎的发生密切相关;血清TGF-β水平显著低于对照组,差异比较有统计学意义,表明在应用干扰素之后,患儿的临床症状发生改变,能够有效加强抗病毒作用和免疫调节的功能,减轻因为病毒引起的气道黏膜损害。重复测量方差分析显示,两组SP-D、TGF-β及IL-4的时点、组间、时点与组别的交互效应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前甲组和乙组吸道合胞病毒毛细支气管炎患儿的血清SP-D、TGF-β及IL-4水平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治疗后甲组吸道合胞病毒毛细支气管炎患儿的血清SP-D及IL-4水平显著低于治疗前,血清TGF-β水平显著高于治疗前,差异比较有统计学意义,其中乙组治疗后的血清TGF-β水平显著高于甲组,血清SP-D及IL-4水平显著低于甲组,差异比较有统计学意义。上述研究结果充分表明应用干扰素α-2b治疗具有免疫调节效果,从而减轻病毒所致的气道黏膜损害。
本文研究结果显示乙组呼吸道合胞病毒毛细支气管炎患儿治疗后临床症状以及基础生命体征(发热、喘息、肺部啰音以及咳嗽等)消失时间显著短于甲组,差异比较有统计学意义;乙组呼吸道合胞病毒毛细支气管炎患儿的临床治疗总有效率显著高于甲组,差异比较有统计学意义。上述研究结果显示干扰素α-2b治疗呼吸道合胞病毒毛细支气管炎患儿的临床效果显著,积极改善临床症状和体征,与此同时会显著降低患儿的血清SP-D、IL-4水平,提高TGF-β水平。干扰素α-2b具有广泛抗病毒和提高免疫功能作用,除此之外,还能够与细胞表面膜的特异受体结合,抑制细胞增殖。在常规治疗基础上联合应用干扰素α-2b能够对病毒感染所致的呼吸道疾病具有良好效果,与此同时并未有严重不良反应,具有较高安全性和价值性。
综上所述,干扰素α-2b治疗小儿呼吸道合胞病毒毛细支气管炎的疗效显著,与此同时可显著降低患儿的血清SP-D、IL-4水平,提高TGF-β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