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 伟,丛湖平
近年来,我国许多地区的民间足球竞赛活动发展十分迅猛,《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表明,目前社会足球已初具氛围,每年举办2 万余场业余足球比赛[1]。这些民间足球赛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获得相应的资源,并建立运动竞赛相关的各类制度,其中许多组织化、制度化程度已经达到相对较高的水平。《体育强国建设纲要》提出,建立群众性竞赛活动体系,探索多元主体办赛机制[2],《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要求大力推广社会足球[3],“大众体育和体育消费”已上升为国家战略[4],可以预期我国民间足球竞赛组织及相应的活动必将会得到进一步发展。
民间足球竞赛组织发展动力机制成为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前期本研究团队已经对民间足球竞赛组织发展演化的外在环境因素作了相应解释[5],然而,进一步研究发现,大部分民间足球竞赛组织是在外部资源与自身能力普遍不足的状态中实现快速发展的。由此,形成了“组织发展的驱动力可能更多地依赖组织者与组织成员内生的、个人化的选择[6],并且其内、外动力之间存在交互结构关系”的假设。基于以上认识,本研究将民间足球竞赛组织发展的内在动力、外在动力及其作用关系作为研究对象,通过研究提升人们对民间足球竞赛组织发展动力机制的认识,同时也为政府出台各类民间竞赛组织发展扶持政策提供依据。
《辞海》将“发展”定义为事物由小到大、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变化。相关学者的研究[7-9]也表明,民间足球竞赛组织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为组织结构和制度由低级向高级不断发展、不断优化,以实现组织目标的一个过程。组织学家ROBBINS[10]将组织结构的维度概括为3个方面,即复杂性、正式化以及权力集中度,这3个维度能够较好地反映组织结构化、正式化程度和组织发展程度,故此3个维度将作为组织发展的测量指标。
动力机制是指,推动事物形成和发展的动力要素以及这些要素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如何起作用。权变理论学者卡斯特和罗森茨韦克将组织当作是一个理性的、有目的的系统,认为结构是用来有效实施战略的工具,而组织处于开放的外部环境中,是一个开放、动态的社会技术系统。因此,不同的和处在不同发展阶段上的组织,都应根据其内在和外在环境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其组织结构,并不断调整与适应[11]。在已有文献中,许多学者也是从内在动力和外在动力两个层面分析组织发展的动力结构,所以一个科学完善的组织发展动力模式应该综合内外动力而构建。
(1)关于内在动力,依据心理学和组织行为学,应从主体对行为的选择、对需要的满足程度等来建立主体动力分析模式[12]。民间足球竞赛组织主要是一个自我服务组织,其主要目的是满足自身的足球竞技与锻炼的需要,其自身需要又主要包含参与者的需求和组织者的需求。民间足球竞赛组织的产生和发展就是为了满足这两方面的需求,所以“内在动力”对于解释民间足球竞赛组织的发展极为重要。(2)外在动力是指,诱导、唤起、驱动组织成员的内在需求、动机,从而推动组织不断发展的环境因素。组织所面临的外在环境分为技术性与制度性,“技术环境”要求组织有效率。根据理性系统观,组织的结构安排是为了有效实现组织目的而有意设计的工具[13]。而社会学新制度主义认为,理性系统分析家的注意力主要集中于组织的内部特征,忽略了社会、文化和制度对组织的影响。韦伯认为,无论是个体,还是社会组织、整个国家社会体系,都需要通过获得合法性而维持其稳定性,故组织在追求效率最大化的同时还要受到合法性的推动与制约。因此,民间足球竞赛组织发展的“外在动力”需要从效率因素与合法性因素2个方面进行探讨。基于以上分析,给出本研究的认识逻辑框架(见图1)。
图1 研究框架示意图Figure1 Frame Diagram of the Study
1.2.1 问卷调查法 选取中国大陆8个省(直辖市)的116个民间足球竞赛的组织者和参与者(球员)作为调查对象,调查问卷共包含3个测量工具。
(1)“组织发展”程度的测量。从复杂性、正式化和权力集中度3 个方面,构建民间足球竞赛组织的阶段划分标准。其中,复杂性为客观数据,将在问卷中以独立部分进行调查,并进行标准化处理;正式化维度和权力集中度维度的题项均为主观判断题项,根据程度不同分别赋值1~5,分值越高表示符合程度越高。(2)基于相关研究与动机理论,构建民间足球竞赛组织发展的内在动力5 级量表,内容包含组织者动机与参与者动机2个方面。参照社会创业动机相关研究量表,针对赛事组织者设计组织者动机问卷,包含个人兴趣、奉献精神、使命感、风险和不确定性偏好、经济利益、社会认同、自我实现维度,涵盖利己动机与利他动机,涵盖志愿动机与企业家动机[14]。这些指标并没有客观数据,因此均为主观判断题项,由赛事组织者根据实际程度分别赋值1~5,分值越高表示符合程度越高。参照身体活动与休闲动机量表“PALMS”,针对参赛球员设计参与者动机问卷,包含社交、外貌、健康、技能、乐趣、自我实现、心理归属、社会认可、经济利益维度,涵盖健身锻炼和竞技倾向等不同类型人群[15]。(3)基于民间足球相关研究与合法性理论,构建民间足球竞赛组织发展的外在动力5 级量表,内容包含效率和合法性2个方面。结合前期对民间足球竞赛组织者的实地调研访谈和学者们关于民间足球竞赛组织的研究成果,构建出效率因素的主要指标:赛事计划实现、赛事组织满意、内部权利均衡、赛事水平、赛事规模、赛事范围(级别)、外部资源掌控等。赛事范围(级别)根据赛事范围的大小相应赋值,赛事规模根据参赛球队数量相应赋值;其余指标为主观判断题项,由赛事组织者根据实际程度分别赋值1~5,分值越高表示符合程度越高。在合法性要素方面,Scott综合各学者的研究论点,并将其整合到一个完整统一的理论体系中,提出“制度的3大基础要素”,认为制度由规制性、规范性和文化—认知所共同构成[16]。本研究通过组织与合法性要素、规范性要素、认知性要素的匹配程度进行规制性要素测量,由赛事组织者根据其实际程度分别赋值1~5,分值越高表示符合程度越高。
为了保证研究的信效度,邀请10位专家对问卷变量的内容效度进行评价,评定指标为CVR系数。结果显示,对低效度的3个维度进行删除后,CVR值平均数为0.94,表明本问卷具备较好的内容效度。在结构效度方面,采用结构方程模型建模的验证性因子分析显示:各构念题项的因子载荷都大于0.5,且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因而问卷的效度能够得到保证。信度分析表明:大部分构念的Cronbach'sα值均大于0.7,为高信度;其余5个构念的Cronbach'sα值介于0.65~0.7,为中等信度,问卷信度良好。
1.2.2 统计分析法 首先,以复杂性、正式化和权力集中度3 个维度指标的原始数据为基础,采用K 均值聚类方法,将116 个民间足球竞赛组织划分至3 个发展阶段;然后,通过逐步多元回归分析,对民间足球竞赛组织发展各阶段的主导动力因素进行分析;最后,采用层次回归分析法,研究民间足球竞赛组织发展全过程的动力机制。
组织的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不同阶段,各动力因素的重要性程度必然有所差异。为了清晰地体现其动态变化,本节将首先对民间足球竞赛组织进行阶段划分,继而据此分析组织发展各阶段的主导动力及其动态变化[17]。
在组织发展阶段划分方面,目前较为普遍采用的是4阶段划分法,即起始、发展、成熟和衰退。而我国民间足球竞赛行业显然尚未进入第4阶段(衰退阶段),故本研究将民间足球竞赛组织的发展划分为3个阶段。
本研究采用K 均值聚类方法,以组织结构的3 个维度(复杂性、正式化以及权力集中度)作为聚类变量,将116 个民间足球竞赛组织划分为3 个阶段:处于“第1阶段”的组织为41个,第2阶段为41个,第3阶段为34 个。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民间足球竞赛组织存在其阶段性特征,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后,雷达图较好地体现了主要特征,各阶段竞赛组织在复杂性、正式化、权力集中度(分权化)等3个类属标准上均有较为明显的区分度,并呈现出递增趋势(见图2)。
图2 各阶段民间足球竞赛组织发展特征雷达图Figure2 Radar-graph of Development Characteristics of Folk Football Contest Organizations in Different Stages
采用逐步多元回归法,以组织发展的3个维度指标的综合值为因变量,以各动力因素为自变量,筛选出在组织发展各个阶段起到主导作用的最优解释变量(见表1)。
服务人群:I)支持研究的政府机构;II)需要寻找合作的机构或研究人员;III)科研人员;IV)需要引进科研人才的机构
表1 民间足球竞赛组织发展各阶段的主导动力Table 1 The Dominant Dynamic of Folk Football Contest Organi‐zations in Different Stages
结果显示,各动力因素在民间足球竞赛组织发展的3 个阶段呈现出不同的主导性特征。(1)第1 阶段的内在主导动力有参与者的兴趣动机和组织者的个人兴趣、经济利益、奉献精神动机;外在主导动力有赛事计划实现、赛事规模与赛事组织满意等效率因素,以及规范合法性、规制合法性和认知合法性等合法性因素。(2)第2 阶段的内在主导动力有参与者的自我实现、技能动机和组织者的使命感、社会认可动机;外在主导动力有外部资源掌控等效率因素,以及规范合法性、规制合法性和认知合法性等合法性因素。(3)第3阶段的内在主导动力有参与者的社会认可与经济利益动机和组织者的自我实现、社会认可和使命感;外在主导动力有外部资源掌控、赛事水平和赛事级别(范围)等效率因素,以及规范合法性、认知合法性等合法性因素。
上文已通过逐步回归分析,探讨了民间足球竞赛组织各发展阶段的主导动力,在此基础上,本节将对各阶段之主导动力的动态变化趋势做进一步分析。
2.3.1 参与者动机主导因素的动态变化 兴趣动机在第1 阶段呈现主导作用。享乐主义认为,快乐是生活的目的[18]。还有学者认为,所谓非正式体育群体,是在人们共同的爱好、利益、感情与友谊的基础上自发形成的[19]。可见,共同的兴趣爱好是民间足球竞赛组织形成的初始动力。在第2 阶段,球员们越来越注重技能的发展。该阶段的球员们竞技水平相对较高,而对比第3阶段,又有较大的上升空间,故而技能动机作用开始显现。自我实现动机、社会认可动机分别在第2、第3 阶段开始发挥显著作用。自我实现需要在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中属于最顶层需要[20],而在民间足球竞赛中却先于社会认可动机发挥显著作用,其主要原因是自我实现这一体验仅需球员的运动表现达到超越自我预期即可获得,而社会认可则要求赛事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从而使参与者获得大众的肯定。进入第3阶段,许多高水平业余球员参与比赛,他们可以获得相对优厚的报酬,此时参与者的经济利益动机对于组织发展的作用逐渐显现。
2.3.2 效率主导因素的动态变化 赛事计划实现、赛事组织满意和赛事规模在第1阶段呈现主导作用。赛事计划的实现与稳定,是民间足球竞赛组织形成的最重要动因之一,也是提升参与者满意度的基础因素,所以在第1 阶段就必须建立相对完整的竞赛规程,保证赛事按计划进行。处于第1 阶段的赛事,其参赛队伍数量也普遍较少,所以赛事组织满意度提升和赛事规模扩展同样是组织发展的重要任务。外部资源掌控在第2、第3 阶段均呈现主导作用,并且在第3 阶段作用更为显著。随着组织发展,民间足球竞赛组织的影响力也在不断提升,故其在与合作伙伴的沟通中将占据更加有利的地位,外部资源掌控能力得到增强[22]。赛事级别(范围)和赛事水平在第3阶段呈现主导作用。由于对参赛队伍数量的要求,使得赛事必须不断扩大其覆盖范围,赛事范围的扩展意味着赛事影响力和外部资源掌控能力的增强,基于此,赛事水平也将会得到相应提升。
2.3.3 组织者动机主导因素的动态变化 组织者的个人兴趣、经济利益和奉献精神动机均在第1 阶段发挥主导作用。非营利性竞赛组织,在第1 阶段主要起娱乐、交流的作用,故其主要推动力来自于组织者的个人兴趣和奉献精神;对于营利性竞赛组织,经济利益是组织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在第1阶段,赛事发展有助于增加经济收益,进入第2、第3 阶段,组织继续发展所带来的经济收益通常滞后于运作成本的上涨速度,故经济利益动机仅在第1 阶段呈现主导作用。使命感和社会认可动机在第2、第3 阶段发挥主导作用。进入这2个阶段,竞赛组织所服务的人群越来越多,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所以组织者更加深刻地意识到组织发展对组织成员以及对社会足球发展的重要性,其强烈的使命感推动组织发展。随着赛事影响力的逐步增大,组织者的社会认可动机也表现得越来越明显,获得社会认同这一基本价值偏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他们的行为[21]。自我实现动机仅在第3阶段发挥显著作用,因为此时竞赛组织才具备足够的影响力,组织者可以通过这个平台更好地发挥自身的潜力与价值,获得更高的成就感。
2.3.4 合法性主导因素的动态变化 规范合法性与认知合法性因素在组织发展各阶段均呈现主导作用。民间足球竞赛组织自形成伊始,就对规范合法性有着强烈的需求,第1 阶段主要是为了赢得参赛球队的信赖和认可,而第2、第3 阶段则主要是为了获得赞助商、媒体、投资者和同行的信赖,以争取更多的外部资源。认知合法性也一直主导着组织的成长发展,职业足球较为完善成熟的组织规范和形态是民间足球竞赛组织追寻的理想状态。随着资源的丰富和认知的提升,他们不断地模仿职业足球的组织结构和制度规程[23]。规制合法性仅在第1、第2 阶段呈现显著作用。只有获得了基本的规制合法性,才有更多机会得到政府、赞助商和合作伙伴的认可与支持,否则其生存和发展将处处受限[24-25],故大部分民间足球竞赛组织在前2个阶段即具备了较为充分的规制合法性。
从系统的角度看,民间足球竞赛组织的成长是结构化和制度化的过程。组织结构的科层化,行为的理性化,以及基于子系统内部共享价值和集体规范的制度化,必将要求民间足球竞赛组织内在动力与外在动力结构互动而形成,故在分析组织发展内在动力与外在动力的主效应之外,还需检验其交互效应,以便更为准确地反映变量间的真实关系[26-27]。
采用层次回归分析法,对民间足球竞赛组织发展动力机制进行分析,模型1 为主效应模型,包含效率、合法性、组织者动机、参与者动机4 个自变量,各变量对组织发展均有显著的正向影响;模型2 在模型1 的基础上,增加了交互效应变量的乘积项,2个外在动力(效率和合法性)分别与2 个内在动力(组织者动机和参与者动机)交互,模型2 与模型1 进行比较,R2变化值为0.008,显著性水平P<0.001,表明内在动力与外在动力的交互效应对组织发展有显著影响(见表2)。据此,构建民间足球竞赛组织发展动力机制模型图(见图3)。
表2 主效应及交互效应的层次回归分析结果Table2 Hierarchical Regression Analysis Results of Main Effectand Interaction Effect
图3 民间足球竞赛组织发展动力机制模型图Figure3 Diagram of the Dynamic Mechanism of the Development of Chinese Folk Football Contest Organizations
内在动力(参与者动机、组织者动机)和外在动力(效率因素、合法性因素)对民间足球竞赛组织发展均具有正向作用。参与者动机是推动组织发展的重要内在动力,参与者的技能、兴趣、自我实现、社会认可、经济利益等内在需要及动机,对组织的正式化与结构化提出了要求,促进了组织发展;在组织者动机方面,无论是奉献精神、使命感等利他动机,还是社会认可、经济利益等利己动机,都具有强烈的激励作用,他们是推动组织发展的社会企业家精神[28]。赛事计划实现、赛事满意、赛事规模、外部资源掌控等因素,与组织发展的效率驱动密切相关。市场是组织赖以生存发展的土壤和空间,市场驱动组织者完善组织结构和制度,提升组织的能力和效率,从而获取发展所需的物质资源[29];合法性是形塑组织的另一个重要外在动力,法规政策、社会认可,以及组织者、参与者的认知变化也在不断地推动组织成长。
组织发展的内在动力、外在动力之间还存在着一种交互结构关系。内在动力是事物的发展的主因,外在动力在现实环境中都将转化为组织目标,在内在动力的驱使下,推动组织不断发展。许多成长环境相似的民间足球竞赛组织,其发展水平的差异性主要源于组织内驱力的不同。当然,组织发展的外在动力也不容忽视,内在动力对组织发展的推动作用需要外在动力予以支撑。同一行动者在不同的环境与时点上,由于其面临的效率与合法性条件的差异,可能做出完全不同的组织发展选择。
参与者动机与效率之间存在正向交互(互补)效应,即参与者动机与效率的交互作用大于他们各自对组织发展的影响。具体而言,当参与者动机较低时,效率”组织发展的影响较小;而参与者动机处于较高水平时,效率对组织发展的正向影响更为显著,随着效率的提升,其推动组织发展的作用越大。因为参与者动机处于较低水平时,表明参与者仅将足球竞赛当成一种简单的娱乐休闲活动,并不希望竞赛组织过于制度化和竞技化,更愿意组织继续保持一个自由松散的形态;而当参与者动机增强到一定程度时,许多参与者具有明显的竞技动机、自我实现动机,从而偏好赛事竞技化、组织制度化程度高的赛事组织。
组织者动机与合法性之间存在正向交互(互补)效应,即组织者动机与合法性的交互作用大于他们各自对组织发展的影响。具体而言,当组织者动机较低时,合法性对组织发展的影响较小;而组织者动机处于较高水平时,合法性对组织发展的正向影响更加显著,随着合法性的提升,其推动组织发展的作用越大。因为当组织者动机处于较低水平时,组织者办赛的意愿仅是为球员们提供一个竞赛平台,主要出于乐趣和奉献精神,所以对组织的运营管理较为随意,不太注重规制性、规范性;当其动机不断增强时,他们具有较强的自我实现、社会认可内在需要,合法性的获得会进一步刺激组织者推动赛事组织朝结构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组织者动机与效率之间存在负向交互(替代)效应,即组织者动机与效率的交互作用小于他们各自对组织发展的影响。当组织者动机较低时,效率对组织发展具有较大的正向影响;而当组织者动机增强到一定程度时,效率对组织发展的影响减弱。当组织者动机处于较低水平时,组织的发展必然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效率因素的推动,即外部资源掌控程度、赛事水平和赛事规模等对组织发展起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当组织者动机这一内驱力足够强大时,组织发展对于效率的依赖自然减弱。
参与者动机与合法性之间存在负向交互(替代)效应,即参与者动机与合法性的交互作用小于他们各自对组织发展的影响。当参与者动机较低时,合法性对组织发展具有较大的正向影响;而当参与者动机增强到一定程度时,合法性对组织发展的影响减弱。参与者动机处于较低水平时,表明参与者更偏好松散的组织形式和较低的竞技水平,组织正式化、制度化的推动力量主要来自于合法性要素,取决于组织者对于组织规范化、制度化的认知,以及社会、法规对其产生的规范、规制作用。参与者动机足够强大时,意味着参与者希望通过更为正式化的组织实现其技能提升、社会认可等内在需要,组织发展对于外部制度环境的依赖将不断减弱。
民间足球竞赛组织是在内、外动力的共同作用与结构互动下实现不断成长的,为了推动其进一步发展,需要充分激发内在动力,合理利用外在动力,并实现内、外动力的有机协同。
球员们和竞赛组织者个人需要和动机的满足,是竞赛组织持续开展竞赛活动的内在动力。首先,源于具有足球运动共同需要的足球爱好者群体,在参与者动机作用下才形成了民间足球竞赛的基本活动形态,故满足球迷们的需求应是竞赛组织生存、发展的首要任务。然而,组织者和参与者的需要是不断发展与变化的,且这一过程并非完全同步,许多赛事组织者随着其社会认可、自我实现动机的增强,希望不断提升赛事的规范化程度和竞技水平,而球员们的需求则可能还停留在兴趣主导阶段,他们更习惯松散自由的组织形式和较低的竞技要求。如何协调两者之间的需求冲突,成为民间足球竞赛组织稳定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既要满足不同层次足球爱好者的需要,又要尽可能实现组织发展。对此,许多赛事也已经开始积极尝试和探索,并且摸索出一些可借鉴的方案。如深圳铁狼杯七人制足球赛,在其赛事不断发展升级的同时,特意创办了“铁狼本地杯”,以满足无法或不愿参与高级别、高强度比赛的球员们的需求,“铁狼本地杯”获得高度认可,保护了球员参与的积极性,也守住了民间足球发展的根基。
组织者是民间足球竞赛组织的核心,其精神与实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民间足球运动的发展。本研究发现,驱动民间足球竞赛组织者的内在动力除个人兴趣和经济利益,还有对社会责任、社会认可、自我实现的追求,那些实现快速发展的组织,其组织者往往属于价值导向型。为了进一步激发民间足球竞赛组织者的办赛热情,在大众足球运动的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在对竞赛组织进行物质扶持的同时,还应肯定其精神追求,使其获得道德上、精神上的满足。
组织的发展还受到合法性的制约与推动,由于登记制度的限制,许多民间足球竞赛组织无法在民政部门注册,无奈成为“非法组织”。国家民政部明确表示,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将取消不必要的审批,相关管理部门理应允许符合条件的民间足球竞赛组织进行登记,为其发展提供基本的制度保障。但对于民间足球竞赛组织自身而言,在社会转型期,它们的合法性任务并不是在制度层面寻求法人地位突破,这种任务的达成只能留给体制和政府的管理者。竞赛组织的努力方向应该是继续扎根民间、服务社会,通过多种渠道寻求资源,寻求一种“向下生长”的空间。因为,尽管仍有民间足球竞赛组织未取得完全的规制合法性,无法获得体制所带来的资源,但其也有着自主开展公益活动的权利[30]。在努力服务社会的同时,组织者应不断完善组织结构和组织章程、制度等,以提升组织的治理水平,进一步赢得球迷和社会大众的认同,获得组织赖以生存发展的规范合法性资源。
通过研究发现,民间足球竞赛组织的第2、3 阶段均严重依赖外部资源。研究还表明,一些组织长期停留在初级发展阶段,其主要原因是无法获得足够的经济收益以弥补运作成本的上升。由此可见,实现民间足球竞赛组织的可持续发展还须借助市场化手段[31]。如“粤超”,其成功得益于市场化发展,通过赞助、冠名等方式,实现产品的市场化,有效解决了赛事发展遇到的资源瓶颈问题,提升了赛事质量,创造了单轮比赛在线观赛人次近200万的佳绩[32]。在生产要素的市场化方面,许多“粤超”球队采用付费的方式吸引高水平业余球员和退役职业球员加盟,大大提高了比赛的观赏性。国家政策还鼓励成立非职业足球联盟[33],这意味着竞赛组织治理结构的市场化,联盟制可以更为有效地整合多方资源,各基层赛事组织和参赛球队可以成为赛事的投资者,拥有赛事的股份,可以参与决策、分享收益,从而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有利于赛事组织的稳定与发展。非营利性竞赛组织与市场化也并不矛盾,奥运会、全运会通过市场化运作重新焕发生机。如回龙观足球超级联赛等许多民间赛事,通过市场化运作解决了赛事发展面临的资源限制,并且更好地履行了其社会服务职能。
民间足球竞赛组织发展的内、外动力之间还存在交互关系,内外动力有机结合、协同作用,才能推动组织稳步发展。
(1)组织者动机与效率之间存在替代效应。当组织者动机足够强大时,组织发展对于效率的依赖作用将减小,民间足球竞赛组织发展过程中经常会遭遇资源不足等问题。除了提供有形的资源支持外,相关管理部门还可以通过精神激励等方式激发组织者的内在需要,使其感受到政府对于足球事业的重视,对于赛事组织者的认可,从而将个人价值与社会理想相结合,坚定信念,克服资源不足等困难,推动组织继续成长。
(2)参与者动机与合法性之间存在替代效应。在组织面临合法性困境时,如果参与者具有较强的技能发展、自我实现等动机,他们迫切希望赛事组织进一步制度化、结构化,以实现其自身需求,将有助于组织突破困境,实现持续发展。政府认知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组织规制合法性的获得,而球迷们则是组织内部合法性建构的重要参与者,是规范合法性的主要来源,赢得赛事参与者的认同是赢取社会和公众对组织价值认可的基础。竞赛组织一方面需要引导参与者的需求层次升级,从单纯的兴趣动机逐渐转向多元动机;另一方面,需要提升其对组织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3)参与者动机与效率之间存在互补效应。当参与者的动机、需求逐步升级,效率对组织发展的正向影响更加显著。竞赛组织要在遵循组织发展多重目标的前提下,平衡参与者需求和自身需求,不断提升赛事组织满意度、竞技水平、赛事级别,满足参与者的需求,赢得参与者的支持,为组织进一步发展提供条件,最终实现参与者动机与效率两者的互促共进。
(4)组织者动机与合法性之间存在互补效应。当组织者动机处于较高水平时,其具有较强烈的使命感、自我实现动机,合法性对组织发展的正向影响更加显著。组织者需要积极回应制度环境的合法性要求,建立组织与制度环境的良性互动机制,发挥组织能动性,学会在适应环境的同时选择环境,保持对政策和制度环境的敏感性,争取组织发展的合法性资源和机会。
我国民间足球竞赛组织的发展是在内在动力和外在动力的共同作用下实现的。内在动力包括参与者动机和组织者动机,对于组织发展均具有正向作用,并在组织发展各阶段呈现不同的主导性特征;外在动力包括效率和合法性,对于组织发展均具有正向作用,在其不同发展阶段也呈现相应特征;民间足球竞赛组织发展的内、外动力间存在交互效应。为推动民间足球竞赛组织进一步发展,需要充分激发内在动力,合理利用外在动力,实现内、外动力的有机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