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岑,郑国华
“体认”即身体认知,它的思想根源可以追溯到20世纪早期的哲学家马丁·海德格尔、莫里斯·梅洛-庞蒂和约翰·杜威,直到最近几十年才开始被实证研究。体育学之“体认”经历了近些年的酝酿发展,已逐渐引起学界关注。已有学者将“体认”嵌入到体育学研究中,为体育学研究的多元化、综合性提供了更多的理论视角,丰富了“体认”的体系,推动了体育研究与认知科学研究的融合,为其发展奠定了根基。但当前研究,一方面缺乏对“体认”理论基础的追溯,忽视体育学的体认必须以具身认知为源、为本、为栖,不能脱离认知科学体系而“另辟蹊径”;另一方面,缺乏对体认产物的进阶生成的阐释,这是体认研究与具身认知存在偏差的原因。因此,本文基于认知科学视角,对体育学中的体认进行研究,以期为体育学中体认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向导。
“人是如何认识这个世界的”这一命题从“轴心时代”起,就萦绕在东西方哲学家的心头。从古希腊开始已经可以找到对认知探索的身影[1]。柏拉图认为,知识与身体无关,知识处在“脖子以上的区域内”——相对独立完美的领域内,真理只会存在于理念世界,绝非肉身可承担。笛卡尔的“身心二元论”将身体排斥于理性之外,主张理性思考与反身体[2]。笛卡尔对身体的态度从“贬反”转变为“漠视”,把身体视为心智的存储容器,对身体进行约束的同时,一味追求大脑的理性思维,形成了“豆芽菜”模式。以上两者均以“身心分离”为自己的理论基础,脱离身体本身的认知为无身认知。无身认知是其研究认知的重要范式。
尼采的出现,打破了身体被长期压抑与漠视的僵局,率先指出身体的感知运动系统在认知活动中的积极作用。胡塞尔运用现象学研究方法,对身体经验中的“共现”“同感”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经验的相互主体性[2]。海德格尔认为,笛卡尔没有探究存在的本身[3]。现象学家梅洛-庞蒂发展了海德格尔的理论,认为心灵寓居于身体之中,身体是人与世界联系的手段,从而确认了身体的优先位置[4]。他提出,具身结构及身体活动是人类认知学习世界的基础。梅洛·庞蒂认为,意识与心灵应该包含于身体这一概念之内,揭示了人类认知起源的奥秘——客观身体及其感知的世界。皮亚杰的认识发生论认为,动作是思维的起点,他提出认知的发展阶段是按逻辑展开的,而并非源于对外界的感知或联系[2]。以上哲学家与心理学家正式把身体插入了认知理论。具身认知主张“认知根植于身体”,身体为认知活动的基础,并认为受认知环境与身体及运动神经系统的影响下的认知即为具体认知[5-6]。后来,学者们将以自身为参照系认知世界的活动称为“体认”,即身体认知。
传统认知理论强调传统身心分离的二元论,视心智为独立于身体感觉运动系统之外的并排位靠前的真理存在,对身体的罔顾开始进入到情景认知的过渡期,慢慢开始打破无身认知的局限。
二战后到20世纪60年代中期,是现代认知科学研究兴起的关键期,心理学和计算机科学的发展对“认知革命”的发生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支撑了第一代认知科学的核心内容[7]。“计算隐喻”与“联结主义”是该时期认知科学的代名词[8]。这一时期的认知研究进入“无身认知”阶段,人们对于人类认知本源与过程的探究主要依赖于计算机模型,提出身体是与人之本性相隔离的,从根本上漠视了认知的本质互动性。
20 世纪90 年代,具身认知真正成为第二代认知科学的核心[7]。具身认知提倡人的理性能力与身体是有强烈联系的,后者是前者的基础,这一主张改善了心理学多年来对身体作用的忽视,进而提出身体运动是认知活动的基础形式与决定性因素[9]。哲学学者认为,具身认知对认知科学的研究建议主要有四个方面:人工智能的身体模式识别、神经具身研究、技能学习的身体性、社会性与身体性[10]。神经具身研究体现在研究者关注感觉和肌肉运动信息的传递机制,以及人类加工概念时人体感觉运动神经信息系统的运作[11]。第三代认知科学的关键词为“脑与认知”,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以具身认知为基础的概念加工及相关认知神经学研究[12]。从无身认知到具身认知,再到认知科学对人脑神经系统探索的回归并不意味着对身体认知的“抛弃”,而是意味着该门科学迈进了更加系统全面的研究新阶段。
从现在的研究来看,国内关于体育学中“体认”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体认方法的相关概念、学科范式和实践意义等方面,笔者对个中代表进行了简单梳理。
首先,从体育学“体认”内涵或概念为根基进行探究。体育学之“体认”多少受到了日本学者金子明友等的影响,将体育学的“体认”定义为“运动感”,认为“运动感”实乃身体运动研究的基点。贾齐教授[13]是国内最早将“体认”运用到体育学界的学者。国内其他学者也对体认的概念进行了辨析,主要分为3 类:(1)强调身心直觉性的把握,以“身—心”关系为基础,概括身体认知(体认)的基本框架,认为身体认知囊括认知主体(心)、认知对象(身体)、认知工具(身体)和认知信息(本体感知觉),侧重于运动与感觉同在的身体,以运动学习机制研究促进体认论的发展;(2)强调身体的哲学逻辑,从身体哲学的角度出发,认为人类的一切知识都依赖于身体的经验和经历,体认取决于身体的意识、记忆以及身体的反映、感知和概括能力,提出了身体认知论的意义与特征,提出体育即德育;(3)强调文化价值研究,认为“体认”应立足于身体观,立足于文化的传承与发展[13-15]。
当然,这只能理解为学科范式或方法学,是很有创见的,但需明晰“体认”学科范式与“体认研究范式”之间的较大区别。“体认”是一种具身认知的方法学,原则上属于建构主义(解释主义)研究范式下的方法论。“体认”的分辩,应该属于方法论的问题,是研究者选择具身认知去探索自己认为可探求的对象(社会事实)的过程[16]。当然,研究范式的分类选择还是要基于方法论、本体论和认识论的相关理论。
其次,对体育学之“体认”与体育的关系的辨析。研究初始,是针对在“现象学的形态学”视域下运动感觉的发生与发展,主要解释了运动技能由陌生到掌握的演变内涵,重点突出主观因素占据的作用。后来学者将其归类于人类学的体育学中身体(运动)认知、概念认知和形象认知的重要性。随后,发展为人所具备的身体思维归根究底发展自人所固有的逻辑思维,它同体育运动不断发生着交互作用,最终提出围绕“宗教属性、身体的伦理与审美、知行合一”4 个构成身体的属性进行阐释,包括心灵在内的身体教育即“体认”的教育。综上所述,学者对于“体认”与体育的相互耦合作用都是体育的发展,以及全面理解理性的人和认知的助推剂。
再次,讨论体育学“体认”的方式维度。(1)认为体认是运动技能习得的基础,运动感的习得是运动学习的目的[17];(2)强调了“意象分析法”是“体认”特有的分析方法——基于想象力的思维方式,后来学者在分析“体认”与运动学习融合的实践路径时同样采取了这种分类方式[13,17]。
最后,对体育学之“体认”意义的论述。(1)从体育与“体认”的关系角度,讨论体育学之“体认”的不可替代性;(2)从身体哲学角度,认为“体认”价值对思维及智慧的不可或缺性;(3)从体育学科新范式的角度,认为“体认”可以丰富和促进体育学方法论的发展。
具身认知主张,具身行动是有机体认知世界的手段和方式,而认知是一个从无到有的生成过程。身体化是具身认知的源发起点,具身化是体育产生的源发动力[18]。
从国内外体育学的“体认”的梳理中不难发现,“身心直觉性”的影子,这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体育具身化的产物又称作缄默知识。缄默知识,是指高度个体化的、不支持教授与传递的知识,通常以“个人经验、印象、感悟等形式存在,而难以用文字、语言等形式表达的知识类型”[19]。部分学者坚持的体育学“体认”具有“非科学”“默会性”等特征,带有缄默知识的色彩[13]。
笔者参照哈瓦斯的内隐学习与缄默知识关系模型[20],从具身认知的视角依照内隐学习理论阐释武术缄默知识的形成、传递过程及显性化(见图1)。
图1 武术内隐学习与缄默知识关系的记忆模型Figure1 Memory Model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Implicit Learning and Tacit Knowledge in Martial Arts
以具身化为认知方式的学习过程中,武术运动的基础是技术动作习得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是一种典型的缄默知识习得过程。在武术运动的缄默知识习得过程中,靠师徒关系维系的学徒制是极为重要的部件。“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中的“修”,即缄默知识“习得”的过程,而“习”更多的指“量变”到“质变”的练习。武术缄默知识同样具有高度个体化的特点,不同的个人基础和不同的外部环境,会让个人习得不同于其他人的个性化缄默知识。武术缄默知识的形成包括顿悟下的新旧知识的“化学键”的断开与重新链接,通过概括习得、门户传承以及实践经验的观察与习得,通过具身化的身体活动生成的认知(缄默知识),在内化、顿悟、自我构建中存在与发展。
武术缄默知识的获得有一个重要的“语境”,即需要身体的“在场”[21]。“在场”是一种正在这里存在的“可以被直接感受和拥有的最真实的存在形式”[22]。这就尤其凸显出了在缄默知识形成过程中加强身体参与的重要性,强调了体育的具身化。
仔细对比不难发现,国内外学者对体育学之“体认”的思考与传统的认知科学(学习科学)中所倡导的体认差别较大,在缄默知识的概念界定与特性鉴别上表现的尤为明显。笔者拟从体认概念、体认主体、体认方式与发生机制3个方面对两者的不同进行剖析。
3.1.1 同 质 (1)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体认”的研究不仅是丰富认知体系内涵的主要内容,也是对在考虑认知活动或智能活动时,忽略身体在其中所起到的不可或缺的作用逆袭。(2)认为身体是“体认”的基本载体,认知过程不能脱离身体而独立存在,因此,认知过程也表现出了“涉身性”等特征。(3)承认缄默知识的真实存在,及其在个体认知过程中的必要性。
3.1.2 异 质 首先,两者对身体的界定有差异,对于何为“身体”的解答存在分析。梳理相关学者的研究不难发现,其所定义的“身体”与胡塞尔的“动感身体”或梅洛·庞蒂的“现象的身体”有不同的范围,“运动与感觉同在”的“感觉”更多的偏意于“直觉”,而胡塞尔、海德格尔、梅洛·庞蒂、皮亚杰等心理学家在认知科学里的“身体”的“感觉”更与“感知”“知觉”呼应。认知心理学家与认知神经科学家提出,身体运动在身体具身性认知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为“体认”概念的提出提供了内在依据[23]。具身认知中的想象具身,更强调一种描述式引发思考,而不是将个人想象强加之[24-25]。
其次,目前体育学之“体认”研究中,学者强调了“想象”所起的作用。感知与想象两者存在不同的立义形式,并从3 个方面进行了相应诠释:(1)两者虽均将直观内涵作为各自的基础,但想象以其所独具的想象性内容作为独特的标识,而感知则以感知性内容作为自身的独特标识;(2)感知把对象的自身具现定义为内容,而想象则认为对象的相似物,或对象的图像均可以视为内容[26];(3)感知作为“体现”,对于作为“再现”的想象来说是奠基性的,后者奠基于前者中[27]。从生物学角度分析,感知乃器官作用之结果,想象是在此基础上的素材再加工。
在“体认”概念的剖析中发现,当下体育学之“体认”的认识较认知科学中的体认带有更强烈的主观性,更着重于经验主义的判断,体育学“体认”中“体”的界定,不符合认知科学中具身认知的“体认”之“体”。通过对比两者体认概念的同异可以发现,体育学之“体认”的“身体”相对于认知科学种种具身认知的身体更倾向于直觉感受,体育学之“体认”在研究过程中混淆了“感知”与“想象”,错将“想象”当作体认之动力源。综上,体育学之“体认”在概念界定上与认知科学存在较大差异。认知科学下,认知活动扎根在人类生产生活中不同形态、不同类型、不同种类和不同方式的身体活动中,身体运动是认知科学之“体认”的基础,是体认存在的原动力,这些基于感知而存在的“体认”都与目前体育学“体认”中“直觉”“想象”有着本质区别。
从“体认”的主体来看,两者达成总体一致意见:在运动学习中,身体既是体认的主体,又是“体认”的载体。“体认”是人类认识世界、打开世界大门的原始、基本的方式和工具。“体认”是通过身体这个“我”来认识世界的。逻辑起点随认知主体之变化而发生改变[28]。梅洛·庞蒂在胡塞尔“内时间意识结构”的基础上,创新性地把知觉置于空间性与时间性的交点,以身体、知觉和时空性为基柱,搭建了“身体知觉内时间结构”。梅洛·庞蒂毕生推行的这个概念框架,充分阐释了在认识世界的过程中,身体是至关重要的媒介,“客观思维”理论的局限性昭然若现。前者与后者在“体认”主体的逻辑起点上仍有丝丝不同,即后者更强调“身体与知觉”的主体。体育中的“体认”主体建立在具身认知的逻辑基础之上,通过观察、模仿、技术练习和记忆升华,从而达到“身体知”。无论是哪一种体育项目,如对抗型或竞速型等,都需从动作出发,强调体育的具身性。
从“体认”的产物来看,认知科学的“体认”与体育学之“体认”都强调了体认嵌入环境的特殊性。认知心理学认为,一个人的认知图式是记忆与他人不同的根源,并对认知产物产生巨大的影响,即差异的知识背景、所处的环境和原有观念储备会对最终个体的操作行为产生不同的影响。而缄默知识是自我知识“升华”的产物,即不同知识背景、环境背景的个体产生的缄默知识是存在差异的。皮亚杰认为,外部活动内化的结果是抽象思维的产生。缄默知识,这种认知的加工从认知科学的视角,更强调“自省”,即缄默知识具有不可传递性,它是通过多种途径内化、自我建构而来的科学的产物。但伴随着心智活动的体认所得的经验可以分享,但不可以传授。体育教师的教学知识技能具有4 个特征,即操作性、默会性、个体性和实践性。运动技能的知识具有默会性的特征[29]。从体育角度,默会性是运动习得中具身认知的集中表现,如球类运动中的“球感”,它承载的内容绝非简单对字面意思的理解,它的具体含义因人而异。我们无法对它进行准确定义,在运动过程中亦无法将其回避,这就导致了篮球体育教学呈现出默会性的特征。但体育学之“体认”,却将这种“默会性”视为是可以传授的[20],体认产物的“突然与不知不觉”表露了其具有非科学性。教师、教练员、优秀运动员传授的个人经验也应在具身认知的基础上,内化成自身的知识体系,而非盲目地追求感觉。
认知科学和体育学之“体认”对于“体认”产物——缄默知识的认识存在差异。体育学之“体认”认为,缄默知识具有可传递性,这种传递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带有个人主观性,促使潜意识行动导向,与认知科学涉及的缄默知识的自省有着明显的偏差。
从“体认”方式维度进行比较,皮亚杰提出,认知是在个体与外部环境不停交互的情况下发展起来的。人类通过顺应与同化,使自身可以快速融入到复杂的外部环境中,从而实现个体与外部环境和谐统一。顺应是个体的认知结构受到新知识的刺激而作出了改变图式的重要概念,它是我们理解世界的基本建构方式的心理结构,而同化则是个体将外部信息调整融合到本身的认知架构中,使其与以往的认知相匹配[30]。梅洛·庞蒂指出,人是通过自己的身体与外部世界进行互动,从而形成了知觉,也就可以更进一步地认识世界,绝非意识先行。
皮亚杰指出,认知的发展过程是运用顺应和同化等手段,打破固有平衡,再塑新平衡的动态博弈过程。认知科学中,“体认”有3种发生机制:(1)以身体结构、身体运动为基础的身体的状态,对认知过程的进行有直接影响;(2)依赖于经验和现有技能的大脑与身体的特殊感觉——运动通道(缄默知识),是认知过程必不可少的部分;(3)扩展具身认知的传统概念,是基于环境、情景下的身体认知[6]。
基于对“体认”方式和发生机制的对比,现在体育学“体认”中更多地反映“我”的感受,从对口述史的论据有时过于理想化。相对于认知科学,体育学之“体认”过分强调了“我”的地位与价值,忽视了客观环境的重要作用。
通过认知科学与体育学两者体认概念、体认主体和体认方式与发生机制的对比分析得出,无论是在“体认”概念上,还是在“体认”产物上,亦或是“体认”方式的认识上,两者都存在极为明显的差异,且体育学之“体认”的“非科学性”愈发凸显。综上所述可以判定,“此体认已非彼体认”,过分强调直觉与想象的体育学之“体认”已在“非科”岔路上渐行渐远。
通过对比发现,体育学之“体认”的部分观念已背离了认知科学的基本原则,体育学之“体认”尚未构建起科学体系,其辩证观更是无从谈起。失去了研究成果支撑的体育学之“体认”前路何在?破题之钥在于从具身认知出发,探寻体育认识的逻辑,强化“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下的“体认观”的动态程式化基础和“以体为本”的体育学体认辩证观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手段。质言之,在认知科学指引下,“以体为本”的体育学之“体认”可以通过以下3条进路,得以推进与重构。
(1)遵循认知科学基础原则,树立正确“身体”观。体育学之“体认”应遵循认知科学的基本原则,方才能实现强本固源的目的。依据梅洛·庞蒂等具身认知哲学家的观点,认知科学所界定的身体,是一种思维在内的“身体”,是一种基于感知的“身体”,是一种推崇理性、客观的“身体”。在广义认知心理学的视域下,充分探究在知识启蒙阶段身体运动对于人认识自我、认识自然的积极作用,着力挖掘身体之作用,对于确定其地位,推动体育学之“体认”的发展,打造“强身促知”的新时代体认理念,完善身体认知的创新创益机制,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2)通过外显与内隐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优质高效的技能迁徙。根据认知科学的相关理论,在具身范畴下身体认知是由体验与情景的彼此交互构成的,两者的交互受到诸如具体语境、学习能力、活动节奏和个人意愿等因素的影响。这也导致整个体认过程呈现非直线性、去符号化、体验与理解并重的特性。在体育学之“体认”的过程中,强化以具身认知为打开世界、认识体育的方式的理论根基,不可简单地将“感觉”作为行动的标尺。体育学本身就是一门关乎人类身体能动性的学科,所以更应做到将体育学之“体认”把外显学习与内隐学习有效融合,充分运用内隐学习的媒介作用。缄默知识的个体化,意味着其不可传递性,如何将体育学的缄默知识显性转化是“名师出高徒”的“名”与“高”之所在。显性知识与缄默知识在“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交互协同作用下,如何挖掘缄默知识,如何引导体育学之“体认”中缄默知识显性转化以实现动态平衡,是“以体为本”的体育体认观应用于实践的保障。
(3)基于认知科学“体认”研究方法,正确把握体育学之“体认”方向。科学的研究方法应做到用理性、辩证的方式对体认方法进行合理的的使用与阐述,避免思维的极端化,力争能够更清晰地锚定体育学之“体认”的发展之圭臬。
身体是人类认识世界、探索世界的媒介。溯源在于:体认源头应立足于认知科学之上。思辨在于:基于认知科学、具身认知中的体育学之“体认”才是辩证统一的体认观。重构在于:“体认”是身体的认知,嵌入环境的身体是“体认”之体,更是体育学之“体认”中的“体”之所指。此明夫恃人不如自恃,明于人之为已者不如己之自为也。通过“体认”之感知、体验、思量和顿悟等,自我将显性知识与缄默知识完美交互融合,不断的、螺旋式的动态平衡的建构,是“体认”认识世界的“钥匙”之奥秘。鉴于此,需遵循认知科学之基本原理,经外显与内隐之相结,正确把握体认之方向,实现对体育学之“体认”的回归与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