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 洁,孟 潇,张素娟,李 群
(1.北京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北京100044;2.北京科技战略决策咨询中心,北京 100044;3.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北京 100732)
以色列在自然资源优势不足的情况下创造了经济飞速增长的奇迹,成为中东地区唯一的一个发达国家。以色列以占世界0.2%的人口,却诞生了12位诺贝尔奖得主,分布在全球的以色列人共获得162 项诺贝尔奖,占到诺贝尔奖总数的20%[1]。截至2018 年年底,以色列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16 400 家,占国家企业总数的61.8%[2]。以色列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年度经济数据显示,2019 年度其经济增长达3.3%,高于市场预期,与2018 年度(3.4%)基本持平[3]。2019 年10 月9 日,世界经济论坛(World Economic Forum,WEF)发布《2019 年全球竞争力报告》,通过全球竞争力指数4.0(Global Competitiveness Index 4.0,GCI4.0)对全球140 个经济体的综合竞争力进行评估,以色列以76.7 分(全球第20 位)领先中东和北非。其竞争力优势得益于强大的科技创新生态系统,多因素证实以色列已成长为全球创新中心之一[4]。在《2019 年全球竞争力报告》中,以色列是创业失败接受程度高、创新企业增长最快的国家,也是人口受教育程度极高国家,国家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3 年(全球排名第12位),符合雇主技术能力全球排名第二;由于以色列劳动力税率较低(占公司利润的5.9%)、男女性别工作比例接近(全球第6 位)以及对专业管理的依赖度高(全球第19 位),这些因素使得以色列的人力资本很好地融入就业市场;除此以外,以色列拥有发达的金融部门(全球第22 位),拥有总量世界第二的风险资本,资本市场也支持私营部门的创新活动。可见,科技创新是以色列经济增长的决定因素,得益于高素质科技人才、高新科技公司和创新生态环境,在以色列诞生了大量顺应市场的科技转化成果,在此基础上支撑起以色列的科技创新体系。
以色列国家教育部门施行优质教育战略,是全球唯一施行资优教育的国家。在教育部指导下,以色列每个孩子均有机会进行亨里埃塔·斯佐尔德研究所(The Henrietta Szold Institute)的选拔测试,通过多重测试的“资优”中小学生可在专门“资优中心”或“未来科学家中心”(The Future Scientists Center)等国家教育部机构进行“自足”(selfcontained)课程培训。这些培训中心与以色列的前沿科研机构相合作,学生可以与前沿领域专家、学者进行项目讨论学习[5]。“自足”课程培训资助合作的项目包括奥德赛项目(Odyssey Project)、阿尔法项目(Alpha Project)等科学研究类和创意计划(Idea Project)、阿斯科拉项目(Ascola Project)等人文社科类项目,这些项目受到以色列教育部培养科技创新人才的专项基金支持。
每年《泰晤士报》(TIMES)会对全球1 250 所大学进行排名,共有13 项评价指标对大学综合竞争力进行评估,其评价结果深受学生、学者、大学领导、业界和政府的认可,是迄今为止最全的国际学校排名表。《时代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2019》(The 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 2019)中以色列共有6 所大学入榜,其中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和特拉维夫大学排名201~250 位,以色列理工学院排名301~350 位,巴伊兰大学排名401~500 位,本-古里安大学和法海大学排名601~800 位。
每年英国高等教育咨询公司夸夸雷利·西蒙兹公司(Quacquarelli Symonds,QS)依据六大指标体系对全球1 000 所大学进行综合排名。《QS 世界大学排名®2019》(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2019)中,以色列同样有6 所大学入榜,其中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排名154 位,特拉维夫大学第230 位,以色列理工学院第247 位,本-古里安大学第407 位,巴伊兰大学在601~650位,法海大学在651~700位。
而且以色列大学师资力量雄厚,聘请众多享誉世界的科学家和学者支持学科建设,每家大学都设有研发中心,不仅在政策上给予科研人员很大的支持,国家高等教育委员会还设立了专项基金支持研发项目。同时大学鼓励科研人员出国深造、与世界知名院校合作、青年骨干国外博士后研究等。另外,高校研发项目以服务国家和社会需要为导向,提高了科研成果转化为科技生产力的效率。
以色列的《国防服务法》(Defence Service Law)规定国民无论男女,年满18 岁必须履行服兵役义务然后才能工作或者继续上大学。年轻人在部队经过严格的体能和心理筛选后被分配到部队不同部门,军队在人才培养上耗费大量的精力和财力,以色列国防部的精英部门筛选门槛高,年轻人在服兵役期间所学习掌握的知识和本领不亚于在世界顶级高校学习深造。以色列军队严谨的知识体系管理与犹太人独特的创新意识相结合,诞生出一批又一批具有军队特质的创新型才人。如著名的Talpiot 计划就是为培养国防军科技精英,要求学员掌握学术知识帮助国防军火库的武器技术升级。经过10 年的服役训练,学员有1/3 留任在国防军研发机构。
以色列军队培养出大批创新型人才,掌握了以色列最尖端的科学技术。在此背景下,军队与社会形成了科技创新的良性循环:(1)一部分年轻人服完兵役后,进入大学继续深造,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2)一部分人在掌握创新技术后投入产学研,直接进入社会,比如高科技企业,或者直接自己创办高新技术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的重要推动力。
以色列科技创新体系的良性循环功能加速了以色列军工技术向民用技术的转化效率,很多企业直接定位于将军用技术应用在商业和工业领域;同时,民间研发出的创新产品和技术也会直接被军队采购,并快速投入使用。由此可见,军队文化背景是以色列创新科技体系的动力源泉。
以色列是一个典型的移民国家,以犹太移民为主,约660 万人,占总人数的74.2%。建国以来,以色列的移民群体从100 多个国家(地区)移民而来,其中苏联犹太人是最庞大的移民群体。移民群体为以色列科技发展储备了高质量的人才资本,有助于推动国家科学技术体系创新发展,尤其是苏联犹太移民接受教育程度高,包含了众多新兴领域科学家、工程师、医生和企业领军人才,以色列高新技术领域有1/3 的职位都是苏联犹太移民人群胜任。Kerr 等[6]和Hunt 等[7]也认为高技能移民流入可以改善本国的人力资本和知识存量。Ufuk 等[8]从微观与宏观层面来研究移民与创新之间的关系,认为移民发明家的创造性高于本土发明家。
以色列为了引进高端人才,实施的计划有:Shapira 计划(Shapira Program),以色列政府为移民科学家提供研究津贴,减轻雇主压力;KAMEA 计划(KAMEA Program),旨在为超过44 岁的移民科学家提供持久资助项目;以色列卓越研究中心计划(The Israeli Centers for Research Excellence Program),旨在建立多所以色列卓越研究中心,吸纳世界范围2 400 名尖端研究人员;以色列国家引才计划(Israel National Brain Gain Program),旨在为海外以色列人才提供3.6 亿美元配套资金用于就业支持和帮助;吉瓦希姆青年引才计划(Gvahim Youth Recruitment Program),包含了就业项目、创业加速器项目和职业实习项目等(见表1)[5]。由此可见,以色列通过一系列利好政策吸引高端人才移民、回归,短时间内充盈以色列人力资本和科研资源,为实现科技创新驱动奠定了坚实基础。
表1 以色列主要的国家层面人才引进计划
科研经费占国家生产总值(GDP)的百分比是评价国家科技创新度的有效指标[9]。如图1 所示,以色列在国家科技创新战略引导下,多年来一直注重科技研发经费投入,科研经费投入占GDP 的比重持续处在4.0%以上,明显领先其他发达国家;韩国从2013年起科研经费占GDP的比值持续保持在4.0%左右;中国与其他国家差距较大,但从2012 年开始重视国家科研投入,其中国家财政科技投入就高达5 600 亿元,因此自2012 年起,科研投入占比突破2.0%,而且近年来持续呈现稳定上升的趋势[10]。
图1 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研发投入强度比较
每千人中的研究人员是反映国家科技创新力量的一个指标。研究人员是从事本国新知识、新产品、新技术、新方法和新系统研发或创造的专业人员。根据以色列2019 年创新报告和世界经合组织统计数据,截至2018 年年底,以色列每千人中研究人员数量为84.0 人,远超其他国家,丹麦为15.7 人、韩国为15.3人、瑞典为14.8 人、芬兰为14.5 人、日本为9.9 人、美国为9.4 人、俄罗斯为5.6 人,中国仅为2.4 人[11]。
如表2 所示,2009 至2017 年,在国家科技基金支持科学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创新的经费支持力度上,中国、美国、日本和德国保持领先,韩国和英国的年度科技研发经费约为500 亿美元;以色列、俄罗斯和加拿大在300 亿美元以下,处在第三梯队[12]。
表2 2009—2017 年全球主要国家科技基金投入科研经费统计 单位:百万美元
根据美国专利商标局(U.S.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公布的数据,通过对2018 年美国、日本、以色列等16 个国家和地区的授权专利数量进行比较(见图2),美国的授权专利数量最多,达到161 970 件,以色列的授权专利总数排名比较靠后。通过每万人专利拥有量指标比较发现,美国排名第一,为5.02 件;以色列第二,5.01 件;中国台湾第三,4.84 件;日本第四,3.94 件。中国由于庞大的人口基数,每万人专利拥有量排名第13 位,为0.12 件,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12]。
图2 2018 年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每万人专利拥有量分布
截至2019 年05 月15 日11:00,基于Web of Science 核心期刊集搜索,以色列2015—2019 共发表论文85 588 篇,其中,2019 年6 473 篇,2018 年20 474 篇,2017 年20 077 篇,2016 年19 921 篇,2015 年18 643 篇。论文的研究内容主题集中在肿瘤学(4 672篇,5.46%),神经科学(4 313篇,5.04%),交叉科学(3 905 篇,4.56%),临床病理学(3 855 篇,4.50%),心血管系统(3 450 篇,4.03%),分子生物学(3 448 篇,4.03%),复杂材料学(3 135 篇,3.66%),外科(3 065 篇,3.58%),妇产科(2 707 篇,3.16%),内科医学(2 706 篇,3.16%),细胞生物学(2 704 篇,3.16%),多学科化学(2 594 篇,3.03%),肝脏病学(2 571 篇,3.00%),物理化学(2 471篇,2.89%)。发布论文机构主要集中在以色列比较有知名度的大学和研究机构,包括特拉维夫大学21 100 篇(24.65%),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12 988 篇(15.18%),萨克勒医学院11 728 篇(13.70%),以色列理工学院10 778 篇(12.59%),班固利恩大学8 881 篇(10.38%),魏茨曼科学研究所6 844 篇(8.00%),查伊姆·谢巴医疗中心5 752 篇(6.72%)。其中,有13 241 篇论文来自国家科学基金支持,占总发文量的17.37%;有1 982 篇论文(2.32%)来自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基金支持;有1 007 篇(1.20%)来自欧盟研究委员会基金支持;有855 篇(1.00%)来自中国自然科学基金支持。
以色列负责科技创新的政府行政机构依次为:科技委员会(Ministerial Committee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科技与太空部(Ministry of Science,Technology & Space)、首席科学家办公室(Office of the Chief Scientist)和下属各级执行机构等。以色列科技创新行政体系最大的亮点为首席科学家制度,在科技与太空部、经济部、国防部、农业部、资源部、卫生部、环境部、交通部等13 个部门都设立了首席科学家办公室[13]。政府部门自上而下履行各自的行政职能。
(1)科技委员会负责以色列科技政策制定、科技发展整体规划、协调和促进各部门的科技政策、科研规划、项目立项和评审。科技委员会主席通常由科技部长担任,统筹安排科技发展工作部署。
(2)科技与太空部负责制定国家优先发展的科技计划,包括科研规划、国际科研合作、奖学金资助等。其科技经费额度虽然不足政府科技经费的2%,但是覆盖范围较广,涉及各个前沿领域的设施配置、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并且还负责管理全国10 余个区域研发中心。
(3)经济部的首席科学家办公室是发展较为完善的机构,主要负责科研规划、项目管理、产权保护等业务,每项业务有专人负责、分工明确,覆盖生命科学、能源与环境、电子通信、传统技术等领域。此外,经济部还负责创业孵化器国际合作业务,例如在科技型孵化器培育机制、高端产业技术挖掘、人才素质培训、跨国创新创业系统培育等方面资源积累丰厚。目前中国的科技部和上海、深圳、江苏等地方政府均与以色列签署了国际科技合作协议。
2016 年1 月,以色列国家技术与创新机构(National Authority for 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NATI)成立,统一管理首席科学家办公室所有职能。NATI 下设初创企业部、发展部、技术基础设施部、先进制造部、国际合作部和社会挑战部6 个部门。NATI 旨在全面继承、延续、升级经济部首席科学家办公室的管理职责,为企业竞争国际市场解决难题。NATI 成立标志着以色列国家创新体系更加完善。
以色列政府为支持科技创新发展制定了一系列科技政策,为科技研发机构提供资金资助、税收优惠和国际合作来支持科研活动顺利开展。其中较有名的有1959 年颁布的《资本投资鼓励法》(Law for the Encouragement of Capital Investments),旨在招商引资,鼓励开展国内外经济活动,在此目标下设立了拨款计划和税收优惠计划[13];1984 年出台的《工业研究与发展促进法》(The Encouragement of Industrial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Law),旨在由首席科学家办公室开展科技研发活动,鼓励创新型企业开展国际合作,发挥优势共同进步;2010 年颁布的《天使法》(Angels Law),旨在为初创公司提供税收优惠,为其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除此以外,以色列国家技术与创新机构技术基础设施部的“磁石计划”,旨在促使企业与科研机构研发合作,包含了“磁铁财团计划”“磁子激励计划”和“NOFAR激励计划”。还有1991 年首席科学家办公室实施的“孵化器激励计划”,现归国家技术与创新机构的初创企业部负责,为初创企业提供政策、金融、税收等方面支持(见表3)。
表3 以色列政府支持科技创新的主要政策
以色列的孵化器主要有4 种类型:政府型、企业型、高校型和合资型。政府型孵化器是由政府主导成立,随着孵化器的发展,政府逐步减少参与力度,突出孵化器的自身运营能力。截至2019 年第一季度,以色列共有孵化器392 家,其中约有50 家孵化器有政府背景,政府出资约75%,孵化器运营商出资剩余的25%。以色列的企业型孵化器可划分为两大类,一是政府孵化器私有化,二是企业自主投资。截至2018 年年底,以色列企业型孵化器约有100 家,是孵化器发展的主流模式[14]。高校型孵化器是最主要的科研阵地,主要以大学科学园的形式存在,主要模式是通过搭建孵化器与政府、投资者、国际化公司的沟通平台,帮助初创企业对接市场和资金需求。合资型孵化器是多家国际企业共同出资建立的,例如以色列第一家生物技术型孵化器Futu Rx,主要由Orbi Med Israel Partners、强生集团、武田药品工业株式会社共同出资成立。此外,中国企业在以色列布局孵化器的案例也越来越多,如阿里巴巴集团、小米公司、光启集团等企业都在以色列投资或布局了创新孵化器。
耶达研究发展有限公司(Yeda Research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YEDA)成立于1959年,属于高校型孵化器,是全世界第一个成立的技术转移公司(technology transfer company,TTC)。YEDA是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法人机构,并享有依托大学创新科技成果的全部使用权。
5.2.1 TTC 严苛的入驻环境和宽容的生态创新环境
TTC 对入孵企业项目要进行严格的三级筛选。以200 家企业申请项目为例,第一轮由孵化器筛选出30 项,第二轮由领域专家从30 项中筛选出15 项,第三轮由NATI 的专家、企业专家和孵化器共同筛选出5~7 项进行资助[9]。筛选出的企业项目政府投资85%,孵化器投资15%。如果投资项目获得成功,创业公司给孵化器40%的股份,政府不持有股份,但需要每年偿还政府3%的盈利;如果投资失败了,孵化器损失,政府不要求偿还。
5.2.2 TTC 有多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方式
TTC 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方式主要有:(1)大学与企业合作开发。政府施行的“磁石计划”“磁铁财团计划”“磁子激励计划”“NOFAR 激励计划”等倡导大学和企业开展研发合作,促成学校科技成果转化。(2)给企业专利技术使用权。大学仅将专利技术使用权给予企业,而非出手专利技术,收益后按照协议分配利益。(3)TTC 和企业共同投资。双方合资成立创新科技公司在运营中各自发挥优势。(4)直接出资成立科技公司。TTC 对专利技术直接投资创立公司,并给予初创公司各方面的资源对接。(5)国际合作。通过国家国际合作项目,将专利技术在国外转化、建立国际科技园区或者与国外知名学院合作共同开展技术创新和技术转化。
无源远程传感系统包括一个掺铒光纤激光器,其中一个谐振腔镜是由光纤环形镜构成的,光纤环形镜具有高反射率和宽反射带宽的特点;另外一个谐振腔镜由布拉格光纤光栅构成,设计中为了同时保证低阈值和较高的激光输出功率,光栅的反射率做了优化。
5.2.3 TTC 有充足的研发经费作保障
TTC 的研发经费主要由以下几种方式:(1)政府资助。如魏茨曼科学研究学院和企业对研究项目共同投资,专利权属于学院,使用权属于YEDA。(2)直接投资。如YEDA 直接对魏茨曼科学研究学院研究项目进行投资,建立知识产权保护。(3)YEDA基金资助。YEDA 对前沿、热点技术设立了YEDA奖励基金。(4)国际合作。YEDA 与有合作意向的国内外企业对具有发展潜力的技术进行联合投资。
5.2.4 TTC 施行多主体收益分配方式
科技成果成功转化后,企业将商品盈利金额的0.4%~6%拨付给TTC,之后这0.4%~6%金额会按照一定比例拨付给发明者、实验室(院)、大学和TTC 这4 个受益主体。在YEDA,一般发明者40%、实验室(院)20%、大学40%,大学再将收益的60%拨付给TTC,作为以后科技转化机构运营的基本费用[15]。
以色列是全球高新技术企业密度最高的国家。截至2019 年第一季度,以色列注册企业有26 541家,其中高科技企业16 400 家,占到全国企业总数的61.8%,有8 400 家企业还在运营。其中,人工智能企业1 211 家,资产共99.3 亿美元;网络安全企业430家,资产共57.6亿美元。截至2019年第一季度,以色列拥有跨国科技合作中心346 个,孵化器和加速器累计392 个。
近年来以色列企业研发投入占全国GDP 比例一直处在3.5%左右,稳居世界第一,是技术创新和技术转移的主力军。在政府创新政策引导下,结合区域资源优势,企业呈现聚集化发展趋势,形成了以海法、特拉维夫-赫兹利亚、耶路撒冷、贝尔谢巴为核心的四大产业集群区域,覆盖了27 个高科技园区。特拉维夫-赫兹利亚科技园区拥有5 000 家初创企业,企业数量仅次于美国硅谷。高新企业集群式发展是国家科技创新的重要衡量指标,是驱动科技创新的骨干力量。以色列产业园区中的中小企业将掌握的创新技术研发成熟后,积极寻找机会和大企业合作或被巨头企业收购,这种创业创新模式促进了企业间的开发合作,避免同质性研发和资源浪费,降低同行业竞争内耗。
以色列政府对不同发展时期的企业制定了相应的资金支持计划。对于初创企业而言,政府会制定专项基金计划或研究项目给予资金支持,例如早期种子基金计划(TNUFA)、种子基金计划(HEZNET)等。除了政府资金支持,以色列还建立了众筹平台鼓励私人投资,例如有名的Our Crowd 众筹平台,聚集了110 多个国家的私人投资者,资助了以色列120 多个创新创业公司。
针对规模企业,则以风险投资为主。以色列人均风险投资额位居世界第一,成熟的风险投资市场推动企业进行原始技术创新,同时风险投资能够推动以色列技术同世界科技前沿接轨。当前以色列风投机构主要包括天使投资、企业风险投资、国外风险投资、私募、借贷公司等。风投机构覆盖了创业公司早期种子轮到后期IPO阶段的全链条投资需求,以色列风险投资占全欧总量的50%左右,其中国外风投达到了84%。以色列同时构建了良好的政府环境、法律环境、公司环境来促进投资安全,之后通过IPO、并购、技术转让、合资参股等多元化渠道保障风险资本成功退出[16]。
近年来风险投资在以色列的首次投资活动中表现出强劲的势头。2018 年,以色列和国外风投机构保持了首次投资的传统份额,以色列风投机构持有39%份额,国外风投机构为61%。2018 年以色列风投事件榜单中,祥峰投资(Vertex Ventures)(9.6亿美元)和以色列风投公司TLV Partners(2.67 亿美元)名列榜首,每个机构均有11 笔首次投资事件,Vertex Ventures 在2017 年也同样名列榜首;榜单第2 位有3 家风投机构,每个机构都进行了9 笔首次投资事件,其中Next Gear 是一家专注于微型智能领域的以色列风投公司,MizMaa 和CE 都是总部位于香港的风投机构;榜单第3 三位有4 家风投机构,分别为以色列创投基金Pitango、硅谷微型风投 Upwest实验室、特拉维夫大学风投基金TAU Ventures 和巴西风投基金RIO Ventures(见表4)。
表4 2018 年以色列最活跃的风险投资事件
据以色列高科技投资数据库(Israeli High-Tech and Venture Capital Database,IVC)分析报告,2018年以色列的风投机构对高科技企业的首次投资活动放缓,发生投资事件共503 笔;2017 年投资活动最活跃,达到553 笔。2015 年以来,在以色列的国外风投机构首次投资活动呈下降趋势,2018 年下降了4%,但风投份额仍顺应过去几年的趋势,2018 年国外风投机构保持约60%的首次投资份额,以色列风投机构保持40%份额(见图3)。
图3 国外风险投资机构在以色列首次投资事件年度分布
2019 年第一季度,以色列发生128 笔高新技术领域风投事件,投资金额达到15.5 亿美元,其中包含了两笔规模以上风投事件(Innoviz 和DriveNets),即单笔投资事件超过1 亿美元,两大风投事件占到以色列季度投资总额的16%。2019 年第一季度的投资金额相比2018 年同期增长28%,并且超过2 000 万美元的交易占到投资总额的64%(见图4)。
图4 以色列风险投资情况
近年来,以色列通过与多个国家建立双边研究基金会促进学术交流和研发合作。以色列与美国建立了美-以双边科学基金会,与德国建立了德-以科研基金会,与新加坡建立了新-以双边研发基金会等。以色列还与美国、德国、法国等40多个国家(地区)签署了科学合作协议,覆盖电子信息、新能源、农业等各个领域。除此之外,以色列加入了国际学术联盟委员会,促进其科技发展与国际接轨。例如以色列的工业研发中心(MATIMOP),其为经济部的下属机构,是国内3 家大型制造业公司共同出资建立的非营利组织,主要职责为帮助中小型企业进行多边或双边国际技术合作。MATIMOP 合作模式包含:双边研发基金(bi-national funds)、双边研发合作协定(bi-national R&D support agreement)、多国合作协议(multi-national agreements)。具体功能包括:协助国内企业进行国际研发合作,协助国际企业寻求本地合作;协助合作企业对接资金需求,强化国际市场竞争力,助力企业全球发展;对科技研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大科学装置等)进行补贴;与各国共同制定研发资助计划,降低研发风险,缩短研发周期;建立资源共享数据库,为合作伙伴提供重要商业信息[16]。
截至2018 年11 月,以色列建设的国际合作企业累计368 家,2017 年新建的科技国际合作企业为12 家,2018 年前3 季度又新增5 家。这些国际合作企业中,有128 家集中在信息技术(IT)软件领域,64 家为通信技术领域,48 家为生物技术领域,42 家为互联网技术领域,38 家为半导体技术领域,32 家为交叉技术领域,16 家为清洁能源技术领域。如图5 所示,根据近5 年各国投资金数数据分析,得出美国在以色列的投资额占比最高,达36%,其次才是以色列本土投资,占30%。
图5 近5 年其他国家和地区在以色列投资构成
以色列对国外投资接纳程度较高,从投资事件数量来看,2013 年以来,国外投资事件一直处于稳步上升态势,北美的投资事件数量始终保持排名第一的位置,2018 年达到244 笔;其次是欧盟,2018年为160 笔;第三位是亚洲,2018 年为139 笔(见图6)。
图6 世界各地区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以色列科技公司情况
2013—2018 年期间,中国投资以色列高科技公司的资金额持续保持上升趋势,2018 年前3 季度中国机构在以色列的投资金额,占到以色列国内外投资其高科技公司总额的的12%(3.25 亿美元)。2013—2018 年期间,中国参与了投资以色列的17 笔金额共超过5 000 万美元的投资事件,其中六成投资事件是在2017—2018 年完成的,投资主要集中在软件和生命科学领域,软件领域的投资事件从2013 年前的年均交易5 笔上升至2016 年的19 笔,到2018年的23 笔;生命科学领域的投资事件从2014 年起每年达到19 笔。2018 年第3 季度,中国参与16 起以色列高科技投资事件,已经达到2015—2017 年期间年度交易量的平均水平。中国在以色列的投资金额从2016 年季度总投资额的15%增长至2017 年季度总投资额的20%,总投资金额占到以色列的国外总投资量的30%~40%,投资体量是不容小觑的(见图7)。
图7 中国风险投资机构在以色列投资年度分布
2018 年前3 季度,全球投资以色列高科技公司且金额超过1 亿美元的风投机构共有4 家,其中3 家是中国的风投公司,分别为中国民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和平安创投共同投资、GEOC 风投和上海GEOC 恒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博裕资本(见表5)。除此之外,2013—2018 年期间,在以色列投资活动较为活跃的中国风投机构还包括维港投资(32 笔)、宜信金融科技有限公司(19 笔)、慧科资本有限公司(13 笔)、阿里资本(12 笔)等,可见中国风投资本非常看好以色列市场潜质。
表5 2018 年前3 季度全球投资以色列超过1 亿美元的风险投资机构情况
以色列之所以被誉为创新国度,与其开放的文化教育背景密不可分。以色列国家的包容性和移民文化是其创新之源。中国与以色列相似的城市有深圳、北京、上海。大都市吸纳人才的政策、多元化的就业机会、广阔的发展空间,吸引外来高端人口回归,带来不同文化和创新,这就是移民创新文化。移民创新文化带来的知识型人力资本储备,将成为科技创新型国家发展的动力源泉,这正是中国值得借鉴的地方,建立更为开放的人才引进、选拔和评价机制,开放门户、广纳贤才,不论出生、因才施用。
以色列科技创新体系是以政府、大学、企业等主体要素为基础构建的创新核心架构,各个创新主体发挥各自的职能外,又与其他两个主体相互扶持,螺旋式上升发展。中国创新发展可借鉴这种协同创新发展模式,政府引导科技创新战略方向、增强知识人才的储备、确立企业主体地位、建立完善的研发体系、构建成功的技术转化模式和完善的营商生态环境[17]。中国全球科技创新竞争力的提升,得益于以政府、企业、高校为主体创新圈的运行模式,以此促进科学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落地。
每年以色列政府都会制定国家科学基金、科技计划、基金计划等,并将申报项目统一上交至首席科学家办公室进行筛选,审核通过的项目方能得到相关基金计划支持。中国科技计划主要是科技部负责制定,其他部委以及省、市级分管科技的部门也会有年度计划和研究项目立项,项目存在重复立项的风险,容易造成科研经费与资源配置的浪费。因此,可学习借鉴以色列首席科学家办公室项目统一管理模式,建立科研项目协调机制,加强科技部统一管理,责任明了、分工明确,确保项目执行的系统性。
以色列政府型、企业型、高校型孵化器对创新成果转化提供了专业的产业化途径,通过市场竞争机制拉动促使学校和企业的双向合作,形成最优化的资源配置,在市场化竞争机制拉动下,顺应市场需求的科学研究迅速展开,使得具有市场价值的科技成果被企业商品化,也促使已经落地的创新成果被知名企业并购。中国可借鉴以色列社会需求导向的科技研发模式,政府引导科研机构进行社会发展需求的技术开发,科研机构以应用研究为主要目标,尽快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促进创新技术和科研成果快速产生商业价值,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得以良性循环发展[18]。
以色列TTC 模式的成功主要归功于专业的技术转化团队和完善的技术经纪人资质体系。作为专业的技术经纪人,不仅需要了解专业领域的前沿技术、热点技术及发展趋势等,而且必须具备掌握市场前景、价值预判、商务谈判、组织协调等能力。中国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主要原因就是缺乏专业的技术转化团队。因此,建议中国的大学设立技术转化相关专业及课程,积极组织学生去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风投机构、孵化器企业等机构进行学习和实践;政府可设立专门的技术经纪人认证机构,负责相关考核以及资质证书的发放。
发达国家在研发和中试阶段的资金投入比例约为1 ∶10,而中国这一比例为1 ∶1.1[19]。中试阶段的创新技术投资风险较高、资金投入大、实现产业化周期较长,中试资金的缺乏导致大量具有潜在价值的技术难以转化。以色列为了打通创新科技转化的融资通道,设立早期种子基金计划(TNUFA)、种子基金计划(HEZNET)等为创业人群和创新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规模企业依靠企业风险投资、国外风险投资、私募等多种渠道解决融资需求。中国政府应设立针对中试的专项基金计划和项目,同时争取企业、社会组织、私人募捐对创新技术转化的资金支持,更需要风险投资、发行证券、质押贷款等方式的长效融资机制,多种渠道加快创新科技与产业的顺利衔接。
中国在学习和借鉴以色列科技创新经验的同时,也应该加强中以双方的创新创业合作,建立中以创新创业合作模式。一是加强创新创业文化交流,完善人才培养机制。通过国家政策、扶持计划、国际项目合作等方式,鼓励中以双方深度学习两国文化,通过增加资助中国留学生、访问学者、科研人员去以色列学习的机会,搭建文化、技术合作平台等方式学习以色列的创新创业理念、前沿技术、企业运作方式、成果转化模式,通过学习完善研发人才培养机制,增强中国的前沿技术国际合作能力[20]。二是打造创新科技园,促进创新主体融合。以色列已在上海、常州、临安、绍兴等地建立了中以科技园。以国际合作科技园为载体,促进以色列创新技术和创新企业落地中国,吸引知名大学、研究机构、大型企业入住科技园,中以能共同培育以高新产业为核心、优秀企业为龙头、尖端人才为支撑、多元金融系统为保障的全球创新创业集群,以科技资源带动创新链、资本链、产业链联动,打造科技创新主战场[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