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以道观物”看庄子生态自然观

2021-01-17 09:15孙建民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关键词:道观庄子天地

孙建民

(安徽大学 哲学系,安徽 合肥 230039)

一、“以道观物”之探析

(一)何谓以物观物

以物观物,是以物之视角观察天地造化。如此观之。庄子认为:“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此处郭象注曰:“我自以为是,亦为彼之所非;我以彼为非,而彼亦以自为是也。”[1](P36)因此,以物观物,是主体自身依其成见观照世界的方式,往往自贵而彼贱,无法做到将宇宙世界、阴阳万物道化为一,以致无穷,得到的景象是狭隘片面的。以此为视角,现代人经历两次工业革命后逐渐与自然拉开距离,甚至丧失对自然的直接审美感受,在人工物的作用下走向网络虚拟体验。在此过程,人类意识上的主体优越性不断扩张,更多的去征服与破坏自然,自然只为人类提供物质生活资料,而精神世界被虚拟网络占领,人类与自然产生了前所未有的隔阂。我们发现矛盾所在,便欲从古代传统文化中寻求解决之道。但对我国传统文化影响最为深远的儒家文化,虽提出“天人合一”这一哲学前提,但其中“人”之概念,具有比自然更高的道德价值。儒家文化认为,人衍于自然但高于自然,天乃是人之价值本体,其存在本身是为服务于人的。因此,儒家观物之视角主张天人合一的本质是去内在的解决人的存在与价值问题,孟子言: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2](P126)直接指出人类将关爱扩散至万物,实则价值立足点仍是恩施万民,以人为贵。

(二)何谓以道观物

何为物?庄子曰:“凡有貌象声色者,皆物也。”[1](P343)另,庄子《知北游》中有言:“有先天地生者物邪?物物者非物,物出不得先物也,犹其有物也,犹其有物也无已!”夫者,物何于物,非物也。物若无先后之言,则物为物也。而庄子以阴阳气化为先物,阴阳气化聚之自然,自然为物之首尔,阴阳聚化为道,则道为先物,无始无终,因此,自然万物,古之固存,无有之时,无尽之垠。[1](P406)这里,庄子所言之物为与天地并生之一切声色形象者。何为道?老子曰:“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3](P46)其为混沌之初原始之物,无法形色象成,但又永恒运动,衍生万物。《秋水》篇中,北海对道的理解是虚通万物之理也,无始无终,无形无相,变化日新,气化阴阳,循环虚空。《天地》篇中又言:“技兼于事,事兼于义,义兼于德,德兼于道,道兼于天。”[1](P219)且“道载万物”。此处,万物之根本为道,道直接与天相呼应,具备承载万物死生变化的能力。次之,何谓道?《知北游》中有文载,东郭子问道于庄周,庄子曰其无处不在,又在其后言之:“道不可闻,闻而非也;道不可见,见而非也;道不可言,言而非也。知形形之不形乎!道不当名。”[1](P403)即,道无形无色无声,不可名之状也,夫者,能形色万物之,物物者是为无物,道哉。庄子之道,承于老子,其内化于天地之中,置于万物之上,是先于一切而存在的,可谓绝对的主宰。

相较于以物观物,以道观物则是从道的视角去观测天地万物,亦包括人类。《秋水》篇有文:“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以俗观之,贵贱不在己。以差观之,因其所大而大之,则万物莫不大;因其所小而小之,则万物莫不小。知天地之为稊也,知毫末之为丘山也,则差数睹矣。”[1](P313)此间路径,主体不再以物者对立关系存在,而是认知到物我统一于自然。以道观物可以有效减少因个体认知差异不足而产生的弊端,很好的体现认知上的兼容性以及对自然生态整体上的把控性,表达对万物生命的重视,最终达到“以道泛观而万物之应备”[1](P366)的效果。

(三)何谓观物之道

庄子提出以道之视角观察万物,但“道”本身是不可物化掌控之存在,以道识物必先提出相应的方法论,即观物之道。故庄子从齐物论视角提出“齐万物、齐是非、齐生死”。

具而言之,其一,齐万物。物我差别,可以说是人类行径影响自然生态的根本所在。《齐物论》中载:“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无物不然,无物不可。”物情执滞,则各云其云,然其所然,虽恢诡谲怪,仍道通为一。[1](P38)此即理虽万殊,而性同得。其后又云:“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毁也。凡物成与毁,复通为一。”夫者,成毁之因皆于见己失彼,出于人之偏执。但物之成毁不定,难论是非,犹可通顺唯一也。另,庄子于《德充符》中借仲尼之口论到:“自其异者视之,肝胆楚越也;自其同者视之,万物皆一也。”[1](P104)浩然观天下万物,各美其美,美之对象、理念不同,所得见解亦有所不同,是非执论在于“物”,但观之以道德层面,则万物齐同。如上文所述,“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以道观之,物无贵贱”,即以“齐万物”之论,取消物我分别,深刻了解事物本质所在。其二,齐是非。庄子认为,是非偏见乃是导致我们差别万物的根源所在,《齐物论》曰:“物无非彼,物无非是。自彼则不见,自知则知之。”物皆自是,故无非是;物皆相彼,故无非彼。[1](P35)无是则无彼,无彼亦无是。何其知物有偏?皆因是非之所存也。因此,个体若能玄同彼我,见彼者如自见乎,对不同事物的对立面认知深刻,则无是无非。文中又道:“欲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则莫若以明。”[1](P34)庄子认为,所谓是非,皆虚妄之论,世人皆以他为非,用己为是,此谓成心。若欲消解成心,必要以道观之,在彼我之间反复相明,走出自我中心论,善于接纳对立面的存在,达乎于道,方能超越自身,免入是非。其三,齐生死。生死之别可谓古往今来哲学论坛最讳莫如深的话题之一,同样也是最易引起是非和恐惧之所在,对社会生态影响深远。庄子以道观物,论及事物向始而终的历程,必要谈及死生,此处,庄子以朴素唯物主义视角揭橥死生一体的大道现象。庄子面对妻子的死亡“方箕踞鼓盆而歌”,并颂曰:“察其始而本无生,非徒无生也而本无形,非徒无形也而本无气。杂乎芒芴之间,变而有气,气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今又变而之死,是相与为春秋冬夏四时行也。”[1](P334)庄子认为,人之生死皆乃气的聚合离散导致,如四时之更替皆乃自然规律的体现,死亡意味着复归,与生之初为一也。即《齐物论》中所述:“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1](P44)足以见庄子齐同生死,豁达乐观的态度。齐生死角度虽有迷信色彩,但亦对客观发展规律有所尊重,在对待生态问题上值得我们借鉴。

二、“以道观物”之生态内涵

老子云:“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4](P233)所以,道可谓自然之法则,以道观物才可通晓宇宙变化之规律。人类亦是道的衍化物,正确理解观物之道,不违背自然法则,安时处顺,方可做到生态和谐。

(一)齐万物——我亦物也的生态平等观

齐物本义,即齐同万物,众生平等。庄子《山木》篇中,仲尼曰:“有人,天也;有天,亦天也。人之不能有天,性也。”[1](P371)因此,人不为自然,必须受自然规则的限制,人只有顺应自然规律的变化而变化,像爱护自己一般去关爱自然万物,才可做到与天为一。庄子在《至乐》篇中言:“天无为以之清,地无为以之宁,故两无为相合,万物皆化。”天无心为清而自然清虚,地无心为宁而自然宁静,故天地无以为之,因此两相结合,万物化生。[1](P333)天清地宁,得之自然,于天地而言,此处无为也而无不为也,因无为结合生化而无不为也,得此无为,万物生成,但凡俗之流,贵己无彼,滞于私欲,何谈得之!在庄子看来,人是万物其一,与他物并无差别,人类自身亦必须守此观念,将自身看做自然的一部分,我亦物也,方可达至乐之境。

在庄子看来,每一种生物都有其存在的理由,具有自身独特性,不可剥夺。庄子在《至乐》篇中讲述了万物同种的道理,还列举了不同情况下的幻化形象:“万物皆出于机,皆入于机。”[1](P340)因此,我们要像爱护生命一样关爱万物,所求之,正如庄子《缮性》中所言:“当是时也,阴阳和静,鬼神不扰,四时得节,万物不伤,群生不夭,人虽有知,无所用之,此之谓至一。当是时也,莫之为而常自然。”[1](P299)郭象注曰:“人怀无为之德,物含自然之道焉。”物我同一,从而万物不伤,表达庄子对自然万物共同的关怀。

(二)齐是非——道法自然的生态整体观

“道法自然”是庄子宇宙观的最高法则,亦是其生态伦理观念的价值基础,它告诉我们自然是像人一样有着能动的组织结构,且可以顺应其内在原则进行发展变化的有机主体。因此,自然具有相应的主体性地位,其价值应得到体现和尊重。庄子《大宗师》开篇即有言:“知天之所为,知人之所为者,至矣。知天之所为者,天而生也。知人之所为者,以其知之所知以养其知之所不知,终其天年而不中道夭者,是知盛也。”[1](P124-125)庄子认为,世间万物皆衍生于道,亦即自然运行之规律,因此,人类应以自然为师,以其所知养其知所不知,即所谓:“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圣人者,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是故至人无为。”[1](P392)万物生成,各有其明法,阴阳两仪之物化,只需任其自为,道必会应然生成,此亦仲尼之所云:“予欲无言。”知与不知,皆于一体之中,阴阳造化俱全,人类处之自然最好的方式是任其随天性发展。

然,人类如何知自然之物性,继而养其天性?在与万物共生的世界中,人类主体如何实现在与他物没有语言为中介的情况下进行交流融通?这就需要人类善通物性,知物之情。庄子《秋水》篇中濠梁之辩对于“游鱼之乐”的见解最能体现庄子所言通物之道。濠梁之辩全文,除第一句“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是对情境的介绍,其余皆庄惠二人辩驳之论,看似与辩题无关,实则起核心作用。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也,子之不知鱼之乐,全矣!”[1](P330)即,人类作为独立存在之个体,与他人精神世界难以有真切体验,人有主观是非之情,与他人、物体不会有相等的共情感,对此,郭象解其“不体物性”。而庄子则答到:“子曰‘汝安知鱼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反问惠子,你既判断我不知鱼之乐,必认为已体我之情,然我知鱼之乐,发于濠上之景也。此处,濠上之景乃游鱼生存之地,亦是庄子触发审美体验,通鱼乐之情的机制所在。然则,惠子却无法达到此种境界,缘其耽于己身,滞于是非。因此,若要触发此情感机制,庄子认为:“夫欲免为形者,莫如弃世。弃世则无累,无累则正平,正平则与彼更生,更生则几矣”。[1](P342)有为之念、养形之欲皆为世之所累,弃世则无累,无累则正理,故而能尽道之玄通。与道为一,方与自然融为一体,和谐共生。

(三)齐生死——安时顺天的生态循环观

如上文所述,庄子认为,死生乃气之聚合离散,如四时之更替,昼夜之迭变,自然常态也。气者,老子《道德经》有言:“万物负阴抱阳,冲气以为和。”[4](P233)将气看作是阴阳流转中的基本元素,其存在可调和生命的融通,促进生态循环。庄子进言:“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彼且恶乎待哉?”[1](P11)关于六气,郭象对其注解,是集多家之论,又天地四时,又阴阳风雨晦明,又天地之二气也。庄子欲乘六气以得逍遥,逍遥之境,苟万物而不顺,亦何往而不通哉!庄子御气所欲达之境界又可称为“和以天倪”。《寓言》有文:“非卮言日出,和以天倪,孰得其久!万物皆种也,以不同形相禅,始卒若环,莫得其伦,是谓天均。天均者,天倪也。”[1](P496-497)和以天倪,即任其天然之分,世间万物,死生造化,周而复始,缘其气也,世人苦寻变化之道,竟得之无理乎,此之谓天倪也。因此,生死齐同,透露了自然运势,唯安时顺天方可得造化循环之理,人类欲有为而求道,不过空谈罢了。

庄子认为,生态循环往复,是谓道之所存,实乃本性无为之作,《秋水》篇云:“道无终始,物有死生,不恃其成。一虚一满,不位乎其形。年不可举,时不可止。消息盈虚,终则有始。”[1](P318)此处将道之循环与物之死生相并列,死生者,无穷也,人固有心中执念,妄计死生之别,然死生之径路,如虚通之道化,变化日新,无始无终。庄子认为,道始于一,终化归自然,自然亦如死生循环,终而复始,无穷尽也。人类对自然之心,应如无为。郭象认为,天地之道,乃混成之道,其循环任之气序,荣落盈虚,春秋更迭,自有循理。后世学者承庄子之道提出循环发展论,最典型的莫过于汉代名篇《淮南子》,《淮南子·修务训》中提出:“循理而举事,因资而立功,推自然之势。”[5](P913)将事物发展之理概括为自然造化之势,《淮南子》通篇认为,造化之道,与制盆产物乃是一个道理,均取之于天地,气化变之形体,但物之根本仍源于天地,其身寓于天地万物之中,并在老死消散之时复归天地,形成新的循环之势。因此,文中慨叹:“夫造化者既以我为坯矣,将无所违之矣……其生我也,将以何益?其杀我也,将以何损。”[5](P309-310)造化之道,损益兼备,此乃天理循环,不可违背,蕴含着深刻的循环造物之道。

三、“以道观物”之现代生态意义

人类社会与生态自然的问题是当今社会不可回避的尖锐话题,人类为谋求短期内的效益最大化,使自然生态满目疮痍。而庄子“以道观物”是以齐物论为基础,致力于和谐自然关系,使人之情感、价值和情境融为一体,并以自然为主体,达至和以天倪之境,对当今社会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有着重要的启示。

庄子认为,无论是人与自然关系问题还是个人生存发展问题,内在根植于人类人为的割裂了自身与自然的联系,同时也割裂了身体与精神之间的关联,继而落入私欲尘网之中。因此,其以道观物之论让人看到自身与万物之间是平等的,即我亦物也,道归于一,有利于让人们摒弃人类中心主义思想,从而认知到人与自然应和谐共存的道理。

在日常生活层面,庄子提倡寡欲,安时顺天、处物不伤、道化自然的生态观念,告诫人们树立爱护生态、克己诉求的价值理念,并选择相应的生活方式。在思想审美层面,庄子借“濠梁之乐”告知人们,若要寻鱼之乐,必要将自身生命、情感与所处环境融为一体,抛却一切杂念是非,方可得之。同时要维护自然美景的存在,为人类精神之愉悦提供所往之地。在理论层面,庄子有关生态保护的发展理念,尤其是其循环之道,为当今社会生态保护法、生态哲学的建立提供了理论渊源,对我国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亦有帮助。我国任何一项有关生态保护政策的提出无不根植于传统文化。

固然,庄子的诸多观点在今天看来仍有许多局限性和不足之处,但其人类与自然共生共存的理念是值得推崇的。当今社会,生态问题是威胁人类生存发展的关键问题,人类若想在有限的自然环境下获得可持续性发展,就必须尊重与保护自然,并对自然的保护与发展负起责任,就像康德所说“人应为自然立法”。[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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