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粉丝群体“网红沉迷”现象及其治理研究

2021-01-17 05:36沈丽琴刘洲广
怀化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关键词:网红群体大学生

沈丽琴,刘洲广

(湘潭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湖南湘潭 411105)

“网红”即“网络红人”,英译为instant online celebrities,原指在现实社会或网络世界中,由于某些行为、某个事件被广大网民关注从而走红的人[1]。目前泛指通过社交平台聚集了大量粉丝的红人。自媒体时代,人人皆可成为“网红”,自2016 年“网红元年”开始,五花八门的网红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已横向发展到微商、网络主播、电子商务、游戏数码产业等多个行业。目前网红研究的重点是其时代特征与商业模式,与大学生相关的研究多探讨网红对大学生价值观的影响,更多聚焦娱乐明星“网红”,缺乏实证分析,对大学生粉丝群体“网红沉迷”现象及其心理效应缺少专门研究。本文综合运用问卷调查、理论辨析、文本细读等研究方法,梳理大学生粉丝群体“网红沉迷”现象的表现和成因,并提出治理策略。本次问卷调查选取湖南大学、湘潭大学、湖南理工学院、湖南城市学院4 所高校的在读大学生,共发放问卷320 份,回收有效问卷303 份,回收率94.7%,其中,女生210 人、男生93 人,本科生213 人、硕士生88 人、博士生2 人。

一、大学生粉丝群体“网红沉迷”现象的表现

网红及其经济产业、文化形态对大学生的认知、情感、行为影响巨大,大学生粉丝群体由于过度爱慕和崇拜追求网红,沉溺于对网红的关注和幻想中,容易产生身心依赖、情感痴迷。

(一) 理想形象下的盲目认同

网红常具容颜俊美、个性突出、生活光鲜、穿搭时尚等特征,而这些往往是当代大学生所追求的理想形象,部分大学生以直观、非理性、神圣化的粉丝心理看待网红,在他们眼中,自己喜欢的网红洁白无瑕、完美高大、优雅得体。正如美国文化学者约翰·费斯克[2]在《理解大众文化》 中所指出的,粉丝是过度的读者,其对文本的投入是主动的、热烈的、狂热的、参与式的。这种过度和狂热,正是粉丝对偶像言行及其形象的强烈认同。在本次调查中,针对“TA 是一个完美的、没有缺点的人”这个问题,在229 名喜欢网红的大学生中,50.22%表示认同,其中,“一般同意” (24.89%)、“比较同意”(18.78%)、“非常同意” (6.55%),49.78%不太认同,其中,“不太同意”(30.13%)、“不同意”(19.65%)。大学生粉丝群体对自己喜爱的“网红”具有明显理想化的认知倾向。

大学生粉丝群体对网红的理想化认知,加剧其对网红言行和价值观念的盲目认同和支持。问卷调查中,有关“是否认同TA 的价值观念”问题显示,18.34%的大学生“非常认同”,44.98%“比较认同”,28.38%“一般认同”,只有8.3%“不太认同”或“不认同”。对喜欢网红的言行举止,20.96%的大学生“非常认同”,48.47%“比较认同”,24.45%“一般认同”,只有5.85%“不太认同”或“不认同”。需要注意的是,经由自媒体塑造的草根网红素质参差不齐,部分网红道德品质低下,颠覆主流观念,甚至突破法律底线,为大学生粉丝群体的价值观塑造提供消极范例,严重影响其成长成才。有的网红辱骂英烈、戏唱国歌,传播错误的价值观念,比如,2018 年虎牙主播@莉哥OvO,在直播中篡改国歌曲谱,以嬉笑的方式展现国歌内容;有的网红私生活糜烂,出轨传闻甚多;有的网红吸毒涉毒,形象低劣,比如,2019 年5 月30 日,坐拥百万粉丝的快手网红夏雪被抓获时,交代了自己五年的吸毒史。很大一部分大学生粉丝群体对自己喜欢的网红缺乏理性认知,对网红的言行和观念无条件地盲目认同,容易将其错误观念和不良行为作为个性追求,甚至极力维护网红的错误言行,是非观扭曲。

粉丝与偶像之间的关系主要通过偶像认同维系,这是“粉丝”存在的意义。对问卷进一步分析发现,针对“TA 在你心目中,是一个完美、没有缺点的人”一题,选择“非常同意”的15 位同学中,有11 位表示“非常渴望”拥有TA 的某些特质,6 位在“对TA 有很强的依赖性”题中选择“非常同意”,9 位在“曾设想过与TA 的关系(如恋人、朋友、知己、师生等)”题中选择“非常同意”,10 位表示“非常愿意”为TA 花钱,8 位在“看到别人抹黑TA,你会替TA 辩护或举报?”题中选择“一定会”。认同是大学生粉丝群体对网红保持连续好感的基石,粉丝为网红的“控评”“轮博”“反黑”等行为均源于此,“饭圈”权力源于“认同的力量”,认可程度越高,情感依附越强,付诸实践证明粉丝身份的行为越多。

(二) 替代性满足中的情感依附

大学生粉丝群体的网红沉迷,在情感层面表现为某种依附性关系,网红成为大学生粉丝群体“替代性满足”的情感对象。“替代性满足”理论源于德国心理学者弗洛伊德[3]的精神分析理论,认为人格心理对“本我”的紧张与压抑进行调节,在不违背现实原则与道德规范的前提下,使“本能”欲望发生“移置”。换言之,当人们的欲望被阻碍、无法满足时,会设法寻找替代品、满足自我欲望,从而消除自我的焦虑情绪,直至欲望被满足。网红们俊美的容颜、时尚的衣着、光鲜的生活等特质,是大学生自身不全部具备,但渴望和向往的。依据“替代性满足”理论,大学生粉丝群体在投射心理的驱使下,在关注网红的过程中,将本我被压抑的渴望和欲求投射并“移置”到网红身上。在本次问卷调查中,75.58%的大学生有自己喜欢的网红,其中,95.2%的大学生认为“自己内心深处,想拥有网红的某些特质”。在关注网红的过程中,绝大多数的大学生粉丝会将自己的情感和欲望投射到网红身上,获得替代性满足。

大学生粉丝群体对网红的媒介关注,实现精神、心理上的替代性满足,本质源于自我保护的心理防御机制,自我欺骗色彩明显。正如弗洛伊德[4]在《作家与白日梦》一文中所说,“一个幸福的人从来不会幻想,幻想只会发生在愿望得不到满足的人身上。幻想的动力是未被满足的愿望,每一个幻想都是愿望的满足,都是一次对令人不能满足的现实的校正”。这种自我欺骗在渴望自我实现的大学生身上发挥作用,但终究只是精神满足且维持时间很短,容易使心智尚未成熟的大学生对网红产生过度的情感依附,具体表现是与网红的关系幻想、付出过多真情实感、因网红动态而影响自身情绪甚至迷失自我。调查结果显示,58.95%的大学生粉丝群体曾设想与网红成为恋人、朋友、知己、师生等关系,54.15%对网红有很强的依赖性,56.33%表示网红的成败、喜怒常影响自己的情绪和行为,55.9%曾因网红而极度快乐或悲伤。英国发展心理学家约翰·鲍比[5]认为,人类在社会化过程中寻求建立各种社会关系,在互动中与关系主体产生情感依附和安全体验,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和人际关系网络的扩大,人的情感依附越来越明显,这固然可以获得安全感,但当依附得不到替代性满足时,其情感分离体验异常痛苦。以上表明,超过半数的大学生对网红存在过度的情感依附,发现网红并不完全符合自己的情感期待时,容易产生个人角色混乱,甚至迷失自我。

粉丝对网红的情感依附并不只停留在爱慕和崇拜层面,还会诉诸实践深化情感认同。对调查数据进一步分析发现,“你对TA 有很强的依赖性吗”一题选择“非常同意”的15 位同学中,有10 位表示“非常愿意”为TA 花钱,3 位同学表示目前已花费“2000 元以上”,7 位“总是”在网络上积极传播TA 的正能量信息,8 位当看到别人抹黑TA,“一定会”替TA 辩护或举报。由此可见,粉丝对网红认可和依附程度越高,其行为表现也就越突出。

(三) 形象消费上的狂热行为

费斯克笔下“过度的读者”的“过度”是精神和消费双重狂热的综合体。换言之,粉丝的特殊之处在于,与一般的受众相比,他们更具狂热性,更易做出消费行为。为表达对网红的认同和支持,部分大学生仅用购买力证明自己的粉丝身份。吃“网红蛋糕”“网红辣条”,买“网红同款”,打卡“网红餐厅”“网红景点”,投入大量金钱打赏网红,经常购买网红代言和推荐的各种产品,“爱TA 就为TA 花钱”这句粉丝社群的流行语道破偶像锻造背后的资本逻辑。本次调查结果显示,69.87%的大学生粉丝表示愿意为网红消费,58.51%表示购买网红物品是收获满足感和身份认同的象征。关于大学生粉丝的网红消费情况,一项针对360 名大学生的调查发现,65%追星支出占收入的比例低于5%,26.67%为5%-20%,7.22%为20%-50%,1.11%高于50%[6]。由此可见,多数大学生对网红消费持理性态度,少部分大学生对网红及其产品投入过多金钱,有的严重超出自身承受范围。近年来,网红直播带货成为流行现象,李佳琦、薇娅等带货网红深受大学生群体的青睐,对大学生的消费观念和行为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在大学生群体中,超额消费和冲动消费等观念不断扩散。调查发现,在生活费不足的情况下、是否选择网红消费,32.68%的大学生表示继续购买[7]。这种狂热消费行为本质上是对网红的深度沉迷,消费本身即目的,现实消费与狂热享受内在交织、难以分割。

大学生粉丝的过度狂热,在行为上还表现为对网红形象的极力维护。费斯克[8]认为,风格是文化认同与社会定位得以协商与表达的方法手段。如果将同一网红的粉丝视为一个整体,不难发现,风格各异的各种符号成为粉丝区别“他者”的重要标识。比如,高迪和大美的粉丝自称“迪嘉军”;“716”是牌牌琦和小伊伊的粉丝团名称,7、1 分别对应偶像姓名的谐音,6 代表他们两个很“6”。粉丝们风格的不同,必然产生竞争、导致冲突。主张冲突论的社会学家倾向于将世界看作持续不断的斗争,从这一视角出发,粉丝团体的生存状态显然难以摆脱冲突要素。“看到别人抹黑自己的TA,你会替TA辩护或举报该内容吗?”这一问题的调研结果显示,13.54%的大学生粉丝选择“一定会”,21.83%选择“很可能会”,39.3%选择“有可能会”,仅17.03%和8.3%分别选择“不太可能会”和“不会”。出于对网红的情感认同,大部分大学生粉丝积极维护网红形象,不能接受他人对自己喜欢网红的抹黑行为。为维护网红的声誉和人气,粉丝们常在网络上与抹黑者进行唇枪舌战,例如,斗鱼平台绝地求生版块的知名主播呆妹儿和小团团,屡为版块“一姐”名号而争斗,各自粉丝水火不容,相互谩骂成为常态。新媒体赋权粉丝可以参与偶像形象建构,但带来网络暴力、谣言泛滥、打扰网红生活等问题。粉丝的重要特征在于其行为上的过度狂热,这是他们与一般受众的最大不同,也是粉丝可能带给社会的最大困扰。

二、大学生粉丝群体“网红沉迷”现象的成因

网红关注是粉丝对网红的爱慕与依赖,是关于“理想自我”的情感投射,是寻找归属的重要途径。网红关注是大学生彰显话语权、获取文化意义和发展自我认同的重要方式。大学生粉丝群体的“网红沉迷”关涉新媒体赋权背景下网红的自我展示和粉丝选择,高校针对性教育的缺失某种程度上加剧了当代大学生“网红沉迷”倾向。

(一) 新媒体赋权参与的快感

随着媒介技术的发展和移动通信技术的进步,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为网红产生提供多种可能,也为网民们的偶像选择创设更多机会。网民通过互联网平台接触丰富信息,一旦某个信息点引起大量关注,极有可能形成“网红”。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介具有巨大的信息容量,各类网红都能在平台上锁定相应的信息接收者。网红主要消费对象是“90”“95”和“00”后,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大学生,他们追求个性化和品质生活,追求虚拟社区亚文化语境下的价值认同。

美国传播学者亨利·詹金斯指出,数字新媒体技术的普及,使受众不仅拥有前所未有的媒介使用权,而且获得参与文化生产的主动权[9]。新媒体的交互性有助于粉丝对偶像文本进行二度创作,全面介入原始文本的生产环节,即偶像塑造的全过程:第一,新媒体赋予网红与粉丝沟通互动的渠道,点赞、评论、转发、私信、弹幕等功能让粉丝参与网红内容生产的评价反馈,促使网红不断优化内容输出;第二,在互联网新商业模式的推动下,新媒体赋予粉丝塑造网红的路径,粉丝们通过打榜、投票、打赏、购买产品等方式,参与网红平台各大榜单的生成,提升网红的曝光度和知名度,比如,抖音平台的直播人气榜、音浪榜、带货榜等;第三,新媒体赋予粉丝参与网红形象建构与维护的权力,粉丝们利用媒介平台进行沟通交流,突破时空限制而聚集在一起,为网红宣传应援和控评反黑。

互联网新媒体的发展改变了传统传播模式,以微博为代表的社交媒体赋予粉丝全新的传播权力和渠道,粉丝主动参与偶像制造和包装宣传,他们积极进行二次创作,创造意义文本,活用媒介技术。在这一过程中,随着网红知名度的提升,粉丝们收获强烈的共情体验,增加粉丝粘性与忠诚度,增强对粉丝社群的情感认同与身份认同。粉丝观察自己喜欢的网红,从默默无闻到赫赫有名,从素人变为网红,粉丝们的自我实现感增强,继而投入更多时间、精力和金钱,偶像塑造的参与性快感进一步加剧“网红沉迷”现象。

(二) 大学生归属与爱的需求

当代大学生心理具有许多新变化,诸如,对学校的适应性不佳;考试和就业让其感到压力巨大;专业归属心理不强,不少大学生对自己的专业缺少认同,甚至感到前途渺茫;网络依赖性比较严重[10]。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曾将人的需求分为生理、安全、归属和爱、自尊和自我实现五个层次。大学生处于心理断乳期,走出家庭,离开父母,独自面对考试、考证、就业、人际交往等各种压力,难免产生挫败感和孤独感,在此种情况下,归属和爱的需求特别强烈。表现在以下很多方面:第一,大学生加入粉丝群体,在舞台前为网红热情应援,享受集体狂欢的快乐,结识新朋友,为集体所接纳并融入其中,在粉丝社群中满足自己的归属感需要,本研究调查结果显示,66.38%的大学生粉丝表示,在关注网红过程中,自己遇到很多感同身受的人,收获群体归属感;第二,网红成长是走向成功和社会认同的过程,大学生群体对其充满渴望,将自身的追求转移到网红追捧中,以获取精神上的满足感和归属感;第三,面对网红的井喷式增长,众多大学生由于个人价值观尚未完整形成、缺乏主见,在心理上渴望得到社会及他人的认可,当某一网红渗透进大学生的日常生活,为与群体协调一致,他们自然参与其中,满足自身归属与爱的需求,正如美国媒介学者米德[11]指出的,同辈群体在现代社会中发挥的作用远远超过传统的文化传递方式。“网红”等同辈群体对大学生的成长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积极健康的共同趣味推动大学生的成长进步,不良的类似爱好加速大学生的堕落荒废。“沉迷网红”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了大学生归属与爱的心理感受,这是大学生所缺乏和需要的,当这种心理需求得到满足时,大学生自然会对网红保持较高的忠诚度和狂热性。

(三) 高校养成教育引导的不足

法国社会学者迪尔凯姆认为,教育是社会化的重要手段,是实现社会价值观的代际传递、维护社会团结的重要工具。学校是为社会化目的专门设立的教育机构,具有更强的指导性,学校教育不但传授科学文化知识,还培养和塑造学生的价值观,在文化传播、维护社会稳定以及推动社会变迁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美国心理学家班杜拉提出“观察学习”理论,他认为观察学习不是单纯的模仿过程,更是认知调节过程,人类的许多行为都通过观察他人的行为及其结果而习得[12]。网红引领大众文化潮流,其言行对大学生具有示范效应,由于大学生处于认知的完善期,对美丑、善恶、是非还存在认知偏差,影响其对网红言行和价值观念的判断,大学生对网红言行的错误模仿,可能养成不良嗜好,甚至游走于道德和法律的边缘。高校养成教育的不足,某种程度上加剧大学生粉丝群体“网红沉迷”的程度。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青年的价值取向决定了未来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而青年又处在价值观形成和确立的时期,抓好这一时期的价值观养成十分重要。”[13]尽管素质教育观念在我国已提出多年,但应试教育的功利主义倾向、教育过程中情感沟通与人文关怀的缺失仍是学校教育普遍存在的问题。大学生要独自面对学业、人际、就业等多方面的压力,观看网红直播有时也就成为其慰藉心灵和抒发情感的有效手段。随着改革深化、开放扩大,人们的生活方式、情感行为、价值体系都明显发生变化,社会普遍存在浮躁心理,渴望成名、希冀致富越来越被追捧。在此社会风潮的影响下,不少大学生心理浮躁,成功欲求和功利心极重。由于相关理论研究的匮乏,加上重度沉迷的大学生粉丝为数不多、网红沉迷具有隐蔽性等原因,目前高校缺乏这方面的针对性教育。学校和老师普遍认为,关注网红是大学生的自主选择,与学校教育没有太大关系,这也间接导致大学生网红关注的片面肤浅以及崇拜过程中的盲目痴迷。

三、大学生粉丝群体“网红沉迷”现象的治理

部分大学生无条件、盲目地支持网红,对网红产生过度的情感依附,在行为上过度狂热、缺乏理性,不仅不利于自身发展,还会影响社会舆论和价值导向。因此,政府、媒体平台、高校要各司其职,大学生要提升素养和加强自律,全面形成大学生粉丝群体“网红沉迷”综合治理局面。

(一) 政府应完善监管体系,加大整治力度

美国学者理查德·斯皮内洛认为,“网络空间言论自由和内容控制问题已无可争辩地成为初露端倪的信息时代最富有争议的道德问题。”[14]从规则需求的产生看,制度规范总存在一定的滞后性,网红作为一种新兴职业,目前对其监管还存在不少漏洞,政府应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等手段,调动相关力量,强化监管,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第一,出台规章制度,要求网络平台严格执行先审后播制度,并出台内容审核细则,为网红内容生产和语言行为划定边界。第二,严格落实实名认证管理制度,并建立违规网红“黑名单”,对违法违规的网红实行全网封杀,通过信用惩戒机制,约束网红行为。第三,强化技术管理规范,要求网络平台合理设计智能推送程序,优先推荐正能量内容,优化智能审核程序,加强网红不良内容生产的源头治理。第四,在全国范围内不定期地开展自媒体平台专项整治工作,对网络平台违法违规行为的网红及时通报和严肃处理,引导网红群体的健康发展。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网红跟所有人一样,其言行必须受到法律约束,这样既确保网红在网络空间中的表达权利,又减少网红不当言行对网络和现实社会的负面影响。

(二) 网络平台要强化管理,承担社会责任

在当代社会,媒介是文化传承、法纪教育、审美熏陶的重要场域,也是国际交流、民族合作、区域协同的重要载体,媒介承担重大的社会责任。正如丹尼·埃利奥特所说,“无论大众媒介置身于怎样的社会中,它们都对社会负有责任,而且每种媒介都要对依赖他们而获知信息的公众、团体负责”[15]。减少网红的负面影响,媒介必须树立社会责任意识,切实发挥把关、引导、监督、传承等社会公器作用。第一,网络平台应强化社会效益导向,注重综合影响,承担社会责任,严格落实相关管理制度,不应迎合部分用户的低级趣味和需要。第二,签署用户协议,对网红的行为和传播内容进行明确限定。网络平台应以用户协议、自律公约、行业宣言等多种形式,详细规定内容发布、行为准则、知识产权、隐私保护和未成年保护等。第三,加强平台内容生态的审核和优化,落实总编辑内容管理负责制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审核员队伍,对创作主体进行良性引导,通过内容规范、选题引导和激励措施,促进优质内容的生产。第四,在加强内容管理的基础上,网络平台应构建完善防沉迷系统,积极引入主流新闻媒体、专业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党政军机关团体等开设账户,提高正面优质内容的供给,优化算法推荐权重,优先推荐正能量内容[16]。

(三) 高校应完善培养引导机制,开展针对性教育

对于大学生粉丝群体的“网红沉迷”问题,高校思政教育应承担其重要的育人功能,强化对大学生网红沉迷情况的关注,加强对学生的引导与规范,有针对性地开展价值观教育。第一,开展媒介素养教育,培养大学生的公共理性精神。由于缺少必要的社会经验和人生历练,大学生很容易被生活中一些表面的华彩所吸引,在盲目的迷恋中迷失自我。高校应加强大学生媒介素养教育,依托团委、宣传部、学工处、教务处、新闻传播学院等职能部门和学院,成立专门的媒介素养教育管理机构,帮助大学生提升辨别能力,克服盲目冲动,抑制狂热情绪,引导学生分辨网红崇拜的价值选择,对低俗网红的相关信息,做到冷静甄别、淡然围观、拒绝传播。第二,树立网络责任意识,展现良好形象。高校要不断强化大学生网络责任意识,灵活运用谈心、参观、研讨、承诺、仪式浸润等多种方式,引导大学生珍惜名誉、自尊自爱,文明参与网络社交和公开表达,不断普及相关法律知识,让大学生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以核心价值观为标尺,有意识地自省自查,积极提升自身修养,自觉抵制负面的“网红”效应。第三,深化德育改革,发挥网红的正向功能。在价值多元的社会背景下,高校必须树立开放理念,既充分尊重大学生关注网红的权利,又防止其过度沉迷,引导他们对网红的言行和价值观进行甄别、扬弃、重构,倡导学生将单纯的网红关注升华为学习榜样。例如,高校可以开展专门性的网红分享活动,让学生分享自己所喜欢的网红,加强大学生之间的交流,让更多优质的网红被大学生发现和关注。

(四) 大学生要提高修养,抵制负面影响

治理网红乱象及其引发的社会问题,除不断完善和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外,在很大程度上应建构切实可行的公民网络自律机制,不断优化网民的个人行为,实现网络场域中的主体自治。包括大学生在内的青年人是网红文化的主要受众,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信息多元化、选择多样化,要求青年大学生学会理性思考,进行自主判断,灵活应对各种网络状况,决不能盲目从众,无限制地沉迷,要坚决抵制不良诱惑。在新媒体时代,用质疑精神看待网红,自觉抵制负面影响,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关键因素。第一,提高明辨是非能力。在纷繁复杂的网红世界中,大学生要甄别好坏掺杂的内容,自觉选择积极向上的网红,不被低俗黄暴的内容所诱惑。第二,正确看待网红成名。网红的捷径式成名吸引相当一部分大学生粉丝,但并非所有人都适合做网红,大学生不能正确看待网红成名问题,必然影响其健康发展。大学生应自觉抵御“网红”年少成名、日进斗金的诱惑,深刻明白万丈高楼平地起道理,只有脚踏实地、勤恳敬业、谦虚谨慎,成功才会在努力的终点静候。第三,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大学生应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掌握扎实技能,提升文化底蕴,同时要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体验现实生活,从实践中理性思考自身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摈弃不切实际的幻想,弱化网红沉迷心理,脚踏实地为社会发展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四、结语

网红的快速成名证明普通人通过展示特长、实现自我的路径可行,其多元文化可以激发更多创意和精心的传播内容生产。大学生粉丝群体消费这场所谓的文化盛宴,其“网红沉迷”现象的负面影响不可小觑,亟待更多的研究,来推进现实应对和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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