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红 黑河建筑安全站
事业单位的财政税收工作尚处于探索期,发展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因而财政工作成效并不显著,所取得的经济及社会效益也不够理想。有必要针对当前财政税收工作开展中存在的工作重视不足、法律保障体系不完善、评价指标不科学、评价内容缺乏全面性以及评价结构权威性不高等问题展开剖析,从而通过这些问题的妥善解决促进事业单位财政改革工作的深化开展。
经济稳步发展的背景下,各单位逐步提升了财政税收管理力度,虽然目前财政收入总量不断上升,然而因财政税收管理仍不够全面,加之部分财政工作人员对财政税收工作认识不够深入,并未在收支平衡方面给予更多关注,因而出现了财政税收比例协调性不高的问题。若是能够构建一个完善度较高的财政税收工作管理系统,则能够保证财政资源得到合理分配,也可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能力,优化其工作质效。基于此,事业单位有必要深化改革财政税收工作,从而为事业单位的持久性与良性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由于事业单位的财政税收工作开展时日尚短,部分工作人员对其工作内涵及价值的了解不够深入,未明确管理体系完善性构建的意义所在,因此导致事业单位不够重视财政税收工作的开展,只是被动性地完成所部署的工作,工作参与积极性不高,工作配合意愿不强,因而难以实现高效的税收管理工作系统建立。此外,调查相关部门时,往往会发现材料随意性呈交问题,未能基于标准化要求进行材料的整理,且在调查组整改意见提出后也未于规定时期完成整改,因而会限制财政税收体系作用的发挥。
律法的健全是保障制度体系有效执行与落实的关键,若是没有健全且科学的法律制度作为支撑,可能会导致财政税收工作的开展走入误区或存在不够规范的问题,同时也会对财政税收制度体系的建立产生一定影响。当前阶段,我国在财政税收工作管理方面的制度并未完善性构建,加之相关律法也不够健全,因而事业单位财政税收管理体系的构建缺乏有力的制度支持,工作开展导向并不清晰,因而会影响财政管理体系的构建效率。
相较于其他工作而言,财政税收工作的复杂性更强,并且工作对象范围更广,因而在评价指标确定方面存在较大的难度。同时,事业单位中存在部分部门过于注重本部门财政税收管理工作,对自身支出限度是否超出规定标准给予了高度重视,但是在其他部门或其他工作方面却并未充分的关注。此外,事业单位各部门所应用的评价指标不具统一性,均是立足本部门情况进行的评价指标筛选与确定,或是评价过于简单,与国家规定要求相去甚远,因此所得到的评价结果往往达不到预期,难以实现财政税收管理状况的真实反映。
事业单位的财政税收工作评价除了涵盖财政税收方面内容之外,还需对收支不平衡原因进行评价,分析资金相关因素等等。然而目前,部分事业单位仍是以财政税收工作为主,对其他因素所产生的影响关注度不高。这就导致事业单位的财政税收管理工作评价的开展较为片面,存在过于注重资金流动结果并将之作为评价工作核心的现象,或是并不注重于资金支出前后预算的审核评价等,因而会限制财政税收评价体系作用价值的最大化发挥。
通过上述分析得知,部分事业单位的工作评价存在片面性,因此所产生的评价工作结果也不具备足够的权威。同时,一些事业单位是由其他岗位的工作人员兼任评价结果相关资料的收集与整理,且是按照档案资料的方式进行评价结果的保存与管理,这直接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评价结果的权威性,因而致使财政税收工作的开展滞后于其他工作,难以及时改进财政税收工作中的问题,也无法保障事业单位财政税收工作的顺畅有序开展。
事业单位可聘请专业人士到单位内部进行财政税收相关知识的讲解,增强事业单位员工对财政税收相关知识内容的了解与掌握情况。确保培训工作的定期化开展,还应对陈旧的培训方式进行改革与创新,通过集中性培训方式的引入,夯实事业单位员工的基础知识,使之可以国家财政税收规范为依据确保财政税收工作的合法合规开展。同时,还应加强对影响财政税收因素的关注与把握,适时妥善地处理与解决,提高财政税收工作开展效率。
法律制度的强制性实施是保障财务税收工作在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与有效落实的重要依据。但是剖析我国财政税收工作滞缓的原因发现,正是由于法律的缺失,才导致部分事业单位不具备财政税收工作的开展能力。为此,相关部门应积极建立与完善财政税收相关律法制度,为事业单位的财政税收工作开展提供导向,将此工作快速推进至全新的发展阶段,从而保障国家经济建设工作的高效开展。
为解决事业单位的财政税收对象众多、评价内容过于复杂的问题,可通过统一评价指标的方式保障评价结果的精准性,从而为评价系统的科学与完善构建提供有力支持。事业单位可通过评价指标的规范性提升,化解评价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难题,这也有利于帮助事业单位开拓财政税收工作创新开展的新局面。
财政税收工作的开展可实现事业单位财政管理能力的提升,也可减少贪腐问题的发生率。要确保财政税收工作价值的最大化展现,必然要对当前财政税收工作的评价内容进行拓展与补充。应将与之相关的其他因素囊括其中,从而提升评价结果的客观性。此外,还应立足事业单位当前发展实际,结合财政税收工作需求合理建立绩效预算评价模式,将陈旧过时的财政收益评估方式进行摒弃,在先进的科学技术支持下,利用新型评价方法,通过丰富评价内容,获取到更加精准与全面的评价结果。
事业单位的财政税收评价结果是否具有权威决定着财政税收管理效果,若是评价指标缺乏科学性、评价内容过于片面或不够精准、评价方式缺乏规范性,或是缺少专业性评价人员,必然难以体现出评价结果的客观性与全面性,会降低评价结果的权威性。基于此,事业单位应对财政管理的评价方式进行优化,引入平衡积分卡等新型绩效管理系统,将战略制导方式融合于事业单位财政税收管理工作当中,确保得出更加科学与权威的评价结果。
由于事业单位不同,其所应用的财政税收评价系统具有不一致的特点,并且评价的内容及评价重点均有一定区别。要达到财政税收高效与科学管理的目标,必然要强化财政税收知识基础、转变对财政税收工作的态度,还应加快财政税收相关政策法规建立的完善性、制定与应用规范化评价指标、扩充与完善评价内容。此外还应通过新型绩效管理系统的引入、提高评价结果的权威性,确保财政税收管理工作价值的最大化展现,加快事业单位的发展步伐,保障社会及经济的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