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转红
(广西民族大学 外国语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6)
黑人形象是美国文学讨论的焦点之一,随着社会的变革,美国文学作品中的黑人形象经历了一系列嬗变:从被奴役、被压迫的无奈的逆来顺受者,到有独立自主意识的觉醒者,再到反对种族隔离与歧视、积极争取民主权利的社会运动参与者。这些改变得益于黑人的抗争和美国文坛为了扭转黑人形象和命运发出的声音。其中,美国歌手诗人鲍勃·迪伦用诗歌的方式展现了当时社会中黑人的形象,推动了民权运动浪潮,为社会变革带来了可能性。
《只是棋局里的一枚卒子》《埃米特·希尔之死》和《海蒂·卡罗尔孤独地死去》是迪伦为数不多的为黑人而作的作品。三首诗均源自真实的社会事件,反映了美国20世纪五六十年代黑人的境遇。
1.麦迪加·埃文斯:“国王”般的民权斗士
麦迪加·埃文斯是美国有色人种促进会密西西比州的土地秘书,知名的非裔民权人士,长期受到恐怖威胁,于1963年6月12日被刺杀身亡,凶手逃脱定罪,直到几十年后新证据的发现凶手才被审判,于1994年伏法。《只是棋局里的一枚卒子》是针对黑人麦迪加遇害一事写的抗议诗。
诗歌第一节描述了一起看似普通的凶杀案:“灌木丛后方射出的一颗子弹”“一把枪柄”预示了不为人知的阴谋;“一根手指”“两只眼睛”这些描写凶手的词作主语,被放在施动者的位置,突出凶手的主动,反映凶手作为施暴者策划和实施了阴谋。而黑人麦迪加作为受害者形象,被放在宾语位置,“……取了麦迪加·埃文斯的血”“……朝向他的名字扣下扳机”“……瞄准一个男人的脑后”,说明他作为被害人的被动地位,对暗藏的危险一无所知。
诗歌从第二节开始追溯麦迪加生活的社会背景和被害主因:第一,黑人自出生伊始受种族偏见和歧视,白人“比他们命好,生下来就是白皮肤”。第二,社会资源分配不公,白人“得到的比黑人多”。第三,社会机制固化种族歧视,维护白人利益。学校是神圣的教育机构,但学生从上学起就被灌输和固化种族偏见;政客代表权威的政府形象和立场,对歧视加以盖章认定,“假借黑鬼的名义/获取政客的利益”;军、警和司法等维护公平和正义的机构在种族平等方面有失偏颇,“法律与他同在/为了保护他的白皮肤/维持他的仇恨”。第四,种族冲突时有发生,白人“被教导如何成群结党/自背后开枪/紧握拳头/将人吊死,处以私刑”。可见,麦迪加的死不是偶然的、普通的刑事案件,而是整个白人社会精心设计的棋局。他的形象此时逐渐清晰起来,他是一个自出生到死长期遭受歧视和不公待遇的黑人。
全诗共5节,52行,直接描写麦迪加的诗句仅有3行(第1、44、45行),诗人对他形象的塑造隐身于对白人的描述中。一方面,透过对白人社会及凶手大篇幅的描写来反衬黑人遭到挤压、迫害和无生存空间。另一方面,通过褒贬的对比,诗人把麦迪加比作国王,使他“国王”般的光辉形象受到崇拜与褒扬。白人被诗人认为是玩弄人于手掌的人、获取和维护利益的政客、无名的卒子、“栓了链条的狗”、自背后开枪手段残忍的杀人犯,受到鄙视、唾弃与抗议。透过白人及政客阴险狡诈的、丑陋的形象来反衬黑人麦迪加为自由和平等献身的英雄气概。值得注意的是,在读者未知麦迪加民权斗士身份的认知背景下,这种“国王”般的英雄形象的架构会略显突兀,毕竟在有限的诗歌空间,从第1行刻画的普通的受害者跳跃到第45行的英雄形象,中间的过渡所提供的文本信息有限,读者需要很多的篇外语境信息去补白。
2.埃米特·希尔:被暴虐至死的悲剧少年
《埃米特·希尔之死》是以密西西比州14岁非裔美国少年埃米特·希尔被暴力虐杀的真实故事为基础创作的第一首抗议诗。希尔的形象是有争议的,据说,1955年8月,来自芝加哥的希尔在密西西比州访亲时,在杂货店对着已婚的白人妇女卡洛琳·布莱恩特吹口哨,被认为是在调戏女店员,这成为几天后他遭到绑架和暴虐的原因。在陪审团看来,两名白人凶手虐杀希尔是无罪的。而诗人笔下的希尔是一个“可怜的”彻底无过的人,是被施暴者毫无理由虐打至死的,“他们说有正当的理由,但我不记得是什么”,[1](P46)他的经历是“凄惨的悲剧”。因此,诗人被认为有美化黑人形象之嫌。毋庸置疑的是,诗人对黑人的立场和态度是非常友好的。
诗人在第一节用“年轻的男孩”描述14岁的希尔,突出他青春年少、不谙世事,也似乎在为他作辩护。“踏入”“凄惨的悲剧”蕴含着迪伦对他命运的惋惜。诗歌第二、三节描写了少年遭受的虐待和痛苦,“拖到谷仓里将他毒打了一顿/他们折磨他,用尽邪恶的招数……/谷仓里声声惨叫,街外阵阵大笑”“滚他的身体”“血红的雨”“把他扔到河里淹没他痛苦的尖叫”。诗人用对比的手法突出希尔无力反抗的凄惨形象,两名凶手的行径类似美国极端种族主义组织三K党,通过暴力实施私刑和极端手段来宣告种族歧视的胜利,他们“从杀虏中和看着他慢慢死去得到乐趣”,然后在陪审团的无罪宣判后“微笑着走下法院的楼梯”。
希尔的悲剧形象还在于“审判是个玩笑”。在现实中,根据当地陪审团成员挑选规则,由于没有黑人登记为选民,最终陪审团全部由白人组成。陪审团没人在意他的基本人权和死亡,即便“高呼审判的抗议声”不断,也未能改变他在庭审中得到公正对待的结局。诗歌第四节至第七节把他的悲剧归根于美国社会严重的种族歧视观念,“希尔的尸体还浮在歧视黑人的南方水土上”,人们对种族偏见的漠视,“双眼被死人的泥污蒙蔽了,你的心满是灰……”,以及种族歧视的极端分子,“这类行径仍存在于幽灵般的三K党”。
3.海蒂·卡罗尔:社会底层的边缘人
《海蒂·卡罗尔孤独地死去》描述了挣扎在社会底层的黑人妇女海蒂·卡罗尔,她具有社会对黑人的传统印象:第一,生活贫困。海蒂“生了十个小孩”,[2](P49)家庭负担沉重,养家任务艰巨;她51岁,处于劳动力退化的年龄。现实案件起因是因为在酒店的舞会上白人威廉·赞津格嫌她上酒不够快,辱骂并打伤了她。第二,身份低微。由于海蒂缺乏良好的生活和社会背景,只能做端盘子、倒垃圾的厨房女佣,从事最不起眼的工作,是社会的边缘弱者。相反,24岁的凶手出身富裕家庭,亲戚在当地政界位居高官。第三,没有话语权。社会地位低决定了海蒂的人生状态。生活中,她“从未坐上餐桌的一端/甚至不曾跟用餐的人说话”。而警局里凶手“对自己的行径的回应是耸肩/咒骂和讥讽,他的舌头不停叫嚣”。第四,无力反抗。海蒂性格温和,生前她不具备反抗白人种族歧视和阶级偏见的能力,她从未对威廉做过任何事,“却被一记重击杀害,被一根手杖击毙”。第五,没有人权和尊严。诗中海蒂被杀“没有缘由”,凶手“恰好心血来潮,没有预警”,对人命不以为意。第六,得不到平等、公正的待遇。海蒂无辜死去,威廉被列为一级谋杀嫌犯,被拘几分钟后被保释,最终仅被判六个月监禁作为“严厉”的惩罚。白人体制下的司法像凶手威廉一样,无视黑人平等的权力。
诗中黑人海蒂和白人威廉的形象落差建立在种族歧视环境下的种族心理和发展失衡上。威廉不可一世的心态、举止和形象建立在优越的经济基础和社会背景上。他用“戴钻戒的手挥转手杖”杀死了海蒂。钻戒和手杖代表财富和权势,“手杖腾空飞越”是种族阶层心理力量的抗衡。处于弱势的海蒂只有恐惧。“将耻辱哲学化且批评所有恐惧的你/把帕子从你的脸上拿开/现在还不是流泪的时候”,这似乎是黑人群体抗争意识觉醒的宣告,但法庭上的抗争并没有迎来平等和胜利。第45行“噢”代表了对人们抗争过后得到不公正审判结果的惊讶、痛苦和醒悟,“将耻辱哲学化且批评所有恐惧的你/把帕子深深埋进脸里/因为现在该是流泪的时候了。”最后,诗人只能用“lonesome”来形容海蒂的心理状态和命运。黑人不被社会接纳,被隔离、被歧视、孤立无援。作为边缘底层人,连基本的人权都得不到尊重,死也是孤独的,生命得不到共鸣。
诗人抛弃种族偏见和歧视,从白人视角关注黑人问题,为黑人发声,这与他生活的经历不无关系。
1.受儿时经历的影响。迪伦早年被限制的族裔经历是后来他同情受种族隔离和歧视等不公正待遇的黑人的原因之一。迪伦出生于美国明尼苏达州的犹太人家庭,当时希宾人歧视外来族裔,犹太家庭被排斥于主流之外。因此,儿时的迪伦经常与穷人的孩子打成一片,嘴里满是“黑话”;在学校也是过着边缘的“隐形人”生活。后来迪伦对社会低层人士的同情大概也源于这一生活经历。20世纪50年代是摇滚发展的时代,此时的迪伦早早接触了黑人音乐,他常收听密西西比河沿线的外地电台播放的布鲁斯和摇滚乐,[3](P85)他还演奏过猫王埃尔维斯·普雷斯利的音乐。猫王这种打破种族隔离制度的限制,用黑人音乐演绎摇滚歌曲的方式,受到当时包括迪伦在内的许多白人青年的推崇。
2.受自身叛逆性格的影响。迪伦认为自己生在错误的家庭,有着错误的名字,于是把本名罗伯特·艾伦·齐默曼改为鲍勃·迪伦;他大一辍学到纽约追逐音乐梦想,并对外宣称自己是孤儿;他喜欢弥尔顿的抗议诗《皮埃蒙特大屠杀》,[4](P41)但不认为自己是抗议歌手,他热爱反叛歌曲,认为反叛是鲜活的、好的、值得尊敬的;[4](P86)他甚至拒绝出现在诺贝尔颁奖典礼上。这种骨子里的叛逆精神诠释了身为白人的他为何会脱离主流白人群体,同情支持黑人。
3.受周围人的影响。伍迪·迦思礼的人生态度,对音乐的态度、创作主题、音乐风格等都深深地启发着迪伦。在音乐方面,伍迪认为音乐可以记录社会现实和改革,可以作为阶级抗争的武器,他竭力用音乐消除歧视,倡议平等,鼓励人们寻找尊严和力量。他曾说过:“不论你是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肤色,我就是要唱出这些歌让你对你自己和工作充满骄傲。”[5](P89)在创作主题方面,伍迪一生创作了许多抗议歌曲,刻画了底层工人阶级的困顿与黑暗,如伍迪创作了抗议国歌《这是你的土地》(This Land is Your Land),而迪伦也创作了在民权运动中广为流传的抗议国歌《随风飘荡》(Blowing in the Wind)。迪伦认为伍迪的歌唱响了人性,唱出了平等的美国精神。
另外,迪伦关注黑人问题与当时的女友苏西也有一定关系。苏西是“红尿布婴儿”,父亲是共产党员,也是一名工会领袖。[6](P29)苏西深受父母政治信仰的影响,对政治运动很积极,高中时曾拿着禁止核弹的请愿书去征集签名而被留校察看,[6](P48)也曾为结束种族隔离的民权运动募捐,多次参与街头示威、静坐、抗议、游行。苏西和迪伦于1961年相识,1963年分手。在此期间,迪伦变得政治化,为争取种族平等大会举办过一场公益演唱会,[7](P147)并参加了1963年向华盛顿自由进军的集会。[7](P183)另外,他还写了不少抗议歌曲,《埃米特·希尔之死》就是当时为美国人权组织“种族平等协会”所作。[8](P52)迪伦在政治或社会事业方面从未表现出太大的兴趣,也很少参与政治事件,而苏西强化了他的社会政治意识。
4.受到社会运动的影响。作为二战后一代,迪伦的叛逆主要源自美国当时盛大的民权运动和反文化运动的影响。1952年,艾森豪威尔颁布法案宣布消除军队中存在的种族隔离。[6](P41)1954年,美国最高法院对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局案作出裁决,宣布在学校中实行种族隔离行为违宪,终止学校里长久以来的种族隔离制度。然而,南方部分政客依然反对种族融合,动用警卫队阻止黑人学生入校。因此,民权组织分别在1958年、1959年和1963年发起了“争取种族平等”游行、“为无种族隔离学校”游行、“为工作和自由:向华盛顿进军”游行。其中最著名的是1963年的民权游行。马丁·路德·金在集会上发表了《我有一个梦想》的演讲;彼得、保罗和玛丽组合(Peter,Paul and Mary)演唱了《随风飘荡》。[1](P141)这次集会迫使国会通过了《1964年民权法案》,宣布种族隔离和歧视行为违法。[6](P58)20世纪60至70年代,美国年轻一代掀起了一系列抗议主流社会价值、制度、秩序和文化的反文化运动,如校园民主运动、妇女解放运动、黑人民权运动、反战和平运动、摇滚乐、嬉皮文化和自我主义复兴等。迪伦是这场风暴的中心人物之一。
5.受布鲁斯音乐的影响。布鲁斯起源于非洲,美国南北战争后发展成为底层美国黑人奴隶的圣歌、赞美歌、劳动歌曲和颂歌;20世纪20年代,它逐渐在美国兴起,与福音歌、爵士钢琴等黑人音乐被统称为种族音乐。1942年至1945年美国《公告牌》将此类唱片称为“黑人区热歌检阅”;直到1958年,人们才用“节奏与布鲁斯”的称呼取代了“种族音乐”。[7](P31)迪伦自少年时就对布鲁斯音乐产生了兴趣,1962年发行的首张唱片就带有浓厚的乡村布鲁斯色彩,在他后期的音乐中也有迹可循。
综上所述,童年的经历、天生叛逆的性格、恋人和师友的影响、社会运动的召唤以及对黑人音乐风格的关注,促使迪伦脱离当时社会白人一贯的种族歧视立场,形成对黑人友好的态度,用同情的视角和态度探讨黑人生存问题。
较其他作品而言,迪伦笔下的黑人形象看似扁平、不立体、不饱满,主要表现在:其一,诗人不像其他作家那样用大量篇幅、正向大肆地叙述黑人事迹,刻画黑人性格和经历,塑造和突出黑人形象;而是仅用寥寥数语代入话题,很容易让人觉得是一笔而过、刻意忽略。其二,黑人不作为诗人写作的中心却是重心,三首诗中对黑人的正面描写均仅有数行。诗歌更像是为抨击黑人事件背后的社会机制和根源而作。其三,黑人形象隐身于对白人形象的详细描写中,透过白人一举一动来反观和反衬黑人。然而,从诗歌叙述的内容来看,诗人笔下的黑人和其他作家一样多样化,人物描写有为自由平等而献身的勇敢的英雄形象,有界限模糊的有争议的悲剧人物,也有挣扎在社会底层的可怜的边缘弱者。读者在有限的诗歌篇幅中,依然能透过对黑人形象外表的描写深入到内心,感受到他们情绪和心理的变化。从这方面来看,诗人笔下的黑人实际上是饱满的。因此,无论从创作手法还是表达内容来看,迪伦诗歌中的黑人形象都是别具一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