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友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马克思主义与通识教育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70)
课程思政教育思想伴随着我国部分高校全课程育人机制的出现而产生,其宗旨是把所有课程的价值引领功能发挥出来,构建多角度育人模式并产生以点带面的成效。现在学界对课程思政教育思想的界定已接近成熟,主要集中在生成机制、概念界定、意义阐述、实践活动和教师角色等方面。综合学者们对此问题的研究,可以将其表述为:课程思政教育作为一种创新教育理念,是对各类课程思政理论教育资源的充分发掘,在此基础上,以全局的视野设计思政理论课、通识教育课及专业教育课“三位一体”的大思政格局,从而推动各专业的教育教学以马克思主义思想方法论为依托,寻求与思政理论课共存并行、互相配合的路线,进而实现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的有效融合。然而,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育现在仍处在发展过程中,对存在问题的认识及理论的归纳仍有不足,还需要教育者作进一步的研究。因此,本文在教育学视域下对课程思政教育的内涵及现实价值作进一步探究,试图为课程思政的实施提供理论支撑。
现代教育学理论认为,教育的本质是促进个体本性的完整、自由和协调发展,其主旨是价值引领、德性培养、知识传授及文化延承。课程思政教育使高等教育遵从教育本质,注重主体性教学,即在教育实践过程中有意识地培育受教育者的主体意识,发挥其主体性作用,同时也要注重教育者对其产生的影响。本文将从课程思政教育的理念、目标、培养模式及衡量标准等方面来认知和领悟其丰富的内涵。
课程思政教育理念是指导思政工作的基本原则。课程思政教育是对受教育者的独立人格及尊严的尊重,它所追求的目标是受教育者的自由全面发展。因此,课程思政教育是以人为本思想的外在表现。一是价值引领是课程思政教育培育主体性人格的核心内容。课程思政教育以塑造受教育者的主体性人格为目标,利用能够培植理想信念、政治信念、社会使命的知识内容,培养受教育者断事析理、是非分明的能力,使其在面对复杂的社会现象时能够进行恰当的价值选择,从而达到教授知识与价值启迪的协同统一,改变了思政课程与其他课程各行其是的现象。二是心理素质是课程思政教育培育主体性人格的主要构成。心理素质是个体对自身处境及彼此之间相互联系的适应程度、自制能力及待人处世的作风和素质。[1]课程思政追求受教育者的全面发展,在实施过程中,教育者通过观察受教育者的心理状态识别其心理,从而对受教育者进行正确引导,支持其坚定自信心、自尊心,鞭策其提高思想品德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激发其提高认识、改造思想、接受教育,发挥课程思政完善受教育者主体性人格的基本功能。三是主体意识是课程思政教育塑造主体性人格的首要因素。主体意识是受教育者对其自身的主体地位、本领及价值的积极意识,还包括其对自然界、人类社会及受教育者自身的认知和变革意识。[2]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学生的发展问题、主体性发挥问题越来越具有现实意义。课程思政教育能够帮助学生实现个人认知、情感和行为上的发展,从而使其确立主体性地位的观念,进而自觉树立起主体性意识。四是人文情怀是课程思政教育培育主体性人格的体现形式。课程思政按照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充分发掘各类课程中的德育资源。高校的隐性课程隐含着科学、人文等精神。科学精神赋予人以理性,人文精神赋予人以悟性,人文精神规范科学精神,并以科学精神为基础。在专业课程教学中融入或发掘价值资源,让受教育者于此获取真切的生命体会与理性认知,把人文关怀置于理智的起点之上。通识课程和思政课程在培育人文情怀等方面存在必然的相关性。由此可见,课程思政教育对人性和人的价值给予充分的肯定和张扬。
主体性是人的固有品质。人的主体性理当于学校教育中获取足够的表现。“教育活动的主要成就在于推动受教育者的主体性的发展,从根本上说,教育活动必须完成对学生的主体性的培育。就生成意义而言,教育的意义在于受教者主体性的对象化;就操作意义而言,教育的意义在于人的主体性的社会化。”[3]教育的目标既要关注社会发展的整体需要,又要关注个人的发展诉求。课程思政教育就是在充分发掘各个学科中潜藏的思政内涵的基础上,调动受教育者主体的参与性和自觉性,推动其个人的主体性发展。因此,课程思政教育必然要肯定受教育者拥有的主体性特性,并在课程建构、教学行为的组织等环节均要顾及受教育者主体性的发挥,有意识地培育其主体性人格的养成;同时要意识到学生主体性发展并不是开展外在的压迫式教育,而是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学习各类知识,并带领学生将外在知识内化为个体知识,不断提高学生的思想品质和政治素养。
课程思政教育的目的是使受教育者逐渐获得主体的能力和权利。所以,受教育者的主体性程度,既是课程思政教育顾及的要素,又是其培育的目标。而且受教育者主体性的发挥和培育是互相辅助的,教育者既要重视受教育者已有的主体性意识,又要引领和培育其主体性正常发展。
教育模式是指在一定教育理念指导下,为达到预定的教育目标而建立起来的相对稳定的教学程序和其实施方案的策略系统。[4]在教育过程中,传统教育理念认为学生只是被动接收知识的客体,是施教者教育的对象。这种传统的教育模式抹杀了学生个人的独立见解和创新能力。
人本主义教育认为人拥有自主性与选择性,是充满创造性和无限发展可能性的个体,所以,应充分给予人在价值与尊严上的尊重,充分信任人的自我教育能力,并应创造良好条件促进自身潜能的实现。建构主义教育注重从个人层面描述学习和认识的本质与活动机制,着眼于学习者个体怎样建构认知领域或情感领域的信息。
课程思政教育采取人本主义教学模式或建构主义教学模式。前者强调个体在教学中能充分调动主观能动性,实现差异化教学;后者强调个体以自己方式通过别人的帮助,建构对事物的理解。因此,在课程思政教育实施过程中,也从某种程度上反映出学生的独立思考、自主学习、主动发展、自我评价的主体性本质。课程思政教育是一种主体性教育,通过这种教育理念的指导,能够培养学生充分发挥自身的能动性,成为具有能动性、自觉性、自控性的社会主体。
发展性评价在尊重人的主体地位和人格的基础上,关注着被评价者的未来和发展,通过塑造评价对象的主体意识、参与意识和创造精神,最大限度地实现每位个体的自我价值和潜能开发。[5]课程思政教育改变了过去单一的、重视教学结果的评价体系,优化和健全了课程评价体系,建立了发展性评价体系。具体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是课程思政教育理念下的评价体系以过程为导向,重视学生在课程思政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改变,从而有利于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引导学生在高等教育课程中注重个体的过程发展,进而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和良好品质的形成。二是课程思政教育的核心是立德树人,其评价的内容倾向于课程的职业道德、人文素养、社会责任,学生对学科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及其未来的职业选择。这样,课程思政教育通过多维度评价,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推动学生全面发展。
人的发展是教育活动的根本价值所在,其主要为人的主体性发展。从思政课程到课程思政的转变,代表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理性回归,是一种更加注重教化和引导学生自我教化、自我成长及自我发展的转变。因此,课程思政教育理念对于实现主体性发展目标、促进受教育者全面发展、树立新型教育观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马克思指出:“首先应当避免重新把‘社会’作为抽象的东西与个人对立。”[6]教育作为培养人的社会实践活动,能够直接作用于人,培养人并促进人的发展;而正是有了它培养人的功能,才有了它社会功能的存在。教育对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是间接的,是通过对人的培养来实现的。在一段时期内,我国教育忽视了人在教育中的主体地位,越过其促进人的发展的功能,而于教育的社会功能上着力,把学校教育单纯地作为为社会政治经济服务的工具。由于教育育人功能的缺失,教育很难实现促进社会发展的功能。
课程思政以充分发挥受教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目标,来推动社会各方面要素和谐发展。显然,课程思政教育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教育理论的集中体现。课程思政教育理念,充分重视教育发展人的直接功能,并带动教育发展社会的间接功能,将教育发展人与发展社会的两种功能统一起来,以培养拥有鲜明个性和主体性的主体人才,来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让学校教育回归大学主体、回归教育本性,让高等教育可以遵循教育规律来办学,为社会发展提供时代所需的人才支撑。
人的全面发展与人的自由发展是一致的,全面发展的人其个性和主体性应当是充分发展的。毛泽东在谈及人的发展时强调,社会主义学校教育必须让“受教育者于德、智、体等多方面生动活泼地、主动地发展”,培养的人应当是“做新社会的新主人”。[7]大学是学生个性塑造与心理转变的关键阶段,是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重要时期。在这一时期,学校教育对学生三观形成的影响尤为重要。课程思政的基点是要培养学生的主体性,培养学生的独立思维能力,使大学生获得全面发展。因此,以课程思政理念为指引,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目标,打造教育新格局,能够使学生既能拥有个人的独创和自由的发展,又能实现个人的全面发展。
传统教育作为一种社会意识,是指在中国几千年封建礼教影响下,长期、普遍存在于我国教育实践中的、具有诸多陈旧弊端的教育理念与教育模式。例如,传统教育的教学模式更偏向于教科书知识的系统灌输,并不重视启发学生自我思考、自我探索,教师通常将学生当作接收现成知识的容器,而不将其视为可以选择、可以独立探究的主体;在教与学的关系上,也更偏重于教的研究,而忽略学的研究;在学生思维的培养上,注重学生求同思维,忽视求异思维。传统教育模式不仅造成了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的缺失,还在培养人的人格和主体能力上缺位。所以,必须对传统教育进行改革,树立新型教育观。课程思政教育理念要求达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从而将受教育者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充分调动起来,塑造其主体意识和主体能力,进而培养其主体性道德人格。
课程思政教育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主体性发展观念,是教育本性的回归。在坚持以人为本教育理念的基础上,积极推行课程思政、提升学生德育发展的同时,需始终把大学生主体性发展作为课程思政的目标,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性,促使学生更加全面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