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燕 广东澄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化不断深化改革,第三方支付、网络 P2P 借贷、众筹网站融资等互联网与传统金融业务的融合呈现出爆发式的增长态势,促进了互联网金融业务新模式的迅速发展。近年来互联网金融一直是一个热门话题,互联网的虚拟性与开放性使得整个金融市场的进入壁垒大大降低,使金融服务产品的种类得到丰富,催生了互联网时代的金融新形态。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为储户提供了多样化的贷款和投资渠道,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客户群体,弱化了商业银行作为金融市场中介的职能。这对主要以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来赚取利息差为经营模式的传统商业银行体系的稳定性造成了巨大冲击。
传统的金融机构一般门槛较高,传统银行业的业务基于对业务风险及收益的考虑,一般倾向于面向信誉更加有保障的大中型企业和高收入群体,提供一种“差异化”的服务,但是互联网金融的业务模式一般进入门槛较低,更加大众化,倾向于吸引被传统金融业忽略在外的底层客户链条,例如融资较为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被忽视的普通群众,吸引和积累了众多客户资源。
一方面由于互联网金融融入了互联网信息技术,可以利用大数据和编程等工具快速地进行信息处理和需求匹配,便于刻画用户画像,有助于迅速高效地撮合互联网金融业务,并且可以弥补传统金融时间限制和空间限制的问题,跨越地域,提供 24 小时系统服务;另一方面相对于传统银行业复杂的手续和流程来说,互联网金融的业务操作较为简洁,不需要过多的审批流程,也可以节省大量的业务时间。
互联网金融的成本相对传统银行业的成本较低,如互联网金融多以线上模式为主,成本主要集中在大数据的开发和维护以及平台的研发创新,而传统银行业多以线下为主,网上平台为辅,则需要支出大量的人力成本和柜面租金,因此在成本上互联网金融较之传统银行业要低,相对应的也会降低自身提供的互联网金融业务的融资成本。
在互联网金融的作用下,金融机构的运行效率得到了明显的提高;同时使金融机构内部的部门整合速度加快。在盈利业务方面,溢出效应在美国金融市场上显著地体现了出来。互联网金融短期内不会动摇商业银行传统的经营模式和盈利方式,但从长远来说商业银行若想获得新的发展,应大力利用互联网金融模式。
技术溢出理论,认为通过竞争、示范、人员流动等效应,互联网金融大大促进了商业银行产品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但对于互联网金融技术溢出的能力吸纳性随着商业银行类型的不同而存在着差异性。基于 MOA理论分析认为,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创新绩效的影响存在着明显的正向相关性,且在互联网化的作用下,商业银行创新绩效主要来自中间业务收入的贡献。
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使得传统商业银行中的大量客户逐渐朝着互联网金融领域分流。以第三方支付为例,众多第三方支付的发生,其本身是商业银行应当承担的网上支付业务,但现如今却变成了由第三方支付组织承担的业务,这就使得商业银行无法在第一时间掌握客户的资料,商业银行的支付业务逐渐进入了被边缘化的困境。而且随着电子支付在互联网金融领域所占据的份额越来越多,也要求银行在支付领域开放更好的客户,提供更多的系统接口。此外,相较于传统的商业银行来说,互联网金融在发展时更加重视客户的使用体验,其在推出各项金融业务时更加灵活多变,能够满足不同群体的金融需求,因此客户的黏度更高。互联网金融发展期间其所具有的开放性、包容性以及大众化特性使得客户得以参与到产品设计和服务中,但是传统商业银行内部的渠道,却还处在相对比较封闭的状态,这也是传统商业银行的客户流向互联网金融的一个重要原因。
商业银行应该尽快提升短板,重视客户体验,将其价值实现建立在用户价值实现之上,深度分析用户需求,在保证用户稳定收益的基础上,开发多元化的创新产品。打造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模式。互联网金融所具有的便捷性与大众性特点,是其能够吸纳诸多客户的关键所在,而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其在相关领域显然是有所欠缺的,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其在办理许多业务时,必须要客户亲自前往现场,而且部分商业银行在节假日时还会休假,但是互联网金融却可以说是24 小时无休的,客户只要拥有网络就能够办理相应的业务。所以说,商业银行应当高度重视客户体验,争取打造出以客户为中心的业务经营模式。
商业银行应打破传统银行的垄断格局,凭借自身海量数据资源、信息及征信体系完善的优势,实现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强强合作,构建业务资源和客户信息的共享平台。在“互联网 +”的大数据时代,人们工作、消费趋于网络化和虚拟化,商业银行应主动进行产品创新,改革经营模式,实现产品和服务的虚拟化、多元化,增强客户粘性。
综上所述,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步伐也越来越快,我国商业银行要想顺应社会的发展,跟上社会发展的脚步,提升自身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