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文章针对目前大学生存在的法律知识欠缺且未形成系统,学习法律途径有限,对法律现象的关注碎片化、主观性强,不具备实际应用法律的能力等问题,在分析其原因的基础上,提出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具体途径:营造法律氛围浓厚的校园环境,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要有机结合,改革法律基础课程,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与实践。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培养
[中图分类号] G64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21)12-0143-04
一、法律意识的含义
法律意识从字面上看,是人们对法律及法律现象相关的各方面知识、观点和心理态度的总称。法律意识作为一种观念的法律文化,对于法律的制定和推行是非常关键的。高校应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要求他们从法律的视角审视各类问题和现象,用法律作为衡量事物价值的標准,做法律知识的拥有者、法律文明的传播者、法治理念的践行者。
二、对普通高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的调查及问题反映
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树立和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从而让大学生健康成长,对加强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有积极的影响。近年来,一些大学生犯罪案例和校园诈骗事件,折射出部分大学生法治教育的不足,暴露了部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缺失:其法律素养难以与其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相匹配。为了解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笔者展开了抽样问卷调查,内容涉及大学生对现行法律的态度和要求、对自身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及法制观念等。问卷调查以不同专业的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为总体,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发放问卷,收回有效问卷40份。笔者针对其中典型及突出的问题,做出概括如下。
(一)法律没有真正为大学生所信仰
在“对国家法律体系是否有了解”一问中(见图1),参加调查的大学生主要集中在“略有了解”和“不了解”两个层次,占比高达95%,而“非常了解”“比较了解”的学生仅仅占比5%;在被问到“是否认为在非法学专业开设法律必修公共课有必要”时(见图2),45%的学生认为虽有必要但可能作用不大,并不认可大学生能通过法治教育真正增强法律意识。由此看出,大学生对待法律是一种模棱两可的态度,并非完全不知其重要性,但没有树立知法学法责无旁贷的坚定信念,没有因真正的法律信仰在心中产生认同、信服、敬畏、尊崇等情感。
(二)法律知识欠缺且未形成系统
权利和义务作为法学的基本范畴之一,是法律规范的关键和核心,正确清晰的权利义务观念是法律意识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然而调查显示,55%的学生并不明白权利和义务的界限,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见图3)。毫无疑问,这阻碍了大学生权力的行使和义务的履行。更有甚者认为“人的行为只需靠道德的约束”,对权利、义务等法律的保障和调控不以为意,这可以看出部分大学生对法律知识掌握得不够牢固。依据调查对象法律知识储备的分布情况,还能看出另一个问题,即大学生囿于自身的实践经历,对现有法律知识掌握得较为片面和零散,如偏向于对宪法、刑法、婚姻法的了解,但对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部门法不甚熟稔(见图4)。
(三)学习法律的途径有限
梳理图中数据,可以发现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主要来自于对新媒体所传达信息的接收,通过学校理论课程所学的甚少。众所周知,新媒体具有共享性、高效性、多样性的优势,互联网时代主流信息传递平台的应用业已成为普遍现象和流行趋势,然而我们不能断言这样的途径没有弊端。网络信息驳杂、良莠不齐,大部分大学生没有足够的判断力来识别、筛选和消化正确的、有益的法律知识。如此一来,学校的教育对于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就显得尤为重要。然而现实是高校开设的课程,尤其是针对非法学专业学生开设的课程,对法律学科的重视和投入远不如政治学科,而一些照本宣科式的灌输教育更使法律教育效果大打折扣。
(四)对法律现象的关注碎片化、主观性强
调查发现,由于在获取和处理信息的时候,主要依靠想象和直观的价值判断,缺少事实和专业判断,多数大学生没有明确的接触法律现象、吸收法律知识的目的,对于法律热点问题只有一时的关注,仅限于有一个大致的印象,看待法律问题的视角也并非全面客观。
(五)不具备实际应用法律的能力
高校开设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涉及法律的基本知识,所以我国的大学生拥有一定的法律基础,但是很多学生仍然不知道如何利用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图7所示,当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虽有95%的人会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往往不是通过法律途径:一是通过自己的妥协或是找关系达成和解,这体现出一种忍气吞声、息事宁人的态度;二是找到亲属和朋友以暴制暴,这更是一种违背法律精神,甚至触犯法律底线的方式,并不可取。
三、问题成因分析
以上调查显示出的问题并不是一些偶然现象,其背后的成因也是复杂多样的。追根究底,这既有大学生的自身原因,也有外界环境影响的原因。
从大学生自身的情况来看,一方面,进入大学后他们的生活节奏、自我评价模式和人际关系处理方式都发生了巨大的转变,这使得大学生对社会环境有了更深刻的感受,经济、学习、就业上的各种选择也蜂拥而至,随着心理压力的不断积淀,部分学生可能会感到无所适从,表现出自我、随意的心理状态且无法调适,客观上对法律和制度等规范体系产生抵触心理。另一方面,随着大学生独立意识的增强,其极力想摆脱他人的干涉和约束,不仅迫切希望得到他人的认可,也更喜欢用批判和怀疑的眼光看待周围的事物。但与此同时,他们的世界观、价值观还处于形成阶段,对社会的认识没有达到完善的阶段,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法律教育的效果。
此外,法律意识淡薄与社会环境等息息相关。在激烈的社会竞争和浮躁的社会风气的裹挟中,部分大学生急功近利,没有树立起对法律坚定的信仰。法律信仰有着不同层次的外在表现,不仅要求我们认同法治社会是社会治理的一种理想目标,信服法治是现代社会最适宜的治理方式,更要敬畏法律规则、尊重法律权威。然而,不同于理想的法治社会,长久以来中国其实更是一个人情社会。无论是儒家思想追求的“无讼是求,恕让为先”,以减少法律审判、构建天下大同的和谐社会为最高境界,还是奉行“人情练达即文章”,错综复杂的人情关系织成一张张巨大的网,成为中国法制社会发展的障碍。我们必须指出,在不涉及大是大非的问题上,情感偏向当然应该尊重,但如果涉及法律,就完全是另一性质的问题:在情感与法律起冲突时,法律应该具有至上性、权威性。
四、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必要性
1.大学生就业难是近年来愈发普遍和严重的问题,在严峻的就业形势下,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是全面发展的一种要求和表现,能够增强大学生的竞争力。只有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才能使其更好地保障求职安全、防范就业风险、最大限度地规避劳动纠纷。
2.法律不是为个别的人服务,而是站在全社会的角度,寻求最正确最有效率的解决办法。即将踏入社会的大学生追求成功和自我实现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不应落入“人情”的窠臼,在各种“潜规则”中迷失自我,而应该用法律武装自己的头脑,遵守法律法规,必要时诉诸法律保护。只有如此,才能平衡好公平和效率的关系,实现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最大化。
3.法律意识淡薄导致的过分崇尚权力、忽视义务与责任等不良风气,会严重危害社会的和谐稳定。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使其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权利义务观、法治观,是重塑核心价值观、维护公共秩序、改善社会人文环境的必然要求。
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经济发展上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综合国力已然位居世界前列。但比起经济实力,我国“软实力”的发展似乎相对缓慢和滞后,公民法律意识和国民综合素质等作为“软实力”的重要指标,必须得到足够的重视。社会的健康繁荣离不开法律,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经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共识。大学生是社会主义建设的可靠后备军,是社会群体中的中流砥柱,只有当大学生形成对法治的归属和信赖的内心自觉时,社会主义法治才有坚实的社会心理基础,才能促进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和社会主义司法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五、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具体途径
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需要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和共同努力,大学生自身和以学校为代表的社会力量在其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大学生不仅要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明白底线所在,更要做到知行合一。一方面,大学生要树立以学习知识为目的的良好心態,而不单单是为了应付考试而参与法律课堂的学习,课余时间也可以浏览关于法律的书籍,观看法制节目;另一方面,在主题鲜明的辩论赛、法制演讲、专题讨论、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第二课堂”中运用和检验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理论联系实际,为生活中真正利用法律维护正当权益奠定基础。
高校是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有效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需要教育发挥主导作用,学校理应加大管理和教育力度。
1.营造法律氛围浓厚的校园环境。“久入芝兰之室而不闻其香,久入鲍鱼之肆而不闻其臭”,环境对人的影响和改变是巨大的。学校作为学生最主要的生活区域,如果能营造出重视法律的整体氛围,学生也会在潜移默化中树立起法律意识。首先,在学生工作的开展中应该坚持按规章制度办事的原则,一视同仁,对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尤其是在为学生普遍关注的困难学生认定、量化考核、奖学金评比、党员干部的选拔和管理等问题上。只有这样,才能使广大学生树立起良好的法制观念。其次,学生社团、班级、寝室都是有凝聚力的团体,一定程度上是社会的缩影,应将依制度办事等观念融入社团文化、班级文化、寝室文化的建设中,促进法律意识的渗透,使每一个成员得到法治思想的熏陶。最后,应当设置必要的学生权益维护部门,促进学生增强维权自觉性、提高维权意识,避免学生对法律学而不用、知而不信。
2.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既要有结合,也要有明确的分别。一方面,对大学生的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应当双管齐下,思想道德的教育要紧扣“法治”主题,使大学生树立新时代的伦理道德观念。另一方面,法制教育不能为道德教育所替代,应当科学地构建法律教育课程,创建互动性、实用性更强的法律课堂,提高学生学习法律的意识;完善法律教育考核制度,公共法律课应成为大学生储备法律知识、增强法律观念的重要途径,而绝不应只是获取学分的工具。
3.对法律基础课程进行教学改革。过去灌输式的教育模式是行不通的,落后的教学手段难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不利于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做好本门课程的教学改革,可以从两方面着手。一是改革教学内容。法律学科内容不仅只有被抽取出来的、被系统化的知识要点,鲜活的事实才应当是学习的起点。教师可以选取当前社会上具有一定影响力、受到公众关注的案件进行案例教学,鼓励和引导学生对这些案例进行分析和讨论、发表自己的观点,最后由教师渗透正确的法律观点。二是改革教学方法。除了传统的阅读、听讲、做题等学习方式,学生还应当有概括、推理、质疑的能力。有条件的高校,可以组织学生参与模拟法庭,让学生分别扮演控、辩、审等不同角色,就具体的案例做出合理的分析和判断,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
4.开展多形式的法制教育与实践。充分利用学校公众号、图书馆期刊、校园广播等渠道进行生动形象的法制宣传,强化学生的法律知识,增强学生的法律素养;丰富学生的法律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引导学生的法律行为,让学生学以致用,逐渐习惯于用法律调节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六、结语
法无信仰而不立,无意识而不行。只有强化法律意识才能更好地树立法律信仰,法律也只有被信仰才能被遵守。法律意识不仅影响着个人发展的方方面面,也关乎法治社会的构建。大学生肩负着历史和时代的使命与担当,尤其应当增强法律意识。针对大学生法律意识薄弱的成因,个人和学校乃至于社会都应付出努力,积极培养和有效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加快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进程。
[指导教师:刘旭光]
[ 参 考 文 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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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 明]
[收稿时间]2020-06-17
[作者简介]王翊君(2000-),女,河南开封人,本科,现就读于上海政治学院国际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