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心理分析视角的未成年人犯罪防控研究

2021-01-15 21:06房衍波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关键词:群体犯罪心理

房衍波 王 龙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社会治理是由社会多元主体通过多种方式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其核心是‘人’的问题。”[1]心理学是研究人的科学,其研究目的是对人的思维、意识和行为规律进行解释和预测。所以,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途径之一便是提升心理学知识素养,通过心理引导和干预,提前预防问题发生。

社会治理过程当中,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始终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据统计,2014 年至2019 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84569 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383414 人。”[2]持续多发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使大众关注程度不断提高,也引起了政府和相关领导部门的重视。从心理分析的层面入手,根据发展心理学、犯罪心理学和社会心理学的多种研究结论,分析未成年人的发展特点等方面,了解未成年犯罪的影响因素,可以起到犯罪防控的作用。

未成年人犯罪防控是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表现,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体现。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不仅有助于维护现阶段的社会治理水平,更对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具有长远意义和价值。所以掌握心理分析无论是在直接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方面,还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方面,都有重要意义。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分析解析

心理学的基本知识和研究方法在社会治理应用中起到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管理心理学、组织行为学等方面,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具有相当丰富的应用。在社会治理的应对中,尤为重要的一个层面是对特定个体或群体进行心理分析,以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和方案。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心理分析的应用尤为重要。

(一)心理分析的基本概述

心理分析是建立在生物遗传、环境适应和社会交往的基本逻辑框架下的,是对个人内在需要、思维和行为模式以及未来表现预测的分析与推断。掌握心理分析的基本思路,对判断个人或群体的组织结构、行为动态和做出决策等方面有相当重要的帮助作用。

心理分析不仅能够分析特定现象发生内部初始原因,更能解释心理发展过程与行为的产生之间的关系。通过研究行为产生的心理原因,可以找出行为产生的生物和社会原因。本着现象解释和科学推理的方法,心理分析能够在解释行为原因的基础上,分析行为原因的来源,阐述心理发展的过程。在犯罪防控方面,心理分析可在案例和数据收集的基础上,运用统计分析的方法,对犯罪行为加以分析预测,并提出防控对策。所以,掌握心理分析对分析个人和群体行为的特点、预测未成年人行为的发展以及提出犯罪应对策略都有极大的帮助。

(二)心理分析主要观点和思路

以心理分析的视角看,将人的整体属性分为生物属性和社会属性。社会属性是建立在人的生物属性之上的,也就是说个人所有的社会行为表现的基础,是以生物属性为根本。人的生物属性决定了人的生理物质基础,并且承载着自身遗传特征。所以,个体的生物属性可以影响人的社会行为表现和思维方式,后天社会化对个人的行为和思维又可以进行调整。因此,心理分析不仅考虑个人的社会属性,还需要分析深层次的生物属性。因为生物属性是决定一切需要、基本能力以及行为神经基础的根本因素。

个人的社会行为和表现是评价一个人的客观基础。在心理分析中,人的社会行为基础是个性心理特征和个体需要,这两者是行为的表层原因。进一步对行为进行深入分析,可以得知人的需要和偏好是受到思维模式所限定的。人的思维模式又是成长过程中,由于个人原始行为和环境综合形成的。所以,人的行为根本驱动力来自于本能和需要。根据心理分析的推理逻辑,人的行为最终可以归因为本能和环境相互作用塑造的结果。所以,在分析和评价一个人的社会行为时,需要同时考虑其生物因素和成长环境,这样可以对其进行一个全面的评估。

个人的生物属性决定了行为需要的基本范围,通过与环境进行的适应过程表现出了行为的内核,而社会交流则是个人行为的具体外化表现。通过分析个体在社会中的地位,所在的群体和上升需要,基本可以了解个人的具体行为发展方向。所以,依据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的各种表现方式,可以判断其大体的社会需求,进而分析出今后的社会发展走向和基本表现。

(三)心理分析对提升未成年人犯罪防控的启示

首先,在对个人或群体的基本认识上,心理分析可以帮助社会管理者快速识别出管理对象的基本需求。通过对群体的生物遗传特征进行观察和了解,基本可以获取其大体的需求方向。一般来讲,犯罪人的“体型说”在判定个体生物因素上有较好的参考作用。谢尔登通过对200 名男性未成年犯罪人的观察发现,“未成年犯罪人中具有中胚层体型的人最多,而外胚层体型的人很少”[3]。格卢克夫妇的研究发现,中胚层的少年犯罪人往往具有破坏性、情绪不稳定、容易冲突的特质,使他们更易表现出攻击性行为。科蒂斯的研究则表明,“中胚层体型的未成年人其成就需要和权力需要在三种体型的未成年人中最为强烈;而在中胚层体型的未成年人中,未成年犯罪人的权力需要特别强烈。”[4]这种强烈的成就需要和特别强烈的权力需要,可能会造成未成年人特殊的心理状态,容易产生犯罪行为。因此,应加强对中胚层体型未成年人的引导,“使其旺盛的精力、潜在攻击性发挥在合法的事情上,比如体育竞赛等,通过合法途径的宣泄与努力,满足其强烈的成就需求”[5]。

其次,个人的成长环境是在遗传因素上的后天调整,成长环境又包括自然环境和家庭环境。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实际上体现的就是自然环境对个人的性格特征和行为习惯的塑造作用。在欠发达地区,受环境影响人的认知程度有限,观察和理解外部事物上存在狭隘性;相反,沿海地区的高度交流性,使得当地人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广,视野和思维更加开阔。这也解释了珠三角和东南沿海地区未成年人犯罪多表现为诈骗等各种经济犯罪。此外,家庭环境是未成年人社会化过程中最重要的环境之一,家庭环境对于未成年人人格的形成以及社会化行为模式的养成具有深远的影响。一方面,家庭的教养方式会对子女个性品质的形成和塑造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一项针对未成年人在押人员的调查表明,“66.9%的未成年犯家庭教养方式不合理,是在非民主型的家庭环境下长大的,其中溺爱型的家庭占32.8%”[6]。非民主型的家庭教养方式会使子女树立错误的价值观念,并且易形成异常的人格特质。这些消极影响一旦形成,很难在后期予以改变。另一方面,家庭结构的紧张会导致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人际关系疏远,使未成年人养成孤僻、冷漠的性格,削弱其对家庭的依恋。一旦受到外界不良因素引诱,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考虑个人的出生和成长环境,有助于社会管理者理解其性格成因,进而做出判断和决策。

最后,个人在社会中的交往活动是体现具体行为表现的主要原因。社区、群体和文化特征是塑造个体具体行为表现的社会基础。社区是人们生活的基本环境之一,也是人早期社会化过程中的重要场所。社区对生活在其中的成员尤其是未成年人会产生重要社会认知影响。不良的社会风气和习俗会在社会成员中相互感染,极易诱发居住在其中的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同伴群体会对未成年人产生一种无形的心理压力,迫使处于该群体中的未成年人产生与群体一致的行为。研究发现,“87.3%的团伙犯罪是受未成年人不良同伴交往群体影响的结果”[7]。文化对于未成年人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未成年人的人格以及犯罪原因的影响。“人格的形成过程是一个文化熏陶的过程,犯罪人人格的形成主要是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以及大众传媒中与主导文化相背离的负面文化潜移默化的结果。”[8]而犯罪的文化原因则表现为一定的文化条件是诱发犯罪的重要因素,这其中文化冲突是最主要的文化因素。因此,社会管理者在了解未成年人时,获取其所处的社会群体,对掌握其社会行为表现有较好的参考作用。尤其是在应对特定文化群体时,社会管理者对其文化背景的掌握程度越深,做出应对的决策也就越合理。

二、心理分析在提升未成年人犯罪防控中的应用

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犯罪对社会发展意义重大。未成年人的成长关系着社会未来发展,对未成年人进行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并确保其健康成长,对国家和民族都具有深远意义。然而近年来出现的诸多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引起了大众的广泛关注。2018 年以来接连报道的“湖南弑母事件”、“陕西神木少女事件”、“广西小学生肢解同学”、“大连13 岁男童强奸杀人案”等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事件,都值得社会管理者进行深入的思考并提出相应方案。目前社会各界对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争议讨论愈发激烈,但是要更好的解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不能仅依靠刑罚上的加重,还需要从多方面多角度进行长远考虑,深入理解未成年人成长发展问题特点并进行心理分析,找出适当方案进行防控。

(一)未成年人心理发展过程解析

未成年人的成长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人的行为是早期发展过程中逐渐固定下来的,而思维和行为习惯的养成也主要是在青少年时期。未成年阶段在人的社会化过程中十分关键。从发展心理学的学科角度分析人的行为习惯的养成和固定,可以了解到社会学系和家庭教育对人的早期行为固化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而以人的心理发生发展过程来看,未成年人时期的思维是最佳可塑时期。所以在未成年人时期进行犯罪预防也是成效最好的时期。社会学习理论认为,人社会行为产生的基础是在交往中进行学习和操作行为条件发展而来的。人的社会行为模式形成是通过观察他人的行为和行为结果,并内化到自己的认知图式当中。通过大量的学习和观察模仿,有利的行为会固定下来,存在潜在有害结果的行为则会消退。行为的固定也与人的神经生长过程有关,未成年人时期的神经发育是快速成长状态,所以观察学习和模仿的速度也非常快。这个时期的犯罪防控是对未成年人的观察学习形成固定边界和界限的时期。所以,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和社会实践教育是帮助提前完成这些界限的教育,对未成年人在内心树立法制和社会规范意识十分重要。

(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策略的心理分析

1.树立整体法制观念。调查发现,大多数涉罪未成年人都处于法盲、半法盲状态。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对法律的基本了解。“未成年人正处于个体成长发展和价值观念形成的关键时期,在这一时期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培养他们的法治意识,对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违法犯罪以及推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9]因此,在规范群体意识过程中,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是对未成年人大多数群体进行导向的基本工作。通过集体法制观念的深入确立,依靠未成年人同辈模仿作用,集体内化法制观念,进而提高未成年人对法律法规的认知能力,把法律法规的要求逐渐内化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养成守法的行为习惯。

2.树立良好的榜样形象和奖惩机制。社会学习理论认为奖罚体验以及楷模学习是未成年人学习的两条重要途径。行为的结果是奖励还是惩罚会对该行为的再次出现起到增强或抑制的作用。对于未成年人,如若其在犯罪行为中体验到了痛苦,即使他已学会这种行为也会为了避免惩罚而不再实施。因此,领导者要建立明确的奖惩机制,对于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予以惩戒。此外,社会学习理论还强调观察学习的作用。许多行为的发生是通过观察他人行为而产生替代性学习造成的,且这种替代性学习在社交媒体的图像或语言描述示范中具有同等效率。因此,要注重通过社交媒体树立典型榜样,将全社会对遵纪守法的追崇内化为未成年人自身的观念。同时,榜样的选择要符合时代特性并切合实际,切不能夸大和虚假宣传,否则产生的逆反心理将会全面否定之前树立的榜样作用。

3.关怀边缘弱势群体。社会分层问题是当前社会不可避免的现实情况,处在边缘群体的未成年人在融入主流价值群体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一定的困难。研究表明,“在我国未成年罪犯人群中,主流结构之外的群体往往成为犯罪的高发人群”[10]。“据统计,2014 年至2019 年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的383414 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中,无业人员149188 人,占比38.9%;农民83856 人,占比21.9%。”[2]而通过对城市边缘群体青少年与城市一般群体青少年的对比发现,“城市边缘群体青少年的主观幸福感水平显著低于后者。”[11]所以在边缘弱势群体的特点和其社会需求方面,需要社会管理者进行深入的了解,避免产生孤立和疏远主流价值观的发生。

4.重视重新融入途径的建设。已经出现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在矫正和恢复过程中,需要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犯罪心理分析的评估轴体系认为,个体良好的自我意识是个体亲社会行为的促进力量。然而有些个体既不能正确认识自己,也不能辩证看待周围和社会上发生的事情,形成以偏概全的非理性认知。”[12]因此,在未成年人进行引导和矫正过程中,应当注意对其进行区别对待。在心理分析阶段提到,社会中的特定个人一旦行为固定,存在无法矫正的几率。所以对待未成年违法犯罪人的重新融入问题,应当引入科学的评估机制。通过测试未成年违法犯罪人的心理状态,评估其再次走向犯罪的风险,进而根据其风险程度进行相应的心理干预,以实现对未成年人利益的最大保护。

三、提升未成年人犯罪防控效果的对策讨论

未成年人因其年龄特点决定了其身心皆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心智尚未成熟,具有很强的可塑性。在这一时期,他们既容易因不良诱惑从事违法犯罪,又容易因受到感化、教育而被挽救。因此,对待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必须重在预防。

(一)健全社会多元化引导

涉罪未成年人往往是主流社会的边缘群体,存在心理上的自卑,对尊重和爱护的需求强烈,却没有合理的诉求方式。未成年人在缺乏合理价值观引导,融入主流社会产生挫败感时,很容易通过违法犯罪的方式满足自己的不合理需求。因此,社会管理者要加强未成年人的社会多元化引导,减少未成年人的犯罪诱因。

一方面,要注重未成年人的思想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阿德勒的“自卑”与“补偿”理论认为,当个体在弥补因挫折造成的不适感时,如果能够明白生活的真正意义体现在对他人、团体的奉献上,那么个体就会在奉献的过程中找到恰当的方法补偿自卑。反之,若个体过分强调个人的意义,就会以一种过度外侵的方式克服自卑感。因此,要特别强调奉献的意义,引导未成年人采取正当的补偿手段去克服自卑感。另一方面,要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的培养,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体系。具体而言,家长应承担起法制教育的义务,从小就培养孩子遵纪守法的观念,并教育其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孩子受到社会不良因素的侵害。学校要从素质教育的角度出发,纠正重智轻德、淡化法制教育的错误思想,注重培养未成年人的纪律观念、法制意识。最后,要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的社会宣传,利用互联网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社会环境。

(二)建立家庭-学校-社区综合治理模式

“根据多系统治疗(Multisys-temic Therapy,MST)理论,青少年的犯罪行为由多种因素共同决定,除个体因素外,还包括家庭、同伴、学校、邻居等成长背景因素,因此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干预应该从多个系统着手。”[13]家庭、学校、社区作为未成年人主要的生活环境,从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的角度考虑,构建家庭-学校-社区综合治理模式迫在眉睫。家庭是未成年人活动的主要场所,家庭生活占据未成年人大部分的时间。“父母正确的教育能帮助未成年人形成良好的自我控制,抑制未成年人犯罪性。”[14]因此,要通过父母的恰当的教育方式,密切家庭成员间的联系,减少因家庭关系的弱化而导致的未成年人失范行为。

同时,未成年人的成长问题不仅需要家庭的投入,也需要学校和社区的积极关注。根据群体理论,个人的群体融入是社会化的必经过程,也是融入主流社会价值的重要过程。当家庭的教育功能在这一过程中出现缺陷时,如果有学校、社区等方面的及时弥补,未成年人就不一定会发生违法犯罪行为。具体而言,一方面,要改进学校教育方式,提高教育质量。要纠正偏爱好学生、冷漠后进生的歧视现象,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减少学生流失。另一方面,要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区文化环境,加强社区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为未成年人正常的社会化创造合适的条件。同时,居委会、村委会要及时掌握本辖区内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的情况,告知并督促其父母履行教育未成年人的义务。

(三)提高精神和心理卫生的投入

人的早期心理创伤会以潜意识的方式存在并影响某些成年期的犯罪心理问题。在生命早期遭受重大创伤的个体极易因过度刺激而导致精神异常、人格障碍以及心理缺陷。这类个体,由于其认知上的缺陷和社会化不良,无法用正常思维去看待和理解社会关系。他们的思维行为表现出偏执、缺乏同情心、认知障碍和沟通障碍。如不及时进行心理沟通和引导,很容易在成年后对社会造成更大危害。

因此,必须加大未成年人精神和心理卫生服务方面的投入。具体而言,要建立完善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测评体系,全面了解未成年人的个性心理特征以及潜在的心理缺陷,找准心理辅导的切入点,为其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对遭受心理创伤的未成年人要提前进行药物和心理矫治。通过心理疏导、行为矫正等方法,调整未成年人的特殊心理,预防未成年人心理问题的爆发。同时,要构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对存在严重心理缺陷的未成年人及时提供必要的重视、尊重等心理支持,引导其合理地宣泄负性情绪,控制自己的非理性行为,减少反社会行为的发生。

四、结语

未成年人犯罪的防控是社会治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也是体现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指标,学习和运用心理学知识和心理分析思维方式应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有助于提高应对此类社会现象的能力,也是提升未成年人犯罪防控效果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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