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雨晴
(黄冈师范学院 新闻传播学院,湖北 黄冈 438000)
二战结束后,由美国主导联合众多参战国针对德、日法西斯战败国举行的两场国际军事法庭的审判,即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结束了世界性法西斯侵略战争的历史,也给世界带来了长久的和平与安全。根据这两场审判的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苏联、美国、日本和中国先后拍摄了有关二战审判的电影。随着岁月的推移,我们在回过头来审视这批影片,会给我们带来许多深刻的反思和理性的认识。电影理论家托马斯·沙兹曾说:“电影的主要魅力和社会文化功能基本上是属于意识形态的。”[1]电影除了大众娱乐的功能,更发挥着意识形态的作用。比如,美国的好莱坞大片,表面看是在建构一种所谓“普世价值”,具有世界性的可接受性和可传播性,但几乎每一部好莱坞影片都或隐或显地彰显着美国的国家意识形态。对于那些主旋律电影、主流电影、战争电影以及历史片来说,则普遍鲜明地彰显着国家意识形态。即使是商业性、娱乐性极强的影片也都离不开电影生产国的国家意识形态的渗透和影响。虽然电影理论领域于20世纪60年代才开始在电影文本中追寻意识形态的踪迹,但一些影片早已通过意识形态询唤机制来建构电影主体,并将电影主体与民族、国家的意识形态联系在一起。在特定社会历史时期,如二战期间,法西斯国家都将本国电影作为政治和战争宣传的工具,以此来稳固其法西斯政权。二战结束后,反法西斯国家开始对二战的两大元凶进行清算,随后展开的二战审判也正式给予了人们批判战争、惩罚战犯的一系列合法依据。二战审判分为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即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分别审判德国和日本的战犯,这两场审判的目的不仅是揭露历史真相,惩罚战争罪人,也是主审国彰显自己国家意识形态的大好时机。苏联、美国、日本和中国先后对二战的两场审判历史都拍摄了电影,这几部影片更深刻地暴露出国家意识形态对电影的影响。笔者通过梳理电影中意识形态批评理论的发展,结合二战审判历史事件中的意识形态因素,以几部关于二战审判的影片(《纽伦堡审判》[苏联、1947年]、《纽伦堡大审判》[美国、1961年]、《东京审判》[日本、1983年]、《纽伦堡审判》[美国、2000年]、《东京审判》[中国、2006年])为例,发掘这些影片中潜在的国家意识形态特质,揭示电影批评中意识形态批评视角的重要现实文化价值。
最早提出“意识形态”概念的是法国哲学家托拉西,他将“意识形态”归纳到认识论的范畴之中。在拿破仑任法国皇帝期间,“意识形态”被用来压制反对派掌握政权,呈现出浓厚的政治色彩。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将“意识形态”引入到政治学和社会历史领域,极大地扩展了“意识形态”的影响及地位。但早期马克思对“意识形态”持否定及批判态度,在他看来,意识形态并未立足现实,而是从虚幻的意识观念出发,遮蔽了现实中的矛盾;而在后期,马克思则持客观中立态度,他认为意识形态不仅可以反映真实现实,也可以反映虚假。学术界对于意识形态概念的定义也是丰富而驳杂,正如齐泽克认为:“意识形态可以指称任何事物,从曲解对社会现实依赖性沉思的态度到行动取向的一套信念,从个体赖以维系其与社会结构之关系的不可缺少的媒介,到使得主导政治权利合法化的错误观点,几乎无所不包。”[2]意识形态批评也开始逐渐触及到各个学科、各个领域。陈吉德给意识形态批评定义为:“所谓意识形态批评,是指对某种事物背后的意识形态进行解码和祛魅,从而揭开其隐藏的权力结构和利益关系。”[3]这个定义是针对所有批评对象而言。
在电影领域中,意识形态观念在电影批评中的出现得益于20世纪60年代法国哲学家阿尔都塞发表的《国家机器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一文,他根据拉康的精神分析理论,“将意识形态定义为‘一种表象,在这个表象中,个体与其实际生存状况的关系是一种想象关系’”[4]558这个观点也揭示了意识形态的功能在于将个体“询唤”为主体,并使之顺从于主流意识形态,阿尔都塞的理论为电影领域的意识形态批评提供了理论基础。20世纪70年代,博德里发表的《基本电影机器的意识形态效果》质疑电影作为纯艺术的观点,认为电影是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一种。基于博德里的理论观点,一些理论家揭示了电影在叙事中实现意识形态作用的策略,尤其是国家意识形态在电影中的渗透。在电影文本批评之后,意识形态理论和批评也开始深入到电影生产、发行、放映等电影工业的各个层面,国家层面对电影生产的意识形态管控也逐步普遍开来。
最早用意识形态理论批评方法来分析电影文本的论文是1970年《电影手册》编辑部发表的《约翰·福特的<少年林肯>》,该文剖析阐释了电影在形式与政治上的性质。这篇论文可以说是后来一系列以意识形态理论来分析电影的研究开端。《少年林肯》讲述的是青年时代身为律师的林肯的故事,是一部具有浓厚意识形态色彩的影片,从艺术题材来看,林肯作为政治家、美国第十六任总统,人物本身就带有政治性色彩,从影片摄制的历史背景来看,当时美国和好莱坞处于政治经济危机时期,而出品影片的20世纪福克斯公司是支持共和党的。正因为如此,虽然影片导演福特声称对政治不感兴趣,想要刻意抹去人物身上的政治性色彩,但他仍然将林肯作为美国国家意志的象征符号塑造,传奇般的现实人物被打造成国家神话的符号隐喻。导演并没有像他自己声明的那样真的不问政治,恰恰相反,林肯的少年故事处处体现的都是政治,它既是美国社会最需要的国家意识形态的集中彰显,也是美国社会企图跨越政治经济危机的一线希望。由此可见,在表现历史人物或历史事件的影片里,国家意识形态会自觉不自觉地涉入其中,并贯穿到影片出品的背景时代和影片内部的叙事及人物塑造中去。导演通过对历史真实事件或人物的现实叙事,加入适度的艺术虚构,赋予人物事件以国家意识形态,从而有效地塑造国家形象,彰显国家意志。被搬上银幕的现实历史事件和人物,几乎都是有据可查、有迹可循的,电影在重述这些历史事件和人物时,不仅是为了历史不被遗忘,更重要的是警示未来。历史无法更改,但未来仍可把握。一个国家的电影毫无疑问会染上该国家的国家意识形态。
中国电影的意识形态批评最早源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左翼电影。中国共产党人致力于中国社会的文化革命、政治革命、军事革命等共同构成的民族国家革命,需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介传播无产阶级革命的真理和现实实践,需要及时向全社会播撒马列主义、共产主义思想和中国工农革命实践活动状态,唤醒广大工农劳苦大众的革命意志,所以,中国共产党的宣传机构积极利用电影来宣传革命活动,激发广大人民的革命情怀。因此,这些电影便深刻地打上了无产阶级革命的民族革命意识形态烙印。此后,从新中国诞生到社会主义建设,我国电影一直肩负着国家意识形态宣传和教育的重任,为一代又一代国民树立社会主义事业信念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电影批评理论上,自觉探讨意识形态批评则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一方面是对理论的探讨,如电影和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电影如何传递意识形态信息等;另一方面是对作品的评介,这些评论既借鉴了西方意识形态批评理论成果,也具有中国社会的国家意识形态性质。比如,在对谢晋电影作品的分析中,评论家们既注重在电影文本内部发掘国家意识形态因素,又融入了国际电影热点元素的国际视野。到了90年代,电影意识形态批评开始关注电影的民族化与全球化,以张艺谋的系列作品为例,既维护本民族文化的民族性、特殊性,以对抗西方电影文化的霸权,又在不同程度上彰显改革开放时代中国的国家意识形态。在新世纪前后,一些学者开始探讨中国主旋律电影所普遍采用的“泛情化”表达策略对意识形态的询唤,体现了一定的学术性色彩,之后对文革电影的研究,使得中国电影中的意识形态批评理论更具批判性倾向。
由上可见,电影作为现代社会的一种大众文化传播媒介,无可避免地承担着影片生产国的国家意识形态建构与传播功能,尤其是那些表现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影片,其意识形态功能更加突出。因此,针对那些表现历史事件和人物的电影,尤其需要从意识形态批评视角发掘其中蕴含的或显或隐的国家意识形态文化内涵。
二战后展开的两场审判是二战审判电影创作的基石和源泉,被政治权力和法律道德主导的历史事件必然会有意识形态话语的显露。作为一个世界多国都有参与的审判,更像是一场“正义罗生门”和“世纪大救赎”,面对战争的残酷血腥、结局的胜利或失败,各审判国在共同的目的之中潜藏着各自不同的国家利益及其立场态度。
1945年11月20日,纽伦堡审判在二战结束后6个月开庭,虽然纳粹政权覆灭,但纳粹阴魂还未完全消失,许多民众尚未从法西斯的精神荼毒中清醒过来,还有许多士兵认为自己参与战争是在履行保卫国家的义务,并不承认国家和自己的行为是犯罪。为了吸引公众对纽伦堡审判的关注,盟军对全世界进行了广泛的宣传,还邀请导演约翰·福特拍摄审判的关键部分。审判由美、苏、英、法四国平权进行审议,过程按照抗辩制而不是询问制进行,让控辩双方能够进行公平对峙,来确保法官做出公正判决。审判由美方法官罗伯特·杰克逊主导,苏联法官团队对审判中的一些不公正认识也提出了抗议。后续审判由美方单独主持并执行。审判虽然不可能做到完全客观、科学、公正,也体现出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意识形态上的分歧与对抗,但总体上看,这场审判的确彻底清除了德国纳粹法西斯集团的残余势力及其影响,并确认了“破坏和平罪”“战争罪”“反人类罪”“共谋罪”等罪名为罪行。同盟国一致认为,当时的法律不足以惩戒纳粹犯下的滔天罪行,便创制了新的罪名即“破坏和平罪”和“反人类罪”,明确了德国发动的是有罪的侵略战争。法官开庭致辞认为四大战胜国虽然饱受战争创伤,但并未展开复仇,而是将俘虏交付于司法审判,这是强权让位于理性的选择,而实际上同盟国也需要一个正式的司法程序来宣告自己的胜利。美国检察官杰克逊指出纽伦堡审判的目的在于:“对全世界来说,纽伦堡法庭的判决的重要性并不在于它怎样忠实地解释过去,它的价值在于怎样认真地儆戒未来。”[5]纽伦堡审判所建立的新的法律体系首先实施于德国纳粹侵略者,同时它也适用于任何国家的任何侵略行为,这套建立在文明话语体系上的法律和公德价值秩序将对未来人类世界的冲突形成有效的制约。“纽伦堡的意义绝不仅仅是司法理论的一个历史实践过程,也不是法学思想或法哲学的某种理论突破,它更多地关乎某种新的意识形态的建立,而这套意识形态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马克思曾经关注过的国家意识形态,它是跨国家、跨地区和跨文化的,人类就此超越了整个近现代历史,而迈入具有普遍价值和意义的当代世界史。”[6]纽伦堡审判为侵略战争、大屠杀的历史叙述提供了合法的价值判断尺度。应该说,这个时期的美国代表团,虽然也存在对苏联这个社会主义国家的意识形态偏见和霸凌,但总体上还是兼顾到不同国家意识形态的国际共识。因而,纽伦堡审判具有重大历史功绩,它不仅彻底清算了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错误与罪责,而且让一个崭新的德国重新站立起来,更在于建立了一套基于人类和平诉求的共识性意识形态话语体系,为维护人类社会的和平正义发展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东京审判由“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执行,在1946年1月9日开庭,由11个国家的11名法官代表组成审判团,针对日本28名战犯在侵略“中美英荷”等国家时所犯下的罪行进行认定和裁决,审判一直延续到1948年11月12日才结束,持续了两年多。东京审判的内容围绕两个方面展开,首先确定哪些国家参与审判,其次是起诉日本战犯、搜集犯罪证据并确定他们的罪行。这场审判一方面揭露了日本对许多国家尤其是对中国犯下的累累罪行,包括人体实验、南京大屠杀等反人类的罪恶行径,也对日本战犯实施了应有的惩罚;另一方面审判确立了美国的主导地位,虽然审判团由被日本侵略的11国组成,但实际上是由美国主导的审判。原因在于,美国既是日本发动侵略战争的直接受害者,也是二战的胜利者之一,对于他们而言,向日本投掷的两颗原子弹是摧毁日本法西斯加速结束战争的直接因素;而且在战争中,美国向其他国家提供了大量的军事物资援助,这些国家也自然而然地对美国产生了依赖,于是在战争结束后,美国也顺势处于主导地位。中方是由中国国民政府派出的以梅汝璈为首的中国法官代表团参与审判。这场审判暴露了它作为几乎是美国单方面的审判的弊端。由于美国在政治上的私心,并没有追究日本天皇的战争责任,并保留了天皇制。美日权力集团之间的相互利用导致这场审判产生了许多历史遗留问题,而且负面影响至今不仅无法消除,还愈演愈烈。对中国人民而言,日本政府对战争责任问题的回避,对侵略战争的否认、篡改教科书、参拜靖国神社等都是无视历史、否定二战成果、无视战争受害者的行为。对日本人民而言,“真正的悲苦,是战后美国不给日本机会把自己从过去解脱出来。正是美国人主张保存天皇体制;正是美国人允许同样的官僚和政客——那些把日本引进战争的人——继续统治这个国家”[7]这场审判的不公正,直接影响到战后日本对二战的反思与批判,包括一些文学和电影作品对战争责任问题的认识。
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之后,德国与日本反思战争的态度完全不同。“围绕这两场审判的记忆存在一个矛盾:在德国,有关战争罪行的记忆是鲜活的,但纽伦堡审判却以淡化为背景;在日本恰恰相反,人们对东京‘胜利者审判’的记忆恰恰为战争罪行记忆的消退做出了贡献。”[8]“纽伦堡的世界审判把德国人的罪责明晰而清楚地记录下来并进入民族的集体记忆——就如同凿刻在人类记忆中一样”[9]。纽伦堡审判结束了德国的黑暗历史,也是与纳粹德国划清界限的开始,从此德意志民族展开了对战争历史的全面反省与批判。德国能够彻底地根除纳粹法西斯主义,把屠杀犹太人的历史事实植入国民认知与记忆中,作为民族和国家的警示,并逐步形成了一种和平主义的国家意识形态。而东京审判后,日本官方对待战争问题采取了与德国完全不同的评判标准和立场态度,日本天皇被美国作为维护日本战后稳定的工具,日本人的受害创伤记忆也掩盖了对侵略战争责任的反思,并逐步形成了依赖美国复活军事力量并企图军事扩张的民族主义国家意识形态。
两场审判直接导致不同国家形成不同的国家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只有主流化、普遍化、道德化,成为一个社会绝大多数人习焉不察的社会共识、道德信念和价值追求,它才能有效地支持、服务和维护权力结构。”[10]尽管各战胜国和参与审判国对这两场审判都有各自不同的看法,但主导者两场审判的美国却对此津津乐道。事实也证明,战后的审判让被战争摧毁的道德理性、法律秩序和正义规则在审判后被重新建立起来,并逐渐发展为主流性和普遍性的社会价值理念,被所有人所认同、接纳。因而,这两场审判也直接让美国逐步自我膨胀为世界秩序的主导者、裁决者、维护者角色,促成了美国的世界性“霸权主义”,并逐步成为美国的国家意识形态底色。
两场审判为不同国家的二战审判电影奠定了叙述立场与情感基调,中国、苏联、美国、英国以及日本都拍摄过二战审判的影片,这几部影片都是在叙述历史事实基础上拍摄的作品,但即便是纪录片,也不可避免会打上创作者主观意图的烙印,从影片的分析中,我们能够获得一些关于各国反战电影中国家意识形态问题的认识和启发。
最早拍摄二战审判电影的是苏联。1947年,苏联拍摄的《纽伦堡审判》,是一部最早关注二战审判的电影。虽然是纪录片,但这部影片仍带有明显的情感倾向和立场态度,也是苏联国家意识形态的集中体现。影片时刻在表明“我们审判这些人是正确的”,并不断解释为什么德国纳粹领导人被审判。苏联审判团想要极为详尽地揭露纳粹全部罪行,并努力让世人认识到在反法西斯战争中,苏联红军付出了最为沉重、悲壮而巨大的牺牲,肩负着最艰险的战斗任务,在极度危险中击溃了德军,挽救了苏联国家,也拯救了人类。为此,苏联并不像美国那样想尽快完成审判,而是希望大量收集德国侵略苏联和盟国的罪证,从而突出苏联在二战胜利中的决定性作用。从表明苏联对纽伦堡审判的支持立场,到苏联检察官的演讲,虽然冗长的说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电影对历史的呈现与思考,艺术性被意识形态考量削弱,但苏联作为社会主义国家集团的领导者、主导者角色所肩负的意识形态使命也得到彰显。这部影片制作出品的时间和时代背景也耐人寻味,苏联在美国之前拍摄了这部影片,率先表明自己在二战期间做出的努力以及对待战犯的态度。这在美国看来,苏联是“先发制人”,抢先一步占领道德制高点。由此也可以看出,利用电影拍摄世界性重大历史事件,其中必然具有向世界传播本国意识形态目的,既可以赢得世界性声誉,又可以增强民族自信心,从而维护国家利益。可以说,在那个时代,作为国际社会主义阵营的创建者、主导者的苏联,其国家意识形态的敏感性是远超美国的。
由美国导演斯坦利·克莱默根据同名小说改编拍摄的影片《纽伦堡大审判》于1961年上映。导演将镜头对准几个重要人物关于战争罪行的抗辩上,尤其是德国二号战犯戈林,他拒不承认有罪。法官只好让证人拿出屠杀犹太人、他本人发表的言论等系列证据,最后才认罪。影片对这些德国高层军政人物的形象刻画也很逼真,没有掺杂脸谱化的表情,因而更加接近历史真实。只要是电影,就必然掺杂有制作者的主观意图和目的,不可能做到所谓绝对客观,这部影片也不例外。该影片的确再现了历史的真实,但更重要的效果是,美国向世界表明,以美国大法官为首的法官们是如何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神圣权威终于将德国战犯绳之以法的。影片再次宣传了美国的历史功绩,既告慰了美国在二战中牺牲的将士和民众,也满足了美国受众的自豪感。美国电影所一贯表现出的美国优越的国家意识形态也不自觉地蕴含其中。比如,苏联在审判中提出的抗议和申辩遭到美国的抵制,代表着社会主义阵营的苏联对抗美英法联合的资本主义阵营所表现出来的力量悬殊,这也充分说明,这部电影是在有意突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意识形态的重要影响力。美国在2001年拍摄的《纽伦堡审判》虽然调整了思路,不再简单重述审判的历史过程,更注重思考纳粹德国为什么会走上法西斯道路并参与到种族灭绝运动中的问题,但影片仍然在宣扬美国的国家意识形态。影片安排了一个协助检察官杰克逊收集证据的犹太裔军官角色,通过他的视角去追问德国纳粹屠杀犹太人的动机,去揭露纳粹的罪恶、表现犹太人的苦难,美国作为影片制作方,则扮演了一个探寻人性黑暗本质的公平正义者角色。影片还以苏联检察团的教条化、情绪化作为审判中的瑕疵,时刻不忘对苏联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抹黑举措。影片也表现了战犯戈林与妻儿之间的不舍,但最终正义得到伸张,战犯被处以绞刑,检察官杰克逊作为正义的化身与助理检察官爱尔茜坠入爱河,又在用美国式的人性之爱恨激发所谓“普世情怀”。这部影片也呈现了正义对抗邪恶、人性对抗兽性、文明对抗野蛮等一系列鲜明的价值判断,直到今天我们依然会用这套价值判断去思考复杂的现实。我们不禁会想,为何在纽伦堡审判之后,几个国家代表的意志经过司法程序处理,会让所有国家的所有民众接受,并成为一种国际准则和普世性价值观?实际上在法律审判的背后潜藏着政治的角逐,美国也在影片中将国家和民众的形象刻画为公平、正义、自由、理性、浪漫的化身,无形中显露着美国企图在政治与现实中对主导权和话语权的掌控,这种欲望通过正义的审判得到合法化。美国在影像中主导建立起来的价值体系与世界秩序直接指涉着现实中国际政治角逐的舞台,影片表面上是试图用超越不同民族文化的以人性为基础的价值认同为文化价值引领,而潜藏在字里行间的话语意识则是企图在世界范围传达出美国正义、美国公正、美国主导、美国服众等美国的国家意识形态。同时也证明,美国电影也必然是美国国家意识形态的产物,只不过它们表达的方式和技巧具有很强的隐蔽性,这就是国家意识形态与所谓普世价值共谋并相互混淆的结果。
日本导演小林正树于1983年拍摄的纪录片《东京审判》通过5个小时的影像,详实记录了东京审判的全过程,并突出了其中存在的争论性问题,是一部带有纪实性、批判性、审问性的反思影片,矛头指向了美国的不公正审判。影片针对美英法系的审判方式是否适用于对日本战犯的判罚,战争罪该如何公正地定性等问题表达了疑惑,同时也表现出反美主义倾向及对天皇制的批判。影片和现实高度一致,揭示了这场胜者对败者审判的真实内幕。电影以广岛和长崎轰炸开头,以射杀场景结尾(一个惊恐万分的越南女孩从被燃烧的汽油弹击中的房屋中逃出),分别影射美国使用原子弹的行为,以及美国侵略越南的战争行为。影片将珍贵的历史影像资料再剪辑制作而成,努力以客观的立场态度尽可能完整还原东京审判和二战前后的历史全过程,对美国所犯错误乃至罪行也大胆予以揭露。如审判的场景中穿插了珊瑚岛上核试验的画面,广岛上空飘着的蘑菇云影像,是在宣告日本所承受的加害者和受害者双重身份。影片也有对天皇制的批判和对侵略战争罪行的揭露,导演以极大的勇气公开了罕见的南京大屠杀影像资料。可以说,这部影片是日本反战电影中难得的佳作。它不仅反映了日本社会左翼力量的反战、反美等民间进步意识形态,也不同程度上兼顾了日本右翼势力在“亲美”背后的“仇美”“反美”“惧美”等复杂情结,以及由此构成的日本战后对美国的矛盾立场。可以说,日本战后滋生的各种二难的矛盾处境和充斥着悖论的国家意识形态,无不与美国主导的东京审判有着密切联系。审判后,美国不仅让日本保留了天皇制,没有清算法西斯战争主导者的战争罪,让那些法西斯侵略者继续领导国家,换来的则是美国占领军对日本实施管制。很多人认为,战后美国人就像过去的日本皇军一样充当了侵略者,侵略了日本,使它失去了民族独立的身份,也没有让日本像德国一样能够拥有自主反省的权力。“在东京的胜利者们进行了一场作秀式的审判。此举强烈助长了一种大众倾向:无视大和民族在领土扩张与国家安全的狂热追求之下,对其他国家和民族所犯下的罪行。”[11]这部影片表达出日本人民对美国不公正审判的反抗,以及美国对日本所犯下罪行的悲愤情绪。从中也可以看出,正是美日官方的合谋才导致日本从上至下始终没有确定二战性质,也没有划清战争责任。但值得庆幸的是,至今的日本都不乏小林正树这样的正义之士,一直在寻求、守护日本人民的和平之路。因此,这部影片的主导性意识形态应该不属于国家官方意识形态,而是国家民间意识形态,透过影片中的反美、仇美情结可以看出,它反映的是日本进步反战人士对自己国家命运与前途的深切关怀。
再看中国拍摄的影片《东京审判》(2006年)。该片导演带领的团队花了大量时间和精力收集这场审判的历史资料,努力还原历史真相。据说审判中的台词有约百分之八十都有据可查,当然台词也是经过挑选了的。导演不愿以狭隘的复仇心理去展现这场审判,于是在审判推进的过程中插入一个和审判相关的、饱受战争创伤的日本家庭,虽然影片也穿插了情感纠葛和家庭戏,但重头还是在刻画中国法官与律师是如何利用法律的武器战胜了战犯,每场戏都是检察官胜利而被告伏法,让中国人彻底扬眉吐气了。在这场审判中,梅汝璈法官强烈要求将日本战犯处以绞刑,但当时多国参与,各国利益不同,于是对量刑产生了分歧,面对大国势力,中国法官不畏强权,突破重围,拿出强有力的证据最终确定将罪犯实施绞刑,维护了中国人的尊严和权益。应该说,影片的确满足了国人的需要,也让中国观众看完后重新接受了爱国主义、民族精神和法律神圣等的教育,影片在思想性和艺术性上都达到了较高的水准。然而,这部影片在何种程度上做到了历史真实的艺术升华,也还是值得探讨的。事实上,东京审判过程中,中方大部分时候处于弱势和极为不利的局面,与影片中律师的那种强烈的自信心是有差别的。大量幕后的艰难磋商被遮蔽,美国的霸权行为也忽略了,中方的地位与作用被放大很多。夸大了情绪的宣泄而忽视了庭审中的一些重要环节,日方的战犯普遍都是脸谱化的,一副木然的表情,最后个个都是灰头土脸的,都成了我们希望看到的样子。所以有人认为,这部电影中的审判不像是战胜国对战败国的审判,倒像是中国对日本的审判,终于满足了国人几十年来内心压抑着的某种情绪。导演之所以在这个时代拍摄这部影片,也是国家意识形态的社会化诉求,中国已经真正从东方世界以大国的姿态站立起来了并强盛起来了,不再像二战时期那样任资本主义和帝国主义国家摆布与掌控了,我们会发出自己强有力的声音来维护我们国家和民族的利益与尊严。这应该是我国拍摄《东京审判》这部影片中蕴含的国家意识形态的根本诉求。
以上几部关于二战两场审判的电影,在不同时间以不同的诉求问世,普遍都是该影片生产国国家意识形态的集中体现。二战后的两场审判在某种程度上说是影响到战后世界和平安全秩序的建构,他们以这两场具有世界性影响的重要审判事件为依托,在回溯式展现历史真实的表象背后,实则都是在宣传本国的国家意识形态,传达着国家利益的潜在诉求。
基于以上对几个国家生产的几部二战审判电影中的国家意识形态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这些影片在对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进行艺术加工和再创造的时候,普遍都是有选择性地突出了本国的文化需要和价值诉求,普遍都在维护各自的国家利益。这就给我们带来一系列必要的反思,并给电影批评提供了不可或缺理论与实践的思维视野,这就是国家意识形态的批评视野。
首先,电影中的意识形态批评需要突破西方意识形态批评理论的局限性,建构起我们自己独立的或特有的意识形态批评范式,重点关注国家意识形态,甄别国家意识形态本质,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我们既要借鉴西方的“意识形态”理论思想成果,也要超越它们。因为,西方的意识形态理论是忽视了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学说的,尤其是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不适应,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更是既缺乏深刻认识,也缺乏指导意义。科莫里和纳尔波尼在《电影·意识形态·批评》一书中指出,电影工作者是无法逃离操控电影生产全过程的意识形态的:“科莫里和纳尔伯尼认为电影是人类交流语言的其中一种,而语言是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利用语言所复制的世界,显然是经过意识形态过滤的。”[12]的确,电影工作者都必然受到意识形态的制约,但这里所讲的“意识形态”还是一个广义的宽泛到几乎无所不包的社会思想形态。我们这里所强调的“意识形态”具有国家利益层面上的属性,因而称作“国家意识形态”更为准确。任何国家的电影,尤其是关于战争和历史题材的电影,都必然要接受这个国家官方和民间的普遍认同,成为国家或民族的集体性、广场性思想情感表达。它们都是集体性“有话要说”的产物,都是有选择性地表达某种诉求,绝对客观的、公正的、正义的立场与态度,对于电影艺术来说是不存在的。而且,电影不是个人创作,属于集体创作,它是大众媒体的组成部分,受到国家管控和审查的力度远大于小说之类的个体创作。因而,一部电影的生产必然要代表生产者所从属的国家与社会的需求,深深打上了国家意识形态的烙印。它们或者表达官方文化的诉求,或者表达民间大众的诉求,或者表达精英知识分子的诉求,这一切诉求都必然受到这个国家与民族意识形态状况的影响与制约,同时需要为国家意识形态的建设服务,为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服务。
其次,作为电影中的国家意识形态批评,应该关注的是对重大题材的选择问题。选择什么样的题材来表达本国诉求,彰显国家利益,是透视影片隐含国家意识形态的根本。比如,面对二战的两场审判,不同国家的选择各各不同,这里面就是国家意识形态发挥的作用。我们首先需要追问,为什么美国只拍摄了“纽伦堡审判”的影片,却没有拍摄“东京审判”的影片?其中原因不言自明,对美国来说,“东京审判”隐藏了美国太多的阴谋。个人一般情况下都会有意识地隐藏自己的黑暗面,至于国家的集体性阴谋更需要集体共同保守秘密。再问,为什么日本拍摄了“东京审判”的影片,而德国却没有拍摄“纽伦堡审判”的影片?为什么苏联拍摄了“纽伦堡审判”却没有拍摄“东京审判”?又问,为什么中国要拍摄“东京审判”,而不拍摄“纽伦堡审判”?这些问题可以统一进行回答。这就是:拍片子是因为有话要说。要么表达自己胜利的喜悦,再次向世人展示国家与民族的自尊、自信与自豪感,向世界广播成就感;或者表达自己的不满,正所谓“不平则鸣”,它要向世界揭露真相,倾诉自己的民族与国家遭受的委屈。美国的拍片显然属于前者;日本的拍片自然属于后者;中国和苏联则是二者兼而有之。中国早期也是“不平”但却未能“鸣”的,直到新世纪才“鸣”,这时“鸣”的目的与意义就发生了变化。苏联当时同样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最早“发声”,表达向往公正与和平的立场,却被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认为是“别有用心”,社会主义国家意识形态与资本主义国家意识形态之间的角逐渗透其中。德国则两者都不是,因为它无话要说,也无话可说。这就是电影,尤其是涉及重大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电影,生产国的国家意识形态决定着电影题材内容和思想倾向的选择。
其三,意识形态批评应该关注的是国家意识形态,其核心内容就是国家利益。而国家利益又是一个多元化的诉求,因而需要我们评论者具备多元化社会意识形态文化素质,在宽阔的学术空间和作品中发掘意识形态内涵。因为“批评是灵魂在杰作中的探险,具有社会责任感的批评家会自觉地对社会和时代处于中心地位的思想潮流、思维方式和实践行为进行及时的审视和反思。”[13]11所以我们必须潜沉到广阔的时代文化背景中去发掘电影作品的意识形态询唤机制。电影批评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既具有专业性和学术性,又具有倾向性和引导性,是国家艺术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影视批评,是影像时代的文化建设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知识分子介入当代文化生活、拯救自身意义的基本途径之一,是实现人文关怀和精神价值的重要领域。”[13]12-13电影不是科学,但电影批评应该具有科学性。电影也不是政治,但电影批评必然具有政治性和意识形态属性。电影是艺术,电影批评既要遵循艺术规律、按照艺术的标准来要求和评判,也要坚持思想标准和思想评判。对于一个国家或者民族来说,思想标准毫无疑问应该将表达国家意识形态、维护国家利益的思想精神置于核心地位,这样才能在世界性政治、经济、文化潮流中保持自己国家的意识形态本色。我们通过对几部二战审判电影的分析可知,每部电影都是生产国某种集体性国家意识形态的集中表达,其背后的目的都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它们是国家的政治利益、制度利益、经济利益、军事利益、科技利益、国家安全利益、社会文化利益等的综合反映,其中,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利益应该摆在首要位置予以发掘评判。
其四,美国电影尤其值得我们从国家意识形态层面予以全面审视,发掘出它们宣扬的“普世价值”背后浸淫着的美国国家意识形态,并对其作出客观理性的分析与评判。当今世界,美国的霸权主义已经成为美国国家意识形态,不同党派都有着共同的执政价值诉求,这就是维护资本主义的社会意识形态,打压社会主义的国家意识形态,并以此来维护自己在世界范围的领导权。在美国的电影领域,同样在不断编织美国强大、美国公正、美国担当、美国拯救世界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虚拟神话。当我们揭开这些虚拟神话面纱之后,看到的却是赤裸裸的美国利益的意识形态诉求。早在2006年,《好莱坞大片的极端文化价值观批判》一文就揭示出好莱坞大片所宣扬的美国社会文化的共同本质,这就是宣扬极端个人英雄主义、极端科学主义、极端理性主义和极端恐怖主义等核心价值,它们是美国国家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14]。“电影在好莱坞,比在别处更不是那么‘清白’的。由于资本主义体系的债权人受制于它自身的紧缩、它的种种危机、它的种种矛盾,作为意识形态上层建筑的主要工具,美国电影在它存在的各个层面上是被沉重的压力所决定的。”[4]576这说明,好莱坞的电影制作同样受到美国复杂的国家意识形态的制约。当下不少评论者对好莱坞电影的意识形态传播机制作出了批评,认为好莱坞电影表现出美国扩展资本主义思想并称霸全球的企图。但似乎电影批评界对此并未有太多的关注和必要的展开,这也说明意识形态批评面对美国电影的失语。巴拉兹·贝拉曾说:“探寻电影的意识形态,追溯其各种经济和社会的动机和根源,是值得我们致力去做的一项任务。”[15]通过电影的意识形态批评,我们可以窥见电影产生背后的经济、政治、历史、文化等诸多方面的信息,从而能够更全面的回忆历史、认识当下、畅想未来。因此,对好莱坞大片的评论必须具有意识形态批评的视角,这样才能揭示出它们潜在的文化本质和文化根源。我国青少年对美国电影有着广泛的兴趣,受众面广泛,因而更应该看到美国的国家意识形态文化对我们青少年的影响,比如极端个人主义、个人英雄主义、科技理性崇拜、人性原欲激发以及曾经火热一时的所谓“暴力美学”评判等,都需要我们以更加审慎的批评澄清其负面的消极影响。
总之,这几部二战审判电影是从现实中的历史事件到银幕上的呈现,虽然并不能完全反映各国历史题材电影的意识形态建构,但正因为在这场审判中许多国家都参与其中,每个国家的立场想法和目的都不同,这一切都反映到了电影中,彰显出各国影像的反思立场和国家意识形态特质。未来各国的银幕依旧不会停止对历史的回忆与重述,每个国家对历史的呈现都是基于本国民众的情感记忆和本国的政治发展需求,我们在思考电影重构历史真实性的同时,更应该客观的评价分析电影文本及其背后的复杂语境,超越文化与情感的藩篱,深入发掘电影背后的国家意识形态话语建构的方式与策略。这对我们深刻认识电影生产国在政治体制、制度文明、经济形态、社会文化等组成的国家意识形态本质,以及它们如何通过电影这种具有世界性影响的大众传播媒介来维护国家利益,拓展国家话语空间,争取世界性认同等等,都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因此,在当下这个高度重视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时代,我们重建电影中的国家意识形态批评视角也就显得相当重要而且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