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三农”问题,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着力解决当前农村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问题,建设美丽宜居乡村。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 指出,要增加专项债券投入,支持现代农业设施、饮水安全工程和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因此,新形势下,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不仅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更是改善农民生活质量、提升民生发展水平的根本保障。具体来说,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提高民生发展水平的主要内容。现阶段,我国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农村人民的经济收入水平在不断增加,这对居住环境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仅有利于满足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发展需求,也是解决当前社会主要矛盾的有效途径。
第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三农”问题,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直接关系到农村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更直接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效。因此,新形势下,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仅有利于提升农村居民的幸福指数,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保障。
第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促进经济提质增效的重要举措。随着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方式已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进而实现绿色发展。因此,新形势下,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有利于从根本上改善人民的居住环境,提升美丽乡村的建设水平,让农村生态环境美起来,进而带动第三产业发展,提高农村人民的收入水平,推动农村的可持续发展进程。
现阶段,虽然我国多地都陆续开展了农村人居环境政治工作,以实现“净、绿、美”为目标,紧紧围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改造及粪污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四项重点任务,实施了厕所革命、污水治理、垃圾之力、卫生乡村、拆违治乱“五项行动”,并取得了相应的成就,但也应看到在整治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缺乏长期发展规划,面子工程现象严重。一方面,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程,绝不能在短时间内完成,更需要村级组织不断地去规划、去关注。但从现阶段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开展现状来看,普遍存在长期发展规划缺乏的问题。即使部分村落已经制定了发展规划,仍存在执行力度不足、规划脱离实际等问题,严重阻碍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发展进程。另一方面,虽然经过一段时间的人居环境整治,许多地区的村容村貌都得到了极大的改善,给农村发展增添了些许活力。但在实际调研过程中,却存在整治工作流于形式、面子工程等问题。即许多地区只将资金投入到表面,缺乏对农村人居环境问题进行深层次的整治。比如,部分村落的污水问题仍随处排放,旱厕问题还未得到解决等。
第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策未得到充分落实,资金投入较高。一方面,现阶段,尽管国家一再强调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性,但部分村落仍未充分落实整治政策,更不用谈开展实际行动,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另一方面,受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许多农村地区已成为了“空壳村”,居住人口大多为老年人。但基层政府仍对此类村落进行大规模开发,造成资金浪费,不利于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比如,有些农村仅剩十几户人口且大多年龄都较大,仍要盲目搭建信号塔。从资源配置的角度来看,应通过异地搬迁的方式减少此类现象的发生,进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第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模式不当,相关制度体系不健全。从现阶段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开展现状来看,许多地区盲目推崇一些成功案例,而没有充分结合农村人居环境实际的发展情况。甚至一些地区为完成上级下发的任务,往往选取一些基础较好的村落进行整改工作,而忽视了一些真正需要整治的村落,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质量低劣化,难以达到预期的目标。另一方面,许多地区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地理条件恶劣,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足,也缺乏配套的制度规范。这都在一定程度上给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带来了严重的困难,阻碍了农村的全面发展。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背景下,全面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应加强科学统筹规划,打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一方面,要想切实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成效,必须结合当地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发展现状,因地制宜,科学制定长期发展规划,进而提升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因此,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应从科学、全面的角度出发,加强顶层设计,落实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各流程开展的优先次序,对不同区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整理,制定合理的发展规划,明确不同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点内容,进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质量。
另一方面,新形势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仅需要面子工程,更需要里子工程。因此,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应同步推进面子与里子工程,采取网格化管理方式,将整个村落划分为若干片区,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将具体的工作职责落实到每个人身上。与此同时,还应注重建立相应的和激励机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到党员考核工作过程中,并对表现良好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奖励,如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等,进而全面激发党员干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积极性,为建设美丽乡村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背景下,全面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应加大经济投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的稳步发展。一方面,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由于受地理条件等因素的影响,大多数农村的产业结构仍以第一产业为主,导致经济发展潜力不足。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要增加专项债券投入,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因此,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过程中,应设置专项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来改善村容村貌,同时加大对农村地区的产业扶持力度,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打造具有当地特色的乡村旅游产业,完善产业链结构,进而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
另一方面,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过程中,应从整体情况出发,优化资源配置,科学地对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进行规划,对人口较少且老龄化严重的村落实施移居搬迁的举措,对空壳村进行整体还林或还耕,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进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朝科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背景下,全面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应健全相关制度体系,促进农村实现可持续发展。一方面,要想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完善相关制度体系,建立有效的参与机制,充分发挥农民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因此,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引导作用,采取上门入户的形式做思想动员工作,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农民明白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作用,提高其责任意识和使命感,从而使农民积极投身于人居环境整治的实践过程中,形成干群一体、共创美丽农村的新局面。
另一方面,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过程中,应注重采取多渠道的融资方式,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提高人居环境治理工作质量。同时,还应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监管力度,健全相关的监管机制,科学评估及时发现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进而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质量的提升,最终实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利于改善农村的生态环境,增强农村地区的吸引力,保障民生发展水平,进而提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效。因此,新形势下,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应注重从经济、资源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健全相关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进而激发广大农民参与的积极性,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