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族传统文化与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2021-01-14 07:14祁永超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学报 2021年6期
关键词:黎族生物民族

祁永超,石 超

(云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昆明 650500)

随着人类社会尤其是市场经济和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在诸多民族聚居区,因无力实现民族传统文化的现代化转型,许多传承千百年蕴含朴素生态智慧与环保理念的民族传统文化,正因生存土壤被改变、生活空间被压缩而日渐式微甚至渐趋消亡。民族传统文化与生物多样性是一体两面、辩证统一的关系。它们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1],是“一枚硬币的两面”[2]。“多样性的文化存续着多样性生物,多样性生物创生着多样性文化。”[3]民族传统文化一旦遭遇破坏,其所生存地区的生物多样性必然遭受重创;而生物多样性急剧下降背后,也必然伴随着民族传统文化的衰落。因此,研究民族传统文化与生物多样性之间的关系,分析民族传统文化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意义,进而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出可行性建议,对调适人与自然关系,维持地区物种资源存续,加快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无疑十分必要。

作为中华民族大家庭重要成员的黎族,主要分布在海南岛中南部山区地带。此区自然条件优越,生物物种丰富,是我国东南沿海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和生物保护区,也是我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前沿阵地。在漫长的族群发展历史中,特殊的自然生态环境在为黎族提供物质生活资料的同时,也在塑造其思维意识与行为方式。以“万物有灵意识”为内核的认识论、游耕农业生计为基础的组织制度、农业生产与民族医药等为载体的技术实践,在维系族群繁衍时,也以一种带有淳朴特质的自然文化维持地区生态平衡,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基于此,文章尝试从黎族传统文化的认识论、组织制度以及技术实践三个维度,揭示其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所做出的贡献,并为现今黎族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出相关建议,希望对民族地区的生态发展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一定助益。

一、 文化多样性与生物多样性的密切关系

“文化多样性是指‘人类表达和组织的多样性,其中包括文化群体内部以及文化群体和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4]它是地域与民族身份标识的重要表征,是人类与其生存的自然环境长期交往互动的历史积淀产物,蕴含巨大价值效用。中国的文化多样性,集中体现在各民族传统文化的独特风貌和内涵特质,即中华各民族在漫长的族群发展历史中以自然生态为土壤,创造出的持续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及促进自然资源繁荣发展的一系列观念文化、制度文化及日常行为习惯做法等。因中国少数民族群众和地方社区主要集中在自然资源丰富、生物物种多样的边疆地区,故而其同自然生态的交往互动极为频繁。对自然生态的依赖和对未知事物的恐惧,使得少数民族对自然生态始终怀揣敬畏、感恩的情绪,由此在利用自然维持族群繁衍的过程中,其便形成保护和持续开发利用生物资源全面而深刻的认知。

民族传统文化的起源与发展同其所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间有着不可分割的密切联系,自然环境为民族的认识论、组织制度及技术实践的萌发生长提供了场所[5]。而民族传统文化也通过族群世代传承的宇宙观、物质实践、语言知识以及制度规范四座桥梁贯通起人与自然之间的联系,使人在谋求个人肉体存在与族群延续时自觉调控自身行为,以实现自然生态的永续发展。因此,民族传统文化与生物多样性(或者说是自然生态)之间的关系,应当是时空中的重合、进化历程中的叠加以及生死存亡中的一致。民族传统文化的孕育与发展离不开地方生物多样性的存续,也有利于地区生物资源的保护和繁荣。现代社会以市场经济为指向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在为人类带来丰富物质财富的同时,也以所谓的“科学”定义批驳、否定各民族千百年来传承发展的精神文化,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内涵意蕴成为蒙昧落后的代名词而被遮蔽、消解,生物多样性存续由此遭遇重大危机。人类文化尤其是中华传统文化正是各民族在与生物物种长期交往互动的历史中,物质实践经验智慧的高度凝练和抽象化表达。它发端于生物多样性,对保护和发展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如何利用民族传统文化促进地方生物多样性保护,就成为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在利用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过程中,能够发挥重要价值效用的是民族基于自然生态形成的认识论、组织制度以及技术实践。

二、 黎族传统文化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作用机制

(一)传统认识论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民族传统文化的根基是民族在同自然生态亲密互动实践中形成的对自然生态的感知和理解,是民族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宇宙观或认识论的具象化表达,包括民族成员对个体与自然、群体与自然以及族群与自然关系的一系列认知,是该民族对自然现象、社会现象以及“天人”互动现象的解释。此种认识论作为少数民族的宇宙观,被称为“圣境文化”[6],集中体现在其独特的生命伦理意识与宗教信仰中,对少数民族群众开展生态实践和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大指导意义。作为一个有着悠久历史、深厚底蕴以及特色文化的民族,黎族在同自然生态的长期交往互动中,通过对自身处理与驾驭外部世界的物质实践经验智慧的反思、总结和概括,形成了彰显民族文化特质的朴素认识论。它渗透在黎族对自然物的崇拜中,并以此建构起一个充满神秘色彩的敬畏之域,有效地促成对地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生活在海南岛上的黎族群众,受生产力水平的制约,长期保持着自然崇拜意识。他们认为山川草木、日月星辰、动物植物以及一切尚未为人所认知的事物都有灵魂和意志,它们拥有超自然的神秘力量,主宰人类命运。基于此种认知,黎族聚居区的山、水、土地、树木等自然景观都被赋予某种神秘属性,成为神灵世界与世俗世界连通的平台和人神互动的媒介,任何人都不得随意进入和破坏。神山、神土的崇拜,体现出黎族人对自然生态浓厚的敬畏情绪,隐含着其对人、神、自然三者和谐共生的朴素认知。在自然神圣意识的影响和感召下,黎族人自觉或不自觉地萌发善待自然、与自然为友的意识,客观上促进了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在黎族原始民间信仰中,神山由山鬼掌管,人类从事一切与之相关的物质实践都必须得到山鬼的准许。譬如,族群狩猎必须在山鬼授权的“俄巴”带领下,通过“鸡卜”或“蛋卜”等一系列测定吉凶的仪式之后才能进山,狩猎中必须与山鬼订立契约(捕杀动物只能基于生计,不可随意杀戮),获取猎物后要举行祭祀仪式向山鬼表达感谢;又如,每年正月选山栏地时,头人必须到深山老林中举行祭祀仪式,祈求山鬼授权并希冀其保佑农事生产[7]307。黎族对山鬼的敬畏和感恩,使得山林成为神山圣境,动植物在神圣力量的保护下获得广阔生存空间,从而实现物种的存续。“地产,即一切财富的原始源泉。”[8]生活在山区地带的黎族人,在利用山地维持族群繁衍的过程中,逐步萌发出对土地本身的信仰。他们将土地视作自己存在发展的物质基础,认为农业丰收是地母的恩赐,必须时刻保持对其的虔诚和敬畏[9]。故而,在盛行合亩制的黎族地区,“亩头”夫妇在开犁时必须通过一整套祭祀仪式与地母沟通,乞求其护佑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在日常生活中,“亩头”夫妇也必须监管土地利用,防范他人恶意损毁土地或土地上的植物,一旦有人做出亵渎“地母”或破坏土地的行为,“亩头”夫妇就要组织合亩成员对其进行审判惩罚[10]。黎族人对地母的信仰和对土地的保护,使得黎族聚居区的土地长期保持充足肥力,本土大量植物由此得以茁壮成长。

黎族传统文化认识论中,包含着一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朴素生态意识。他们认为人与万物都是自然界的一份子,双方不是征服与奴役的主奴关系,而是相互扶持、共同发展的伙伴关系,彼此在生命地位与灵魂精神层面都是平等的,任何一方都无权随意剥夺他者的生命,否则必将遭受自然的惩罚。这种人与万物平等共生的独特感知渗透到黎族人的精神世界中,就成为其万物有灵的自然神灵崇拜。以其为基础的众生平等、忌杀生灵等生命伦理意识,在塑造黎族文化心理的同时也在指导其实践行为,客观上推动了对黎族地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例如,在黎族聚居区,当地流传的诸多神话传说使人与动物具备彼此互换的能力,某种意义上成为人兽伙伴意识萌发的土壤。少女变成甘工鸟、青年情侣变成布谷鸟、富人变成“翁汪”(类似于青蛙的小动物)以及富豪夫妻变成猴子等,都以不同的母题表述出类似意味。受其影响,黑冠长臂猿、山鹧鸪、白鹇、猕猴、海南鹦鹉等诸多珍稀动物得到有效保护[11]。而图腾崇拜则体现人兽同源意识,使图腾崇拜物成为人们忌食、禁杀、禁动之物,客观上也推动了对地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二)传统组织制度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黎族地区的传统组织机制是黎族社会结构与制度安排的集合体,它通常以制度、习惯法等形式对“固呣”(相当于现在乡镇的范围)、峒或地域内自然资源的使用与管理做出安排,以协调个体与自然、村寨与自然以及族群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从而实现社群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

“土地是一个大实验场,是一个武库,既提供劳动资料,又提供劳动材料,还提供共同体居住的地方,即共同体的基础。”[12]生活在海南中部山区地带的黎族人,在物质生产实践中,最重要的问题便是合理安排土地以调和人地矛盾。在族群发展演化历程中,受长期与自然生态交往互动的经验智慧及山林、土地崇拜意识的指导,黎族逐步摸索出一整套既能满足族群生计需求又能维持地区生态平衡的土地管理制度——合亩制,即由“奥雅弄”(黎族对有钱有势者的专称)担任“亩头”,联合二三户至七八户合伙共同耕种土地。这是一种残留的原始合作互助性质的土地管理制度,每年年初,“亩头”就会按照惯例组织“龙仔”(穷人或奴仆)和工仔召开土地资源管理、维护会议。“固呣”组织对其区域内适宜垦殖的土地做出明确规划,任何人都不得擅自扩大开垦范围,而刀耕火种又必须频繁更换土地以确保土地肥力,因此,“亩头”必须对合亩的土地进行合理规划,否则土地一旦抛荒,合亩成员就可能无地耕种。规划与管理土地资源,对合亩成员集中进行农业生产、防范零星烧耕造成山林破坏也具有积极意义。

对水资源的合理管理,是黎族刀耕火种的游耕农业得以长期持续的重要原因。水是生命之源,是黎族村寨家庭饮用及农作物生长必不可缺的重要资源。在黎族聚居区,各村各寨都因地制宜制定用水约规,有效防止水资源的浪费和污染。例如,在引水灌溉水稻等农作物时,黎族人会用“小石头或泥土堵住三分之一乃至半条河流筑成围堰,之后凿开引水口,让水流顺着几条水沟引到田里,待水田里的水量充足后便拆除围堰”[13]并清理、疏通围堰造成的垃圾或堵塞物以确保水流顺畅。此种方式仅适用于河流水位等于或高于水田高度的地区。在水田高度各不相同的地区,黎族人则习惯将降雨产生的积水通过水沟引到田里,然后再用一根掏空内芯的圆木依次在不同高度的田地间引水;在引用河水时,他们还会根据地形地势适时修造水桥或开挖隧道[13]。因水对黎族生存发展极为重要,故其在日常生活中也形成保护水资源的严格制度,明确规定水资源的用途和对废(污)水的处理方法,从而使得黎族地区河流水源长期保持清洁纯净,各类动植物也由此得以健康生长。

黎族对山林等资源的管理和利用,也充分反映出其对自然生态的敬畏和对生物繁衍的尊重。例如,黎族聚居区的各社群通过制定村规民约等自治性法规开展封山育林。即根据林木生长年份、稀缺程度、用途价值等多项指标,对聚居区内的所有山林进行全封、半封、轮封。同时,对违规砍伐、破坏林木的行为做出严厉制裁以确保森林资源可被永续开发利用。又如,黎族习惯法对各村寨的山林、水利、动植物资源等的使用范围作出明确规定,使各村各寨只能在本村寨范围内进行相关资源的开发利用活动,而不能越界砍山开荒、采藤、伐木、捕鱼、狩猎,更不能私自到深山老林从事前述活动,否则便要遭受严酷的惩罚[14]。黎族的村规民约及习惯法等,以非成文自治法规的形式,明确规定个人、村寨对自然资源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将个体及社群的行为活动控制在适度范围,由此缩小人类对自然生态的破坏,从而在客观上为生物物种存续留下充足空间,使其得以繁荣发展。

(三)传统技术实践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黎族传统技术实践从农业生产、房屋建筑、民族医药及日常饮食等诸多方面反映出族群被动适应自然而主动做出选择的事实,对维持地区生态平衡、促进生物物种存续具有重要作用。

流行于海南省黎族聚居地区的“砍山栏”刀耕火种制度,是黎族人对自然生态有效利用的一种农耕制度,隐含着人类行为与自然演替的有机统一。黎族聚居的海南中部山区,气候炎热湿润,植被茂密,宜于农耕。黎族先民常常在河流、港湾附近的山岗、台地上,利用磨制锋利的石斧、石锛等工具,砍倒林木,待其晒干,通过钻木取火之法焚烧树干枝叶,等雨水将树木灰烬渗入土层后,再使用干播、掺插等方法进行播种[15]。此种耕种方式,毕竟还是对土地和林木造成相当程度的破坏。随着黎族人物质生产水平的提升,其开始实行“休闲制”耕种制度。此种制度的具体操作是依据时令节律适时进行“种山栏”,即:正月,选择林木茂密、土质松软肥沃的山地预备“砍山栏”;二月,利用镰刀、斧头等工具将山地上的树木、藤、竹、杂草等植物砍倒晾晒;三月、四月,将晒干的植物焚烧以其灰烬作为农作物底肥,用尖棍戳穴点播;九月、十月,农作物成熟收获后,将土地抛弃撂荒,让其自然恢复,待12年或13年后,有时甚至是20年后,土地变得与原来一样植被茂盛、肥沃宜耕时,再次砍伐耕种。此种耕作制度,有效地将森林破坏和土地损毁控制在适度范围内,借助自然力实现对生态环境的修复,在保证社群物质需求的同时,又避免因过度毁林开荒造成自然破坏,客观上维持着地区生态健康。

黎族人多聚居在我国热带、亚热带地区,当地气候炎热湿润、日照时间长、台风频繁。为适应生存环境,在漫长的族群发展历史中,黎族人逐步摸索建造出一种船形屋式样的干栏式建筑。“蛮俗,……编竹藏茅为两重,上以自处,下居鸡豚,谓之‘麻栏’。”“居室形似覆舟,编茅为之,或被以葵或藤叶,随所便也。门依脊而开,穴其扁以为壅牖。”[16]此种船形屋建筑材料比较简单,主要是来自其村寨周围的木、竹、藤、麻、草、泥等物,沿海地区有时也会采用海洋中的珊瑚石等物质作为建材。黎族人不会一次性大规模采伐自然资源,而是需要长期准备,通过数年随机收集各类材料,待到建材齐全后,再选定吉日,邀请亲朋好友共同帮忙建造房屋,往往一日就可建成。房屋建成后,每隔三年更换一次屋顶茅草,八年更换一次梁柱,若是遇到火灾则易地而居。此种建筑,无间隔、不开窗,房门开在山墙处,室内设置三足灶,屋前有一大门廊可堆放杂物、做家务及休闲。船形屋是黎族人适应海南中部山区特殊地理环境做出的主动选择,其房屋建材取自天然而又有所节制,既不奢侈浪费又不因一己私欲而大肆破坏自然,在某种程度上也为生态保护及生物多样性存续做出了一定贡献。

民间医药是黎族世代传承的传统医药,是其民族性、地域性及传统性文化特质的有机统一,对于药用植物的识别和保护具有重要促进作用。黎族地区天然药材植物资源十分丰富、品种繁多。《崖州志》载:“峤南火地,太阳之精液所发,其草木多香,有力者皆降皆结,而香木得太阳烈气之全,枝、干、根、株,皆能自为一香。故语曰:‘海南多阳,一木五香。’海南以万安黎母东峒香为胜。”[17]全面翔实地对海南黎族地区的草药形态、品种、性味、功效、采集等作出阐述。而据现有调查数据统计,黎族民间传统医药中,可使用的动植物药材约有5 000余种,现已全面掌握的药材有800~1 000种[7]163。其植物药中,常用的有草本科、木本科及藤本科等,它们是我国传统中医药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医药材的药用研究及药材培育具有重要价值。在日常采集植物入药时,黎族人通常截取植物的根茎、叶片或嫩芽的某一部分,绝不连根采掘破坏植株。譬如,对于土半夏、大血藤、马齿苋、马蹄金及木棉等常用且易于获取的植物药,黎族人常常随用随采,绝不提前采集晒干备用;而对于五指山参、石斛、玉龙鞭等不常用且不易采集的植物药,则习惯事先少量采集备用。黎族人对待不同药材的态度,在保证药物功效的同时又有效避免浪费,有利于对植物药的可持续开发利用。

黎族聚居区多为依山傍水的山区地带,当地森林覆盖率高,植物资源丰富,野生可食用植物资源多样。据调查,黎族地区日常食用的野生蔬菜资源有44科71属81种[18],在反映黎族特色饮食文化风貌的同时,也从侧面说明黎族地区植物物种资源的多样性。黎族人民在漫长的游耕历史中,通过与自然生态的亲密互动,逐步掌握了利用和驯化村寨周围野生食用植物的相关技术:采集采摘五指山茶、白沙绿茶、水满茶等的嫩芽、嫩茎,以保证本地区茶属植物的迭代进化;适量采摘桃金娘、地稔、悬钩子、凉粉果、蜜枇杷等低矮植株的果实,促进其生长;对锦绣苋(五色草)、鄂嘴花(忧遁草)、福寿绿(宽叶十万错)及罗勒等同时兼具药用与食用双重价值植物的开发利用,则依据药食同源的本民族保健文化,有意促进其大面积繁殖,推动其物种存续。

三、 黎族传统文化与生物多样性的辩证发展

(一)正视生物文化多样性

20世纪90年代提出的“生物文化多样性(BioculturalDiversity)概念,是对生物多样性与民族文化多样性辩证关系的肯定和升华”[19]。它超出生物学、植物学等自然科学对物种存续的探讨,也突破社会学、文化学等人文科学对生物演化历史的简单回溯,开始以一种全方位、立体化的视野从社会、经济与文化机制去分析探寻生物多样性与民族文化多样性之间的内在联系[20]。199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贝伦宣言》(DeclarationofBelem)“将生物文化多样性定义为人类对环境的习得性反映的积累储备,使人与自然的共存和自我认识成为可能”[21]。生物文化多样性强调,生命多样性是生物、文化、语言的抽象化表达,是多重物质在社会生态系统中共同进化发展的产物。关注文化实践(世界观、讲故事、生计、规范与机构等)如何影响植物、动物与人之间的关系,实质上就是关注生物文化多样性[22]。它倡导的是在维持物种内、物种间和生态系统质量与规模多样性的同时,竭力推动地方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创新。这是生物多样性与文化多样性的关系辩证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人类谋求同自然生态和谐共生的必由之路。

工业化与城镇化共同驱动的现代社会,人口的剧烈增长、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以及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在带来充盈物质财富的同时,也将人类与自然之间的距离越拉越远,自然的神圣性被消解,人类对自然的敬畏与节制被奴役与征伐所替代,这些因素使得民族传统文化在发挥其自身生态保护功能时受到限制。生活在特定生存环境中的少数民族,在长期适应地区生态的历史过程中,自觉形成与生物多样性协调一致的民族传统文化。当这种带有节制、可持续意味的文化被现代科技、市场经济等诸多外来力量冲击直至式微消亡时,生物多样性和民族传统文化多样性的萎缩与消逝也就不可避免了。事实证明,文化多样性丧失最严重的地区,其生物多样性也是丧失速度最快的。在全球化浪潮的席卷下,不同地域的资源禀赋优势被同质化的生产所取代、霸权与强权主导的文化输出与渗透使得各国文化景观趋于同质化。生物多样性存续的物质土壤改变,文化多样性发展的空间窄化,最终造成文化多样性失去生存土壤,生物多样性失去保护屏障。在经济为王、全民发展的今天,如何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实现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民族传统文化多样性发展的有机统一,成为世界尤其是新时代中国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对海南黎族而言,要发挥民族传统文化优势,实现地区经济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就必须正视民族传统文化多样性与地方生物多样性的内在关系,并贯通二者的衔接点——“生物文化多样性”,从而在处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相互关系中达成动态平衡。因之,实现前述目标,需要激发黎族人民的积极性,使其在深度挖掘运用海南黎族传统文化资源禀赋中,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两山”理念,大力发展绿色经济,自觉成为促进地区物种存续的“绿色”先锋。

(二)通过保护民族传统文化多样性促进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少数民族社群成员既是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者和创造者,又是地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忠实践履者,由于民族传统文化多样性与生物多样性之间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二者均面临巨大的发展困境,故而应当以地方社群成员为主体,通过民族传统文化多样性保护的手段来促进对地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一方面,必须正确认识并积极传承民族传统文化的生态智慧与环保理念。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尤其是生态文化,是其民族对自然深刻感知的认识论与亲身参与的实践交融创生的产物,其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知、对自然资源的管理和运用、生态保护的习惯法、禁忌习俗以及节律性农事生产习惯无一不渗透着朴素而深刻的生态智慧与环保理念,对维持人类社群与自然生态的交往互动具有重要意义,间接上也对地方生物多样性存续做出不可磨灭的贡献。同时,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对自然生态的认知和理解是一种趋于整体化的感知,即在同自然生态亲密互动的过程中,其始终将自然生态视作一个由众多灵魂构成的有机生命共同体,这是少数民族系统运用自然机制的朴素化表达。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23]在践行“两山”理论,着力构造“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今天,少数民族对自然生态的整体感知和系统运用,一定程度上可弥补学科分类和知识分野所带来的对自然生态的人为分裂,也可引导生多样性保护相关知识技术整合互通共同发挥合力。另一方面,要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并重原则,在实践中着力处理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创新的关系。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民族传统文化多样性发展虽是一体两面不可分割的整体,但在实践中还是有所偏向。故而,应当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并重的原则,在传承创新民族传统文化过程中更好地推动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例如,可将生物多样性保护融入到村规民约、风俗习惯、文学艺术及民族节日等多个方面,在注重对民族传统文化知识的传承创新中助力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还可借助社群保护的形式,激发当地居民及社区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少数民族地方的群众世代接受民族传统文化的熏陶和塑造,民族传统文化所蕴含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基因已经被镌刻在其血脉中,成为其不可磨灭的精神印迹。只是在现代文明和市场经济的双重冲击下,此种观念意识方有弱化消逝的迹象。因此,激发少数民族群众及其社区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应当将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相融合,以物质利益的力量刺激人民的神经。如在民族地区建立生物文化村、动植物生态园、生态风景示范区等各类生态(生物)文化景观,通过发展地区生态(生物)旅游,来帮助当地群众及社区实现增收致富,进而使其在体验保护生态环境的实惠中积极主动投身于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践,以此激发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内生动力。当然,需要强调的是,民族传统文化在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确实具有强大功效,但当今社会的生态面貌已经变得更加复杂,生态危机所造成的物种消亡形势也愈发严峻。在此背景下,推动新时代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就不能仅仅对民族传统文化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智慧、理念做简单的复制和保留,而必须将其内核精华与现实结合,借助现代科学的力量,实现其内容与形式的转型升级,最终在突破地域与时空限制中,成为具有普遍推广意义的现代生物多样性保护技术模式,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提供物质保障。

综上,结合前述对民族传统文化繁荣与地区生物多样性存续的探讨,可对海南黎族传统文化与生物多样性的发展做出下述建议:

第一,引导黎族人民深刻理解民族传统文化的生态智慧与环保理念。黎族人民作为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载体及促进地区物种资源存续的先锋,承担着重要的使命与责任,其对民族传统文化的感知和理解,影响其具体实践的水平。故而,黎族聚居地的当地政府、村(居)委会及各级教育机构有责任和义务推广宣传本民族传统文化的生态环保智慧。可借助“拉乌龟”“打狗上坡”等传统体育活动[24],“五指山小黄牛”“鱼茶”“南杀”等特色饮食,“三月三”“蕊岔”(黎语,意为“给好眼色”。械斗双方若想停战讲和,言归于好,就各派一名寡妇出面充当调解员,通过一系列仪式完成和解)和解礼仪等民族节俗活动,来引导人民群众加深对本族传统文化的认知。通过大众喜闻乐见的餐饮娱乐形式,必定能在潜移默化中熏染黎族人民,使其形成科学环保的理念和特色生态实践意识。

第二,加大地区生态环保执法力度。良好生态环境的营建,需要严密健全的制度保障和落到实处的法规。在推进地区物种资源存续时,仅仅依靠群众观念意识还远远不够,政府必须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科学严谨的法律规范,并使其贯彻执行,最终确保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道德行为不能出于爱好,只能出于责任”[25]。就此而言,黎族地区政府部门应当结合黎族传统习惯法的内涵特质,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制定、出台各类规章制度并严格落实,使本区社群成员在法律与道德的双重规范下,成为真正的绿色生态先锋。

第三,积极发展本土生态经济,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建设良性互动。“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26]“‘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27]对于黎族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而言,要想群众坚持不懈地参与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就必须使其从生态建设中获得利益,即通过生态经济实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因此,黎族地区相关部门应当准确把握其在海南省及全国的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大力发展本区生态旅游、科考研学、休闲游憩及特色农业等多业态经营,通过营建一批湿地公园、农业文化遗产地、动植物观光园等人造自然景观,来实现物种资源存续和地方经济发展。此外,还应整合提炼黎族传统文化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智慧与理念,抽取其最一般本质,将其同各民族智慧理念相融合,并借助现代科技完成转型升级,最终在发挥物种存续价值中实现永久性发展。概言之,通过对黎族传统文化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智慧与理念的挖掘与运用,必定能对海南黎族聚居区乃至中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实践产生积极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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