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文学类非遗的别样传播
——以叶梅创作及其民族民间文化书写为中心

2021-01-12 12:24
关键词:民间文化作家民族

李 莉

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1)民间文学是非遗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民族民间文化大家庭中的望族。相关概念后文有详注。的传播方式、传播渠道多种多样。通常情况下,人们比较重视其直接传播,如口耳传播、人际传播等活态传播形式,却不太重视其间接传播,如师生间的校园传播、研究者的学术传播、作家创作中的文学传播,或是其他形式的非直接传播。如果仔细探究各类非直接传播,特别是文学传播,可以发现,它们实际上也是民间文学类非遗传播的重要力量,对于推进民间文学类非遗的保护、传承与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和意义。土家族作家叶梅的创作便产生了这样的效力。

叶梅创作非常丰富,有小说、散文、报告文学、传记、评论、剧本、书画等文类。纵观其作品,关涉的民族民间文化类型主要有:民间文学(歌谣、传说、故事、戏剧、曲艺、音乐等)、民间习俗(生活习俗、人生礼仪等)、民间语言(方言、俗语、俚语、歇后语等)、民间工艺(编织、雕刻、建筑等)……其中尤以歌谣类民间文学居多。“民间文学作为民间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是语言的艺术形式,而且是一个民族相当重要的精神生活和文化生活”,所以“优秀的作家们无一例外地关注着民间文学,自觉地承担起民族的使命与责任”(2)高有鹏:《中国现代民间文学史论》,郑州:河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7、530页。。作家对民间文学的关注、书写、传播,就是自觉肩负起使命和责任。进入文学作品的各类民间文学形态又是建构非物质文化遗产(3)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话语体系在21世纪“才被引进到中国”,而中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则“涵盖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政府工作语言和学术语言之前的民间文化、民间艺术和民间文学等不同时期表达的内容。这些内容实际上就是今天谈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林继富:《民间叙事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12年,第326页)。这是本文所涉“非遗”范围的参照。的有机元素,作家的文学创造便构成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另类方式,进行别样的文化传播。基于此,本文叶梅为中心,从民族民间文化的选择、书写、传播等方面探讨其创作。

一、叶梅创作对民族民间文化的选择

文化学家本尼迪克特认为:文化是一个“巨大的弧”,“弧”上排列着“人的各种各样的活动”,作为一种文化,“它的同一性有赖于对这一弧上的某些片段的选择。每一个地方的每一个人类社会都在它的文化风俗中做出了这样的选择”(4)露丝·本尼迪克特:《文化模式》,王炜,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第16页。。文化有选择,文学创作更有选择。对由文化构成的各种素材进行有效选择是关键环节。与人类生活相关的素材,自然会受到人类文化的影响。就此而言,素材选择就是文化选择。作家选择的素材通常是他/她熟悉的、能够驾驭的素材;所选择的文化,也一定是受到深刻影响的或有深刻体验的文化。

民族民间文化,是祖祖辈辈创造、代代流传的文化,对人的影响与生俱来。能够作为素材进入作家视野的民族民间文化,与作家的文化接受、文化审美以及文化选择有关。影响其选择的因素有:童年经历中的地域文化、家庭文化,学习经历中的专业文化,工作经历中的行业文化等。

从叶梅创作看,地域文化影响居首。叶梅的出生地湖北省巴东县,是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8个县市中峡谷景色最为险峻神奇的地方。长江主干道将巴东切割为南北两大块,北边有连接神农架的神农溪,南边有来自清江的水布垭。大江长河、高山深壑为巴东及周边峡谷地区歌谣的生长提供了独特的地理环境,高亢嘹亮的号子歌、荡气回肠的劳动歌、低回婉转的生活歌、悲喜交织的跳丧歌——撒忧尔嗬(也写作撒叶尔嗬)等都与众不同。恩施州境内其他县市居住的土家族、苗族、侗族等少数民族,也都能歌善舞,各民族间相互交流,相互传播,形成绚烂多彩的民族文化,又为歌谣生长提供了多元民族文化语境。

巴东地处水陆交通枢纽,是巴蜀文化、荆楚文化等地域文化的汇集带,民族民间文化特别活跃。叶梅在一篇散文中深情写道:沿渡河下游河段叫“龙船河”,因为母亲在那里工作过,有似曾相识之感,“一群当地山民的歌更使我惊喜亢奋不已”(5)叶梅:《叶梅文集·散文卷·有条河的名字叫龙船河》,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9年,第714页。。龙船河盛产歌谣,船工号子、纤夫号子、撒忧/叶尔嗬歌舞尤为著名。叶梅小说《撒忧的龙船河》(改编为电影《男人河》)对龙船河的跳丧文化——撒忧尔嗬进行了精彩叙述;《歌棒》则反映了龙船河一带的歌谣文化以及唱歌人的歌谣情结;散文《有条河的名字叫龙船河》《母亲留给三峡的歌》等文本对家乡三峡的山水、歌谣、人物以及彼此关系有真情描述。这些作品中书写的歌谣文化呈现出鲜明的地域特色。

其次是家庭文化影响。叶梅众多作品透露的信息显示:她的成长与写作得益于家庭成员的熏染。《母亲留给三峡的歌》中深情追忆道:“母亲年轻时爱唱歌,她的嗓音清亮,像神农架下淌过的溪水,她唱过《白毛女》,也唱过《王贵和李香香》《夫妻识字》等,唱过‘太阳出来磨盘大,全家老少纺棉花’”,她珍藏的歌片中还有“《芦笙恋歌》《三杯酒》”等,晚年最爱唱的则是《三峡我的家乡》。(6)叶梅:《叶梅文集·散文卷·母亲留给三峡的歌》,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9年,第815页。母亲一生“喜爱歌唱”,她所唱的很多民歌都是当时流行的经典;母亲也擅长“讲述”,希望女儿把自己的经历写成“小说”。母亲的言传身教培养了女儿对民间歌谣和文学“讲述”的浓厚兴趣。

叶梅眼里,父亲“平素严峻而不苟言笑”,只有提到家乡时表情才会“活泛”。很难“风雅”的父亲却是一个持存音乐细胞的人。散文《致鱼山》中,作者描述了父亲罕见的消遣:他有过一只竹箫,“偶尔地,父亲会取下那只箫,小心地吹着,似乎一用劲,就会吹破了似的”(7)叶梅:《叶梅文集·散文卷·致鱼山》,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9年,第821页。,多年之后才明白父亲是凭着记忆仿效流行于山东老家的“鱼山梵呗”。“梵呗是一种带词的佛教音乐”,因融合了山东“东阿一带的民间小调”在当地广为流传。父亲是深沉的,简单的吹箫动作流露出他对音乐的虔诚,对家乡文化的眷恋与挚爱。

幺舅是叶梅人生路上潇洒的文化引领者。幺舅自己喜爱文学,拿省吃俭用的钱买了一些中外名著。这些宝贵的书籍给年少的叶梅提供了另一个精神世界。她在《亲爱的幺舅》中回忆道:“对书的喜爱,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幺舅的熏陶”。幺舅的朋友还专程送给“我”一个“厚重的二胡”,因为朋友们知道幺舅有一个“喜欢玩乐器”的外甥女。(8)叶梅:《叶梅文集·散文卷·亲爱的幺舅》,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9年,第772页。

上述散文作品表明,母亲对音乐的爱好,父亲对竹箫的虔诚,幺舅对文学的痴情和乐器的喜欢,开阔了叶梅的生活眼界,拓展了她的文化视野。长辈们的兴趣爱好与人生经历,对作家的人生选择、事业选择产生了深远影响。从叶梅后来的道路可知,父母和幺舅的光辉投射在叶梅身上。母亲加入过文工团(9)叶梅在散文《母亲留给三峡的歌》中,追述了母亲的经历,15岁(1934年出生于巴东三峡)就“参加四野文艺宣传团,宣传社会新风尚……1950年8月回到三峡巴东。”参见叶梅:《叶梅文集·散文卷·母亲留给三峡的歌》,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9年,第811页。,叶梅也加入过文工团;父亲当过县长,叶梅当过副县长;父亲随军从山东南下湖北,母亲随厂从湖北去过广西等地,叶梅则随工作从县城闯到州城、省城,再一路闯荡到京城。无论他们在哪里生活、工作,对自己的家乡都有一种赤忱之爱,都爱好家乡的民间歌谣、民间音乐,并自觉传唱、自觉传承。中国的家传,在叶梅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家风培养了她吃苦耐劳的品格,提升了她的音乐感知能力,激发了她的文学兴趣。这些又都与民间歌谣、民间文化息息相关。由此可见,家庭文化对作家的影响力是直接的、终生的。

再次是专业文化和行业文化影响。叶梅最美好的年华在恩施度过。当知青、入文工团、进文化馆、做编辑办刊物,担任副县长、州文化局局长、州文联副主席等职务,这些领域的工作都与文化紧密相连,她由此得到机会广泛深入地接触底层大众中的民间文化。叶梅步入文学殿堂之初是从事歌词、歌剧、剧本的创作(有时也写一些报告文学)。这些创作活动增进了她对民间音乐、民间文学的了解,也为日后的小说、散文创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并为之提供了取之不尽的素材。

根据叶梅创作年表,选取部分案例说明她对民间文学资源的利用与创造。

1971年,参加湖北省恩施县文工团创作组,创作数来宝《世界革命形势好》、小歌剧《工地的早晨》等。

1972年,创作对口词《打响春耕第一炮》、小演唱《送粮》、小戏曲《说一不二》等。

1973年,创作小歌剧《工地炮声》、小戏曲《辣二嫂》等。

1974年,创作三才板《逮狐狸》、歌词《薅草歌》《栽秧歌》等。

1979年,创作八场戏曲《毕兹卡的春天》等。创作小说处女作短篇《香池》。

1982年,整理民间故事《脸皮厚,眼皮浅》载于当年《布谷鸟》。

1983年,八场戏曲《舍巴堂的鼓声》经鄂西州文工团排演。

1989年,散文《土家女儿哭嫁歌》载于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风情风物》一书。

1992年,中篇小说《撒忧的龙船河》载于《中国作家》第2期。

1993年,中篇小说《黑蓼竹》载于《十月》第3期。

2001年,中篇小说《回到恩施》发表于《民族文学》第4期。

2002年,中篇小说《山上有个洞》《五月飞蛾》相继发表。

2003年,中篇小说《最后的土司》发表。

……

2017年,《清江夜话》载于《人民日报》。

2018年,《娃娃过年》被《作家文摘》转载。

由此可知,1971年之后,叶梅每年都有大批成果出产。(10)叶梅:《叶梅文集·散文卷》,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9年,第1049-1063页。无论是民间艺术创作,还是文人艺术创作;无论是音乐作品还是剧本、散文、小说、报告文学乃至序跋文章、文艺评论,亦或其他文学活动、文化活动,民间文学、民族文化始终都没有离开叶梅的关注场,有时甚至是她的关注重点。五十年的创作生涯中,叶梅一方面大力吸收民间文学资源,另一方面又通过自己的创作广泛地播撒民间文学知识,传承、传播民族文化。

地理环境、家庭环境和工作环境造就的文化语境给了叶梅独特的成长机遇。她自小就耳濡目染民间歌谣,谙熟民间文化。事实证明:民族民间文化影响着叶梅,叶梅的文学创作也影响着民族民间文化。或者说,是文化选择成就了叶梅的文学选择,文学选择也有效宣传了她选择的文化。

二、叶梅创作对民族民间文化的书写

叶梅对于民族民间文化的接触、学习、写作,经历了“习以为常”到自觉写作、积极写作与深沉反思的过程。具体说,这一过程有三个表现阶段,即早期的恩施土家族民间文化自觉书写,中期的恩施城乡多元民间文化积极书写,后期的多民族民间文化书写与反思。这三个阶段的写作视点与视域随着其工作环境与工作经历的变化而变化,是时代需要和工作需要的外力促成,也内蕴着作者“自我实现”的追求。

第一阶段是20世纪后期的20多年,年轻的叶梅处于文学创作的探索期。这一时期主要是自觉书写恩施地区的土家族民间文化,并在文化“寻根”思潮中探索出自己的写作路径。

叶梅的创作起步于20世纪70—80年代,恰逢中国文学进入新时期,文学思潮一浪接一浪。文学“共名”语境下,很多作家开始寻找自己的队伍,或者创建自己的队伍“名称”。以刘心武为代表的伤痕文学,以古华为代表的反思文学,以高晓声为代表的改革文学,以韩少功为代表的寻根文学,以马原为代表的先锋文学,以刘震云为代表的新写实小说纷纷在文坛上竖起了大旗。年轻的叶梅身处时代浪潮中,并没有明确目标要把自己定格于哪种思潮或者哪个流派,只是凭着自己的感觉和饱满的热情努力写作。幸运的是,当兴趣爱好遇上工作需要,事业成功的要素就此促成。

从前述第一部分列举的叶梅创作年表中看到,20世纪70—80年代,叶梅是以“文化”工作者身份接触、关注本土文化。工作任务是将采集得来的民间歌谣、民间文化等资料进行再次整理编创,以民间文艺的形式在地方舞台进行展示/展演。叶梅真正进入“文学”创作并获得文坛声誉是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撒忧的龙船河》(1992)、《花树花树》(1992)、《黑蓼竹》(1993)(11)叶梅:《撒忧的龙船河》,《中国作家》1992年第2期;《花树花树》,《人民文学》1992年第11期;《黑蓼竹》,《十月》1993年第3期。等系列小说的撰写与发表,显露了叶梅的文化视野和艺术潜质,也可以看到她所受的寻根文化思潮影响。

《撒忧的龙船河》用跳丧歌开篇:“跳啊——/啊啊/跳撒忧尔嗬哇——/跳撒忧尔嗬哇”,土家族“撒忧尔嗬”歌谣贯穿整个文本,由此串联主人公——龙船河上的汉子覃老大的传奇人生,以及他与妻子巴茶、情人莲玉的情感纠葛。《花树花树》中通过瑛女和昭女这对姐妹的曲折命运穿插着土家族人的婚恋习俗。《黑蓼竹》则围绕一个自制的民间器乐(蓼竹笛)叙述一场令人泪目的爱情故事。此系列小说均反映了土家族的民间文化——丧葬仪式中的跳丧歌、跳丧舞,婚嫁仪式中的系列哭嫁歌,民间乐器吹奏的民歌等,都具有鲜明的民族特征和民间特色。这些民族民间文化在塑造人物性格、展示地域文化、表达时代主题等方面产生了令人惊异的艺术效果,叶梅因此赢得了文坛声誉。其作品被不断转载,甚至翻译成外文。

自觉书写本土民族文化的叶梅,当时并没有引发评论界关注,也未被归入“寻根”作家队伍。她是在不断探索中自觉寻找到了民族文化之“根”这一富矿。其文本叙述的恩施土家族民间说唱艺术、表演艺术都是土家族民间文学的一部分,这与后来提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12)“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提出经历了几个阶段。这个概念出现以前,人们主要用“民间文化”“民间传统文化”“文化遗产”“民间文学”等概念指称口头类的精神文化遗产。198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定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保护对象。2003年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详细界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和范围。具体内容参见王文章主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年,第42-43页。内容非常契合。就这样,叶梅的文学创作巧妙地汇入到非遗文化潮流。

非遗(全称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概念正式提出始于21世纪初。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界定了非遗的概念和范围。(13)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3年颁发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以下方面:1.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 2.表演艺术;3.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手工艺。“保护”指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命力的各种措施,包括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传承(特别是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和振兴。相关概念参见王文章主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年,第445-446页。其中第一条便是“口头传统和表述”,即民间文学的主要内容,口头性又是民间文学的主要特征。谈到保护时,《公约》特别指出了“保护、宣传、弘扬、传承”等手段。文学的非遗保护与传承就是通过作家们的努力,把各种非遗文化事象,如口传的歌谣、故事、传说、方言、俗语、礼仪及说唱艺术等文化遗产置设于作品中,通过人物形象、故事情节以及精彩的语言予以呈现。文学以它特有的艺术形式实实在在地保护非遗,传承“非遗”。

第二阶段是21世纪的前十年,正当壮年的叶梅创作进入井喷式的旺盛期。此时的她特别钟情于作为非遗的民族民间文化书写,地理空间不再局限于恩施乡村,而是随着文本中年轻人物的进城活动拓展到了一些城市。

随着乡村现代化,很多乡村的民间文化被挤兑,甚至无声消亡。对此,敏感的作家们用长篇巨著表达了自己的民间文化关注:贾平凹的《秦腔》关涉了地方戏秦腔的保护和传承;迟子建的《额尔古纳河右岸》叙述了鄂温克族人们的生活习俗和信仰习俗,观照了萨满文化传承人难以为继的状况;王安忆的《考工记》则反映了传统建筑、传统器物的曲折命运,“作家以小说的形态拓展了民间文化保护与传承的路径,希冀通过祖宅及其主人的命运唤起人们对城乡民间传统文化的关注与关怀”(14)李莉:《从〈考工记〉看王安忆的文学贡献》,《中国当代文学研究》2019年第1期。。这些作品表现出作家们对传统民间文化的情怀,是非遗文化深情书写、精心传承的经典。“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白居易《与元九书》),文学书写时代,作家关注时代热点,叶梅深谙这个道理。

作为曾长期生活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作家,叶梅也敏锐地感觉到少数民族民间文化的生存危机。她没有时间写大部头长篇小说,就用很多中短篇小说书写土家族的民间文化,文化视野也从乡村延伸到城市。如果说21世纪之前她只是重点书写土家族的某些民间文化(如婚丧仪式上的歌舞以及其他歌谣等);那么,21世纪后,她扩大了民间文学/化的书写范围,将神话传说、民歌民谣、民间故事、民间俗语、民间戏曲、民间艺术等等都写入小说、散文(报告文学)。《五月飞蛾》(2002)中以二妹母亲、弟弟为代表所讲的一些方言、俗语、歇后语、生活歌、生活习俗都极富生活情趣。《最后的土司》(2003)中叙述土家人在舍巴日跳摆手舞,哑女伍娘和土司结婚有梯玛唱的仪式歌,表现出土家族文化和汉族文化的融合,以及融合过程中因文化差异而激发的矛盾。这些文本中叙述的仪式歌、生活歌(15)笔者在《女性与民歌:叶梅小说的二元文化符码》(《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14年第2期)一文中有较为详细的论述。等歌谣,都具有鲜明的土家族民族特色和三峡的地域特色,其特有的民族性、地域性以及传承语境,也是非遗特点(16)王文章主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年,第61-68页)总结“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特点有七个方面:独特性、活态性、传承性、流变性、综合性、民族性、地域性。的文学表现。

此外,还有一些短篇小说,如《山上有个洞》(2002)、《快活》(2005)、《乡姑李玉霞的婚事》(2005)、《青云衣》(2008)、《玻璃汤》(2009)等小说不同程度地书写了民间俗语、方言以及日常生活等民俗文化。《街舞》(2008)则关注农村人进城后,面对城市文化的冲击思念家乡文化的心理。这系列作品中书写的民间文化都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文化概念一致,契合了非遗保护范围。从这个层面讲,叶梅努力通过文学创作来保护非遗,传承民间文化,特别是民间歌谣在突显人物性格、推进故事情节等方面产生的作用十分显著。

第三个阶段是2010年以后至今,各方面都很成熟的叶梅将民间文化写作从秉笔直书转入沉潜思考。

这一时期,叶梅的创作视点跳出了恩施,也跳出了土家族,而是聚焦于三峡及周边地区,甚至更广远的地方与其他民族。不过,其小说作品中的人物和故事仍有大多数活动在三峡一带。三峡自古以来盛产文人文学,途径三峡的很多文人留下了不少名篇佳句。李白、杜甫、李商隐等等都留下了关于三峡、巴地的著名诗篇,与三峡相关的各种神话、传奇、故事不胜枚举,民歌(17)“下里巴人”“巴山夜雨”“巴山蜀水”以及“竹枝词”“踏歌”等语词都与这里相关。尤为风行。

作为三峡人,叶梅将大量本土的民间歌谣、故事等融入作品,是童年经验、社会经验和创作经验的有机贯通。其实,从《撒忧的龙船河》开始,作家就有意识地启用了三峡这个地理名词,《街舞》中进城农民三娃的家乡就在三峡,面对城市兴起的街舞,他开始有了自己的思索。《玫瑰庄园的七个夜晚》(2011)中男主人公在城市回忆故乡三峡的各种生活礼仪歌,暗示着传统歌谣面临传承人青黄不接的问题。《歌棒》(18)《歌棒》,刊于《红豆》2012年4期,《小说月报》2012年6期转载。(2012)则对三峡土家人特殊的歌谣记忆方法以及演唱技巧有精彩叙述。此时,叶梅已不再限于民歌本身的叙述与描写,而是通过“歌棒”这个民间艺术的承载物,挖掘民间歌手的精神生活和心理状态。三峡的农民歌手沙鲁,拥有一副天然的好嗓子,被推荐去参加某个大型电视节目,却因代表文化符码的歌棒丢失,而无法完成舞台演唱,最后又回到本土。这种固守传统的方式有利于传统民歌的保护传承,但安土重迁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不利于民歌的传播。

上述三部作品揭示了一个共同现象:主人公从乡到城的“流动”以及由此引发原乡传统文化的思索。“全球化及现代性话语的深度播撒,更使得‘流动’成为各民族文化传统/历史当代际遇的最为经典的表征症候。”(19)李长中:《小民族文学:重述历史的边界与越界》,《文艺理论研究》2017年第2期。人口“流动”,可以促进文化交流,也可以促进文化变异。变异必然对传统文化的“纯正”传承产生冲击。面对这种冲击,文本主人公留下的困惑引发出新的思考:新时代语境下,传统文化如何继承,如何播撒?沙鲁唱歌为啥“离不了歌棒、离不了故土”?其“故土”思维对传统文化的守陈与创新有何利弊?人物身上的种种疑问发人深省。

三峡空间的叙述,成为叶梅的心灵寓所和情感栖息地。正如沈从文建构“湘西世界”,莫言建构“高密东北乡”一样,叶梅在不断审视本土民族文化中,完成了民族文化生态链的修复与检阅工作。人们读到三峡,自然联想到叶梅;阅读叶梅,自然会想起她的三峡。

叶梅小说注重对三峡地理空间范围内“土家族”民间文化的建构,散文的聚焦面则不断扩大。一方面是继续聚焦三峡土家族的民间文化。例如《娃娃过年》(2014)描写了三峡中部地区巴东人的过年习俗、打糍粑、吃刨汤、打扫“扬尘”、砂炒各种干果、制作各种美食、祭拜祖先、团年洗澡沐浴、放鞭炮守岁、正月走亲访友拜年。期间游艺活动也十分热闹:玩龙灯、推鼓儿车、划龙船等让人们乐此不疲。与习俗相伴的是许多民间俗语和民间歌谣。

大人盼种田,细娃盼过年。(农耕社会,大人和孩子们各自的期待)

有吃有剩,年年有鱼(余)。(大年三十日团年餐桌上的鱼不能吃完,要留一部分到新年初一)

正月忌头,腊月忌尾。(民间的禁忌习俗,不说不吉利的话,不做伤和气的事)

推鼓儿车和划龙船都有相应的歌谣。推鼓儿车的唱:“我的鼓儿车哟,依哟喂,拜新年啦,依哟喂。”听到这歌声,大家都来应和,于是出现了“下里巴人,和者甚众”的热闹场景。

划龙船的则唱土家族著名的民歌《龙船调》(原名《种瓜调》),“正月里是新年,妹娃我去拜年……”这些习俗和歌谣既是人们生活的一部分,也是非物质文化的一部分。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今天,新的娱乐方式让人眼花缭乱,许多原来的老传统老习俗有一部分依然顽强流传,有一部分则逐渐被时尚取代,有的甚至无声无息地淡出人们的生活视野。《娃娃过年》是一种怀旧,也是一种对传统文化的追寻。这种追寻,使传统文化通过作品得到传承,也将随着作品的流传而传播。

另一方面,随着作家行踪的扩大,叶梅散文有意识地关注、书写非三峡地区的民间文化,将自己所到之处的其他少数民族地区的民间文化写入散文。这一理念,从散文集《大翔凤》(2009)开始。这部文集中收录的《舞蹈的土地》《玻璃窗外的沧源小城》《丽江之水》等散文就书写了云南一些少数民族的民间文化。《穿过拉梦的河流》(2013年)、《根河之恋》(2017年)、《追云记》(2019年)等散文集,叶梅用大量篇幅书写了东北、西南以及其他地方其他民族的民间文化。这些作品彰显出作者多元共生的民族文化情怀。

叶梅的创作历程及其民族民间文化书写范围的拓展表明:作家的视野愈是宽广,思考的力度愈在提升,作品的深度也愈益加强。叶梅不只是单纯地书写本土本民族的民间文化,也关注着全国各地各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保护;她不只是承担了一个作家的职责,也在自觉地承担着一个文化使者、文化传播者——“非遗”文化工作者的职责。

三、叶梅创作对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播

人们创造、生产的文化只有通过交流才能获得价值,也只有通过交流才能获得新的生命力,交流过程就是传播过程。文化学者特别重视文化的“传播”,因为“传播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传递信息和影响的一种简单工具,而且还是文化本身被生产和复制的一种途径”(20)斯蒂芬·李特约翰、凯伦·福斯:《人类传播理论》,史安斌译,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387页。。文学创作活动就是对文化进行传播的活动。文学传播是指“文学作品创作完成后借助一定的载体,运用一定的技术手段,通过一定的社会渠道,促使作品扩散与存续,达到扩大影响、实现阅读的目的”(21)许鹏等:《新媒体艺术论》,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32页。。作家吸收各种资源,运用文学思维写出作品,作品通过各种媒介传递给读者,再通过读者产生更广泛的社会影响力。作品影响力的大小,不但取决于作品的思想内容和作家的艺术技巧,也与作品的传播方式、传播渠道(22)文学传播媒介主要有语音、简牍、绢帛、纸张、电子模拟和电子数字等载体。文学传播方式主要有语音传播、书写传播、印刷传播、网络传播等。文学传播渠道主要有人际关系传播、商业发行传播和大众媒体传播等。参见许鹏等:《新媒体艺术论》,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32页。有关。优秀作品若配上良好的传播手段,其传播范围就广,传播年限就长,社会影响就大。

每一个作家都懂得传播对文学作品的影响力,同样懂得文学作品对文化传播的影响力。创造优秀作品,扩大传播影响,是很多作家的美好追求。

优秀作品的创造需要选择新鲜素材(刚刚发生的新事物新事情)或经典素材(上文分析过的歌谣类民间文化便是其一)。叶梅的许多作品已证明她非常擅长这两类选择。前一类选择通过报告文学(23)报告文学是叶梅长期坚持写作的文体。如《英雄桂西恩》(《人民日报》2007年),《红了樱桃,绿了芭蕉》(《人民日报》2016年),《强国重器》(《中国作家》2017年)等。参见《叶梅文集·散文卷·附录》,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9年。显露出来;后一类则通过小说、散文等文体表现出来。谈到早年基层工作对她的影响时,她说,(土家族)“在与其他民族文化相融之时,仍然保持了独有的民歌民谣民间文化。我在文工团期间,曾上山下乡走家串户,做过多年的搜集,受到过很多滋养,也表现在我的一些作品里”(24)叶梅:《穿过拉梦的河流·在拉梦的河流中穿行(代后记)》,北京:作家出版社,2013年,第320页。。早年的工作经历给了叶梅许多深入了解民间文化的机会,这些亲自得来的一手资料常被她改编为歌谣、歌剧、话剧、戏曲、相声等形式,再通过地方剧团的舞台表演出来。创作进入成熟期后,这些资源就进入叶梅的小说、散文、报告文学等文本,并随着其作品的传播而传播。作家的艰苦劳动,让文学承担起民间文化的书写、传播任务。

“民歌民谣”及各种表演空间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大家庭中一份子,也是土家族传统文化中存量最大、传播最广的一类。叶梅深入底层有意识地搜集它们、书写它们,就是自觉地学习民间文学,保护民间文化,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环境发生改变,担任《民族文学》主编工作后对其他民族及其民间文化接触更多了,叶梅意识到民族文化、民间文化的传播有了更广阔的天地。“我在《民族文学》的编辑过程中,便不时被那些看起来微弱,但各具特色的不同民族的文学书写而吸引,我想为他们能多做一些事,或将他们的文化及作品有更多的推介,这也是我近些年里一直写类似的短文,并将它们汇集成册的心愿。”(25)叶梅:《穿过拉梦的河流·在拉梦的河流中穿行(代后记)》,北京:作家出版社,2013年,第322页。这种心愿产生的直接成果就是叶梅系列散文集《大翔凤》《穿过拉梦的河流》《根河之恋》《追云记》的相继出版发行。这些散文在书写民族文化、传播民间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方面不遗余力。

纵观叶梅的创作,不管是早期的“命题”式写作,还是今天的“自由”写作;不管是自觉的轻松写作,还是有强化意识的责任写作;不管是本土写作,还是异乡写作,她从来都没有离开过“文化”二字,而且随着经验的累积、阅历的丰富,其文化保护、传承、传播意识愈发强烈。归纳其文化传播途径,主要有如下三种。

第一种是利用文艺作品传播。作家创作文艺作品,最终都要面对读者或者观众,让读者阅读,让观众欣赏,惟其如此,其作品的价值才会生成,创作才有意义。作品一旦公开发表、结集出版发行(26)文学作品的单独发表、被选用或结集出版发行,属于传统的传播手段。叶梅的作品绝大多数都经过了这一阶段。鉴于篇幅,本文在此只做简要论述。,或者被拍摄成电影电视,被观众观看,文本承载的内容便在读者/观众中产生影响,其文化传播就会产生效果。

叶梅前期创作的各类作品(小说、散文等)侧重于恩施的民族民间文化,后期(进入北京后)的很多作品则融入了所到之处的民族文化。前文提到的中短篇小说、文化散文都可以说明这一点。此外,她的部分报告文学、访谈、评论、序跋文章等,也会因对象的不同而融入不同的文化事象或是文化理念。即便谈到他乡文化,故乡的文化因子总会不自觉地流淌于作家笔下。

几十年来,叶梅笔耕不辍,根据《叶梅文集》(2019)三卷本中“叶梅创作年表”(27)叶梅:《叶梅文集·散文卷》,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9年,第1049页。可知,她每年都有各种体裁的成果出产。近十多年来,其作品还被翻译成英、法、日、韩、阿拉伯、保加利亚等文字,传播到世界各地。其作品中涉及的各类文化也随着作品在海内外广为传播。

第二种是通过刊物传播。叶梅有过多年的办刊经历,1980年开始负责编辑文学刊物《枫叶》,这本刊物主要登载小说、散文、诗歌、戏曲和一些地方演唱剧本,文章作者多是恩施本地人。一本县文化馆创办的小小内刊30多年后仍被一些作者记得,被他们珍藏,仍然能感受到文学给他们的温暖与力量,“文学的滋养在这人心里是如何亲切”(28)叶梅:《叶梅散文选·大翔凤·树的绿荫与河的润泽》,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56页。!刊物虽小,给编辑和作者带来的精神鼓舞又是何等巨大!尤为重要的是,这份不起眼的刊物开启了叶梅的编辑生涯。1993-2003年,叶梅在湖北省文联担任《艺术与时代》的副主编;2003年之后调往北京,担任《民族文学》主编。特别是后一个刊物,为她广泛接触民族文化、传播民族文化提供了稳固阵地。主编的编辑思想常会影响刊物的文化视野,影响刊物的品质。通过《民族文学》的工作,叶梅策划、参与了系列民族文学作品的评论、研讨活动,有力地推介、传播了各民族的文学作品、文化形态、文化理念、文化动态。为了加强与各地少数民族作家的联系,《民族文学》举办了一系列活动,“从大江南北、雪山荒漠、边疆沿海走来的一位位民族同胞带来了不同的生活气息,他们亲密地相处在一起,商谈文学,切磋技艺”,“让更多的人从我们的作品里了解我们民族。……真正的作家应该是时代和民族的代言人”(29)叶梅:《叶梅散文选·大翔凤·树的绿荫与河的润泽》,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57页。。通过办刊工作,“还认识和交往了遍布祖国各地不同的作家朋友,他们对文学的辛勤浇灌着我们的友谊之花,又结出文学之果”(30)叶梅:《穿过拉梦的河流·在拉梦的河流中穿行(代后记)》,北京:作家出版社,2013年,第322页。。刊物成为叶梅传播民族文学和民间文化的理想平台,为此她勤勤恳恳、不辞辛劳。

第三种是注重校园传播。校园是青年读者最为集中的地方,校园传播是文化传播中最为生动、最具活力的场所,但对作家及其作品又有特别的品质要求。尽管作家们都非常向往、重视校园传播,也希望自己和作品能进入校园,事实是这些美好愿望未必都能实现。正因为校园传播如此重要,叶梅又是具备进入校园条件的作家,故在此须多花笔墨予以论述。

首先,叶梅经历丰富,多才多艺。特别是早期的文工团工作培养了她优雅的气质,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清晰的逻辑思维能力,这就为她进入校园准备了形象条件。其次,叶梅的作品富有艺术感染力,具备学校教育所需要的正能量,这就为她进入校园准备了艺术条件。再次,叶梅十分重视学校教育,重视校园这个特别场域的传播,而学校又非常需要这样的作家进入校园,这就为她准备了平台条件。

进入校园的多重要素一旦合成并促成契机,身为作家、编辑的叶梅多次利用业余时间去各地高校讲学,将各种亲历的生活经验以亲力亲为的态度传播给广大青年学生。近几年,她应邀在中央民族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北民族大学等高校做过系列讲座。其中,湖北民族大学是坐落于叶梅家乡的大学,十多年前,她被该校聘请为客座教授,多次来此地讲学。2019年5月21日,她又参与中国作家“文学公开课”进校园活动,走进昭通学院,与昭通学院野草文学社的数百名同学进行了精彩的文学对话。借各地高校的讲座活动,叶梅结合自己的创作道路,表达自己的创作理念和文化观念。其现场感和亲历感深受广大师生欢迎。

叶梅谈创作、谈文化,常常离不开她的故乡文化——以恩施、三峡为中心的地域文化,以土家族为中心的民族文化,以及她在基层工作所获得的其他民间文化;也离不开她后来移居武汉、北京所获得的城市文化,在《民族文学》编辑部工作时与其他民族接触的他族文化等,这些都会自然地融入到她的创作中。当家乡成为故乡、异乡成为家乡时,作者对原乡会产生距离感和陌生感,对原来接受的文化也会多一些审视和对比。当所有的认知经过新的语言组合、表述,那些文化的独特性、神秘性就会强化。再经过作家的亲自口述,传播给年轻学子时就会激发他们的好奇心,产生新奇感,进而去阅读作品,或者寻根溯源,关注家乡文化,再次传播。每次校园活动之后,叶梅又会将活动内容写成新的作品,再次发表并传播。

事实上,民族高校以及位于民族地区的高校都是民族文化教育的摇篮,是民族文化理论研究和社会实践有机结合的可靠基地,也是民族文化传播的优质平台。作家能够走进校园,亲自传播民族文化、传播民族民间文化“现身”说法鼓励年轻学子热爱家乡,热爱民族文化,良性循环的效应显而易见。当然,作家与高校师生面对面交流毕竟有时间制约,长久而深入的研究则是把作家当作特定对象,持续地、专业地进行探究、研讨。与很多当代作家一样,叶梅也是很多高校师生的研究对象。从2002年到2020年,有关叶梅研究的期刊、报纸文章和学位论文,据初步统计有上百篇之多,其中绝大多数是高校师生撰写的。有十余所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专题研究叶梅。湖北民族大学是叶梅研究的重镇。写过叶梅专题论文且公开发表的老师与学生的署名文章有十多篇(31)湖北民族大学师生撰写的叶梅研究文章:戴宇立的《盐水女神——几位鄂西女作家的小说解读》(《民族文学》2004年第4期);毛正天、陈祥波的《叶梅〈五月飞蛾〉浅析》(《当代文坛》2004年第2期);黄萍、杨齐的《论叶梅土家族文化小说的情感关照》(《文学教育(下)》2009年第9期);陈心林的《当代土家族文学的人类学观照——以孙健忠、叶梅作品为中心的考察》(《江西社会科学》2013年第10期);阳萍的《浅议叶梅的多民族文学题材创作》(《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1期);李莉的《女性与民歌:叶梅小说的二元文化符码》(《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14年第2期);宋俊宏的《寻绎土家族作家叶梅小说中的生态资源》(《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3期);等等。硕士学位论文有:毛丹的《论土家族作家叶梅小说中的女性形象》(湖北民族学院2017年);邓丽琴的《土家族作家叶梅小说的叙事学分析》(湖北民族大学2020年)等。,至于关涉叶梅作品内容的论文更是不胜枚举。可见,叶梅作品深得年轻人喜爱。此外,该校的学术刊物《湖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32)原名为《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更名为《湖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也经常刊发叶梅的评论文章,扩大了叶梅作品的宣传及其创作中的文化观念。

有关叶梅的研究文章中,小部分是探讨叶梅创作的艺术问题,绝大部分是探讨叶梅小说中的民族文化、民俗文化、地域文化。例如,田泥的《可能性的寻找:在民族叙事与女性叙事之间》;李鲁平的《立足民族历史文化,关注民族女性命运——评土家族作家叶梅的小说创作》;何西来的《山鬼情怀:读叶梅的〈回到恩施〉》;李莉的《女性与民歌:叶梅小说的二元文化符码》;石沙西的《论土家族母性观——以女作家叶梅为例》(33)这些论文原发刊物:田泥的《可能性的寻找:在民族叙事与女性叙事之间》载《民族文学研究》2007年第4期,李鲁平的《立足民族历史文化,关注民族女性命运——评土家族作家叶梅的小说创作》载《小说评论》2008年第6期,何西来的《山鬼情怀:读叶梅的〈回到恩施〉》载《厦门文学》2010年第11期,李莉的《女性与民歌:叶梅小说的二元文化符码》载《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14第2期,石沙西的《论土家族母性观——以女作家叶梅为例》载《贵州民族研究》2017第10期。等等,从这些文章的标题就可以看到,地域的、民族的、民间的文化形态在叶梅创作中比重极大,这三种文化形态彼此交融于叶梅作品。李美皆在《论叶梅的三重书写》中分析道,叶梅创作概括为“民族书写、地域书写、女性书写”。从写作对象来讲,这种归纳很有道理,从文化形态来说就是民族文化、地域文化和民间文化。呈现于日常生活就是各种民俗文化,呈现于文学作品,就是借人物的点滴生活流露出来。由此可见,叶梅的文化书写已得到文学界、批评界的普遍认同。

四、结语

叶梅在很多场合谈到三峡文化对自己的影响时说:“我的成长和三峡文化的滋养分不开”(34)叶梅:《我的文学创作与三峡文化》,《图书情报论坛》 2007年2期。,“对我来说,三峡底色给我带来底气,是观察和比较其它文化的参照,而其他民族的文化也大大丰富了我的视野”(35)舒晋瑜:《叶梅:三峡底色给我带来底气》,《中华读书报》2016年9月23日。。三峡代表的是地域文化;土家族代表的是民族文化;她的工作和生活常接触民俗文化。可见,地域文化、民族文化、民俗文化对叶梅的熏陶,让她能够充盈地、汪洋恣肆地书写各种文化事象。文化也通过叶梅的文学作品得以保留和传播,人们对文学作品的研究又加深了文化传播,彼此间形成一个良性循环。

然而,在现代化和乡村城镇化日益深进的时代,很多民间文化面临濒危,很多民族文化面临趋同。要保持文化的多样性、多元性,需要积极有效的措施。文学书写是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措施。灿烂的古代文学、深沉的现代文学已经用无数的经典文本做了有力诠释,70多年来的当代文学也力图做出这样的成绩。一长串的作家名单可以列举出来:赵树理、周立波、柳青、孙犁、陆文夫、阿城、韩少功、迟子建、王安忆等汉族作家如此;老舍、李乔、玛拉沁夫、乌尔热图、霍达、阿来、吉狄马加、孙健忠、李传锋等少数民族作家更是如此,都承担着用优秀作品书写、记录、传播民族民间文化的任务。叶梅没有例外,她努力躬行。在多篇文章中她表述了这样的观点:“文学是把民族的根留住的不可或缺的工具”;如果作家努力去挖掘“少数民族地方与民间文化资源”,充分利用这些“活性资源”,可以“寻译民族文化的秘密”,因此“我希望以自己的努力,用文学的方式保护和传承祖先的语言文字,给当代人带来慰藉,共同建构让后人依恋的家园”(36)叶梅:《叶梅散文选·大翔凤·舞台道白》,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60、262、264页。;“而我最要紧的,还是劳动。继续劳动”(37)叶梅:《叶梅散文选·大翔凤·娃娃为什么要过河》,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53页。。

叶梅对文化的坚守情怀,对文化的书写态度,这几段文字已尽情显露。一个作家的责任,对民族文化传承与担当的责任,亦充分表现出来。不只是语言文字中,还有其他工作,叶梅都在全心全意地利用一切机会进行传播。

叶梅在努力书写、传播民族民间文化,而她自己和文本又一同成为人们的研究对象,形成“叶梅现象”。正如吉狄马加对叶梅的评价所言:“担任中国少数民族作家学会常务副会长和《民族文学》主编的叶梅,更是致力于我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创作的发展和繁荣,致力于中国多民族文学不断崛起及其价值体现的思考与实践,为我国少数民族文学事业做出了杰出贡献。”(38)吉狄马加:《阅读时代的倾听者》,见叶梅:《穿过拉梦的河流》,北京:作家出版社,2013年,第1页。用这段话总结叶梅创作及其贡献恰如其分。文学创作虽然是以个体劳动为主,作为文化生产形式,也会对个人和社会产生重大的影响。从传播学视角看,“文化既影响了我们的传播形式,也受到了这种传播形式的影响”(39)斯蒂芬·李特约翰、凯伦·福斯:《人类传播理论》,史安斌译,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387页。。通过文学创作传播民族民间文化,叶梅可谓典型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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