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理解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

2021-01-12 12:24
关键词:共同体中华民族民族

严 庆

在2021年8月27日至28日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回答了新时代民族工作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等重大问题。其中最大的理论成果就是阐明了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民族工作理论政策研究中坚持求实,在民族工作具体实践中坚持务实,始终围绕实事求是的原则,力求把民族工作做实、做细、做深、做好。同时,党中央立足新时代的坐标,把握民族工作实际,回溯党的民族工作历程,放眼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以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为指导,确定了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这一思想直接影响着新时代的民族工作如何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十二个必须”构成了完整的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使用“十二个必须”,从十二个方面阐述了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的内容,呈现出完整的体系与工作范畴。

一是必须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高度把握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谋划和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这一“必须”指明了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定位问题,既要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的“高度”俯瞰民族工作予以定位,又要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的“远度”放眼民族工作予以定位,也就是说,新时代的民族工作部署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整体战略的组成部分,新时代民族工作要服务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伟大事业。我们处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交汇的节点,要从大格局、长目标的视角审视当下的民族工作,以体现民族工作的时代性、针对性,不能让微观、局部、眼前的因素影响到对新时代民族工作的定位。新时代的民族工作要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发挥正能量,新时代的民族工作在历程中继往开来,在格局中服务于全局、大局。

二是必须把推动各民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共同奋斗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促进各民族紧跟时代步伐,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必须”指明了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了实现这个“大家”“共同”的任务,各民族要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加快步伐,同步时代,这也意味着各民族要共同推进区域与整个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共同感受现代化带来的转型与变化,各民族共同迈向现代化。现代化是一个进程,需要时间;现代化是一项工程,需要工序;现代化是一种趋势,都要走进。

三是必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推动各民族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这一“必须”亮明了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意识的培塑需要依托认同的培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需要通过增强和坚定“五个认同”来实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通过各民族成员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将铸牢的意识转化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实践。明确实践或行动意义上的“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在党和国家的重大会议上当属首次,这也表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为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铸牢”不仅是在脑子里,更要在行动中。从更深层次上讲,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是中华民族建设(nation-building )与中华民族的国家建设(state-building )的合一。

四是必须坚持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增强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和自豪感。历史是国家结构、政治价值等诸多合法性、合理性的重要来源。这一“必须”点明了坚持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反对关于“中华民族”“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虚无主义;应对“新清史”片面“研究发现”对中华民族的解构用意;纠正某些错误的民族历史书写。中华民族形成与发展的久远历史,是滋养各民族对中华民族认同感、自豪感的不竭源泉。有学者认为,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是中华民族历史观的核心,既关系中国国家的统一和稳定,又决定中国民族的团结和繁荣。民族分裂主义是对中华民族历史观的反动,泛突厥主义是新疆民族分裂主义之根,西方反华势力妄图分裂中国是“西藏独立”产生之源。中华民族历史观的教育不能仅仅停留在少数人范围,应该扩大到全民的范围;不能仅仅停留在学术的层面,而应该上升到政治和政策的层面;不能仅仅作为民间团体行为运行,而应该作为党和政府的行为运作。(1)徐杰舜、徐桂兰:《加强中华民族历史观教育的现状考察与对策》,《西北民族研究》2004年第3期。在国家建设的方略中,没有任何一个国家会忽视宝贵的历史遗产的作用,集体的记忆、情感、尊严、荣誉都是爱国主义的组成因子。

五是必须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保证各民族共同当家作主、参与国家事务管理,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这一“必须”阐明了如何深化和引申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平等的原则,那就是各民族平等的政治参与,做国家的主人、管国家的事务,享合法的权益。法律面前无特权,公平面前无特例。民族平等是党的民族政策的基石。平等的核心在于权利平等、权益平等,平等面前没有特殊权利,没有特殊利益,这也是评估民族政策效能、效应的量尺。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在把握平等原则和研判相关政策中,要协调好“公平”与“正义”二者之间的关系。公平是不同的实践主体在社会文化活动中,按双方都能接受的规则和标准采取行动和处理它们之间关系的准则;正义分为两类,一类是分配财富和荣誉,即分配正义,一类是交往中提供是非标准,即纠正的正义,正义是中道、平衡和相称。(2)洋龙:《平等与公平、正义、公正之比较》,《文史哲》2004年第4期。为了实现“正义”,政策制定者有必要对特定客体实施一定程度的利益倾斜,但随着不同客体的发展,利益倾斜的程度又可能反过来影响“公平”原则。因而对于同一区域、同等条件相同或相近的客体而言,国民待遇相同就成了政策调整的一个方向。

六是必须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促进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如果说民族团结具有民族内部团结、民族之间团结、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意涵,那么这一“必须”指明要把大团结作为整个中华民族的旗帜,践行民族团结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是每个民族的责任,中华民族大团结建立的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华民族大团结是以全社会为场域的,以各民族成员为主体的全域团结、全体团结,是公民团结、社会团结、民族团结的叠加。中国的民族团结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体现,也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道路的重要经验,中国的民族团结具有政治团结、社会团结、公民团结的多重维度,这既是由中国民族概念兼具政治、文化、社会的复合意涵所决定的,也是由中国特色的政治社会发展进程所决定的。认知和把握中国民族团结的本质,离不开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决定作用。(3)严庆:《中国民族团结的意涵演化及特色》,《民族研究》2019年第1期。

七是必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实施,支持各民族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这一“必须”指明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力点在于发展经济、改善民生,通过共同发展实现共同富裕,而关键的环节则是确保中央政令和国家意志的“下达”。在本次会议之前,如何坚持“统一与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相结合”基本上被作为原则来领会,具体到如何操作一直没有形成共识。这一“必须”则指明“统一”体现在政令统一上、大局意识的统一上,“自治”表现在推动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上更为自主;而为自治地方的各民族服务、实现共同发展和富裕,则是“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相结合”的具体体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设计体现出哲理上的辩证性、权力分配上的权变性,但由于中央权力与地方权力的划分属于高度敏感的议题,又属于国家整体政治建设的关键问题,因而长期以来一直成为学术界和政界讨论的踌躇不前的“薄冰地带”,本次会议的明确指向则有助于解决这一问题。

八是必须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使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形成人心凝聚、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纽带。这一“必须”阐明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构建重在凝心、聚气、汇神,各民族文化内容、符号方面存在的不同,不影响对共同真善美的追求,不影响对共同精神力量的凝聚。从社会主义文化体系的内在构成来看,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可以定位为各民族优秀文化萃取、文化精华存放的家园,其建设目标在于弘扬和强化各民族共有价值、共同精神层面的认同。在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建设过程中,要把培养和强化中华民族认同意识作为导向和目标,要注意确认和保护少数民族文化的应有地位。(4)郝亚明:《中华民族认同: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建设目标》,《广西民族研究》2011年第1期。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建立在中华文化的基础之上,且是中华文化的优秀精神文化的升华和重新建构,具有民族性、多元一体性、包容性、创新性的特征。(5)周伟洲:《中华文化与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建设》,《民族研究》2008年第4期。文化是民族最为显著的特征,也是滋养精神和认同的“底料”。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需要通过教育、科学、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卫生体育、图书馆、博物馆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发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需要精神层面的求同、尊重民族文化形式层面的存异,顺应各民族文化上兼收并蓄不断增强的趋势。

九是必须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的团结统一,守望相助、手足情深。这一“必须”指明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要广泛,广泛才能增进共同性,追求团结统一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内生动力,团结统一“高”在理想、信念上,“深”在情感、文化里,守望相助、手足情深则是各民族成员团结统一升华为友情、亲情的写照。从本质上讲,共同体都是利益的共同体,从结构上讲,共同体都是关系的共同体。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由各种社会关系所决定和推进的,包括地缘关系(包括居住格局)、亲缘(包括友谊)关系、业缘关系、活动关系等,社会结构与社会环境的互嵌,社会流动性的增强,为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提供了越来越便利的条件,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全面、频繁、深入是一种客观趋势,当然不同程度的个体利益差异、民族文化差异也会体现在其中。随着各族人民之间交往交流交融的不断加强和深入,共同性和一致性会增多或加强,差异性和异质性在某种程度上会有所弱化。交融不是融合,而是包容特殊的一般、尊重多元的一体,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需要正确处理“多元”之间的差异性和“一体”的共同性,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6)王延中、章昌平:《新时代民族工作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央民族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5期。

十是必须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必须”亮明了民族事务治理的法治化、现代化的路径。民族事务涉及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可根据属性划分为身份事务、权益事务、政策事务、创建事务和关系事务。(7)严庆:《因应客体需求的民族事务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解析》,《西南民族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6期。民族事务越来越体现出公共事务的特点,民族事务越来越体现在各民族走向现代化的进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意味着民族事务治理也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新时代的历史方位定位了民族问题研究的维度与视角,新时代民族事务治理的理论方法与概念议题亦随之更新。(8)周光俊、郭永园:《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与新时代的中国民族事务治理:历史方位、理论方法与概念议题》,《社会主义研究》2020年第1期。新时代的民族事务愈发和法律的严肃性、治理的现代性联结在一起。传统意义上的“民族工作内容”部门化、行政化的色彩渐淡,“民族事务内容”公共性、社会性的色彩渐浓。法治是现代化社会治理的重要特征,民族事务通常又会涉及身份因素、情感因素,因而,调处民族事务需要处理好法、理、情的关系。

十一是必须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教育引导各民族继承和发扬爱国主义传统,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国家安全、社会稳定。这一“必须”亮明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最高利益是主权利益,根本利益包括安全利益和发展利益。这些利益也是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因而需要各民族高扬爱国主义旗帜,需要各民族成员增强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自觉性。“利益”是人们结成不同共同体的基础,越大的共同体越强调共同利益的缔结作用。中华大地上繁衍生息的“人们”结成“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密码在于共同利益。国家主权涉及一个国家在世界政治体系中的国格确立,涉及整个国民集合体的尊严荣誉,是中华民族的最高利益,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最大关切。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9)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光明日报》2017年10月28日,第1版。安全涉及政治、经济、文化、金融、生态、能源、信息、意识形态等多个方面,涉及整个国家经济社会的常态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生活生产的安稳。“发展利益”于2020年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修订草案)》,成为国家核心利益的范畴和涉及中华民族当下与未来存续与发展的根本利益。结合国内外形势,从整体安全的角度考量民族工作、积极防范民族领域可能出现的风险,是十八大以来党对民族工作思考中更为重视的角度。

十二是必须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提升解决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这一“必须”亮明了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实现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和基本前提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019年习近平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指出:“实践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凝聚各民族、发展各民族、繁荣各民族。”(10)《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各民族共建美好家园共创美好未来》,《光明日报》2019年9月28日,第1版。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代表着革命性、进步性;作为中国人民的先锋队,反映人民心声、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作为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代表着各民族的具体利益和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各民族的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指出:“坚持党的领导,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保证。必须坚定不移的把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贯穿到民族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决确保中央权威和政令畅通。”(1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第104页。习近平强调:“我们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是党的民族工作理论和实践的智慧结晶,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根本遵循,全党必须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12)《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光明日报》2021年8月29日,第1版。这一思想的完整性、全面性是通过其内在的逻辑性和内容的覆盖面来体现的。

二、“十二个必须”的逻辑与侧重

统揽十二个“必须”,可以分为三个层面:前三个“必须”是统领性部分,第十二个“必须”是核心部分,其余八个“必须”是具体内容与要求部分(如图1)。

统领性部分,即前三个“必须”,从宏观层面指出了新时代民族工作的定位与目标、任务与主题、主线与主责,重点回答了“如何认知新时代的民族工作”的问题。新时代民族工作的定位——党和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的构成内容之一,高质量发展民族工作和做好宗教工作、城市工作,等等,都属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中的内容;新时代民族工作的目标就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服务。新时代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推动各民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共同奋斗,引导各民族与时代同步,践行“两个共同”的民族工作主题。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主线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通过加强各族人民的“五个认同”,致力于履行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主责——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

第十二个“必须”回答了“谁领导新时代的民族工作”这一根本问题。会议要求各级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要加强基层民族工作机构建设和民族工作力量,确保基层民族工作有效运转。明确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关键,形成多方合作的民族工作格局是基础,加强基层工作是基点,全过程贯穿党的领导是保障。这样系统而严密的领导工作机制体制凸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全域、全体、全员、全面、全程都要抓实的“国之大者”。这在党的民族工作史上前所未有。同时,第十二个“必须”作为“领导核心”也贯穿于其他十一个“必须”之中。

其余八个“必须”回答了“新时代的民族工作怎么做,主要做什么”的问题,包括中华民族历史观教育、践行民族平等、维护民族团结、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维护国家统一等,内在地对应了认同、权利、义务、权力、文化、民族关系、法治、安全等议题。值得注意的是,八个“必须”均采用了“原则+指向”的表述方式,例如,“必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工作原则之一也是工作任务之一,“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实施”是关键,“支持各民族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是发力朝向。这样的表述充分体现了民族工作“怎么做”“做什么”的行动指向,守正在于坚持原则和方向,落脚在于行动与作为,这也表明归纳和阐释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要重实际、重实践、重实效。

可以说,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积累于中国共产党的百年民族工作历程,回应了当前民族工作新形势的要求,明确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政治立场鲜明、思想内容丰富、蕴含理论机理,是党的治国方略在党的民族工作领域的集中体现。

三、如何认知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

党中央阐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主要是由三个方面的因素推动的,即,今日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需要全国凝神聚气,确定应对与发展方略;中华民族在实现“强”起来的进程中,需要内外兼修,不断提升综合国力与民族凝聚力;中国共产党经过百年探索所形成的民族理论成果,需要与时俱进,通过高质量的民族工作进一步转化为实践力量。因而,我们要以这三个方面为大的背景,进一步深化对这一重要思想的认知。

其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至关重要。虽然在“十二个必须”构成的体系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第三个“必须”中被表述为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主线,但这一主线实实在在地贯穿于或体现于每一个“必须”之中,是新时代民族工作的“纲”。“铸牢”既是多民族国家建设、中华民族建设整体的目标、任务,又是不同层面、不同领域具体的目标、任务;“铸牢”既是思想工作、实务工作的指向,又是研判思想建设和工作实践成效的标准。可以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多民族国家建设方略中的“大是”,是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大势”,是包括民族工作领域在内的各领域要做好的“大事”。斗争进取让中华民族站起来,改革开放让中华民族富起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让中华民族强起来。

其二,凸显从理论正确向实操性转化的指向性。步入新时代,理论与实践更多地面对交往中的“共”势、嵌合中的“隐”势、实践中的“细”势,也就是说,各民族在“液态”社会中、在网络时代,交往交流交融的机会不断增多、接触交往的条件不断优化、领域不断拓展,各方面的共同性因素在不断增多;随着社会的交互流动性增强、人们在生活生产中的相互依存性也进一步增强,民族因素愈来愈嵌合在不同场域、不同空间,民族议题的显著性降低、内隐性增强;在理论转化为实践的过程中,为了提升理论效度,需要更多地关注实践环节的细节之处、细微之处。(13)严庆:《探索与创新:中国共产党民族理论的百年发展管窥》,《湖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1期。在这样的“三势”背景下,民族理论要切实转化为实践成效。毋容置疑,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在理念、价值、道义上是世界上最好的,宏巨的理论“斜风细雨”进入人们的日常工作生活需要具体的实践载体和工作环节,而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就体现了实操性的理论向实践、思想向工作的转化,聚力于“做”,聚焦于“实”,具体于“事”。2014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围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围绕改善民生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提高依法管理民族事务能力、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六个方面,提出了二十五条意见,可以说这一文件的贯彻实施也为明确提出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提供了坚实铺垫。

其三,凸显新时代民族工作的弥散性。新时代的民族因素嵌合于国家与社会的肌体,民族议题的影响弥散于全局、全域,民族工作的“铸牢”之“纲”也扩展到各部门、各领域,因而新时代的民族工作需要全党来做、需要全社会来做,需要进一步从思想上重视变为行动上重视,这是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的重要指向。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意识的关系、中华民族利益和各民族具体利益的关系、中华民族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物质和精神的关系,既涉及哲理层面的辩证,又涉及治理层面的原则,内在地指向了多民族国家建设的取向问题、认同问题、利益问题、文化问题、路径问题,都属于整个中华民族全体成员要知行合一自觉践行的内容。

其四,凸显民族工作思想脉络的承继性。整体而言,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聚焦于民族工作和民族事务的指向性、实务性、操作性,也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的整体思想和基本原则,是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整体思想、基本原则的具体贯彻。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进程中,形成了一系列的重大成果,例如中国共产党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和政策的“十二个方面”的基本观点(2005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提出)、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八个坚持”的内涵(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提出)、新中国成立七十年来民族工作“九个坚持”的宝贵经验(2019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提出)等,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总原则、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原则始终贯穿其中,并体现出不同时期的具体要求,这就是一脉相承和与时俱进。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是对百年民族工作经验、教训的总结,是对中国多民族国家建设方略中关于解决民族问题理路成果的凝练,继往开来,功在长远。

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成果为我们在新时代进行民族研究、开展民族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我们要珍惜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这一“最大成就”,领悟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这一“最新成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开展研究与实践,一是要围绕主线,做到“纲举目张”。研究者和工作者要顺应时代发展大势,立足国家建设大局,撒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之“纲”,在实现经济社会现代化的进程中、在生产生活诸领域中张开各个具体工作之“目”,做到全过程、全领域关切民族因素,贯彻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原则,凸显“铸牢”主线。二是要追求工作的高质量,做到“深耕细作”。做好新时代的民族工作要精通“做好”之术、懂得“做好”之理、把握“做好”之力,“深耕”做好民族工作的内在规律,“深耕”各民族群众的所急所盼,“细作”到各个步骤,“细作”到具体环节,深耕细作才能达到高质量。三是把握取向,增进共同性。谋划工作、确定项目要以是否能够增进共同性、不伤及差异性为考量标准,除了继续增强政治建设中的共同性,还要注重增量社会建设中的共同性。增进社会共同性要从人们生产生活的微观情境出发,符合大家的客观需要、顺应正确的发展趋势,注意维护和发展社群的共同利益、营建共同的规则与团体文化,把增量的社区、社群的共同性联结起来拓展开来,就是整个社会的共同性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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