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龙
(北京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871)
马克思的三篇中学毕业论文中的自由哲学包含着实践理性的辩证逻辑结构。1830—1835年,马克思在特里尔中学学习,1835 年8 月,马克思参加中学毕业考试,其中,三份作文试卷是:1835年8月10日的宗教问题作文《根据约翰福音第15章第1至14 节论信徒和基督的一致,这种一致的原因和实质,它的绝对必要及其影响》、8月12日的德语自由作文《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以及8月15日的拉丁语作文《奥古斯都的元首政治应不应当算是罗马国家较幸福的时代》。人们在评价马克思中学时期思想的时候,认为马克思受到了各种思潮的影响,虔诚主义宗教神学、道德神学、自由主义、民主主义、空想社会主义、民粹主义、伦理共产主义、法国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闪光等,这九种说法都曾被看作是中学时期马克思思想的底色。这些思潮几乎囊括了从近代思想光谱最保守的一极到最革命的一极,这些说法本身就形成一个顺次驳斥的序列。这些研究都把马克思设定为一个完全受动的客体,而没有呈现出马克思在受动中的主动,没有把握住马克思作为这些思想的接受主体其自身独特的思维禀赋。实际上,在多元主义之中就有统一性,在被动接受中就有主动性。这三篇中学毕业论文蕴含着马克思精神世界中自由理念的辩证法要素,体现了马克思对当时欧洲三个最主要国家各个文化的吸收,体现了马克思的综合能力。具体说来,马克思在1835年的三篇中学毕业论文涉及自由理念的一般理性根据、特殊条件限制以及自由样态的历史具体性等,涉及辩证法的一般性、特殊性和个体性。
启蒙运动回归到人的理性能力,来确定人的自由本性和自由能力。在马克思生活的特里尔城,启蒙精神已经成为马克思的父亲以及马克思的中学老师们的一般知识教养,这种文化熏陶了青少年时期的马克思。在《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一文中,马克思已经从理性能力的角度来揭示人区别于动物的本质。马克思认为,“自然本身给动物规定了它应该遵循的活动范围,动物也就安分地在这个范围内活动,而不试图越出这个范围,甚至不考虑有其他范围存在。”[1](p455)和动物不同,人具有超越大自然的本能状态的能力,这样的能力正是一种基于理性的主动能力。
人的理性包含着一种充分发挥理性自身潜能、进行创造性活动的能力。马克思认为,人应当选择一个能发挥自身潜能的职业。人不能被感情所欺骗,被幻想所蒙蔽。青年的使命决不是求得一个表面值得炫耀的职业,因为表面值得炫耀的职业很快就会使人情绪低落、怨天尤人。合理的职业选择是求得一个使自己长期从事而始终不会情绪低落的职业,“在从事这种职业时我们不是作为奴隶般的工具,而是在自己的领域内独立地进行创造”。[1](p458)因而,“我们应当认真考虑:我们对所选择的职业是不是真的怀有热情?发自我们内心的声音是不是同意选择这种职业?我们的热情是不是一种迷误?”[1](p456)“如果我们经过冷静的考察,认清了所选择的职业的全部分量,了解它的困难以后,仍然对它充满热情,仍然爱它,觉得自己适合于它,那时我们就可以选择它,那时我们既不会受热情的欺骗,也不会仓促从事。”[1](p457)但是,因为青少年还缺乏人生经验,马克思认为,这可以借助父母的经验加以克服,因为他们走过了漫长的人生道路,饱尝了人生的辛酸。这样,在结合父母人生经验的基础上,发挥自身的理性判断,克服情感、幻想和欲望的欺骗和蒙蔽,青年就有望选择一个不是表面炫耀而是内在地适合于自身潜能的工作。
人的理性还包含着追求道德自由的能力。超越单纯功利主义的、基于实践理性的道德概念,是康德哲学的重要内容,这样一种道德,是理性为意志的立法,是自我的内在约束和信念。马克思表达出一种超越动物本能、功利主义、个人名誉心等等之上的一种更高的道德自由。1833 年,年仅15 岁的马克思就在诗作《人生》中反思了人生的意义:“时光倏忽即逝,宛如滔滔流水……。人贪婪追求的目标其实十分渺小;人生内容局限于此,那便是空虚的游戏。”[1](p915-916)在《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一文中,马克思认为,被虚荣心、名利心、不可抗拒的欲念弄得鬼迷心窍的人,会一头栽进那不可抗拒的欲念驱使他去的地方,而听任偶然机会和幻想去决定它。只有基于内在的道德信念、而非基于外在的功名利禄的伟大的职业,才是真正的伟大职业。“如果最深刻的信念,即内心深处的声音,认为这个目标是伟大的,那它实际上也是伟大的”,[1](p455)这样一种基于内心信念和道德感的伟大职业,是以个人对道德自由感的自觉追求、以一种自觉的义务感和责任感为基础的。有了道德自由的支撑,就会激发起人的责任感。“尽管我们由于体质不适合我们的职业,不能持久地工作,而且很少能够愉快地工作,但是,为了恪尽职守而牺牲自己幸福的思想激励着我们不顾体弱去努力工作。”[1](p457)这些职业在我们心里深深地扎下了根,“我们能够为它们的主导思想而牺牲生命、竭尽全力”。[1](p459)“一个选择了自己所珍视的职业的人,一想到他可能不称职时就会战战兢兢——这种人单是因为他在社会上所处的地位是高尚的,他也就会使自己的行为保持高尚。”[1](p459)
人的理性还有一种推动人类趋向完善并在此事业之中实现个人高尚使命的自由能力。马克思认为,在选择职业时不应把个人和社会利益对立起来,我们应该遵循的主要指针是人类的幸福和我们自身的完美。在《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一文中,马克思认为:“人的本性是这样的:人只有为同时代人的完美、为他们的幸福而工作,自己才能达到完美。如果一个人只为自己劳动,他也许能够成为著名的学者、伟大的哲人、卓越的诗人,然而他永远不能成为完美的、真正伟大的人物。”[1](p459)“历史把那些为共同目标工作因而自己变得高尚的人称为最伟大的人物;经验赞美那些为大多数人带来幸福的人是最幸福的人。”[1](p459)为人类工作的职业是使人富有尊严的职业。“尊严是最能使人高尚、使他的活动和他的一切努力具有更加崇高品质的东西,是使他无可非议、受到众人钦佩并高出于众人之上的东西。”[1](p458)马克思认为,如果条件具备,人应当“选择一种使我们获得最高尊严的职业,一种建立在我们深信其正确的思想上的职业,一种能给我们提供最广阔的场所来为人类工作,并使我们自己不断接近共同目标即臻于完美境界的职业,而对于这个共同目标来说,任何职业都只不过是一种手段”。[1](p458)“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而工作的职业,那么,重担就不能把我们压倒,因为这是为大家作出的牺牲;那时我们所享受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我们的事业将悄然无声地存在下去,但是它会永远发挥作用,而面对我们的骨灰,高尚的人们将洒下热泪。”[1](p459-460)
由上可见,马克思在中学毕业论文中对人的基于理性的一般自由能力已经有了较为全面的理解。马克思对人的这种理解闪耀着近代启蒙运动的光辉,体现了马克思所受的康德和黑格尔等理性主义哲学家的影响。在启蒙思想浓厚的特里尔,在老师、父亲以及未来岳父的影响下,马克思对人的理性本性有这样的认知,也是不难理解的。
对自由的实现来说,光有基于理性的一般可能性是不够的,自由还必须要有现实性。如果考虑到自由的实现,就必须考虑自由实现本身的特殊条件,考虑到这些特殊条件的特殊制约性。那么,规约自由实现的特殊条件包含哪些呢?马克思在《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一文中,对于自由实现条件的特殊制约性,谈到了三个方面,即个人的精神条件、身体条件以及外在社会关系条件。
首先,人的自由选择受制于人的精神条件。马克思认为,能做选择是人比其他生物远为优越的地方,但是,这同时也可能毁灭人的一生、破坏他的一切计划并使他陷于不幸。“如果我们错误地估计了自己的能力,以为能够胜任经过较为仔细的考虑而选定的职业,那么这种错误将使我们受到惩罚。即使不受到外界的指责,我们也会感到比外界指责更为可怕的痛苦。”[1](p458)例如,马克思并不认为人人都适合选择哲学研究作为职业。青年在选择从事纯粹抽象真理研究的职业时,尤其要慎重。“那些主要不是干预生活本身,而是从事抽象真理的研究的职业,对于还没有确立坚定的原则和牢固的、不可动摇的信念的青年是最危险的”,[1](p458-459)“这些职业能够使具有合适才干的人幸福,但是也会使那些不经考虑、凭一时冲动而贸然从事的人毁灭。”[1](p459)
其次,人的自由选择受制于自身的身体条件。“我们的体质常常威胁我们,可是任何人也不敢藐视它的权利。”[1](p457)“诚然,我们能够超越体质的限制,但这么一来,我们也就垮得更快;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是冒险把大厦建筑在残破的废墟上,我们一生也就变成一场精神原则和肉体原则之间的不幸的斗争。但是,一个不能克服自身相互斗争的因素的人,又怎能抗御生活的猛烈冲击,怎能安静地从事活动呢?然而只有从安静中才能产生出伟大壮丽的事业,安静是唯一能生长出成熟果实的土壤。”[1](p457)因此,青年在选择职业时,要对自身身体条件的自然属性有明确的意识。“我们由于体质不适合我们的职业,不能持久地工作,而且很少能够愉快地工作,……如果我们选择了力不胜任的职业,那么我们决不能把它做好,我们很快就会自愧无能,就会感到自己是无用的人,是不能完成自己使命的社会成员。由此产生的最自然的结果就是自卑。还有比这更痛苦的感情吗?还有比这更难于靠外界的各种赐予来补偿的感情吗?自卑是一条毒蛇,它无尽无休地搅扰、啃啮我们的胸膛,吮吸我们心中滋润生命的血液,注入厌世和绝望的毒液。”[1](p457-458)
最后,人的自由选择还受制于社会关系的制约。马克思用洗练的语句说道:“我们并不总是能够选择我们自认为适合的职业;我们在社会上的关系,还在我们有能力决定它们以前就已经在某种程度上开始确立了。”[1](p457)中学尚未毕业的马克思不可能对社会关系有丰富的认识,但是,马克思对自身关于社会关系的经验知识的缺乏也是有着明确的意识的,正是基于这种明确的意识,马克思认为青年人要选择适当的职业,要借助上一代人、要借助父母的经验,因为父母走过了漫长的生活道路、饱尝了人世的辛酸,对社会关系的性质有更多的经验和了解。
综上可见,自由的实现受制于各种现实条件。只有对个人自身的精神条件、身体条件、社会关系的客观性质有清楚的了解和判断,才能选择一个成功的、适当的、自由的职业。
在中学学习的五年时间,马克思阅读了大量的人文历史经典,例如古希腊时期的《荷马史诗》、柏拉图的《斐多篇》、修昔底德的《伯罗奔尼撒战争史》、索福克勒斯的《安提冈涅》,再如古罗马西塞罗的《论演说家》、塔西佗的《编年史》《阿格里科拉传》、贺拉斯的《颂词》《讽刺诗集》,近代孟德斯鸠的《罗马盛衰原因论》等等,广泛的阅读使马克思获得了丰富的历史知识,这使马克思可以把人的自由问题结合着历史发展来论述。
早在1833年,15岁的马克思就在诗作《查理大帝》中表现了他对自由实现形式的历史具体性的一定认识。诗词首先批评了野蛮的日耳曼人对古代自由的侵犯。马克思认为,那能使所有美好心灵欢欣鼓舞的一切,那一切崇高和美,都“被野蛮人无情地摧毁”,[1](p917)而毁灭这种古代自由的正是日耳曼蛮族部落。但是,这种野蛮的部落自身又被内部发展起来的更大的征服者——例如查理大帝——征服。查理大帝的征服终结了无政府状态、建立了秩序。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对查理大帝进行了歌颂。“这时查理大帝挥动崇高魔杖,呼唤缪斯重见天光;他使美离开了幽深的墓穴,他让一切艺术重放光芒。他改变陈规陋习,他发挥教育的神奇力量;民众得以安居乐业,因为可靠的法律成了安全的保障。他进行过多次战争,杀得尸横遍野血染疆场;他雄才大略英勇顽强,但辉煌的胜利中也隐含祸殃;他为善良的人类赢得美丽花冠,这花冠比一切战功都更有分量;他战胜了那个时代的蒙昧,这就是他获得的崇高奖赏。”[1](p917-918)
对自由实现形式的历史具体性的评价,更系统地体现在马克思的第三篇中学毕业论文中,即8月15日的拉丁语作文《奥古斯都的元首政治应不应当算是罗马国家较幸福的时代》。屋大维是罗马历史上的第一位皇帝,他终结了罗马共和国创立罗马帝国,结束了罗马共和国时期的政治自由。一般认为奥古斯都巩固了独裁统治,受到自由主义者的批判。马克思也对奥古斯都的时代进行了批判。马克思认为,“奥古斯都时代不应该受到我们的过分赞扬,以致我们看不到它在许多方面都不如布匿战争以前的时代。因为,如果一个时代的风尚、自由和优秀品质受到损害或者完全衰落了,而贪婪、奢侈和放纵无度之风却充斥泛滥,那么这个时代就不能称为幸福时代。”[1](p463)但是,不仅如此,马克思还从历史发展的尺度,对奥古斯都进行了一定的历史主义的评价。
第一,奥古斯都的统治结束了内外纷争。布匿战争前,这是一个因为风尚纯朴、积极进取、官吏和人民正直而建立起来的幸福时代。可是,这个时期充满着贵族和平民之间的斗争,因为,从废除王政直到第一次布匿战争,一直进行着关于贵族和平民的权利之争,而大部分历史叙述的却只是彼此有过激烈斗争的护民官或执政官所颁布的法律。在奥古斯都时代,布匿战争前的时代里发生的那些派别纷争,也都终止了。“在这个时期帕提亚人被征服了,坎塔布里亚人被打败了,……由于奥古斯都授予了某些个人以罗马公民权,由于有经验丰富的统帅们指挥作战,加之日耳曼各部落本身之间产生了不和,结果日耳曼的许多部落的势力总的来说是被摧毁了。”[1](p462-463)“如果说有一个布匿战争以前产生的国家曾经是最适合它那个时代的国家,因为它唤起了人们去建立伟大的业绩,造就了一些使敌人感到惧怕的人物,并号召在贵族与平民之间展开良好的竞赛(诚然,这种竞赛并不是全然没有忌妒心的),那么,我认为,奥古斯都所建立的国家则是最适合那个时代的国家。因为当人们变得柔弱,纯朴风尚消失,而国家的疆土日益扩大的时候,独裁者倒可能比自由的共和政体更好地保障人民的自由。”[1](p464)
第二,奥古斯都选贤任能。既然国家看来治理得不错,“罗马首席公民”愿为人民造福,并且最杰出的人们根据首席公民的倡议担任了国家职务。在奥古斯都的元首政治时期,国家里供职的都是些英勇和智谋卓著的人物。奥古斯都清除了元老院中犯罪行为的痕迹,因为元老院中混进了一些极其腐败的人,他在该院中清洗了许多作风为他所憎恶的人,吸收了许多智勇出众的人。“奥古斯都的统治,他为改善动荡的国家状况而选拔的人们所建立的机构和制订的法律,对于消除内战造成的混乱起了很大的作用。”[1](p463)
第三,奥古斯都奉行温和治国的路线。马克思认为,在尼禄时代,“最优秀的公民被杀害,到处专横肆虐,法律受到破坏,罗马城遭到焚毁,而统帅们由于担心他们的功业可能引起怀疑,还由于没有任何东西能够推动他们去建立伟大业绩,便宁可在和平中而不在战争中去寻求功名”,[1](p462)而奥古斯都“尽管有条件为所欲为,但在获得权力之后却一心只想拯救国家”。[1](p464)“虽然我们看到,元首也绝非没有虚夸矫饰的行为,但是,如前所说,看来他并不滥施暴力”,[1](p464)“罗马人还是认为,是他们在进行统治,而‘皇帝’一词只不过是先前护民官和执政官所担任的那些职位的另一种名称罢了,他们没有觉得他们的自由受到了剥夺。如果公民们能对谁是元首,对是他们自己在进行统治还是在被人统治表示怀疑,那么难道这不是温和治国的一个无可置疑的明证吗?”[1](p462)
第四,奥古斯都时代文化获得大发展,艺术和文学有了繁荣。在布匿战争之前的那个时代里,人们对从事美术感到那样的厌恶,那时教育不被人重视,因为那时最卓越的人们辛勤努力从事的是农业,那时能言善辩是多余的,因为人们对应该做些什么用不了几句话即可表明。说话也不要求文雅,而只要求说话有价值;当时历史不需要人能言善辩,而只要将事实报道出来,缩写成一部编年史就够了。而在奥古斯都时代,“至于各种科学和技艺,任何一个时期也没有这样繁荣过;在这个时代生活过许多作家,他们的作品成了几乎所有民族从中汲取教益的源泉。”[1](p464)
通过马克思对查理大帝时代和奥古斯都时代的评价,我们看到马克思并没有简单地从早先的个人自由被消灭而简单地否定这两个时代。马克思认为,奥古斯都结束了旧日的纷争、建立了秩序、任用了贤能、温和治国,促进了文化的发展。这样,奥古斯都的时代超越了布匿战争之前的时代,而且也并不逊于罗马历史上其他的最好的时代,因而“奥古斯都的元首政治应该算是最好的时代”。[1](p464)马克思从历史本身的发展角度,对人类自由的实现,提出了具体的历史主义的评价尺度。
通过上面的讨论,可以说,马克思中学时期的自由理念蕴含着辩证法的要素,蕴含着理性的能动形式和起制约作用的质料,以及由二者决定的自由发展的历史性,也即蕴含着人类自由的一般理性根基、人类自由实现条件的特殊制约性,以及由二者所决定的人类自由实现样态的历史具体性。从一般性上说,人的理性使人具有自由能力,有选择能力,有道德自由、伦理自由的能力,能在同时代人的完善中来完善自己;从特殊性上说,人的自由受制于个人的精神、身体以及社会关系等条件;从具体性上说,人类自由的历史形式是具体的。因而,可以说,马克思在中学毕业时期已经具有关于自由理念的辩证法禀赋。
但是,学界对马克思中学毕业论文的分析,却以各种局部的判断遮蔽了马克思此时自由哲学的辩证法禀赋。这些局部的判断包括认为马克思此时的思想属于虔诚主义宗教神学、理性主义道德神学、自由主义、民主主义、浪漫主义、空想社会主义、伦理共产主义、民粹主义、法国唯物主义等观点。
第一,以虔诚主义宗教神学遮蔽马克思自由哲学的辩证法禀赋。这种观点认为马克思中学毕业时期的世界观是一种虔诚主义宗教神学的世界观,认为马克思三篇中学毕业论文中包含着相当多的“悲情和愉快的虔诚”。持这种观点的学者,所提供的论据一般包含以下两点:第一,马克思的祖父、伯父以及马克思祖母的父亲和祖父都是特里尔的拉比,都被认为是可以和上帝沟通的人。第二,少年马克思在其中学毕业的宗教论文中,认同《约翰福音》中的说法,即认同信徒和基督的关系是“葡萄藤”和“枝蔓”的关系,认同基督是人类的引导者,是宽宏大量的父亲,认同信徒要用爱的眼神、带着最热忱的感激之情,心悦诚服地拜倒在上帝的面前,认为离开基督,我们就不能够达到自己的目的。马克思认为,一切德行都是出于对基督的爱,出于对神的爱,正因为出于这种纯洁的根源,德行才摆脱了一切世俗的东西而成为真正神性的东西。所有粗野的东西都消失了,德行变得更加超凡脱俗,同时也变得更加温和、更近人情。对基督的爱使人们平静地迎接命运的打击,勇敢地抗御各种激情的风暴,甘愿去忍受困难和劳累,使人们彼此为对方做出牺牲。使人变得内心高尚,有镇定的信心和一颗不是出于爱好虚荣,也不是出于渴求名望,而只是为了面向博爱和一切高尚而伟大的事物敞开的心。“人是自然界唯一达不到自己目的的存在物,是整个宇宙中唯一不配做上帝创造物的成员。但是,善良的创始主不会憎恨自己的创造物;他想要使自己的创造物变得像自己一样高尚”,[1](p450)因为马克思的这些表述,使有些学者认为马克思具有一种宗教虔诚主义的思想底色。聂锦芳教授认为:成年时期马克思一生抨击和反对的“只是特定的宗教教义及其思想流弊,……但作为西方文明孕育的一代思想巨匠,很难说他与普泛意义上的宗教情结、宗教心理和终极关怀截然隔离,没有关联,至少在青少年时期,神学与宗教一直是他成长和运思的背景或底色。”[2]马克思那时候还借助上帝来强化个体对生命的爱,对他人的爱,对人类的爱,还借助个人与上帝的融通感,来增强人的意志。但是,宗教中的这些内容并不是宗教独有的,与其说这是宗教性质的内容,不如说它是以宗教形式反映的人性的内容。
第二,以理性主义道德神学遮蔽马克思自由哲学的辩证法禀赋。这种观点认为,马克思中学毕业时期的世界观是一种康德式道德神学的世界观。这种观点认为,马克思虽然谈到上帝,但却是把上帝作为一种道德上的假设,是类似康德那种道德假设意义上的上帝。在这里,马克思实际上是把上帝看作人类道德理想的化身,把宗教看作个人道德完善的手段和途径,把信仰宗教当成道德进步的巨大动力。马克思认为,与基督结合的必要性在于我们喜欢作恶的本性、我们的动摇的理性、我们堕落的心。与基督的结合,使人得到一种天真无邪的童心,使人得到一种快乐,这种快乐是伊壁鸠鲁主义者在其肤浅的哲学中,以及比较深刻的思想家在单纯对知识的追求中企图获得而又无法获得的。马克思认为,在古代民族,那些未聆听过基督教义的人,那些心无所寄的野蛮人,始终处于一种内心不安、害怕神威、深感卑贱的情绪中;连古代最伟大的哲人柏拉图也不止一处表示了对一种更高的存在物的深切渴望,以为这种存在物的出现可以实现那尚未得到满足的对真理和光明的追求。对基督的爱,能使人以理性约束自己的行为。这种道德意义上的神学,是从人的立场出发的。神既不是一个实体,也不是一个主体,而只是人之理性的对象化形式。在《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一文中,马克思抛弃了暧昧的形而上意义上的上帝的痕迹。上帝只是人类善良、公正、智慧的象征。对基督的爱,就是对人类自身的爱,对基督的爱使信徒、使人心向着人的同类,向着其他人。神不能取代人的自由选择和判断。马克思的父亲自身所信奉的就是这种道德意义上的神学。1835 年11 月18 日,也即马克思刚进入大学不久,马克思的父亲在给他的一封信中,在谈到要好好珍惜对朋友的友谊时,说道:“你是纯洁无瑕的,这点我确实毫不怀疑。但毕竟对上帝的虔诚信仰是道德的巨大动力。你知道,我远非狂热的宗教信徒。但是,这种信仰迟早都会成为一个人的真正[需]要,生活中往往有这种时候,甚至一个无神论者也会[不知]不觉地拜倒在至高无上的神面前。这通常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每一个人[……]都有可能崇拜牛顿、洛克和莱布尼茨所信仰过的东西。”[3](p832)在这里,马克思的父亲就完全是把神看作是那种执行道德律令而做出的必要的假设。这种意义上的神,其实已经是对神的否定。在《评普鲁士的书报检查令》中,马克思指出,“道地的基督教立法者不可能承认道德是一种本身神圣的独立领域,因为他们把道德的内在的普遍本质说成是宗教的附属物。独立的道德要损害宗教的普遍原则,宗教的特殊概念是同道德相抵触的。道德只承认自己普遍的和合乎理性的宗教,宗教则只承认自己特殊的现实的道德。因此,根据这一检查令,书报检查应该排斥像康德、费希特和斯宾诺莎这样一些道德领域内的思想巨人,因为他们不信仰宗教,并且要损害礼仪、习俗和外表礼貌。所有这些道德家都是从道德和宗教之间的根本矛盾出发的,因为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而宗教的基础则是人类精神的他律。”[4](p119)在这段话中,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明确把基于道德的宗教和真正的宗教分开,并认为像康德这样主张道德神学的人,实际上是不信仰宗教的。他们信仰的实际上是道德律令。张一兵教授就认为,中学时期的马克思具有一种以理性主义道德神学为底色的哲学世界观,但他同时又认为马克思此时的世界观尚看不出任何伟大之处。理性主义宗教神学是什么意思呢?指近代启蒙思想家中反对教会特权、反对教阶制的人如笛卡尔、康德、黑格尔所持的宗教观。包括英国的经验主义,培根、洛克,甚至有很多我们认为是唯物主义的哲学家,像斯宾诺莎,他们的哲学中也是有上帝的,这个上帝是被理性改造过的上帝,尤其康德认为上帝只是理性的一个必要的假设,实际不存在,我们不要把上帝作为真实的人物去思考,而是理性遇到了自身解决不了的问题时所假设的一个对象,服从上帝就是服从人的理性。理性可以把凡人提到很高的境界,也使人经历很多磨难,但凡人也有坚持不住的时候,于是假设有个上帝来做寄托。信仰上帝,说明理性还不够坚强,还自我犹疑,并不能说明信仰人格神,这就是近代启蒙思想家的理性主义宗教观的一个重要特点。马克思此时所发挥的与其说是宗教思想,不如说是宗教中与实践理性相关的因素。
第三,以自由主义遮蔽马克思自由哲学的辩证法禀赋。这种观点认为马克思中学毕业时期的世界观是一种自由主义的世界观。马克思的父亲具有温和的自由主义政治取向:他赞同代议制民主,却忠于当时的普鲁士王国。父亲的思想深深地感染了马克思。1830 年,马克思进入特里尔中学,同年,法国爆发了推翻波旁王朝的七月革命,巴黎人民的胜利再次证明人民和资产阶级运动的新纪元已经到来。这场革命在莱茵地区也激起了一股自由主义的和对法国原则同情的波澜,马克思的父亲亨利希·马克思与其他自由主义者一道慷慨激昂地投身于七月革命的欢呼中,认为是时候在莱茵省建立一个法国式的资产阶级共和国了。亨利希·马克思是特里尔律师公会的会长,与莱茵地区自由主义运动有着密切的联系。为了纪念特里尔莱茵地区的自由主义代表,亨利希·马克思所在的自由主义俱乐部“特里尔卡西诺俱乐部”举行了一次宴会,热情洋溢地表达了对自由“合理国家的强烈愿望”,并唱了几首向往自由的革命歌曲。因为这次事件,亨利希·马克思被告发并被带到警察局,被当作“混乱制造分子”受到严厉警告。马克思就读的特里尔中学也盛行自由主义启蒙精神。这些都坚定了马克思对封建专制的厌恶和对自由思想的向往。对自由的向往不能被认为就是自由主义。自由主义主张抽象的法权自由,害怕民主主义的内容。
第四,以民主主义遮蔽马克思自由哲学的辩证法禀赋。这种观点认为马克思中学毕业时期的世界观是一种民主主义的世界观。启蒙思想为致思起点。法国革命战争传播了法国大革命的原则,他们赶走所占领地区的世俗诸侯、教士,取消一切封建捐税,在共和国宪法的基础上对这些地区执行《拿破仑法典》,进行资本主义化的经济、社会改造,宣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特里尔是受启蒙思想影响最为强烈的地方。莱茵省变成了德国最发达的地区。由于莱茵地区经历过法国大革命的洗礼,法国民主政治理想对其产生深刻影响,马克思与法国启蒙学者卢梭的思想有巨大的亲近性,政治上的意图是建立自由、平等的现代理想国家。但是,马克思的自由民主思想可能受到卢梭的影响,但也有超越卢梭的思想潜质,特别是在对人的理性能力的探索上,康德之后的德国思想界已经超越卢梭,而马克思深受德国文化的熏陶。
第五,以浪漫主义和民粹主义遮蔽马克思自由哲学的辩证法禀赋。这种观点认为马克思中学毕业时期的世界观是一种民粹主义和浪漫主义的世界观。马克思在《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一文中所表现的全人类意识,被认为是一种浪漫主义和民粹主义,例如,张亮教授就认为“民粹主义和浪漫主义的全人类意识是马克思中学时代哲学世界观中重要而宝贵的……思想质点”。[5](p106)但是,民粹主义和浪漫主义是与理性主义相对立的思潮,而马克思在中学毕业论文中所表现出来的基本基调却是与其年龄不相符合的理性主义。
第六,以空想社会主义遮蔽马克思自由哲学的辩证法禀赋。这种观点认为马克思中学毕业时期的世界观是一种空想社会主义的世界观。这种观点认为,马克思未来的岳父威斯特华伦男爵有着较为激进的政治倾向,激发了马克思对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圣西门的人格和著作的兴趣。马克思主义研究专家梅林说,正是从威斯特华伦那里,马克思受到了圣西门思想的影响。这种观点认为,促使马克思对圣西门的人格和著作产生兴趣的主要是后者的理想主义,即对私有制的批判、对合理社会制度的构想和对人之彻底改造的期待。“尽管我们无法从文献上确证马克思的这种思想与圣西门主义的关系,但它与圣西门主义的可能关联确实非常引人注目的”。[5](p110)这种观点只是表明马克思具有超越自由主义和民主主义的维度,这种维度可以从马克思自由理念的辩证法禀赋来说明,未必要从“无法从文献上确证”的圣西门主义的影响来说明。
第七,以伦理共产主义遮蔽马克思自由哲学的辩证法禀赋。这种观点认为马克思中学毕业时期的世界观是一种伦理共产主义的思想萌芽。这种观点认为,近代理性主义哲学内在地包含着一种个体和类相统一的思想,包含着类自由的理念,也即人不仅有实现个体道德自由的能力,还有追求和实现人类完善的伦理自由的能力。马克思在中学毕业论文中所强调的实现人类完善的追求,就是一种潜在的伦理共产主义的思想萌芽。但是,个体和类相统一的思想,未必就是伦理社会主义思想,二者之间不能直接等同。马克思固然有个体和类相统一的观念,但不能说就是伦理社会主义的观念。
第八,以法国唯物主义遮蔽马克思自由哲学的辩证法禀赋。这种观点认为马克思中学毕业时期的世界观是一种法国唯物主义式的世界观。这种观点认为,马克思思想中具有现实主义的因素,即对环境、外部现实比较重视的因素,并认为这一思想质点可以解释为什么后来在察觉现实与应有的对立后,马克思能服从现实的权威,能从康德哲学转向黑格尔哲学,并能向现实本身去寻求思想。这种观点认为,马克思已形成从外部环境的制约来谈论人的活动的思维方式,并认为这是一个至少与启蒙运动和百科全书派一样古老的思想。这种观点和认为马克思此时思想由宗教主导的观点已经大相径庭。其实,马克思不仅有着法国唯物主义的思想要素,还有着超越法国唯物主义的思想潜质。
第九,以历史唯物主义的第一次闪光遮蔽马克思自由哲学的辩证法禀赋。这种观点认为马克思中学毕业时期的世界观包含着历史唯物主义的第一次闪光。梅林就持有这种观点。这种观点认为此时马克思受到法国启蒙学者关于人依赖于周围环境的学说的影响,显示了一个求知青年采取了与他的年龄不相当的极其现实主义的态度,甚至认为马克思这时候已经意识到关于人性本善和人们智力平等,关于经验、习惯、教育的万能,关于外部环境对人的影响,关于工业的重大意义,关于享乐的合理性等等唯物主义学说,同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这种观点看似是对马克思的充分肯定,但是这种观点却建立在对唯物史观的折衷主义理解的基础上,因为这种观点并没有把唯物史观理解为一种科学的逻辑体系,而是认为只要一种理论中有历史的、现实的要素,就可以叫作历史唯物主义了;如果真的如此,那么可能就找不到唯心主义者了。马克思此时思想的真正禀赋是其对人的自由的多维度的理解,是把握辩证法的潜在能力,是从辩证法的不同环节上把握自由理念的潜在能力。
上述九种观点都认为应把马克思的思想套到某种既成的思想体系上去,而否认马克思此时已经形成了独特的思想特质。但是,如果说中学时代的马克思就受到西方近代多达九种思潮的影响,那么马克思也就接近了西方近代思潮的内核,而西方近代思潮的内核正是自由哲学,正是自由哲学的辩证法。如果我们从总体上评价西方近代思潮,那么,可以看到各种进步思潮有一个共同纽带、一个共同的话题,那就是人类的“自由”。对人类自由的理解,又分化为两条路线,一条是消极自由的路线,一条是积极自由的路线。消极自由哲学着眼于人与人之间的形式自由即契约自由,而积极自由哲学则着眼于个体和人类的发展过程中的具体自由。消极自由哲学的缺陷由积极自由哲学来矫正,而积极自由哲学的最大特点是把辩证法运用于解决人类自由问题,也正是借助着辩证逻辑,积极自由的哲学才超越了消极自由的哲学。在卢梭、康德和黑格尔等思想家这里,我们看到了积极自由的辩证逻辑的发展线索。德国古典哲学的内在基因,正是关于人类积极自由的辩证逻辑,也即运用辩证法来解决人类的自由能力以及人类自由的实现条件和过程等重大问题。如果我们从整体、根本特征和内在潜质上看马克思中学毕业时期的思想,那么,可以说,马克思三篇中学毕业论文中蕴含着马克思积极自由思想辩证逻辑的最初萌芽,这一辩证逻辑的萌芽包含着一般性、特殊性和具体性三个环节的相对完整的结构,也即自由能力的一般理性根据、自由实现条件的特殊制约性以及自由实现形式的历史具体性。马克思三篇中学毕业论文中的积极自由思想的萌芽,和上述九种思潮当然都具有相关性,但是,却不能直接把马克思的思想局限于某一个特定的思想体系。如果认为马克思的思想在此时已经确切地归属于某一思想体系,那么,就会看不到马克思思想的主体性、总体特征和发展潜能。
马克思中学毕业时期自由思想的辩证逻辑还处于萌芽形态,马克思中学时期的自由理念的辩证法要素,本身还处于萌芽形态,这些辩证法要素还没有统一起来,各方面还没有获得系统的展开。
首先,马克思这时候对人类理性的一般自由能力还局限在人格自由、道德自由、伦理自由这样的抽象范畴中,还把道德、伦理自由和功利主义行为抽象地对立起来。例如,马克思说:“在历史上用铁笔镌刻着:任何一个民族,即使它达到了最高度的文明,即使它孕育出了一些最伟大的人物,即使它的技艺达到了全面鼎盛的程度,即使各门科学解决了最困难的问题,它也不能解脱迷信的枷锁;无论关于自己,还是关于神,它都没有形成有价值的、真正的概念;就连伦理、道德在它那里也永远脱离不了外来的补充,脱离不了不高尚的限制;甚至它的德行,与其说是出于对真正完美的追求,还不如说是出于粗野的力量、无约束的利己主义、对荣誉的渴求和勇敢的行为。”[1](p449)“即使当我们考察各个人的历史,考察人的本性的时候,我们虽然常常看到人心中有神性的火花、好善的热情、对知识的追求、对真理的渴望,但是欲望的火焰却在吞没永恒的东西的火花;罪恶的诱惑声在淹没崇尚德行的热情,一旦生活使我们感到它的全部威力,这种崇尚德行的热情就受到嘲弄。对尘世间富贵功名的庸俗追求排挤着对知识的追求,对真理的渴望被虚伪的甜言蜜语所熄灭”。[1](p450)在这两段表述中,我们都可以看到,马克思还是和旧哲学一样,用道德、伦理来否定功利主义和经济行为。此时的马克思还没有对人们的经济活动、还没有对功利主义行为及其和人类自由的关系加以分析。关于劳动自由和劳动解放的问题,马克思在此时还不可能有所触及。
其次,关于自由实现条件的特殊性,马克思也只是简单地提到了人的精神条件、身体条件以及社会关系条件。关于社会关系条件,马克思所论是极其简单的。虽然马克思指出了社会关系在人们有能力决定它之前,就已经被决定了,虽然马克思对制约个人职业选择的社会关系的明确提示包含着马克思思想的一个巨大潜质和发展方向,但是,马克思对社会关系的理解毕竟是极度抽象的。马克思对社会关系的客观性质及其发展还没有、也不可能展开具体的分析。人所生存的自然环境、劳动分工关系、所有权关系、政治法律关系等等的分析,对17岁的青年来说,都是言之过早的。尤其是所有权关系在社会关系体系中的支配地位,所有权关系作为生产关系所具有的内部结构,所有权和自由的关系以及这种关系中的悖论等等,这些马克思在成熟时期的思想成就,中学时代的马克思还不可能展开思考。
再次,关于自由历史形式的具体性,关于人类自由实现的具体历史形式,马克思虽然提出了历史主义的评价尺度,例如对奥古斯都和查理大帝时代,马克思提出了进行具体的历史性评价的问题,但是,这种评价并没有显示出历史自身的内在必然性。这是在马克思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之后,才真正解决了的任务。要对人类自由实现的历史形式做到科学的评价,关键是要在辩证法的基础上解决人类自由的理论问题,关键是要把握住人类功利主义行为的辩证性质。马克思所遇到的问题,也是思想史留给马克思的问题,就是如何把辩证法运用于财产关系的分析,马克思对这一问题的解答就是唯物史观。马克思的伟大贡献,就是解决了这个问题。马克思解决了所有权的内在演化逻辑及其与人类自由的关系,才使人类积极自由的辩证逻辑取得了科学的形态。而形式主义的消极自由哲学,或者直接抽象掉功利主义行为而只从形式上、只从契约关系上看自由,或者是把功利主义行为直接看作是自由的实现和体现,从而看不到功利主义行为本身的内在矛盾。马克思从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内在矛盾中来规定所有权关系内部的悖论,即规定所有权关系既推动生产力发展又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双重逻辑、矛盾逻辑、悖论逻辑,从而解决了历史发展的动力问题。通过这样的理论革命,马克思成功地解决了自由和辩证逻辑的结合,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如何把辩证法运用于所有权的分析,这个问题在马克思以前已经有了很多探讨,但是并没有真正解决问题。马克思制定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范畴,分析了所有权演化的悖论逻辑,才真正解决了人类自由和辩证法的结合问题,也才真正把唯心主义独断论从其最后寓所即历史观领域中驱逐出去。自由和辩证逻辑,这两个对象都是无限的;这两个无限的对象相互结合,实现了哲学的革命,彻底消除了唯心主义独断论。因而,通过唯物史观的革命才真正使辩证唯物主义确立起来,马克思也才真正完成了对旧形而上学的批判,才完成了建立新哲学的任务。马克思通过对历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的阐释,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解决了人类自由的必然性规律问题,才真正给予了人类自由的历史形式以具体性的说明,而这一点是马克思在中学时期远不可能做到的。
要把辩证法的这些要素变成辩证逻辑,需要这三个要素中的每一个要素都获得系统的发展,并把另外两个要素完整地吸收进自己的内部规定中,也即实现各要素自身的充分展开,并通过这种充分展开而把另外两个环节纳入自身、作为自身的规定。马克思后来通过研究康德和黑格尔哲学,把辩证逻辑拯救出来并在唯物史观的基础上加以改造,并通过政治经济学和历史学的研究,制定出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的、辩证形态的自由哲学,从而使人类自由的一般理性根基、人类自由对特殊条件的依赖与扬弃、人类自由具体历史形式的更替获得了更全面的发展,各环节之间获得了更有机的融合。
分析马克思1835年三篇中学毕业论文,可以发现马克思受西方多种文化因素的影响,学界至少从九个方面研究了马克思所受到的这些影响:虔诚主义宗教神学、理性主义道德神学、自由主义、民主主义、浪漫主义、空想社会主义、伦理共产主义、民粹主义、法国唯物主义等。不同的学者往往把马克思中学时期的思想分别归结到上述思想体系中的某一种之中,由此形成了学界多元化的、相互矛盾的判断。这些研究有一个共同的缺点,就是把马克思作为一个完全的受动的客体来研究,而没有揭示出马克思在被动中的主动,没有揭示出马克思的精神世界能承受如此多元互相矛盾的观点,那也需要一种有弹性、有一定深度和广度的主体性,否则马克思必然会被这些相互矛盾的观点弄得支离破碎。在这种多因素的影响中,马克思自身思想的主体属性也初露端倪。马克思对精神自由的一般理性根据、实现条件的特殊制约性以及自由实现样态的历史具体性都有所涉及,也即马克思此时的精神自由思想涉及了精神自由的一般性、特殊性和具体性三个环节。这些环节后来又各自都曾得到过系统的发挥,并在新的基础上达到新的结合。马克思通过对政治经济学的深入研究,通过《资本论》的创作,实现了自由哲学和唯物辩证法的结合,使唯物史观获得更科学的形式,使人类积极自由理论和辩证逻辑的结合更加紧密。马克思中学时期自由哲学的辩证法萌芽后来经过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革命,最终实现于其共产主义的思想体系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