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古籍保护扩展为文献保护的建议

2021-01-07 01:28陈建华
图书馆论坛 2021年8期
关键词:古籍文献学科

陈建华

国家“中华古籍保护计划”自2007年实施以来,在国家和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各省级古籍保护中心和古籍收藏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我国古籍保护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为古籍保护事业开创了新局面。根据现实工作需要,建议国家将“古籍”保护扩展为“文献”保护,并将其作为国家古籍保护工作“十四五”规划的重要内容来推进落实。

1 古籍保护工作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

为加强古籍保护工作,2007 年1 月19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6号)(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实施“中华古籍保护计划”[1]。同时,建立了由文化部(现文化和旅游部)牵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部委共同组成的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负责全国古籍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和督促检查。“中华古籍保护计划”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一次由中央政府全面部署和领导的古籍保护工作,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根据《意见》精神,经中央编办批准,在国家图书馆挂牌成立国家古籍保护中心,担负全国古籍保护业务指导中心、培训中心和研究中心的职责;组建全国古籍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为计划实施提供智力支持。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相继建立了省级古籍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省级古籍保护中心和专家委员会。为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古籍保护工作,2015年由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和古籍保护专家发起成立全国古籍保护的社会组织——中国古籍保护协会[2]。一个由国家统筹领导,各级各类古籍存藏机构及古籍工作者协调合作,社会各界共同支持和参与的全国古籍保护工作格局逐步完善,为古籍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近年在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国古籍保护工作者的不懈努力,古籍保护在完善机制、古籍普查、人才培养、科学修复、整理研究、数字出版、保护宣传等方面取得了进展[3]。“十三五”末,基本完成全国古籍普查登记工作;《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编纂,国务院先后公布6批,收录古籍13,026部,20个省区建立省级珍贵古籍名录,收录古籍25,476部[4],部分地市也相继建立市级珍贵古籍名录;国务院批准和公布6批203家“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19 个省份批准和公布246 家“省级古籍重点保护单位”[4]。政府加大对古籍保护的投入,从古籍库房的建设、专门设施设备、古籍修复实验室、古籍修复用纸等方面多渠道、多方式支持建设,以加强原生性保护和再生性保护力度,使超过2,000万册(件)古籍得到妥善保护。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积极利用影印、缩微、数字化等方式复制海外中华古籍,推进海外中华珍贵古籍文献的调查摸底。2016年启动建设“海外中华古籍书目数据库”,累计收录包括美国、加拿大、西班牙、日本等1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书目信息72.6万条(含子目)[5]。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古籍保护工作,通过展览、讲座等多样化形式开展古籍保护宣传推广,弘扬中华优秀典籍文化。

1.2 科研团队和人才培养

经过近年来的推进,高校古籍保护人才培养逐步建立了专科、本科、硕士、博士的贯通式学历教育。复旦大学、天津师范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先后成立中华古籍保护研究院或国家文化遗产研究院,古籍保护学科体系也正在逐步成熟。2014年以来,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先后与中山大学、复旦大学、天津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南京艺术学院、辽宁大学、沈阳师范大学等签订了合作培养古籍保护人才的专业硕士培养协议,招收古籍保护方向的专业硕士研究生,古籍保护硕士学历教育由此启动。2015年9月,全国首批古籍保护方向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开启了古籍保护高学历、研究型人才培养时代。2017年9月文化部印发的《“十三五”时期全国古籍保护工作规划》将“加强对古籍保护研究型人才培养”作为保障措施[6]。

各个科研机构和高校从人才储备、培养机制、学科建设等方面为古籍保护学科建设奠定了一定的基础,通过举办古籍普查、编目、鉴定、修复、保护技术等培训班,创建培训基地、传习所、高等院校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了一批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古籍保护人才队伍,为保护学科建设充实了师资力量。在人才培养工作中对课程设置的不断探索,也为高校建立古籍保护专业提供了一定的借鉴。目前各个开展古籍保护硕士研究生培养的院系基本形成了各自的特色,国家图书馆副馆长、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副主任张志清将之总结为:中山大学以文献保护管理和中西修复技艺比较研究见长,复旦大学以古籍整理和科技保护见长,天津师范大学以历史文献学研究见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侧重于文物的保护和修复,南京艺术学院专注于修复艺术学。随后安徽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艺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也陆续开展古籍保护专业硕士学历教育,而华南理工大学凭借在造纸领域全国第一、全球第二的“A+”学科底蕴,以文献原生性保护与修复科技为主攻研究方向,设立文献保护方向博士、硕士学历教育,复旦大学、南京艺术学院还设立古籍保护专业方向的博士学位①。

1.3 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

中华古籍保护工作取得了突出成就,产生了积极影响,“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但是,古籍保护工作也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制约着古籍保护工作的持续性发展。

一是立项困难。近年国家对出土文献的重视程度非常高,资助力度很大,但对古籍立项项目要求非常高,立项和认定存在一定困难。同时,虽然大家积极争取项目,但优秀成果太少,缺乏大型古籍项目的主持人。这些问题都是目前不能有效地认定和实施古籍项目的关键。在新形势下,如何提出科学的规划,并有效地组织实施,拿出高水平的成果,仍然是一个需要探索的课题。

二是经费有限。经费不足是阻碍古籍管理与保护工作有效开展的一大瓶颈,各地区均需要明确提出古籍保护资金投入措施,只有政府对古籍工作给予充分重视,古籍保护专项经费列入财政计划,加大投入力度,专款专用,才能切实做好古籍管理和保护工作。此外,各收藏单位亦应努力寻找更多的资金支持,增加古籍保护资金。

三是学科界定存在问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编制颁发的学科目录中没有“古籍保护”这一专业名称,古籍保护的内容分散在各个相关学科的专业方向中。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编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2013年版)中,与古籍保护学科内容相关的有:“历史学”门类“考古学”一级学科下的“文化遗产与博物馆学”二级学科;“历史学”门类“中国史”一级学科下的“中国历史文献学”二级学科;“文学”门类“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下的“中国古典文献学”二级学科;“管理学”门类“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一级学科下的“图书馆学”二级学科中的“文献与目录学”方向,“出版管理”二级学科中的“印刷复制技术”方向[7]。这些与古籍保护相关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及方向,仅能包含古籍保护的部分内容,无法涵盖古籍保护的所有范围,当前的学科设置体系显然不利于古籍保护学科的建设和古籍保护人才的培养。

2 将“古籍”保护扩展为“文献”保护之必要性

2.1 “文献”界定范围

按照《古代汉语大词典》的解释,文献原指典籍与宿贤。《论语·八佾》:“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徵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徵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徵之矣。”朱熹注:“文,典籍也;献,贤也。”后专指具有历史价值或参考价值的图书文物资料。杨维桢《送僧归日本》诗:“我欲东夷访文献,归来中土校全经。”[8]《当代汉语词典》《汉语同韵大词典》均把文献定义为“有历史价值或参考价值的图书资料”[9-10]。《应用社会学词典》对文献的解释较为具体:文献是指由人专门建立的、用来传递或储存情报的对象,出版或手抄文字、磁带、照相或电影胶片记载下来的任何情报都可理解为文献。在研究文献时,主要的经验客体是文字内容,确切地说是文字内容的总体。任何一种文献都记载了所反映的情报及其可靠性,这种形式是社会学文献分类的基础。文献用于何种目的和利用何种方法分析它最为有效,这要取决于情报赖以固定的形式。按照情报固定的形式,文献分为书面文献(手抄、出版、打字)、图像文献(电影、照相、造型艺术作品)以及有声文献(唱片、磁带录音)。书面文献又分为口头文献(文字形式叙述的情报)和统计文献(资料叙述形式,主要采用数字)。口头文献根据作者的手笔,分为个人文献、官方文献、间接文献、社会学文献、报刊文献。在社会学中,个人文献是指个人主动编写的文献,这些文献包括书信、自传、日记、回忆录、声明、讲演稿、私人卡片、读书札记等。官方文献是指不来自个人,而来自某个机关或社会组织的文献,内容通常反映社会联系,代表集体的观点,也是集体经验的结晶。按其结构,官方文献分为日常现行文献、定期报表文献、不定期的简报性文献、档案文献。官方文献还可分为国家文献和行政机关文献以及社会组织文献[11]。

古籍的定义显然有别于文献,“古籍”一词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古籍主要指1912年前在中国书写或印刷的书籍;广义的古籍则包罗万象,甲骨、简策、帛书、敦煌卷子、金石拓片、舆图、奏折、书信、手札、契约、文书等古代文献都可算作古籍。古籍在形态上属于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有形文化遗产,但其记载的内容又具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性质,可以说二者兼而有之;古籍保护的一些内容,如传统的修复工艺、古籍的刷印技术、金石拓片的捶拓技术等也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畴。“古籍保护”也有狭义与广义的不同。在过去很长一个时期,“古籍保护”基本是古籍典藏方法的代名词,强调的是如何妥善保管、看护古籍的方法。近年来“古籍保护”的含义有了极大的发展,古籍保护分为原生性保护和再生性保护两大类型,凡有关古籍的搜集、鉴定、编目、保藏、修复、缩微复制、出版、数字化乃至传播,都应列入古籍保护的范畴;围绕着古籍保护,传统的文献学、西方的编目法、图书馆学、编辑出版学,以及数字化技术和网络传播技术及理念、法律学、生物学、化学、物理学、古籍修复技术等各种新旧学问和技术技能得到合乎逻辑的自然整合[12]。

研究发现,不仅1912年前的文献具有重要的保存保护研究价值,1912年后大量的近现代文献,包括中国共产党建党以来的大量重要文献,由于现代科技发展,其材料和工艺变化巨大,绝大部分相较于古籍老化损毁更严重,如何研究、修复、保存这些珍贵的近现代文献显得更为急迫。与此同时,当代更多的重要文献资料与近现代文献资料一样,不具有耐保存性,也急需尽快研究经济、高效的保存系统化应对策略。

2.2 文献保护的价值

中华民族不同于其他民族的一个重要标志和特质就是用文字记载历史,从而使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这是文化自信的基石。在河南安阳小屯村发现的殷商时期的甲骨文距今3,300年,分藏于国内外各机构。20世纪以来陆续发现和出土了一大批古代竹木简、帛书、纸书、敦煌遗书等典籍,这些典籍记载了大量中华民族文化形态和民族发展历史,是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和想象力、创造力,是中华民族绵延不断、一脉相承的历史见证,也是人类文明的瑰宝。作为中华民族文化传承重要的载体之一,古籍的保护意义非凡。本建议将古籍保护纳入文献保护范畴进行综合考察,并将概念延伸扩充为文献本身,是希望可以从价值体现层面而言,更能凸显中华民族珍视文字与知识的精神,传承中华民族的文化脉络。

2.3 将“古籍”保护扩展为“文献”保护之意义

一方面,有利于整合资源。据不完全统计,仅就狭义的古籍含义而言,我国图书馆加上博物馆、寺院和民间收藏,现存1912年前的古籍数量就有20 余万种5,000 余万册,海外如日、韩、欧美各国也有数量不等的中国古籍收藏,总数可达数百万册,这样庞大的传世古籍需要有专业人员去保护和传承。而文献这一概念相较于古籍而言,对于大众和专业之外的力量来说,更容易被接受和接纳,有利于整合各方资源。如若议题实现,文献保护计划将是一项全社会参与的工作,届时在各种配套资源的支持下,必能推动我国古籍保护工作的快速发展。

另一方面,有助于学科建设。从学科界定角度来看,古籍保护作为一门交叉学科,无论是放在历史学学科门类、科技门类还是放在管理学学科门类中都有牵强之处。当前复旦大学中华古籍保护研究院在“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类别下招收“古籍保护”方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华南理工大学在“制浆造纸工程”“材料与化工”学位类别下招收“古籍保护”方向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中山大学在“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类别下招收的则是“文献保护与修复”方向专业硕士研究生,天津师范大学在“文物与博物馆”专业学位类别下招收“古籍修复与出版”方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则是在“文物与博物馆”专业学位类别中的“文物鉴定与修复”方向内设置了一个“古籍鉴定与修复”子方向[7]。提议的实现,一定程度可以扩大学科的涵盖范围,保证学科建设的独立性和系统性,同时保障未来的古籍保护领域问题可以从学科建设的高度求解。从学科界定来说,更顺理成章,更有利于培养符合古籍保护实际工作需要的人才。

3 几点建议

为推进我国文献典籍事业发展,促进中华文化传承,建议由文化和旅游部牵头,做好将“古籍”保护扩展为“文献”保护的工作。

3.1 “国家文物管理委员会”更名为“国家文献文物管理委员会”,将“国家古籍保护中心”“民国文献保护中心”合并为“国家文献保护中心”

由国家图书馆牵头,形成多元协同参与机制。联合古籍收藏单位、研究机构、文化企事业单位和新闻媒体等不同行业,在古籍的收藏保护、整理研究、文创产品开发、传统产业发展、宣传传播等方面分工合作,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关注、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古籍保护,“让古籍中的文字活起来”,让古籍的文化内涵成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思想根源和智力支撑,形成全社会参与文献保护的良好局面。

3.2 建设完善的学科体系

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牵头,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一级学科下增设文献保护学二级学科,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专业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目录”的管理学门类下增加“文献保护学”学科[7],以加强古籍保护学本科生和研究生人才培养,特别是文献保护应用型专业学位人才培养。文献保护学以包括古籍在内的文献保护为研究对象,整合各类相关学科和知识技能,将成为一个有着独特研究对象、包罗众多研究内容、研究方法,横跨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并自成体系的学科。文献保护具有很强的实践性,作为新兴学科,又属于交叉学科,以往按照现有学科分类体系编制的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不能有效地安置它们,自然也培养不出能够充分满足各类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需求的复合型人才。就我国高校古籍保护方向的学科设置现状而言,古籍保护根据不同学校的培养目标置于不同学科之下,培养方法也无法统一,课程内容和培养目标都有所差异,这些问题有待学科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所以有必要改变思路,重新整合散见在旧有学科专业目录中的相关专业方向,设置合理的一、二级学科,将古籍保护的概念扩展为文献保护,从根本上改变目前古籍保护的尴尬境地,进而培养出符合需要的专门人才,使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古籍保护事业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

3.3 以高校和公共图书馆作为试点

发挥研究机构在文献保护研究方面的特长和优势,积极策划并开展各类合作。建议认真总结先行者的经验并加以推广。可将高校和公共图书馆作为实验基地,充分发挥专业领域人才作用,推动科学研究发展。由樊慧明教授领衔的岭南文献保护研究中心作为岭南乃至全国重要的纸质文献保护基地,为该领域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撑。岭南文献保护研究中心依托华南理工大学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古籍保护与利用研究中心、图书馆和档案馆,联合广州大典研究中心等单位建设,以纸质文献的原生性保护、文献保护技术应用服务、文献保护与修复评价体系构建为主要研究方向,研究范围包括古籍、近现代文献、当代重要文献耐保存材料与技术的系统性研究。该研究团队自承担古籍脱酸增强关键技术与设备研发项目两年以来,进行了纸质文献脱酸加固方法研究,初步完成了脱酸/增强化学品的研究,自主研发出脱酸/增强小批量中试设备,完善了纸张酸化老化规律、无损检测技术体系,在书籍批量化脱酸加固、古籍手写图文智能识别与利用、印刷墨迹评价与受损墨迹还原、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这一基地为今后高校作为文献保护的试点提供了很好的参考案例。

注释

①来自苏品红在第四届古籍保护学科建设研讨会上的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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