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政军,吴 悦,李 珍
(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采购中心,上海 201204)
自2019年底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在全球造成大量的人员死亡,同时给各国经济发展和民众日常生活带来极大影响。在积极应对疫情过程中,作为抗疫主阵地和中坚力量的公立医院,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保障医院抗疫物资的及时有效供应,是确保发挥其抗疫战斗力的前提之一。本文通过对上海市某三甲公立医院(以下称“A医院”)此次抗疫物资供应保障工作的回顾与分析,从实操与微观视角,探讨重大传染病突发事件期间公立医院物资供应保障工作的有益经验及存在问题,思考改进与优化方向。
此次新冠疫情,从散发到暴发,再到大流行,总体来看是个渐进的过程,应对上也相应从摸索到了解再到明确的过程。根据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白皮书《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中国行动》,把中国抗疫分为“迅即应对突发疫情”(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19日)、“初步遏制疫情蔓延势头”(1月20日至2月20日)、“本土新增病例数逐步下降至个位数”(2月21日至3月17日)、“取得武汉保卫战、湖北保卫战决定性成果”(3月18日至4月28日)、“全国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4月29日以来)五个阶段。从医院抗疫物资供应的角度,可分为摸索准备期、紧急应对期、建章立制期、优化改善期、常态保障期五个阶段,每个阶段呈现不同的特征[1]。
1.1 摸索准备期2020年1月19日,国家卫健委专家组宣布人传人之前,由于对疫情发展判断还不是非常明确,除武汉之外各地医疗机构都在密切关注与跟踪相关信息,同时对内进行相应的准备,包括对相应物资的前期准备,但对物资需求还处在一个比较模糊的阶段,所以准备的物资还是考虑口罩、消毒产品方面,其他物资的考虑欠缺,且准备工作主要在与原有供应渠道的沟通上,进存货数量有限[2]。这一时期各医疗机构物资准备的好坏,很大程度上依赖医疗机构对疫情严重性的主观认识和提前准备的预见性与主动性[3]。
1.2 紧急应对期自1月20日起,新冠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传染病管理措施,特别是1月22日坚决果断关闭离汉离鄂通道后,疫情防控成为全国医疗机构的头等大事,各医疗机构的物资采购与供应部门也把工作重心放在防控物资的保供上。这一阶段,医疗机构防控物资的采购普遍存在原供货渠道限供、断供问题,物资采购与供应不能完全满足一线需求。寻找新的供货渠道,开拓供货来源,扩大物资采购种类及采购量,成为采购部门的急切任务。同时物资价格普遍上扬,急购急采的现象急剧增加,对原有采购秩序及采购程序造成一定冲击,对所采购物资的证照审核也出现一定困难,医疗机构防控物资采购出现抢购的情况,在保供及质量控制方面存在一定风险。同时许多医疗机构对防控物资使用管理由“日常申领制”改为“非常时期配额制”,确保重点部门和岗位的物资供应,控制紧缺物资的非必要使用。这一时期,是疫情防控阻击战短兵相接的阶段,各医疗机构在认识上已足够重视,物资采购主要看各医疗机构的原供货体系、整体资源及应急管理能力[4]。
1.3 建章立制期2月21日后,湖北省和武汉市疫情快速上升势头逐渐得到遏制,全国除湖北省以外疫情形势总体趋稳,至3月17日首批42支国家援鄂医疗队撤离武汉,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效。在此期间,医疗机构新的防控物资采购渠道陆续建立,加之各地政府整合商务、国资、卫生相关部门,对防控物资进行有计划统一配送,医疗机构的物资供应得到一定保障,如上海相关政府机构抽调卫健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等人员组成专门力量常驻疾控中心,向各医疗机构统一协调配送防控物资,取得很好的效果。与此同时,各医疗机构在进一步加紧防控物资采购的同时,根据前期的应急采购经验及发现的问题,快速对内部应急采购机制及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建章立制,确保采购过程的合法合规[5]。如A医院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护物资采购制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防疫物资接受捐赠工作细则》等[6]。
1.4 优化改善期3月18日,全国新增本土确诊病例首次实现零报告。4月26日,武汉市所有新冠肺炎住院病例清零,全国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中央确定“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这一时期,在政府支持下,社会生产资源迅速向防控物资生产体系集中,效果逐渐显现,产能快速增长,防控物资供应得到一定改善,各医疗机构的防控物资采购由急采急供、保重点逐渐向优采优供、全覆盖转变,在保供的同时,强调防控物资采购渠道的优化,更加关注质量与价格[7]。
1.5 常态保障期4月29日之后,境内疫情总体呈零星散发状态,局部地区出现散发病例引起的聚集性疫情,境外输入病例基本得到控制,疫情积极向好态势持续巩固,各地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响应级别由一级降为二级[8],全国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各医疗机构防控物资供给也进入常态化保障期,防控物资的应急采购渠道视情况部分退出,供货渠道进一步优化并得到固化,供货能力较前期更有保障。
以A医院防控物资采购与供应实际工作为例,回顾分析疫情以来防控物资供应保障方面所遇到的问题,对未来公立医院更好地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应急事件具有现实意义。
2.1 早期防控物资需求不明疫情早期,对疫情的传播机理还不明朗,发展趋势及严重程度也难以估计,故而对医疗机构防控物资的准备还不能做到未雨绸缪,如对防控物资的种类及需求数量难以预判,对于防控物资的紧缺程度未能充分预估与提早预见,造成疫情暴发后一段时间防控物资采购困难与供应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疫情防控临床一线。如A医院在1月20日前对防控物资的准备主要还是口罩和消毒物品等共计28个品规物资,4月品规数达最高点,增至87个,较疫情前增加210.7%,至9月则回落至60个品规,但较疫情前还是大为增加(表1)。
表1 主要防控物资各月份品规数量
2.2 采购渠道货源紧缺疫情暴发后,医疗机构原有日常采购渠道出现货源紧张,甚至断货的情况。原因可能与市场需求急剧增加、春节长假工人放假、原材料不足、各地方人员跨区流动限制政策等有关。
2.3 送货及时性问题随着市场上物资的紧缺,许多物资的送货时间也出现延迟现象。以A医院为例,疫情前口罩、防护服等一般送货周期在1周以内,疫情暴发后平均送货周期普遍延长,最长达2周,对一线的供货保障带来较大压力。5月后开始明显好转,至9月送货周期缩至2~3天,甚至比疫情前都大为缩短,可能与社会生产能力及供货渠道的优化有关(表2)。
表2 主要防控物资各月份平均送货周期(天)
2.4 采购价格波动明显大部分防控物资的价格也普遍性上涨,如一次性外科口罩单价涨至约疫情前的2.5倍,一次性普通医用口罩单价最高峰时出现将近10倍的涨幅,防护服单价也涨2倍多。同时,在疫情高峰若干个月,不同批次价格波动显著增加(表3)。
表3 主要防控物资各月份单价区间(元)
2.5 质量管控难度增大由于防控物资原有采购供货渠道受限,为保障供应,采购部门千方百计寻找新的供货渠道,包括新增境外多个国家的采购渠道,总体供应商数大为增加,例如,A医院3月防控物资供应商数目增至19个,是疫情前的2.37倍。同时,供货不稳定,加之捐赠物资的输入,品牌规格趋于繁杂,对于证照的审核难度增大,质量参差不齐、良莠不一,给一线使用带来不便,质量管控难度增大(表4)。
表4 主要防控物资各月份供应商数量(家)
2.6 领用管理不科学除采购问题外,由于一段时间内供货量不能完全满足一线所需,各部门从各自角度提出领用申请,缺乏统一调配,难以实现有限物资的效用最大化,故对原有物资领用机制造成较大冲击,原有领用机制难以为继。如A医院曾在疫情初期购进一批口罩通知各部门领用,当日领用口罩共计2.5万只,是平时近2.5个月的用量,几乎消耗所有库存,造成极大的后续保供风险,后改用新的配送机制才得以扭转危局。
新冠疫情是近几十年来对我国乃至全球影响最大也是最广泛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在突如其来的传染性疾病肆虐期间,各医疗机构在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积极应对,取得疫情防控的阶段性胜利,其过程非常艰难,但也诠释了我国政治体制和卫生体制的优越性。从防控物资供应保障的角度看,对公立医疗机构改进以后的工作带来诸多启示。
3.1 应急物资的常备化“零库存”的理念不能完全适应医疗机构应对重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需要,特别是通用型、关键性疫情防控物资的储备,除疾控中心等公共卫生机构要有战略储备外,公立医院也需要遵循“平战”结合原则,适当常备一定数量的库存。具体库存多少数量为宜还需要进一步研究,笔者认为,考虑生产周期、保质期及成本因素,一般至少储备日常3个月的使用量为宜,且定期检查,结合日常使用轮替更新。此外,库存物资的品种也有待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并按公立医院类别出台相关指导性意见。因应急库存而造成的额外成本支出也需要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9]。
3.2 应急采购机制建设新冠疫情应对的另一个启示是,要足够重视应急采购机制的建设,此次疫情期间,在最困难的一段时期,采购部门寻求供货资源,争分夺秒,原有日常采购流程已不能适应需要,包括日常捐赠规定也难以执行[10]。依据国家机关发布的《政府采购法》《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当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事件时,应优先保障应急应战和急(抢)救物资,可以先采购后补办报批手续。因此,公立医院应据此从组织构架、应急采购物资目录库、紧急采购流程、非常规采购监督等方面,建立物资应急采购机制,以备不时之需,确保非常时期做到有的放矢,临危不乱。此外,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由政府有关部门牵头,整合各委办机构及国企资源,统筹采购并配送关键性物资至各医院,是切实可行且行之有效的方式,从A医院的实际经验来看,上海市有关部门组织的防控物资统一采购与配送机制,在此次疫情防控期间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3.3 “战时”领用管理制度根据A医院的疫情期间物资管理的实际经验,日常物资出入库管理条款及领用制度往往不能适应疫情防控的需要,需采取临时性措施。如A医院对防控物资暂停“平时”的物资领用制,采取“统一分配,定额配送”的“战时”物资管控机制,抽调医务、院感、后勤等人员组成临时物资管理小组,每周对重要疫情防控物资,如防护服、口罩等,按疫情防控的重要程度,经岗位和人员使用需求测算,确定各部门各物资的每日基本使用量,加上基本使用量5%~10%的不可测因素额外量,确定各部门日配送额度,库房人员据此予以每周多频次配送至一线,取得良好效果,迅速扭转前期物资领用的混乱状态[11]。
3.4 长期供应商的选择在物资保供方面,优质长期供应商与医院相比具有明显优势。一是其采购渠道多,日常采购规模大,上游厂商供货也更加稳定;二是其一般都有比较大的仓储设施,库存较多,可调剂资源多;三是物资品种多,紧急情况下可替代品规的选择面大;四是其对市场的敏锐性及把握性更强,能够帮助医院更迅捷地掌握行情信息,以便医院及早采取对策。因此,在日常工作中,医院应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关键性物资的优质长期供应商作为合作伙伴。以A医院为例,疫情出现之前,该院刚刚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当地一家大型国有企业,作为其耗材SPD(供给—分析—配送)供应服务商,该服务商在疫情防控物资的保供方面发挥重要作用[12]。
3.5 纪监审全过程监督在应对新冠疫情中,采购部门根据应急采购规定进行采购,做到有“法”可依,但如何确保“执法必严”,则需要独立监督部门的介入。A医院在此方面,主要依托纪检监察室和审计室进行多角度、多环节、多批次的监督,通过定期汇报、专项检查、临时抽检等方式主动介入防控物资采购过程,采取“月月清”、“事事过”的办法,每月由纪委书记带领纪检监察、审计人员赴采购中心举行专题例会,由采购中心对防控物资的采购进行专题汇报,监督人员逐项检查复核,确保应急采购的合规性。
医用防护物资紧急采购与使用管理,是疫情防控技术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此次疫情期间,各医疗机构在物资采购与保障方面遇到一些困难,也积累许多经验,更促使进一步思考未来的改进策略。从基于A医院的实际经验来看,应急物资的常备化、应急采购机制建设、“战时”领用管理制度、选择优质长期供应商、纪监审全过程监督,可以纳入改进未来重大传染病突发事件期间公立医院物资供应保障工作的几个重点优化方向,其各方向的具体优化举措有待进一步研究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