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志帅 韩春雨 张庆彬
2020年3月6日,水利部印发了《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失误问责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水利勘测设计行为的同时,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要不断强化自身责任,分析问题症结导向,完善质量管理措施,保障水利工程勘察质量。
工程勘察是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充分查明、分析和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水文、环境特征和工程条件,提供一般以文字报告、图纸、咨询服务及施工地质等形式的成果产品。
在工程建设前期必须进行工程地质勘察,准确分析评价工程地质条件以及可能发生的工程地质问题,并提出可靠地建议,为工程规划设计方案选定及处理措施奠定基础。例如水闸及泵站勘察中若不能准确评价建筑物场地地基承载力、渗透稳定等,将直接影响建筑物的稳定;堤防工程若不能准确查明堤基透水层的分布范围,工程运行时可能导致溃口;标准贯入试验击数若不准确,将直接影响建筑物地基土饱和砂土或饱和少粘性土液化判别的结果,甚至影响单桩承载力的预估,桩尖持力层的选择等。由此可见,勘察成果的优劣直接决定了工程设计产品的质量。如果不能提供科学、合理的地质参数,那么将不能准确反映建筑物所处的地质环境,直接影响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部分勘察单位未具备相应资质或资质级别不够,假借其他单位资质甚至跨行业承担一些勘察项目,对水利行业相关规范和专业知识的欠缺,往往容易造成工程质量隐患;部分勘察委外劳务单位的管理质量不高,造成外业成果质量难以保证;部分甲方单位直接将勘察项目委派给私企或者个人,缺少专家的把关,这类项目极易造成质量事故。
从勘察布置到完成勘察报告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有些业主项目刚立项便急于排设开工日期,在很短的时间内提交勘察报告,质量难以保证。尤其大型水利工程、长线路引调水和大范围河道治理等项目,由于野外勘测时间的压缩,多设备多人员的集中进场,水平、进度和质量不一,野外原始资料质量难以把控。大批量土样的集中造使得土工试验室的超饱和作业,技术人员仓促赶制勘察报告,留下很多的质量隐患。
由于水利工程勘察周期的紧迫性和为节省项目资金成本,造成部分勘察不满足规范要求,未能按照项目自身的特点布置勘查手段,建议值采取了边缘值或经验值,未能充分查清工程所处的地质条件及可能发生的地质问题,为后续的设计施工环节造成隐患。
一方面设计人员对地质专业了解不够未能向勘察人员讲明勘察目的,盲目的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另一方面勘察人员不能理解设计意图,未能充分分析评价工程地质条件,提出合理的地质意见。这些都可能导致勘察成果不能满足设计需要,造成项目逾期甚至设计变更。
水利行业专业封闭,信息化建设水平晚于其他行业,致使在信息技术应用与发展领域落后于国内外先进水平,勘察单位仅少数人员或无人员从事于信息化软件的开发和利用,难以应付业主数字化交付的要求,制约企业的发展。
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紧紧围绕落实质量责任制,强化各项质量监管措施,不定期对水利项目的前期招投标乃至后期的设计施工进行检查,及时排查、防控质量安全风险。进一步加强招投标领域治理,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串标和不招标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规范资质资格管理工作,加大力度治理资质出借、转让和挂靠等弄虚作假的现象。积极利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推进监督管理体系建设。
勘测设计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员工“终身责任制”意识,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推进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建设,通过制度化、程序流程化来规范、制约项目的开展。强化勘察与设计人员的沟通协作,定期举办专家讲座,扩充技术人员有关知识储备,提升专业能力。重视勘察项目策划环节,收集资料做好前期准备,加强野外现场勘察质量控制及对供方单位的交底、检查与验收,细化勘察成果的校审环节,强化对强制性条文的理解与执行力,不断优化提升勘察成果质量。
加强勘察人员对相关规程规范的学习研究,定期组织参加专家教授的讲座,鼓励参加各种学术会议,掌握当前国内外的行业新动向、技术新特点,扩大认知领域,加深知识层面。在了解工程地质有关知识的同时,也应该了解岩土设计、水工结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知识,在工程勘察中才能更加得心应手。
持续开展技术创新,学习引进当今国内外先进的技术手段,融合BIM、大数据、智能化、移动通讯、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尽早实现BIM与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一体化应用,加快BIM普及应用,尽早从图纸交付迈入到数字化交付,推进勘察信息化、数据化,实现勘察技术升级。
工程勘察质量关乎水利工程规划设计乃至施工等各个建设环节,分析问题所在,提出改善措施,在保证勘察质量、促进水利勘察事业的进步中具备重大参考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