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起步之年。近日,省级总河湖长王东峰书记、许勤省长在2021年度省级总河湖长暨河湖治理工作会议上,对全面加强河湖治理保护提出新的要求。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我省印发《河北省2021年度落实河湖长制重点工作推进方案》,明确了10项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压实河湖长责任,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制度优势,提升河湖保护治理能力和水平,推动河湖面貌持续改善。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实行河湖长制4年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狠抓河湖保护治理工作责任落实;各级河湖长主动深入一线,加强调研指导,认真履行巡河、护河、治河责任;各部门立足职能职责,加强沟通协作,既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又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了河长主抓、部门联动、上下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河湖长制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
按照“河湖全覆盖”的原则,我省构建了党政主要领导任双总河湖长、其他党政领导分级分段分片担任河湖长的组织体系,省市县乡村5级河湖长体系写入省级立法,全省共设立河湖长4.7万多名。不少市县在巩固河湖长体系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还设立了河湖警长、督查长,民间河长、企业河长、巡河护河员等等,河湖保护队伍不断壮大。
先后出台河湖长会议、督查督办、考核问责等13项工作制度,构建了推动河长履职、促进部门协作、严格督导考核的工作落实机制。
围绕目标、聚焦问题,采用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航拍、徒步踏查等多种方式,开展常态化明查暗访,抓牢督办盯办、整改复核、反馈销号各个环节,力促问题整改。对问题集中河段倒查河长履职,通过提醒、通报、约谈、问责等方式倒逼责任落实。“落实河湖长制”纳入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省市县分级制定实施了“一河(湖)一策”,逐河湖明确治理目标、工作措施、时限要求,因河施策、靶向治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组织开展“秀美河湖”评选,引领各地推进河湖综合治理。采用“省级开发、省市县乡村五级应用”模式,开发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初步构建“互联网+河长制”信息化管理模式。
4年来,全省各级河湖长巡河巡湖500余万次,对全省河湖进行大规模清理整治,解决问题4万多个,实施河湖生态补水78亿m3,截至2020年底,全省74个国考断面中,达到或优于Ⅲ类断面比例达到66.2%,比2017年底提升23.9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全面消除,河湖面貌持续改善,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坚定不移地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适应新发展格局,以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为目标,推动河湖长履职再强化、制度约束再强化、任务措施再强化,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制度优势,进一步提升河湖保护治理能力和水平,全面改善河湖水生态环境,打造清洁、通畅、安全的河湖空间。
到2021年底,在河湖治理管控方面,坚持综合治理、常态管控双向发力,进一步扩展河湖清理整治成果,做到江河主要支流和中小河流防洪达标率提高4个百分点以上;重要河湖岸线基本实现依法、精准、从严管控;河湖清理整治实现常态化、规范化、长效推进;河道砂石私挖乱采、无序开采基本杜绝,实现治河与采砂整体推进。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坚持水岸同治和源头治理,做到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全覆盖、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全覆盖、城镇雨污分流改造全覆盖、县级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全覆盖、城乡黑臭水体治理全覆盖、饮用水源保护和治理全覆盖、视频监控信息化全覆盖。国考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断面比例达到50%以上,劣Ⅴ类断面比例控制在20%以内。在水生态环境改善方面,坚持补水与治理、保护与修复相结合,突出重点河湖、重点区域,实现河湖生态补水16亿m3;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白洋淀湖心区水质达到地表水Ⅲ~Ⅳ类标准。
一是巩固河湖清理整治成果,深入推动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和乱倒垃圾问题清理整治常态化、规范化,坚决“清存量、遏增量”。二是强化河道采砂长效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按照治河为主、采砂为辅的思路,先治河、后采砂,不治河、不采砂,全面上收采砂审批权,严格实行采砂清单管控。三是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控,编制完成全省河湖保护名录,组织市县编制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监督和管理。四是推动河道综合治理,对行洪能力不达标的河道、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的河段、江河主要支流、中小河流进行综合整治,提升河道行洪能力,改善河流环境。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进农村河湖清理,有效改善农村河湖“脏乱差”面貌,系统推进农村河湖综合治理和水系综合整治,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农村水系样板。五是强化河湖水污染防治,全力抓好国考断面水质达标,分类施策,制定达标方案,加大污染源管控力度,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深化水污染物减排,推进新设立工业园区建设配套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六是强化河湖水环境治理,加快乡村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雨污分流改造,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优先完成临河傍湖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提档升级。七是强化河湖水生态修复,向重点河湖实施生态补水;加强白洋淀补水、治污、防洪一体化建设,系统推进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修复;加强潮河、官厅水库、白洋淀、南大港、衡水湖等湿地保护工作。八是推动典型示范建设,积极推进示范河湖、落实河湖长制典型示范县建设,为全省河湖长制工作高质量推进提供典型经验。九是强化河湖执法监管,建立河湖警长制,加快推进已承接涉水相关行政处罚权的乡镇执法工作落实落地,完善上下游、左右岸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健全媒体曝光、群众举报问题交办处置机制。十是打造智能化河湖监测预警平台,以构建全覆盖、全天候、智能化的全省河湖视频监控系统为目标,坚持质量第一、网络安全、运行可靠、实用好用的原则,依托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打造集河湖汛情监控、水域岸线监控和输水线路监控于一体的远程化、可视化、智能化视频监控系统,为全省河湖防洪安全、生态安全及供水安全提供技术支撑。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按照事权责任,明确各级党委政府、河长湖长、责任部门及河长办工作责任,构建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督查考核,切实发挥督查考核两大手段的督促推动作用,建立完善横向联动、上下贯通的督查考核工作体系,聚焦重点任务,将日常检查、第三方评估、年终考核相结合,督任务、督进展、督成效,引导各地将力量用在平时,切实推动各项任务目标落实落地。三是强化资金投入,拓宽河湖管理保护资金筹资渠道,积极落实河湖管理保护经费,推进落实生态补偿机制,严格落实生态补偿金扣缴制度。四是强化基础工作,组织开展重点河湖健康评价、河湖周边村庄调查,为深化河湖综合治理提供参考支撑。加强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水平。五是强化宣传引导,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持续推进河湖长制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抓好中小学生河湖保护教育,挖掘传承优秀河湖文化,营造全社会爱河护河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