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鹏
(廊坊师范学院 文学院,河北 廊坊 065000)
文化起源神话讲述了早期部落或氏族的祖先对文化发明和创造的业绩,关于文字起源的叙述是其中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在文化起源神话中,有一类是通过分发的形式而使各个民族获得文字的描述,即分发型文字起源神话。分发型文字起源神话反映了人类对文字探寻和学习的主观能动性,也表达出原始社会人们的一种文字神圣性观念,即认为文字源自天上,并非人间的产物。在原始社会时期,人们在与自然界对抗的过程中形成了万物有灵的观念,进而形成了特定的神灵体系,他们相信万事万物都由神灵所掌管,因而在文字起源神话中出现了很多天神和文字交集的情况。人们在认识到神灵和文字的关系之后,确定了文字的神圣性地位,并增强了对本民族所拥有文字的尊敬和保护意识。根据分发者的不同,分发型文字起源神话可以从天神分文字和人类分文字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文字源自天界,由天神掌管的观念在很多民族神话传说的表述中都存在,这反映了先民对文字神圣性的认识。天神分文字的神话,侧重强调的是天神赐予人类文明的主动性,认为天神在人类文明进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天神在分文字的过程中,有时会让不同民族同时拥有文字,有时也会让指定的民族拥有文字,因此解读天神分文字的神话,可以从以下两种情况出发进行探究。
在文字起源神话中,神将文字分给各民族的神话主要集中在傣族、基诺族、布依族、傈僳族、哈尼族、景颇族、布朗族、拉祜族、佤族等民族中。然而在这些民族的神话中,除了傣族,其他民族的神话都侧重于他们是如何失去文字的。比如,傣族神话故事《向帕召讨文字》说人们来到天神帕召传经的神山,帕召给了汉族、傣族和哈尼族同一种文字,分别写在了纸、贝叶和牛皮上,后来汉族的文字被水浸湿变形了,哈尼族的文字被充饥吃了,只有傣族贝叶上的文字得以保留[1]。在传承文字的过程中,傣族神话强调文字的同源性和正统性。其他民族的神话也涉及了文字同源的现象,只不过在文字被传承后总会发生变故,致使特定的民族最终又失去了文字。这种情况在南方很多民族的神话中都有类似的表述。比如,基诺族神话故事《玛黑、玛妞和葫芦里的人》[2]616-617、布朗族神话故事《岩布林嘎 · 伊梯林嘎》[3]31都与傣族神话故事相似。因此,可以说各民族有着较为共同的认识理念,他们之间存在较为密切的关联。至于天神为何将文字分给人类,帮助人类拥有文明,进入文明社会,天神分文字神话给出了以下三点解释。
1.分文字有特定时间
很多神话都认为天神分文字是有特定时间的。比如佤族神话就说:“专管文字的神通知召集各民族前来聚会领取各自的文字。神派出人一一去通知各民族……只有佤族没有人去通知,没办法神只好吩咐阳雀去通知居住在偏僻山区的佤族来领文字。阳雀飞到阿佤山,看到勤劳的佤族人在酿水酒……它认为佤族人已经很聪明了,不需要什么文字,所以它叫都没有叫就飞回来了,于是佤族便误了分文字的时辰……后来神见佤族没来代表……就再派一个人去叫他们。佤族连夜赶着去领,此时各地来领文字的代表已走完了,纸张也用完了。神没办法,只好把佤族的文字记在牛皮上,让佤族代表带回去。这年恰好遇灾荒,佤族无物可充饥,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就只好将那张记有文字的牛皮拿去烧吃了。从此,佤族的文字就没有了。”[4]36-37阳雀在佤族神话中充当了使者的角色,可见在佤族先民看来,鸟类与文字之间是有密切联系的。同样,在彝族的鸟类传文字、汉族的“凤凰衔书”中也能看到类似的说法。这种通用的叙述,表明人们最初存在着鸟类是沟通上天与人间的使者的认知观念。但在佤族的神话中,阳雀显然做了误判,错误地将酿水酒的行为等同于不需要文字。佤族的另一则神话也表达了类似的说法:“有个叫格里糯的人聪明能干,不管到什么地方都愿给世上的各民族传授文化。有一次,格里糯到了佤族山寨,见佤族没有文字,就准备给佤族传授。后来,他见佤族用丝瓜络垫甑底……随后又见佤族用细竹管吸水酒,他想佤族人已经很聪明了,于是就没有传文字给佤族。”[4]37拥有一种文明便意味着拥有另一种文明可能性的简单判断的思维模式在一定时期是存在的。显然佤族先民把自己没有获得文字的原因归于神鸟或神性人物的这种简单判断。
上述佤族神话所传递的一个重要信息是佤族错过了分文字的时间。规定时间是天神分文字的重要环节,佤族取文字错过了规定的时间,只能将文字记录在牛皮上,这导致文字被吃掉。同样,在纳西族神话故事《汉、藏和纳西文字》中,纳西族的东巴山兰没能同汉族人和藏族人一起去天上学习文字,当他准备去天上学习文字时,被已经返回的汉族和藏族的人告知“天神睡觉了,一觉要睡三年;天上一天就是地上一年”[5],所以纳西族错过了学习文字的规定时间。神话用神在分文字时后到的民族不占优势和分文字后天神休息的说法表明遵守神灵规定时间的重要意义。分文字时间规则的制定只是人类文明秩序的一个表现,遵循时间规则的民族如汉族和傣族能更早地掌握文字,而与之相反的民族如佤族和哈尼族则会更晚进入文明时期。因此,以天神的名义规定分文字时间的更深层寓意是标志着人类进入文明社会。
2.让人类记录言行
傈僳族神话说,玉皇大帝赐给汉人竹片记录历史言行,给傈僳人獐皮写信,领獐皮的小孩在路上把它偷偷吃了[4]38。这表明神赐予人类文字的用意是让人类能够将言行记录下来。然而,玉帝为何会赐予汉人和傈僳人以不同物品保存文字呢?傈僳族领取文字的为何是一个小孩呢?这样的叙述应该暗指天神对傈僳族的看法和傈僳族本身对自己的认识都是有偏颇的,隐含着一种不重视文字的思想观念。
3.让人不被欺骗
流传在云南省迪庆州维西县的傈僳族神话故事《傈僳族没有文字》认为:“在远古时代,大地上生活着人类,有语言,但没有文字,做什么事情都凭脑子硬记。有的过了的事情往往记不清楚。还有些人良心不好,相互欺骗,闹得人类很不好过。为此,天神想了个办法,并定了吉日……通知生活在大地上的各种民族,领取各自不同的文字……天神把文字写在不同的物体上,有的字写在石板上,有的字写在粑粑上,有的字写在皮子上……按顺序领给人。领着写在石板上的文字,就一直流传到至今,成为有文字的民族。领着写在粑粑上的文字,在回来的路上因饿肚而在半路上吃掉了,就成了没有文字的民族。僳僳族的祖宗克达布扒,就领到一本写在獐皮上的文字。他刚回到家,獐皮掉在地上被狗吃掉了……傈僳族的獐皮书就失传了。”[6]298-299天神让人类拥有文字是为了能够让人们不再受到欺骗,避免因为记事不清楚而被人利用,这种理由的存在与善恶观念的出现有一定的关联。这则神话同样强调了分文字是有顺序的,而且所领取保存文字的物件是不同的,石板、粑粑、皮子三种物件之中,最利于保存文字的是石板,粑粑和皮子很容易作为食物被吃掉。其他民族的文字起源神话也出现过类似布朗族、拉祜族获得文字粑粑的情况,结果也是因吃掉粑粑而失去文字。领到獐子皮上文字的傈僳族在路上没有出现饥饿偷吃的情况,反倒是回到家后獐子皮被狗吃掉了。这种表述应该与傈僳族早期狩猎的生活方式有关,狗吃獐皮是出于猎捕猎物的本能,反映出傈僳人对自己文字的失去有了更多的思考。
在天神分文字的神话中,天神一般都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他的恩赐和喜好决定了下界各民族是否能最终获得文字。但与之不同的是,在云南沧源县佤族神话故事《大蛇吐东西》中,无论是主神的地位,还是文字得来的方式,都是较为独特的:“很古的时候,动物都会说话,当时最凶恶的动物是大蛇……人、牛、马、豹子、老虎……都非常怕它,慢慢地都被它咬死了。这时有个老佛祖……对大蛇说:‘大蛇,如果你真正是最凶恶的东西,你能不能把那棵大树咬死?’大蛇回答:‘当然可以。’老佛祖说:‘要是你能把树咬死,就算你是好汉,咬不死,就不是好汉……我给你七天的时间。’大蛇说:‘好!’大蛇去咬树才咬了三天,真的把树咬死了……老佛祖一看赶忙想个办法,把绿斑鸠和小绿雀喊去歇在大树上……大蛇抬头一看,树果然还是绿的,就说:‘七天的时间还没到,我再咬。’……七天的时间过去了,树还是绿的。老佛祖就说:‘大蛇,你说你能把树咬死,怎么七天的时间到了,树还是绿的呢?’大蛇说:‘不怕!我嘴里可以吐丝丝,叫树死。’……大蛇张开嘴吐出一摊东西。老佛祖就把所有的动物叫来,把大蛇吐出来的东西拿了分给它们……大蛇继续吐,又吐出一摊东西,老佛祖又把它们分了。汉族、傣族、佤族都各分得一本字书。汉族和傣族把书拿回去很好地保存起来,一直就有文字用了。而佤族把分到的字书用菜叶包起来放在地上,一不小心,猪把菜叶吃了,所以佤族就没有文字用了。”[7]这里可发现三个现象:其一,老佛祖作为主神的地位是不如大蛇的,他用智慧战胜大蛇也说明了大蛇所拥有力量的强大,大蛇和老佛祖之间的关系极有可能是对先民宗教信仰观念变迁的反映,大蛇所代表的是早期部落氏族的图腾物或者原始宗教的信仰对象,老佛祖所代表的是之后所传入的宗教文化,他们之间最终以大蛇的失败告终,蕴含着原始宗教让位于后传入宗教文化的深意;其二,大蛇所吐出的东西构成了世间的万物,这应有一定的隐含寓意,若按照前面的理解,大蛇是原始宗教所供奉的神灵,可能与创世和人类的起源有着渊源;其三,佤族最终失去文字的方式同傈僳族有很多相似之处,两者的行为本身就反映出人类对文字的不重视和粗心大意,所以才招致失去文字的惩罚。
在天神将文字赐给单一民族的神话中,神所付出的努力更多,指定的民族最终并非都能获得文字。按照分文字的方式和结果的不同,神给单一民族分文字有三种情况。
1.神灵创造文字后进行分发
流传于湖南衡阳市祁东县的汉族神话故事《文字山》中的雷神之子告诉大家,被雷神劈裂的石头上的一条又一条的纹路便是文字,那是雷神给人类造的[8]。雷神创造文字之后,并没有告知人类如何识别和认知文字,而是用隐性的方式将文字留在人间,通过雷神之子的转述让人类知道文字的存在。这种默不作声的方式在彝族史诗《查姆》中也同样存在,龙王罗阿玛昼夜写画成万物字书12本,把图画和书文送给人间,阿朴独姆西拾起字书,昼夜学习而学会了书上的字和道理[9]。实际上,罗阿玛同雷神一样,没有直接将所创造的文字告知人类,只是将文字放在人间,而且也没有将解读文字读音和意义的方法传授给人类。两篇神话中的先民都是通过自己的方式对神分发给人间的文字进行解读,却忽略了其中神将文字分发给人类的细节。由于在分发过程中,分发者和接受者并没有发生实际的接触,这种隐性的分发应当被纳入分发型神话中。
2.天神指定神性人物分发文字
彝族神话认为古代天地曾有3次大变化,其中第三次变化为洪水泛滥,天官派了3个呗耄携带经书降临人间挽救人民[10]。神话中说的几次变化可能与不同时代人类的出现和覆灭有关,只是第3次变化时出现了天神赐字的情况。天神实际上是通过呗耄(毕摩)将代表文明的经书传承给人间,这与前文天神让人类来领取文字的方式恰好相反。同样,流传在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的彝族神话故事《尼施传彝文》也采取的是天神将文字发给下界人类的方式:管文字的仙女嫁给了英俊的猎人,生下儿子尼施,尼施把3000朵金花和3000朵银花画下来(它们实际上是6000个字)后,仙女便离开了人间,于是父子二人便将彝文传遍彝家山寨[6]285-286。仙女传文字的方式更为独特——她与人类成婚后让儿子代替自己在人间传承文字。这则神话更侧重于尼施对文字的获得和学习,只不过隐含着文字是由仙女分发给人类的表述,它同前一则神话分发文字的方式是相同的。
3.分发文字后又失去文字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民族都获得了文字,神给一个民族分文字之后,该民族也会出现文字丢失的情况,这同前面神给多民族分文字的神话很类似。比如,有一则拉祜族神话认为拉祜人的文字是由贵莎神铭刻在一个饼上,他们吃掉了饼也就失去了他们的文字[11]。拉祜族的另一则神话故事《厄沙赐福》对失去文字也有这样的说法:厄沙把文字写在白布上,放在青海湖中央,拉祜汉子踩着鱼背,将其取回,但快到岸边时踩空滑到水中,白布湿了,拿到岸边去晒,白布有99层,晒了半天也没干,结果被黄牛吃了,于是拉祜人失去了文字[12]。将文字写在白布上的认识是早期人类保存文字的重要方式,在很多的出土文物中也能找到相关的佐证,但神话赋予了文字更多神性。99层的白布突出了天神所赐予的白布并非人间普通的白布,99这个数字应为虚指,表达的是极多的概念,可以让人知道天神所赐予文字数量的巨大。而且,人类取文字的方式也很独特——拉祜人用踩鱼背的方式到青海湖中央获取文字。这里的鱼似乎具有了灵性,是帮助人获得文字的助力者。此外,神将文字放在青海湖中央,而不是直接将文字发给人类,表达了天神考验拉祜族勇气的意思。然而,拉祜族为何会选择青海湖作为文字获取的地点,这就跟拉祜族的族源有一定的关联。现在的拉祜族居住地距离青海湖甚远,但他们是古氐羌族的后裔,曾经生活在青海湖流域一带,应是在春秋战国时期迁徙到云南地区的,所以神话中出现青海湖的表述,可以理解为拉祜族对自己族源的认知情况。这两则神话反映的都是拉祜族人将文字作为食物对待,失去了文字,只不过黄牛将白布作为食用对象的说法在其他地方没出现过。
分发型神话中最为主流的认识是文字源自天上,天神是分文字的主体。不过实际上除了天神赐予和分发文字的情况外,人类也参与过分发文字的活动,这在哈尼族、傈僳族、佤族、珞巴族和赛德克族的神话中都有体现,他们基本都以失去文字为最终结局,具体可以分为四种情况。
1.分文字的人来自天上
珞巴族神话说:“达尼(珞巴人)、达洛(藏族人)、尼洋郎育或叫阿英(汉族人)等都是从天上下到人世间的,从天上至人间必经九道围墙、九道大门,墙、门都是用金银制作的,这一途中有各种农作物的种子、各种贵重装饰品及文字等……这些人的祖先有的拿了文字、香火,有的没有拿文字、香火……汉族、藏族都有自己的文字,烧香火求神拜祖,而珞巴族没有自己的文字、杀牛祭神鬼、杀鸡占卜。”[13]在这里,珞巴族认为文字存在于天上和地上之间的路途中,只是珞巴族不是分文字的民族。在这则神话文本中,珞巴族构建了从天上到人间的路径,并将自身的文化和祭祀习俗与此联系起来。连接天上和人间的是九道围墙大门,“九”应是虚指。不过,神话用这种虚数也能够表明天上和地上之间存在着很远的距离,而且这种大门的方向应是单向的,是从天界开向人间的。文本对此虽未曾直接表明,但从之后未出现人间返回天界、求神需要杀牛和鸡来祭祀等情况看,推测应是如此。在天上通向人间的九道围墙内所种植的都是人间需要的物品,其中特意提到了有文字和香火的存在,不知是何缘故,珞巴族在下凡的途中并未像汉族和藏族一样拿了文字,而是拿了一些动物。神话用这种表述方式让几个民族所拿的东西与他们之后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保持一致,透露出先民认为这些东西最初并非人间所有的观念。
2.与洪水后有关的分文字和分家的情况
哈尼族《文字的故事》说:洪水后葫芦里走出的一对男女成婚生了窝尼、彝族和汉族的始祖,父亲分别教给他们24个字母,之后让他们下山各立门户,并问他们藏好了文字没有,小的拍肚子表示记住,老二将抄好的字母揣在怀里,老大以为两个弟弟把文字吃了,忙吃下去了,所以汉族和彝族传下了文字,窝尼人的文字没有传下来[2]617。窝尼人是哈尼族的一个支系,在窝尼人的神话中传承文字的已经不再是神灵,而是洪水后他们的第一代先民,他们所传承的并非文字,而是24个字母。哈尼族本身并没有自己的文字,而是在新中国建立之后才创制了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文字,24个字母的说法不知从何而来,显然哈尼族认为字母和文字之间是有一定联系的,他们所保护的文字便是这24个字母。神话中的父亲为何会掌握文字呢?作为洪水后的先民,他有可能是用自己的方式创造了文字,也有可能是神灵的赐予,因为他毕竟是葫芦中走出来的先民。在洪水神话中还是会有相关神灵的参与,无论洪水后的先民获得文字的方式是哪种,他都当之无愧是哈尼族的文化英雄和文化传播者。只是在第二代先民分家之后,哈尼族以吃文字的方式让自己失去了文字,而兄弟民族汉族和彝族却获得了文字。
傈僳族神话《创世纪》与哈尼族神话的叙事模式很像,也是洪水后的先民所生的孩子分化为不同民族,他们拥有各自的文字,但有的民族的文字仍然以被吃掉的形式失去了。该则神话说洪水后幸存的哥哥列喜列刹和妹妹沙喜沙刹成婚,他们生下的5个孩子分别是汉族、傈僳族、彝族、独龙族和怒族,后来列喜列刹让5个孩子把自己的语言写下来,汉人写在白布上,至今还保存有汉字,彝族写在黑布上,就成了今天的老彝文,傈僳族写在麂皮上,麂皮被狗吃了,所以没有文字流传下来[3]385。与前一则神话不同的是,洪水后的先民列喜列刹的5个孩子是自己将语言写成文字的,神话没有说他们是如何能够将语言写成文字的,但列喜列刹在文字的传播中一定起到了关键作用,他或许就是传承者的身份,只是与前一则神话中的父亲不同,他以隐性的身份分发文字。独龙族和怒族的文字情况在该则神话中没有被介绍,但若对比其他文字起源神话,我们就能发现独龙族和怒族应同傈僳族最终的情形是一样的。哈尼族和傈僳族在神话中都失去了文字,洪水后的父亲和同源共祖的兄弟在其中都发挥了重要的功能。父亲作为文字的持有者,他是分发文字的主体,其文字是神授还是独创,不得而知,不过作为传承文字的各兄弟民族,他们的分化还是较为明显的,获得文字的民族都会用心记忆、保存,失去文字的民族都会大意吃掉文字或让文字不经意间被动物吃掉。
3.与洪水无关的分文字和分家的情况
分家和分文字的神话还有跟洪水神话并无联系的情况。比如,珞巴族的神话故事《僜人祖先的来历》说:深山老林住着4个兄弟,大哥把家里的财产分成了四份,自己带着财产搬到平川地方去了,分给小弟的是文字、笔、一只麋和一头猪,小弟不愿分家,很生气就把文字吃下肚去,把笔扔到火里烧了,所以僜人没有自己的文字和笔[14]。该则神话中出现的兄弟同源现象并非如洪水神话之中的那样,只是一般意义的兄弟分家,而且分家之后便出现了不同民族或不同部落的区分。僜人实际上并不属于珞巴族,因为各种原因,他们并未划分民族的归属,但在僜人的神话中,他们认为自己和其他的民族同源共祖,这表明僜人同其他民族和部落保持着一定的关联。神话中的兄弟分家产表明家庭财产意识和财产分割观念的出现。虽然不知道大哥分得的财产是什么,但从小弟所分得的财产来看,文字与笔、麋、猪等物品应属于农耕和狩猎文明时代,小弟并未保留文字与笔,实际上也间接反映了特定时期内僜人文明开化的程度。
在上述神话中,小弟是因为分家生气而将文字吃掉,而另一则流传在西藏自治区珞渝的珞巴族神话故事《克尤木的子孙》虽然也是人将文字吃掉,但其中的铺垫有些曲折。该则神话说:乌佑克尤木的后裔地孔死后,儿子们将其尸体进行火化时,其肝丝毫无损,取出肝后发现上面写着很多记载他们历史情况的文字,于是兄弟们把它分开,各得一份。有一天,山上的一只鹿对潘其人说,他们祖先肝上的字都写在它的皮上,如果需要就取回去。潘其人不了解这只鹿的话,没有及时把文字收回来。后来,潘其人意外地把这只鹿射死,竟忘记了它的皮上有文字,连皮带肉一起吃掉了,自此潘其人没有了文字[15]。潘其人是珞巴族的一支,在这则神话中他们的文字起源结局同其他民族也基本一致,都是将写在兽皮上的文字吃掉了,只不过神话对文字源自兽皮的说法进行了新的解释,即将文字的起源与乌佑结合起来。乌佑是珞巴族特有的对精灵、鬼魂和神灵的称呼,它有善恶之分,神话中认为乌佑是先于人类而产生的。这则神话富有传奇性的母题有两个:一是肝上刻有文字;二是祖先肝上的文字转移到兽皮上。珞巴族的巫师会通过看鸡肝卦为病人识别是否得罪乌佑、祭神跳鬼,因而肝上有文字的说法应与珞巴族人的民族文化认知相关。既然祖先刻有文字的肝已经被分了,那么为何还会出现祖先肝上的文字在鹿皮上的说法呢?对此,故事并没有交代,似乎神话嫁接的可能性是存在的。这则神话并没有出现分家的说明和特定分文字的人物,只是大家认识到逝者的肝上记载着民族的历史,故而将文字作为先人独特的遗产进行了平均分割,文字遗产的情况在此类神话中实属特殊。
4.分文字与外来文化的传播者有关
佤族和赛德克族都有分文字与外来文化传播者相关的神话。佤族神话说:有个叫格里糯的聪明人给世间各族传授文化。当他到佤族山寨,准备给没有文字的佤族传授文字时,看见佤族用丝瓜络垫甑底、用细竹管吸水酒,于是认为佤族已经很聪明了,就没有把文字传给佤族[4]37。流传在台湾南投县仁爱乡互助村的赛德克人神话也讲,古时不知从哪里来了3个说赛德克语的人,他们认识文字并带来了一本书,后来他们走的时候说要再回来,却一直没再返回,所以赛德克人就没有文字[16]。显然神话里的格里糯和说赛德克语的3个人都不是本地人,他们应该是外来文化的传播者,他们的共同之处便是都掌握着该民族的文字,具备传授文字的能力和条件,但分发文字最终仍以失败告终,赛德克人没有告知原因,佤族所给出的原因是格里糯认为佤族很聪明,故而不需要文字。这种观念在前文所述的佤族另一则神分文字的神话也有体现,即阳雀也认为佤族很聪明不需要文字,便没通知佤族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天神赐予的文字,佤族便失去了文字[4]36。可见在佤族的观念认识中,文字与智慧是等价关联的,就是格里糯持有这样的观念,才让佤族失去了获得文字机会的。不论如何,上述两篇分文字的神话表明了佤族和赛德克族与外界的民族文化存在着一定的交流。
分发型文字起源神话强调文字从发放者到接受者的过程。发放者的身份大体有神、人、无生命体三种情况出现。其中,神作为发放者身份的情况是普遍的,它与早期先民所持有的文字源于天上的观念相关;人作为发放者身份的数量位居其次;最少的情况便是无生命体作为发放者的情况,如珞巴族逝去乌佑的肝被接受者所分割,便属于此种情况。在分发型文字起源神话故事中,文字被发放到接受者手中之后,会出现文字得以流传和文字就此失去两种结局。其中,神传文字的神话出现这两种结局的描述比较平均,而人类传文字的神话基本都是以文字失去为结局。分发型神话往往并不是单独出现的,在神话文本中也会同时出现创造型、学习型、丢失型等多种类型,可见神话类型的划分并不是单一的。相比学习型和创造型而言,在分发型文字起源神话文本中,人们获得文字的主动性相对被弱化,但无论是获得文字还是未获得文字的民族,都表现出对文字和文明的渴求。